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指南征求交通运输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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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指南征求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

系统工程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

为解决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规模效益不突出,区域协调联动不明显等问题,《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四个重大工程”,即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工程。

希望通过“四个重大工程”建设,带动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整体发展,更好地满足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需求。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工程涉及交通运输统计、投资、规划等三大业务。

为有效推动部省两级工程建设,统一部省两级工程的基本功能和数据交换要求,规范部省两级工程建设行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降低工程建设风险,确保部省两级工程建设的上下联动,以及与其它重大工程间的协调性,特制订本建设指南。

第一章系统概述

一、建设目的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四个重大工程之一。

该工程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交通运输统计、投资、规划三大业务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和协同管理问题。

二是解决交通运输统计与业务管理系统有效衔接,拓展统计数据采集渠道,增强统计数据的鲜活性和及时性,提高统计快速响应能力,缓解基层统计工作压力问题。

三是解决交通行业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手段有待提高问题。

除满足交通统计、投资、规划日常管理工作需求外,该工程是对重大工程一“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重大工程三“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十一五”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等成果的提升应用。

二、建设范围

本工程建设范围将覆盖交通运输部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建设部级工程和部分省级试点工程,总结经验后推广到全国各省实施。

有条件的地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开展本工程建设。

综合统计业务应至少覆盖《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和《城市(县城)客运统计报表制度》;投资计划业务应至少覆盖部管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规划业务至少覆盖规划项目管理;动态信息监测应结合各省自身条件,充分利用条件成熟的业务系统获取动态业务数据,加强开展统计监测与分析,并配合部实现高速公路通行量数据和主要客运站售票信息的采集。

三、建设定位

本工程建设定位:

一以建立部、省基于计算机网络传输和工作流技术的协同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三大业务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和整合应用作为本工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开展基础设施、设备、应用系统、规章制度建设。

鼓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特点,在满足部省联动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与统计、投资、规划业务管理相关的应用功能,创新、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结合部、省各业务系统应用情况,将实现统计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有效衔接作为本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开展设备、应用系统建设。

三以建立基于海量数据云计算技术和预警预测技术,集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和交通经济统计分析于一体的交通行业运行监测和辅助决策系统功能作为本工程后期建设内容,开展应用系统建设。

四、建设思路

工程建设总体思路是:

统一标准,分省建设;分段实施、先易后难;部省联动、整体推进。

由部统一制定省级工程的基本业务功能要求和部省数据交换标准,各省分别开展工程建设。

根据工程建设的难易程度,分两个阶段实施建设。

第一阶段对统计、投资、规划三大业务的信息系统进行新建和升级改造,并结合各业务系统应用情况,探索统计系统与有条件的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第二阶段进一步深化统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衔接,并以海量数据云计算技术和预警预测技术应用突破为基础,开展交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行监测、决策能力和服务能力。

通过部级工程、省级工程建设,要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数据报送和反馈的业务联动,建设进度上部省两级工程要同步推进,从而充分发挥部省两级工程建设成果的整体效益,推动全行业统计、投资、规划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在保证核心功能满足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各省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扩展相关功能,科学制定各自的工程建设思路。

五、建设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

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本工程在建设需求、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安排方面需与其他重大工程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保证信息资源有效共享。

(二)标准统一原则

在系统基本功能和部省数据交换标准方面,部级工程与省级工程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保证部、省之间的联动。

(三)资源整合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特别是“十一五”信息化资源整合成果,避免重复建设。

以提高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为导向,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交通统计、投资、规划的业务协同。

(四)建维并重原则

既要重视系统实施,更要重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建设,要投入专门的运维力量和维护资金,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不间断服务,确保系统长期有效运行。

六、建设目标

“十二五”交通运输进入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运输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新时期。

围绕行业发展需求,该工程将实现五大建设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交通统计、投资、规划业务的日常工作方式,规范工作行为,推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工作质量。

(二)建立起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交互渠道,彻底转变各级交通统计、投资管理部门靠人工、邮寄完成信息交互的落后工作方式,大幅增强各级交通统计、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手段。

(三)转变统计、投资、规划三大业务以纸质资料为主要沟通介质的协作方式,建立起基于信息化条件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协同办公机制,提高三大业务工作人员整体管理、分析能力,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探索搭建基于云计算技术的海量数据存储、应用架构,探索建立交通行业景气指数、交通运行主要统计指标短期预测等系统,提高对业务系统信息挖掘、综合利用能力,提升交通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和科学决策能力。

(五)面向相关部委、部内司局、基层交通管理部门、社会公众的需求,丰富统计信息服务内容、完善统计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统计服务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及时性。

