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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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江苏省镇江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镇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决胜阶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镇江重要讲话精神,励精图治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时期。

面向新时代,镇江市将紧扣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任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努力实现“两个高于”,打造“三个城市”,争当“三个示范”,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

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也是“三高一争” 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镇江市信用体系建设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不断为镇江市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根据镇江发展实际和“十三五”期间发展基础,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持续实施诚信江苏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镇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江苏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信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水平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95位,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城市信用监测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在信用体系基础建设、“四信建设”[[5]]推进、新型监管机制构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第一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相继出台信用制度文件123个,包括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务员管理、诚信社区建设等各个方面。

其中,综合性制度文件45个,行业制度性文件37个,信用奖惩制度文件43个,信用管理制度文件17个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支撑。

高位协调机制不断健全。

信用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十三五”期间先后四次调整领导小组,高规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考核督查机制不断推进。

制定《镇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信用工作综合评价纳入市级政府部门年度考核,组织专项工作进行推进。

第二节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智慧信用平台基本建成。

依托“智慧镇江”,立足长远,以信用为切入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全面优化信用平台数据归集、分析、查询、服务和应用支撑等功能,实现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五个入库率100%,完成企业法人库、公民库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编制,形成自动报送机制。

“信用中国-江苏镇江”门户网站基本完善。

网站可提供信用咨询、信用警示、信用服务、信用宣传、信用修复等功能,满足了“互联网+信用”的工作需要。

验收开通以来,网站点击率达48万多次,符合“信用中国”网站规范要求。

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基本实现。

逐步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完成与省市场监管平台系统的对接,完成与人社局等19个系统数据库的对接,录入18岁以上全部的公民身份信息,累计归集入库信用信息2.5亿条,其中社会法人信息2600万余条,自然人信息2.3亿条。

“双公示”工作基本形成常态化和规范化。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累计上报“双公示”信息218.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4.3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7万条。

第三节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事前信用承诺得以实施。

持续推进镇江市各部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替代审批制度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工作,市住建、财政等9个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主体均进行了事前承诺,全市21个领域56个环节通过“信用镇江”进行公示,每年信息公示近10万份,提升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事中信用监管得以推进。

强化行政信用行为的记录、分类,明确实施差别化行业监管的政策规范,在社会保险等7类业务中试点取消证明材料,在卫生许可办理中试点实施容缺受理,以信用承诺代替传统证明。

事后信用评价得以完善。

在环境保护、税收征管、中介组织、交通运输、价格监管、食品生产、药械管理等25个领域建立了信用评价机制,对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分。

在财政扶持、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生产、农民工欠薪、维修资金使用等8个领域进行了失信行为认定,组织开展了19个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信用修复工作得以提高。

“十三五”期间,通过信用修复,累计帮助1600余家企业退出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惩戒名录。

共组织了14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活动,1498家企业参训,指导企业规范开展信用修复。

信用联动奖惩得以扩大。

注重失信行为联合认定,建立了诚信红黑名单常态发布机制,黑名单信息通过镇江日报、信用网站和7个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欠薪欠费欠税领域、食品生产领域等。

现已有住建、公安等12个部门直接使用共享信息,财政扶持等21个场景中使用信用报告,在中介评价等3个场景中使用第三方报告。

已经初步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节“四信”建设亮点纷呈,运用场景不断拓展

政务诚信持续优化。

根据《镇江市政务诚信建设意见》,成立市、各市(区)、镇(社区)三级政府诚信建设组织推进体系,完成九大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全覆盖任务、完成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

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人信用审查,通过合同文本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招商引资诚信义务,开通企业申请政府部门失信认定渠道,对重点投融资项目再审计,查处一批腐败案件。

乡镇街道政务诚信纳入考核体系,实施乡镇政务信息公开,完成了13个诚信社区、1个省级诚信街区的建设工作。

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政府机构未结案件“清零”。

司法公信持续发展。

组织“七五”普法教育,告知司法判决程序和权益申诉程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健全法律服务机构档案建设,建立完善相关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并公示相关信息。

加强司法判决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对11200多条执行信息进行分类,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通过信息共享、信用警示、红黑名单公示,鼓励社会共同参与惩戒。

