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7360839 上传时间:2023-07-24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52.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docx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东安〔2001〕1号)有关规定和我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制定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安监分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镇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镇、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镇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

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四)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公安分局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镇各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六)负责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按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消防大队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监督检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定期研判火灾形势,及时向镇政府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

(五)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负责全镇消防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交警大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全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四)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五)对全镇道路交通实行管理监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协调全镇性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警卫工作。

(六)配合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考核及机动车、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配合做好机动车考验员、教练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配合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路考管理工作。

(七)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按规定负责全镇交通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五、交通运输分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全镇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四)负责公路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担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规划建设办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筑安全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建筑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全镇房屋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的专业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除外)和市政工程(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独立建设的给水、排水、水污染处理工程和燃气工程除外)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全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全镇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组织或参与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负责全镇建筑行业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八)负责我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重点工程办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全镇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指导全镇重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参与我镇重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八、经贸办职责

(一)负责我镇商贸流通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四)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实施监管。

(七)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九)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九、农业办职责

(一)执行国家、省、市农、林、畜牧、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并加强宣传教育。

(二)负责全镇农、林、畜牧、水利方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和年检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镇农业机械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等业务。

负责全镇农用机械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库、河堤、水渠的安全监控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决堤、垮坝事故的防范工作。

(六)负责全镇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理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

(八)负责雷电灾害公共安全防御工作,依据《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或配合做好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九)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有关防雷、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组织或参与全镇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二)组织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十、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职责

(一)严格执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指导燃气经营、使用企业的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五)负责对全镇液化石油气经营点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核。

(六)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组织或参与全镇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国土分局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找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其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镇废弃采石场的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镇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

(五)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七)负责地质灾害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十二、教育办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指导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校内自然灾害预防及处置、学生参加校方责任保险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教育设施、食堂、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指导做好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校外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六)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实业发展总公司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综合管理镇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镇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监督镇属企业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四、宣传办职责

(一)负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组织发布安全生产的政策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二)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财政分局职责

(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按规定应由镇财政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支持政府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二)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人力资源分局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全镇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损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健康的行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四)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超时工作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六)负责指导全镇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十七、工商分局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三)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取得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应迅速移交给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处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社保分局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我镇企业落实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工作。

十九、纪检监察办职责

(一)参加对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参加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承担我镇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

二十、环保分局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民用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协助上级部门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三)监督和指导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四)负责贯彻固体废物以及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

(五)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监管工作。

(六)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组织或参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十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分局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协助有关部门对燃气管线、桥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对广告招牌的设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指导。

(四)按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

二十二、文化执法分队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歌舞厅、影剧院、投影场、博物馆、图书馆、网吧及音像市场等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三)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三、外经办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组织实施有关旅游安全的法规、政策、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四)指导、检查和监督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镇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二十四、**医院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疾病防预、餐饮卫生、医院、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加强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镇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的有关监督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镇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和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工作。

(七)负责重大节日、集会、游行、体育活动和突发伤亡事故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十五、供电公司职责

(一)对辖区内的电网实施安全规划、建设、调度、管理,监督电网安全运行。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用户的用电和电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指导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本部门(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六、总工会职责

(一)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订。

(二)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参与对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对镇级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验收,提出意见。

(五)指导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六)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七、体委职责

(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十八、水务公司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镇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镇水库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镇水资源水质安全、供水安全和涉水工程安全。

包括净水厂、独立建设的给水、排水、水污染处理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水务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编制全镇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或参加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七)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九、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全镇出租屋和租住人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出租屋消防安全动态及管理有关情况,讨论决定有关出租屋消防安全方面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指导开展出租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积极协助出租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十、社会事务办职责

负责敬老院及学生接送站的安全巡查工作。

三十一、计生办职责

负责计生服务所的安全巡查工作。

三十二、司法所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二)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三十三、供销社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督促落实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列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三)按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四)参与本系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三十四、电信分局

(一)督促落实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列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二)按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三)参与本系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四)对我镇重特大事故和重特大自然灾害抢险现场提供通讯保障。

三十五、邮政分局

(一)督促落实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