七、建设任务

(一)部级工程的建设任务

1、建设包括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行业运行动态监测系统、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系统、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在内的七大应用系统;并相应建设统计数据转换接口、统计业务短信服务系统等应用支撑平台。

2、在部机关建立统一的统计、投资计划和规划数据库,并相应对统计、投资计划、规划管理历史数据进行迁移转换。

3、建设连接32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典型公路客运企业和内河航道局等部门的统计数据采集渠道。

4、完善部机关主机、存储备份系统和安全系统、并购置相应的支撑软件。

(二)省级工程的建设任务

1、以省级各类统计和投资计划信息集中统一存储和管理为目标,建设省级交通运输统计和投资计划数据库。

2、以有效增强省级交通运输统计数据收集的及时性为目标,依托省内的交通运输行业专网,建设覆盖省厅—直属局、省厅—地市—县的省级统计业务管理系统。

3、以有效增强省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为目标,依托省内的交通运输行业专网,建设覆盖省厅—直属局、省厅—地市—县的省级投资计划管理系统。

4、以实现省厅与直属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交通统计数据共享为目标,面向省内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省级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

5、以信息资源整合为基础,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输、港口生产等业务领域,充分考虑系统运行稳定性、管理规范化、系统成熟度和数据质量等因素,以需求为导向,建设省级动态信息监测系统。

6、面向行业管理部门,探索开发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水路运输量、固定资产投资、港口吞吐量、内河航道主控断面船流、城市客运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功能,建设省级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

7、在省厅门户网站下建立或完善省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公共服务子网站(或统计栏目),建设或完善省级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

8、以每位统计和投资计划业务工作人员用工作电脑使用省级系统为目标,建设完善省厅—直属局、省厅—地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专用网络。

在完成以上8项主要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各省根据本省特点和需求,可新增交通运输规划、投资计划和统计分析监测管理方面的建设内容。

第二章系统框架

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其推进方案中对“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的建设要求,提出系统的业务框架、技术框架、系统布局及与相关信息化建设工程的边界。

一、业务框架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工程主要覆盖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统计、投资和规划三大业务,业务之间衔接紧密,通过工程建设实现统计、投资和规划协同管理。

投资计划是对规划的落实,统计是对投资计划的跟踪监督。

规划需要通过投资计划安排去落实,投资计划必须按照规划范围去执行,投资计划通过统计掌握规划执行率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部、省、市、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现状,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业务总体分别由市县级、省级和部级三层相关管理部门组成(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业务框架如下图所示)。

业务架构特点是纵向自下而上联动,横向每一层面内部协同,对外服务。

统计、投资、规划业务需求决定了其工作体系必须具备规范与灵活相结合的特点。

一方面,为了满足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部的指导下,保证统计、投资、规划各业务纵向畅通;另一方面,在满足国家要求的基础上,为了同时满足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各层工作体系,必须制定自身的工作规则,灵活、高效、有针对性地完成本级需求。

二、技术框架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工程分为部、省两级工程开展建设。

部级工程重点解决部与部直属单位、省、计划单列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与业务协同,省级工程重点解决省内的信息传输与业务协同,部省两级工程通过省级前置机,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无缝衔接,最终实现部、省、市、县四级的信息传输与业务协同。

有条件的地市可参照本指南,采用技术框架图中的市县级方案一建设市级系统;其他地市和所有县级交通管理部门采用市县级方案二,通过网络设备接入省级系统。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总体技术架构分为业务应用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以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与标准规范体系。

具体如下图所示:

(一)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层包括基本业务应用系统和扩展业务应用系统。

系统基本业务应用系统包括:

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动态信息监测系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和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本指南对每个基本业务应用系统的功能提出了要求,须严格遵从并全部满足,且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

省级工程的扩展业务应用系统由各省根据本省特点和需求自行确定,但须限定在交通运输规划、投资计划和统计分析监测管理范围内。

各扩展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功能由各省研究制定。

(二)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是为业务应用层提供数据支撑的,省级工程至少需建设支撑上述基本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库群。

若有扩展业务应用系统,需相应增加数据库建设。

(三)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是为业务应用层和数据资源层提供软硬件及组织保障的,具体包括支持业务应用运行的系统软件、中间件、数据库管理软件、前置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等,以及保障省级系统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等。

(四)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是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相关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标准规范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是部省两级工程需遵照的统一的数据建设标准及相关工作规范,以保证部省两级工程实现互联互通,省级工程所建设系统与本省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

三、系统布局

系统布局应在部及各省已有交通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交通行业专网的网络基础上,通过安全、经济的网络接入方式,实现部、省、市、县四级的网络联通。