商务诚信持续推广。

持续开展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工程,全市创建省级贯标企业1521家、市级示范企业121家、省级信用示范企业10家。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诚信义务,注重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组织开展职业中介、担保公司信用评价,开通家政服务信用平台,对18类涉审中介进行信用评价。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信用承诺、信用提醒工作环节。

制定投诉纠纷处理规范,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金融征信持续推进。

依托央行征信系统,对所有存贷款用户建立征信档案,年出具企业征信报告1万多份,个人征信报告11万多份,商业银行根据报告提供授信。

信用办与人民银行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授信评价体系。

以“信易贷”为重点,大力发展“信易+”工程。

形成联合推进机制,鼓励全市29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发十类70种信用贷款产品,累计发放31.76万笔共计450亿元信用贷款,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归集、制度建设、信用奖惩、信用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突破。

但对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照先进地区发展水平,镇江市在制度建设方面,一系列清单、规范、标准还需制定;在政务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中创新实施信用监管不够,围绕精准化管理,以行业为主题的新型监管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在系统建设与应用层面,需要深入研究省市县一体化模式,在应用实践方面场景式应用尚待探索;在信用信息归集报送,特别是“双公示”信息归集力度不足;在诚信宣传引导相关活动安排方面还有待加强;在工作组织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力量不足,人员变化大,工作职能不明确,工作延续不够,存在新人新事,不熟悉无抓手等问题,需要加强信息化服务和技术支撑队伍的培养建设。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发展形势

一、国内宏观环境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为信用建设提供应用新场景。

结合“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信用建设品牌工程,无论对国家治理、宏观调控、放开搞活、市场交易、市场监管,还是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都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全面深化诚信江苏建设提出新使命。

肩负为全国发展探路的重大责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切实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这是对江苏省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诚信江苏建设立足继往开来的时代定位,把已经取得的成就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新起跑线,践行新使命,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

创建文明城市的新要求为营造诚信环境提供新机遇。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实现文明创建与社会治理互促互进,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信用江苏建设提档加速为信用赋能提供新保障。

随着信用江苏建设提档加速,信用赋能将成为下一个五年信用体系推进的新使命。

示范应用、示范信息、黑名单公示管理办法、江苏省信用管理条例等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以及“互联网+监管”等大数据技术的推进,对构建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了新的保障。

二、镇江市面临形势

“三高一争”奋斗目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聚力“三高一争”,奏响高质量发展强音,以“跑起来”的奋斗姿态,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提升治理水平,这需要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既可以提高监管效能,又能够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产业发展。

“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为完善社会信用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与时俱进加强镇江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推进信用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开启“美丽镇江”建设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新动能。

“美丽镇江”建设,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镇江拥有的独特禀赋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所决定的,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的镇江行动,是深化“强富美高”、落实“城市愿景”的创新实践。

全面开启“美丽镇江”建设,需要更加重视信用体系建设,以完善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夯实经济基础;以完善的信用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强化提高执政水平与城市治理能力;以完善的信用体系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三高一争”奋斗目标,以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构建规范化、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为动力,以一体化、智能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以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信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治理为出发点,全面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镇江的靓丽名片,全力谱写“强富美高”新镇江新篇章,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稳步推进。

坚持依法规范,从全面依法治市的高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各类信用主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

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系统布局,谋划长远,统筹推进,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引领,社会共建。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引导、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

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政府和市场双向协同发力的建设路径,促进信用经济发展。

全面建设,突出重点。

结合镇江市实际,统筹规划,巩固前期建设基础,推动信用建设在各个行业领域全覆盖,在各市(区)、镇街、村居落地。

围绕发展需要,选择重点领域和区域深入探索、创新突破,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

惠民便企,促进发展。

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推行“互联网+民生+信用”服务,推动“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在民生领域拓展实施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增进人民福祉。

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力推广“信易贷”“信易批”等应用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协同监管,创新治理。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监管执法、资源整合、示范引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行业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取得新进展,信用建设深度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信用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众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2035年全面建成诚信镇江奠定坚实基础。

——信用建设基础保障支撑更加有力。

融入省市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合规率和时效率均达国家、省要求。

——信用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更加高效。

信用经济加快发展,社会运行成本有效降低,形成一批“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

到2025年底,全市“信易贷”规模达到2000亿元,企业严重失信主体率在1%以内。

——信用支撑社会有效治理更加显著。

社会信用与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深度融合,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

