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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2第一章

第一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9-12学时

 

第一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1、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性

(1)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

马克思晚年在批判和继承俄国民粹派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主要思想是:

①从俄国农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看,它是原始共产主义公社制度的次生形态,既存在公有制,又存在私有制。

这种具有二重性的农村公社的前途有两种:

“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

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

”1

②从东方农村公社所处的历史环境看。

“它……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2,“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就用到公社中来”3。

因为“资本主义制度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现代社会的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最高形式而结束。

”4

③马克思还反对了欧洲中心主义倾向,指出:

“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重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5。

马克思晚年的探索说明了东方农村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可能性,但没有进一步说明跨越的具体道路。

(2)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补充

恩格斯认为,这种跨越只能由西方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来引导。

因为“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实,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

……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自身产生的任务;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所面临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

”6

但是,俄国十月革命的实践超出了恩格斯的预料。

(3)列宁与俄国十月革命

列宁根据俄国在“一战”时期特殊的历史条件,提出了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的理论,并把马、恩的同时胜利说发展为一国或几国胜利的新理论。

俄国在1917年发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沙皇的反动统治。

1917年10月,布尔什维克觉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十月革命的胜利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为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树立了榜样。

经典作家的理论分析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实践表明,落后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完全可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2、历史证明资本主义道路不能救中国

(1)外国资本主义入侵对中国造成的影响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封建国家,“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1。

鸦片战争的失败导致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对中国造成了两方面的重大影响:

一方面,它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起了解体的作用,同时又给中国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的条件和可能;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又勾结中国封建势力压迫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入侵,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国由封建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中国资产阶级不能肩负起为自己扫清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历史责任

早期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由于中国资产阶级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勾结,决定了其失败的命运。

中国资产阶级分为带买办性质的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其中,带买办性质的大资产阶级是直接为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家服务的阶级,他们和农村中的封建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起来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则具有两重性。

一方面,他们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又受封建主义的束缚,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矛盾,具有革命性;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由于他们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并未完全断绝经济上的联系,缺乏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

因此,中国资产阶级自身不能肩负起为自己扫清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历史责任。

自鸦片战争以来,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阻碍,特别是由于资产阶级自身的局限性,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最终以失败告终,近代中国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

3、俄国十月革命与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选择

(1)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

在这以前,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畴,在这以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改变为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

这种革命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

因此,这种革命又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新文化运动的左翼知识分子在十月革命后,首先接受和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作了思想准备。

1919年的“五四”运动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同工人运动的结合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各地相继建立了共产主义小组,并为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创造了条件。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大会通过了党的第一个党纲和党的任务的决议,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经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于1949年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开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总之,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是鸦片战争和俄国十月革命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斗争的结果,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历史的必然。

 

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个国家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1。

1949年,我国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从而“为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手里”2创造了条件。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

1、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

我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有三个主要来源:

解放区的公营经济、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和处理外资企业归人民政府所有。

(1)解放区的公营经济

从1927年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内,工农民主政权为了保证人民军队的给养,解决人民生活的困难,建设根据地经济,支持长期的革命战争,创办了一些工厂、银行和商店等公营企业,它们是中国最早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早期的公营企业规模一般都很小,由各解放区分别管理。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解放了一批城市和工业区,接收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和官僚资本主义企业。

随着解放区逐渐扩大,联成一片,各解放区的公营经济联系加强,逐步走向统一。

解放区的公营企业在建国后自然成为国营经济的基础之一。

从抗日战争时期起,解放区还举办了机关生产,建国后,机关生产转交有关部门统一经营管理,成为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

(2)没收官僚资本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没收官僚资本被提到了日程上来。

没收对象主要是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经营的和著名的国民党大官僚经营的工业、交通、邮电、农业、市政等所有企业,以及他们在私人企业中的股份。

官僚资本在国外的财产也为人民民主政府所有。

具体接收办法是:

不打烂企业机构,保留原职、原薪、原制度,先完整接收,然后逐步改造。

解放后,军事管制委员会即派出军代表,按照官僚资本原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整套接收。

完成军事管制后,将企业分别交给有关经济部门和市政府进行管理。

以后政府逐步委派了厂长、经理,在国营企业中开展了民主改革,生产改革和工资改革。

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命令,对隐匿在私人企业中的官僚资本股份进行了清理。

至此,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基本完成。

被没收的官僚资本的企业和财产是建国初期国营经济最主要的来源。

(3)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特权与处理外资在华企业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废除帝国主义过去强迫中国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接管过去为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统制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

第二阶段,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由于美国政府宣布管制中国在美的公私财产,中国政府被迫命令清查美国政府、企业在中国的一切财产,冻结其存款,在英国政府参战后,中国政府命令征用英国亚细亚火油公司的财产。

具体处理外资企业时,分别采取了征用、代管、征购、管制等办法。

1945年,苏军进入东北,接管了原由俄国经营的铁路、大连及旅顺港口、日本在东北的部分工厂和经济机关。

根据中苏两国协议,苏联政府从1950—1954年底,将上述财产转交中国政府,它们也成为国营经济组成部分。

2、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底,我国开始了对农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就实行减租减息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在老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

全国解放后,在新解放区继续开展这一运动。

到1952年9月土改运动基本完成,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但是,我国的小农经济面临着两种前途,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重新陷入两极分化,或者向社会主义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的个体农民选择了合作化道路。

在我国,农业合作化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一般经过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几个阶段发展起来的。

到1954年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已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8.3%。

互助组实行集体劳动和对某些牲畜、农具的共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但互助组仍以个体经济的私有制为基础,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

初级社是从1953年开始大量发展起来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

由于初级社仍保留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因素,在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在进行某些农田基本建设时受到一定限制。

到1955年夏季前后,我国又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会。

它的特点是取消土地报酬,农民私有的大牲畜、大农具也折价归合作社集体所有。

这样农业生产合作社就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进行和平赎买,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将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在工业中主要有加工定货,统购包销等。

在商业中主要是批购、经销、代销等形式。

这种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流通中联系起来,限制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的剥削。

但是,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即公私合营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955年以前,主要是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1955年底开始全行业公私合营。

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使资本家的地位由过去的所有者变为国家委派的公方代表领导下参与经营管理的私方代表和职员。

企业盈利实行“四马分肥”的原则。

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

资本家把生产资料交给国家,国家核定股金,据此给资本家付定息,并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合理安排,企业生产资料变成由国家统一管理和使用,企业性质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

(3)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引导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走合作社的道路,在某些方面采取了类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办法。

对个体手工业者的改造一般经过了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

到1956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组的手工业者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1.7%,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通过发展、壮大国营经济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起来。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不讲)

1、马、恩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阐述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理论,指出: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

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1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划分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

“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2,由于“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有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侯,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4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指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即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级,然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2、列宁、斯大林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

(1)列宁

十月革命前,列宁在绝大部分著作中,常常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同一概念交替使用。

到十月革命前夕,列宁逐渐把两个概念作为不同概念使用。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

“从向着共产主义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非经过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不可,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2。

“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到来以前,社会主义要求社会和国家对劳动标准和消费标准实行极严格的监督”3。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进一步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级称作社会主义。

后来,列宁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指出:

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和特征。

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4,“这样的过渡必然是非常长久的”5。

列宁在其他著作中,还进一步指出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社会也有多个发展阶段,认为过渡时期有“它的开始、继承和终了”6,认为社会主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一个从不完备到完备的多阶段发展过程,并相应地使用过社会主义的“初级形式”、“完备形式”、“完全的”(完整的),“完全巩固的”、“最终胜利和巩固了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一系列的概念7。

