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全资料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桩基检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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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全资料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桩基检测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TLJS20150203-1

工程名称:

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

招标人:

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闻利明(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地址:

桐庐县城南街道城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

科佳工程咨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钟良君(签字或盖章)

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130号凤栖商务楼四楼

日期:

2015年9月

备案单位: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2、招标围、服务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垃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担保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投标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

23、开标

24、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六)评标

25、评标会议

26、评标过程的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9、错误的修正

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2、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中标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履约担保

三、工程技术规

四、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 已由桐庐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建设资金政府投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1)本工程包含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5幢多层建筑、2幢高层建筑、2幢单层建筑及整体地下室(注);总建筑面积为50270.3m2。

招标围1#、2#、3#、5#、6#楼、13#、14#楼、4#楼、9#楼、地下室。

单体建筑高度60.85米以,框剪结构。

二标段包含3幢多层建筑、2幢高层建筑及整体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0616.16m2,招标围:

本工程本次招标围7#、8#、10#、11#、12#楼、地下室。

单体建筑高度60.85米以,框剪结构。

2)工程地址:

桐庐县城南街道东兴村

3)房建工程施工中标造价:

19593.4014万元。

4)招标围:

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等,各检测手段均应按国家规要求做。

具体检测围详见附后的清单报价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1、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围包括基坑监测的工作项目)或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乙级及以上。

2、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中认证参数包含基坑监测相应容。

3、省外机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检测书并在有效期,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4.2本工程不收取资料费;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

注: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必须携带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的企业IC卡,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并从企业库里签选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

4.4本工程招标文件可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修改、招标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等),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域名为.tlztb.)上的电子文件为准。

注: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

招标人:

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

日期:

2015年10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

2

1.1

建设地点

桐庐县城南街道东兴村

3

1.1

建设规模

最高限价11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要求

各检测手段符合国家规要求

6

2.1

招标围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项所述

7

2.2

服务期要求

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

8

3.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项所述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执行桐招管[2009]3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法。

11

1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0.2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tlztb./)→【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

户名: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33001617182053000524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6款规定。

14

6.1

踏勘现场

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5

17.1

投标人疑问提交方式和时间

不集中举行答疑会;

投标人在开标8天前以不记名发电子到:

Z或发传真到64217662。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招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

17

20.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桐庐县公证处(开标时驻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1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时间:

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18

23.1

开标会

地点: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时间:

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19

30.4

评标标准及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20

35.1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1

1.4

设计单位

市城乡建设

22

1.5.1

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发布和获取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

23

1.5.2

招标文件资料费

详见招标公告4.2款规定

24

9.2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7日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

注: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和金额描述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桐庐县住建局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招标组织与安排:

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招标人负责,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

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住建局、县公证处到场监督、公证。

1.4本工程的设计单位见前附表第21项,本工程的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建设资金已到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5招标资料的获取、资料费:

1.5.1招标资料发布方式:

招标文件、图纸等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看和下载;

1.5.2招标资料费:

不收取。

1.6投标人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和企业IC卡

(1)本工程开标前不要求投标企业进行进桐备案,开标后由中标企业到桐庐县建筑业管理处按规定办理企业备案(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建管处联系,联系:

64217825,联系人:

胡先生)。

(2)投标人在工程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企业IC卡的,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进场交易手续和企业IC卡(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

64217669联系传真64217662,联系人:

袁女士)。

(3)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由于投标单位未及时办理人员入库而导致开标刷卡签到失败的,或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参加投标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并从企业库里签选正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成功签到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签选失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招标围、服务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2.1本次招标的工程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服务期

2.2.1本工程的服务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3质量

2.3.1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

2.4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

2.4.1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中标单位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并对工程检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4.2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程损害,中标单位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费用详见工程说明1.5项;

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1)招标公告

(2)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工程技术要求

(4)工程规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容,如有残缺应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通过电子(Email:

Zitaq163..)或传真(02)方式提问,要求招标人提出澄清。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过网上公布形式予以答复和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从网上下载获取。

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将在开标7天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均以网上形式予以公布,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

当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公布的文件为准。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按规定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由投标函和资格后审文件组成

11.1投标人的投标函由以下容组成:

(1)法定代表人明书;(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书;(格式附后)

(4)基坑监测清单报价表(格式附后)

(5)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和监测仪器、设备汇总表(格式附后);

11.2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由以下容组成:

(1)投标人资格后审提交资料原件清单表;(格式附后)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检测等);(格式附后)

(5)按要求提供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检测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当地社险办在2015年8月1日以后开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配备本工程的专职基坑监测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省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

①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原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

②若投标人为桐庐县投标企业信用平台成员,可提供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打印的文件来替代对应相关的原件,并把打印的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文件中,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原件,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原件(包括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检测书、社险办证明原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需签名的除外)。

13、投标报价及编制依据

13.1投标报价

13.1.1、投标报价按照附后的“报价汇总表”、“基坑监测清单报价表”格式填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和要求进行计算报价;本工程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检测费、试验费、保险、税金等以及与基坑监测有关的一切费用。

该中标单价在检测施工中一次性包死,不得调整。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所填报的综合单价进行组价分析,此报价分析表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13.1.2、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检测和监测施工中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现场临建、水、电等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3.1.3、“清单报价表”中“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写(货币单位人为民币),投标人不得更改本表中的检测项目、单位和数量。

13.1.4、因检测作业间断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设备或配重块在现场存放或转移期间发生的费用,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有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3.1.5、检测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自装水表、电表,自行支付,投标报价中包括该项费用。

13.1.6、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工程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1.8、技术规要求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1.9、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租赁(或购置)费、设备的进退场费及使用费、应力计材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基坑监测所需的措施费及完成最终成果等相关费用。

13.1.10、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获批准。

13.1.11、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报价表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不得更改。

13.1.12、本项目的工作容为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的基坑监测,报价须是包含完成本工程基坑监测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如有任何遗漏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并由中标人免费补齐。

13.1.13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检测、监测的项目和数量进行必要的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

当实际数量与清单数量有出入时,投标人不得提出单价调整及索赔。

检测与监测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

13.1.14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在检测、监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服务期不明确等情况,将该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3.1.15本工程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1万元。

13.1.14其它说明:

1)由中标单位负责检测作业施工围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检测作业围的一切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在检测作业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包括施工与交通)、质量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承包人负责承包方人员的各人身保险的投保。

3)应符合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要求,检测作业影响环境卫生导致被罚款或检测作业噪音被罚款,由中标人自理。

4)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即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扣罚合同造价10%的违约金。

5)中标人须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一切有关手续,确保检测资料能被建设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6)本工程要求按每个单项工程逐个提供正式检测、监测报告。

7)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常驻本工程现场,直至完成全部检测、监测工作。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tlztb./)→【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

户名: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33001617182053000524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

1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少于0.2万元。

16.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6.3.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tlztb./)→【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

户名: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33001617182053000524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少于0.2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银行转账:

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

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若有多个项目在本招投标中心投标时,必须按每个投标项目逐次逐笔分别足额交纳

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6.3.2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22:

00(时间)前足额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和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交纳或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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