信用审查在政府履职中全面应用,到2025年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更加便捷、高效,明确实施信用承诺事项的覆盖率达100%。

——信用服务市场规模更加扩大。

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信息和产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底,培育20家以上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500人以上。

表1镇江市信用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重点指标

单位

“十四五”目标值

属性

监测单位

中期

目标值

总体

目标值

 

1

失信占比

%

1.4

低于1

预期性

国家信用中心

2

信易贷规模

亿元

1000

2000

预期性

国家信用中心

3

信用贷款占比

%

5

10

预期性

人民银行

4

信用信息核查次数

20000

30000

预期性

省信用中心

5

明确实施信用承诺事项的覆盖率

%

60

80

预期性

市信用办

6

“信易+”开展领域数量

6

10

预期性

市信用办

7

“信用镇江”网查信用信息次数

万次/年

60

100

预期性

市信用中心

8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领域

20

30

预期性

市信用办

9

按目录所归集信用信息类别的覆盖率

%

90

100

预期性

省信用中心

10

政务服务信用核查次数

15000

20000

预期性

市政务服务办

第三章构建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

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规范化和标准化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水平。

以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评价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

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及相关信息以“超市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建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受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实现“一证通办”(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

分步、分级建立镇江市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促进政府和公职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结合公务员管理工作实际,将信用审查结果作为公务员录用、调任的重要依据。

深入探索研究诚信记录信息在公务员考核、奖惩和选拔使用中的运用。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治理机制。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

建立政务失信预防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未结案件通报机制与约谈机制,确保党政机关作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零增长”。

持续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问题。

深化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与信用监管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优化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发布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报告。

建立健全政府诚信专项督查和评价制度。

在政策落实兑现、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公共资源相关交易、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基层政务诚信建设等九大重点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诚信专项督查,确保诚信施政。

完善政务诚信建设专项督察和监测评价机制,优化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发布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报告,实施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依法依规取消对存在失信记录的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的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等。

第二节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促进商务诚信,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行业领域信用建设,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商贸流通、消费、金融、税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

创新监管机制,惩戒违法失信行为,提升行业诚信水平,营造诚信市场环境。

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约,诚信履约、公平竞争。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

完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监管,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查机制,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

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建立恶意炒信、虚假广告、以次充好等失信行为的认定和公示机制。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民生和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增强专项行动的协同性,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带动执法办案效率持续提升。

专栏镇江市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打响诚信品牌,筑牢产业强市”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切实加强诚信建设,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严重失信主体经营状态、失信原因等认真调查摸底,分类妥善处置,确保有效控增量、减存量,加快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减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企业未来长远发展扫清障碍,进一步弘扬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依法合规、创新实施原则,谁认定、谁指导原则,条块结合、分类处置原则,由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编制失信主体“退出清单”、“帮扶清单”、“约束清单”三张清单,各地各部门按照清单分类制定政策,帮助失信主体退出严重失信名录。

通过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对诚实守信主体进行激励,切实降低守信者市场交易成本,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帮扶修复和监管约束,依法全面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占比。

到2025年底,使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占城市法人企业总数的比例显著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节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重点行业社会诚信建设工程,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加强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深化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与监管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开展诚信社区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原则,开展诚信建设“进社区”、“进网格”、“进商户”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建设“诚信乡镇”、“诚信社区”、“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推进诚信创建工作细化量化,鼓励通过诚信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社会中介组织信用监管和奖惩,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公信力。

依托智慧信用平台,建立镇江市中介组织信用监管系统,并与各涉审中介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对接,实现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录入、资质审核、部门监管和信用评价全流程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及相关信息以“超市形式”对外公开发布,直观展示中介组织信用形象,方便查询和应用。

依法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咨询机构、信用修复机构、信用培训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的依法管理,对违法违规赢利、假冒信用服务机构名义骗钱、帮助违法信用修复、帮助洗白名单、帮助违法退出公示、帮助退出黑名单等行为进行治理。

第四节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一站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健全法律服务机构档案建设,探索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并公示相关信息。

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全流程信息化工作格局。

强化服务,促进便民,全面开展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全市弱势群体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全力提升法律服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拓展渠道,加强监督,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履行,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工作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和社会监督。

推行法院、检察院“阳光办案”,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

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相关部门执行联动信息交换,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作用,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结案率。

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联网进度,建设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执行系统,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拘留、拘传、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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