(一)部级工程系统布局

部级工程中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从省级系统采集数据的系统功能应部署在交通行业专网;部级工程对各省数据进行审核、反馈和管理的系统功能应部署在部政务外网;部级工程对各省数据进行汇总、查询、分析的系统功能应部署在部政务内网。

行业中重点联系企业向部级工程直接上报数据时,部级工程应配备VPN专用设备,确保重点联系企业能通过SSLVPN的方式接入部级工程。

(二)省级工程系统布局

为确保省级工程能与部级工程顺畅的进行衔接,原则上要求省级工程中的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动态信息监测系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均将部署在各省政务外网上,并通过部署在交通行业专网上的前置机与部级系统实现衔接。

省级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则直接部署在互联网上,提供公众服务。

动态监测系统从业务系统获取数据时,为了不影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要求在业务系统所在局域网中部署前置机获取数据,并通过防火墙、网闸等安全设备与各省政务外网实现单向联通。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同时考虑到系统后续运行维护对维护力量的要求较高,原则上要求省级工程采用省级集中的方式建设,有条件的省份可采用省、市、县分布式建设。

四、工程边界

(一)部级工程与省级工程的边界

部级工程与省级工程关系紧密,主要体现在:

(1)部级工程侧重于构建部省之间的统计和投资计划工作平台,省级工程则侧重于构建省、市、县三级的统计和投资计划工作平台,并以部级工程在省级部署的前置机为衔接纽带,共同构成完整的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部门联通的统计和投资计划数据报送系统。

(2)部级工程建设形成相关的行业标准,省级工程须遵照执行。

(3)部、省两级工程建设相关的统计共享数据、动态监测数据,可根据需要在部省之间、省际之间共享,并逐步建立部省共建共享、各负其责的统计信息化发展模式。

(二)与“十一五”信息化示范工程的边界

在“十一五”期间开展了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的省份,应充分利用该工程建设形成的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相关支撑平台和软硬件环境,按照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开展省级工程建设。

(三)与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重大工程一)的边界

省级工程可以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为基础,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获取相关业务系统的动态鲜活数据,深化统计与业务系统的衔接;省级工程可向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提供交通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结果,便于提前采取相关应急保障措施,提升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应用。

(四)与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重大工程三)的边界

省级工程可以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基础,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获取相关业务系统的动态鲜活数据,深化统计与业务系统的衔接;省级工程可以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提供行业宏观运行态势数据,便于在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中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章系统功能

一、部级工程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为实现规划、投资、统计“三位一体”协同办公,部级工程系统包括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管理系统、部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系统、部级交通运输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部级交通运输行业运行动态监测系统和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

各系统功能基本要求如下:

(一)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要求涵盖部级、部直属单位、省级、重点联系企业等涉及综合统计业务的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2、功能要求

本系统须实现部省两级(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联系企业)统计报表业务的网络化管理,包括报表的制作、下发、录入、审核、上报、接收、反馈、查询、汇总、处理与统计分析。

系统将涵盖综合统计所涉及到的全部统计报表业务,并将通过灵活的功能模块和数据库设计确保系统的可扩展性,将来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新的报表业务。

(二)部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要求涵盖部级、省级、计划单列市、直属单位等涉及投资计划业务的交通主管部门。

2、功能要求

建设的部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必须以投资项目为主线,既能实现部管各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填报、审核、编制、下达、检索,以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渠道投入比例辅助决策分析,又能实现部机关投资计划业务管理网络化作业与投资项目历史信息数字化存储,提高投资计划工作效率与科学性。

(三)部级交通运输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要求涵盖部级涉及交通运输规划业务的交通主管部门。

2、功能要求

建设的部级交通运输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须按照规划业务领域的不同,实现规划及相关文档分类归档与快速查询,实现五年规划建设项目的上报、筛选、编制及分类管理,还须辅助部综合运输规划处管理前期工作费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辅助部水运规划处管理政府核准项目及港口岸线使用审批项目,且能方便地对规划文本、规划项目以及规划执行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综合查询。

(四)部级交通运输行业运行动态监测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为交通运输部负责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的相关部门。

2、功能要求

本系统须基于行业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运行稳定、数据质量好的业务运行动态数据,为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行业运行动态信息的查询、分析服务,以便管理者及时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态势与特点,掌握相关业务领域变化的新情况,研判未来一段时期的运行趋势,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同时也将为部级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五)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为部机关各司局使用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的相关人员。

2、功能要求

本系统须基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的规定,为部机关相关司局用户提供一个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相关数据和文档的交换平台。