列宁在晚年认为苏联“才开始进入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即“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8,并认为“目前我们俄国还只是处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阶段”9,“还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10,即“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阶段”11,“处在过渡时期中的过渡时期”12。

总之,列宁继续和发展了马、恩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也有多个发展阶段。

(2)斯大林

斯大林在1936年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正式宣布:

“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

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

”1

斯大林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划分的理论最重要的思想就是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没有剥削阶级存在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标志。

斯大林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把马、恩、列提出的过渡时期划分为两阶段,反映了公有制主体地位确立前后过渡时期在社会经济性质方面的本质差异,是对马、恩、列理论的发展,但斯大林把公有制主体地位确立后的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混为一体,实际上又否定了马克思所预见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这就必然导致把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作为当时苏联的直接的实践任务,从而最终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不讲)

1、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总体特征

于光远教授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一书中,把我国社会生产力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

①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

相对低下是“相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越出初级阶段进入更高阶段所需的生产力而言的”2。

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现实地表现在“它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的差距”3。

②同技术时代的生产力并存。

③生产力水平的部门、地区和城乡差异及发展不平衡。

熊映梧教授在《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考察》一书中把我国社会生产力的特征概括为四个特点:

“第一,‘三元结构’生产力的特殊格局;第二,国民经济的总量大,人均量小;第三,生产力的局部先进,整体功能差;第四,在封闭系统内,中国生产力发展迅速,但是同急剧变化的外部世界相比较,中国同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

”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世界少有的高速度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是,中国社会生产力的总体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相对落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特征没有改变。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仅有2000美元左右,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还很大。

我国社会生产力总体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问题仍然突出。

总之,我国目前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马、恩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所要求的生产力水平而言是相对落后的并且发展不平衡,具有多层次的结构特征。

2、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总体特征。

(1)所有制方面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1分析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总体特征,首先就要分析我国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

我国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

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民收入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制经济上升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

从1958年到1978年近20年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动,基本上维持在1958年的水平。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发展,我国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有了较大变化。

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动的总体特征表现为非公有制经济有较大程度地发展。

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集体经济比重在总体上有所上升,整个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主体地位。

我们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

(2)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具有客观必然性。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的。

从国民收入的分配看,存在着积累率偏高和个人消费品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两种倾向。

但是由于我国财政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积累率偏高只反映了为了全民的长期利益,全民短期利益受到一定程度损害的关系,并不反映一部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关系。

个人消费品分配中虽然平均主义严重,但每个劳动者以工资形式获得的劳动报酬,基本上只能维持自己及家属生活的需要,不存在凭借对劳动资料的占有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性质。

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质上仍然是以劳动作为尺度,只是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产品进一步丰富,积累率适当降低后,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个个消费品分配的平均主义倾向会逐渐克服,按劳分配原则会逐渐得以更好地贯彻。

总之,由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按劳分配在多种分配形式中占有主体地位,从而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3)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

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表现为特定的经济体制。

从1957年到1978年,我国对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但没有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78年以来,通过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代替,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基础作用。

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体制转轨所改变的仅仅是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

总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并决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生产关系实现形式的改革没有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

3、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

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表现为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同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所谓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是指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社会生产力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提供物质基础。

所谓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是指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根据社会发展的五形态学说,它是与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相对应的,是一种更高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

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确立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确立

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同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的矛盾。

要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

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通过不断调整公有制经济的结构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我国还处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过渡时期。

按照斯大林的观点,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由于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并进入过渡时期时的起点很低。

因此,在确立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时,既要看到我国还处于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又要充分区别过渡时期公有制主体地位建立前后两个阶段在性质上的差别。

这样才能准确把握两个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新认识所处社会发展阶段。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的阶段”这是对“大过渡”理论的否定。

1986年公布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指出: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并进一步论述到:

“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党的“十三大”关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一方面吸收了斯大林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理论中的科学成份;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坚持了马克思、列宁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

总之,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决定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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