用户可基于该平台向指定用户提出统计数据或文档的交换请求,等待指定用户相应请求并提供相关的数据或文档,也可定期在两个用户之间进行数据或文档的交换,并提供交换数据的检索与查询服务。

(六)部级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为部机关各司局的相关管理人员。

2、功能要求

建设部级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系统,将以部级工程获取到的综合统计数据、行业运行动态数据等为基础,应用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交通运输监测、预警技术,建设交通运输经济监测预警和短期预测模型,实现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实现对统计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系列专题分析,为部领导及各司局提供分析结果用于辅助决策。

(七)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为部机关各司局需要使用统计数据的相关人员以及社会大众。

2、功能要求

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将以“中国交通统计信息网站”为基础,实现统计数据在常用的无线终端上的查询,主要包括主流平板电脑以及手机等。

二、省级工程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要求省级工程系统遵循规划、投资、统计“三位一体”的理念进行建设,具体要求包括省级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投资计划管理系统、省级统计信息查询和共享系统、省级动态信息监测系统、省级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和省级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计、投资计划、规划业务间的协同联动机制。

各系统功能基本要求如下:

(一)省级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基本要求

1、系统用户范围

本系统用户要求涵盖所有省级、地市级、县级涉及综合统计业务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2、功能要求

建设的省级统计业务管理系统必须能与部级统计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既能顺畅地按时完成向部级系统联网报送统计数据的工作,又能自动更新部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如报表样式、指标类型、审核关系等),方便地查询和浏览通过部级系统审核并确定下发的统计数据,并能根据部省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报表业务。

(1)统计报表制作与管理

统计报表制作

省级用户以及被授予权限的市级用户能够通过系统灵活定制自身需求的统计报表,包括报表样式设计、单元格属性设置、报表元数据管理等功能。

报表样式设计:

要求能够根据报表制度方便、灵活地设计报表表样,制作报表,具体包括表格绘制;主栏、宾栏设置;数据显示格式设置;Excel表格样式导入;已有报表样式修改、删除等功能。

报表单元格属性设置:

具体包括设置报表单元格的指标类型;定义报表单元格与统计指标的对应关系;以下拉列表的方式选择录入数据;设置指标的显示和隐藏;设置数值单元格的显示格式等。

报表元数据管理:

要求将报表制度中的数据指标抽象成元数据后,创建、维护和管理元数据库;省级系统元数据编码应避免与部级系统元数据编码重复;省级系统元数据类型应与部级系统保持一致(包括数值型、字符型、整数型、布尔型、日期型、备注型、图片型、单位型、附件型);支持批量逻辑关系设置;提供常用的函数和自定义函数功能。

统计指标管理

应能够对统计指标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

主要包括维护统计指标字典;维护统计指标分组字典;维护常用指标;维护计量单位。

统计报表下发与接收管理

在部、省间统计报表收发层面,省级系统应具有报表接收接口,与部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表制作实现同步衔接。

当部制作并下发新的统计报表后,省级系统能接收并自动生成相同的统计报表,即元数据、统计指标间的审核关系、接收和报出的表样等与部报表完全一致。

在省、市、县三级统计报表收发层面,省级和市级用户通过本系统能够将上级单位下发的或本级单位自行定制的统计报表下发给下级单位,并能够根据报送范围单一或批量的下发到相应填报单位。

同时,系统能够保存所有历史统计报表。

(2)统计数据采集

能够实现对统计数据三种模式的采集,主要包括手工录入、报表导入、业务系统间数据交换。

手工录入模式:

可按照统计报表样式录入数据,录入过程中能够进行基本的输入合规性审核。

当数据不符合要求时,能自动提示正确录入方式,并可以对已录入未上报或已录入被退回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删除。

报表导入:

可导入Excel和Txt格式的统计报表数据。

当导入的数据不符合要求时,不允许其导入,并定位错误数据。

数据交换:

在相关业务系统能够提供数据的前提下,可通过数据交换接口实现所需数据的交换共享,减轻统计业务人员工作强度。

(3)统计数据处理

数据审核

能够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审核要求对本单位录入的数据进行数据审核,明确提示审核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及原因。

上级单位能够对下级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满足要求的报表可连同审核问题退回给下级单位。

审核包括错误、警告和提示三种,审核范围包括表内、表间的单条记录审核,以及多条记录的批量审核;能罗列所有审核出来的错误,并能定位出现错误的数据;审核条件、审核公式等均可由用户根据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报表制作中定制。

用户可以根据警告和提示信息,编写产生该类问题的具体原因并上报。

数据汇总

上级单位可针对所有下级单位或部分下级单位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汇总。

汇总方式包括基础数据直接汇总和统计分析汇总,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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