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计划免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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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计划免规

盐城市2014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计划

专业:

免疫规划

工作项目

任务要求

完成

时间

一、完善监测系统,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

(一)接种率报告监测

1、及时、准确、完整报告计划免疫常规免疫接种率月报表、年报表及其它接种报表(包括网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一类疫苗(包括替代疫苗)按照卫生部统一表格上报,二类替代疫苗分别报告,其它二类疫苗另行报告。

2、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接种率等监测指标进行通报反馈;县级疾控机构每月对辖区内各乡镇的报告接种率进行监测评价1次;运用组群抽样法,全年对全辖区内开展1―2次系统接种率调查,有报告、总结,资料齐全。

调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总结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二)保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

按照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以乡镇为单位:

1、新生儿及4岁以下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98%以上;

2、乙肝疫苗等EPI11种疫苗的基础免疫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在95%以上;

3、麻疹(麻风)疫苗和麻风腮疫苗接种及时率达到90%以上;

4、EPI疫苗累计应种未种率<10%;

(以上接种率指标均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数据为准)

5、接种信息(疫苗名称、批号、接种人、接种单位等)均要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填写)在接种证上。

(三)监测系统管理

1、中国免疫规划监测管理系统正常使用,专人负责,上传及时,信息准确。

2、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正常使用,专人负责,信息准确,报告及时,每月与疫情直报系统核查一次,数据相符率达100%。

(四)免疫监测

完成省市下达的免疫监测任务,标本采集合格率达95%以上。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二、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加强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

1、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按照《盐城市计划免疫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修订稿)要求,加强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延长接种时间,消除不合格接种单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规范化接种门诊达标率100%;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的接种门诊进行考核验收,有验收表和验收报告,资料齐全;根据扩大免疫规划要求,逐步加大投入,改善接种条件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接种单位服务形象,各县(市、区)力争数字化接种门诊率达45%以上。

2、开展接种门诊明查暗访和督导(验收)工作,年初对所辖乡镇(接种点)进行分类,重点(薄弱)乡镇每季督导(验收)1次以上,其它乡镇全年2次以上,每次填写督导(验收)表和整改意见,每季通报督导结果,6月底和10月底上报半年和全年督导(验收)总结。

3、完善接种门诊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一、二类疫苗接种有关知识、价格及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门诊接种流程、流动儿童(包括农民工子女)同样享受免费接种等信息,公示中必须标明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二类疫苗“自愿自费接种”等字样,以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规范疫苗接种预约通知行为:

在一份/次通知上不允许对一个儿童同时预约通知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接种;优先预约通知接种一类疫苗。

大力推广“金苗通”短信增值服务,提高接种及时率。

5、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有专人负责,正常运行,每月运行质量监测报告率100%;接种日期间正常上网传输,以乡镇为单位,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报告(系统个案上传)覆盖率达100%;各县(区)和接种单位以上一年登记儿童数为基数,个案报告率达98%以上;以接种点为单位,接种信息3天内上传率达100%。

各接种单位以周为单位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

系统运行和接种信息传输情况纳入平时工作考核;县(市、区)疾控中心配备手提电脑,对系统运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测。

6、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中各项指标。

10月份前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三、以巩固消除麻疹成果为重点,着力控制免疫规划针对疾病

(一)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消除麻疹成果。

1、总体目标:

继续保持麻疹年发病率在0.1/1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2、各县(市、区)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10万以上。

3、各县(市、区)麻疹网络实验室达到省级认证标准。

麻疹实验室复核认证合格。

4、相关工作指标:

(1)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和麻风腮疫苗接种及时率达到90%以上;

(2)在入学、入托(园)儿童中,2剂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及时报告并开展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1周内上报市疾控中心,病例报告及时率、个案调查率、个案表上报率均达100%;麻疹疑似病例血清标本和咽试子采集率及相关抗体检测与病原分离率达到100%,疑似麻疹血清标本3天内检测率100%;

(4)爆发疫情及时调查率、及时报告率和血清学确诊率100%;

(5)发现疑似麻疹病人,均要及时组织应急免疫全部接触者(不论有无接种史)。

疑似麻疹病人周围易感人群麻疹疫苗应急免疫率达超95%,接种人数达到100人以上,无二代续发病例和聚集性病例(以一个接种单位区域范围内和一个潜伏期内不出现2例以上麻疹病例)疫情结束后1周内上报调查小结或报告。

同时要将应急接种的情况上报到麻疹专病管理系统。

(6)如出现二代续发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必须在一个社区/接种单位及邻近社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活动,具体方案须报市中心急传科。

4总体目标:

到今年底,全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每年开展麻疹疫情预测工作2次(6月份、次年1月份第一个星期内完成),有预测报告;年终对麻疹疫情进行流行病学分析,下年1月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加强AFP监测,巩固消灭脊灰成果

1、以县(市、区)为单位,AFP主要监测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1)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率≥1/10万(分母);

(2)AFP病例报告后24小时内及时审核率≥80%;

(3)AFP病例报告后24小时内纳入专病系统及时率≥80%;

(4)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信息录入及时率≥80%;

(5)AFP病例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信息?

2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率≥80%。

(6)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80%以上;

(7)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到80%以上;

(8)标本采集后7天内送检率达到80%以上;

(9)AFP病例麻痹后60天及时随访率达到90%以上;

(10))AFP病例调查表和随访表保留在承担调查的疾控中心,保存率100%(长期保存?

)。

(11)无标本或未采到合格标本或者死亡的AFP病例,均应采集5名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标本;

(12)服苗后30天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者,必须采急性期(发病后7天内)和恢复期(发病后1个月左右)血样,采血合格率100%。

(13)无标本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的AFP病例,均应及时收集各种相关资料,经市级专家组确定病因,报经省级专家组核查。

(14)不定期召开专家组会议,分类AFP病例。

2、主动监测

(1)县级疾控机构每旬安排专人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进行访视,主动搜索AFP病例,填写主动监测表等相关记录,并经临床当班医生签字认可,每月汇总上报市疾控中心,及时报告率和完整率100%;

(2)乡级以上(含乡级)综合性医院、儿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定期进行院内AFP主动搜索,每月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一次,无病例作零病例报告;

(3)任何疑似AFP病例均应报告,若需排除要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消灭脊灰专家组鉴定。

网络报告的疑似AFP病例需要删除时,需向市疾控中心提交书面删除报告,说明删除原因,获得同意后方可删除。

(4)对县级监测医院开展一次AFP报告情况调查,调查报告10月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5)无标本或未采到合格粪便标本的AFP病例,均应收集各种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经由市级专家组确定病因,报经省级专家组核查。

3、高危地区综合防制

发生高危病例的地区应按卫生部下发的统一表格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患儿居住环境的调查及相关病史资料的收集;

(2)采集5名5岁以下接触者粪便标本;

(3)调查患儿所在村30名5岁以下儿童的接种率;

(4)病例所在村及县级以上医院AFP病例的搜索;

(5)必要时在当地开展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

高危病例调查处理结束后一周需向市疾控中心及时上报调查报告或处理小结。

4、强化免疫:

按照省市文件和方案进行,每轮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和总结资料,相关资料长期保存。

5、信息交流:

按时完成AFP监测报表的上报工作,对全年AFP监测工作进行分析,次年1月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三)加强乙肝预防和控制工作,进一步降低乙肝发病率

1、感染率指标:

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7%以下。

2、工作指标

(1)以乡镇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

(2)以县(市、区)为单位,所有新发乙肝病人(包括成人)个案流调率和实验室诊断率达到95%以上,实验室诊断准确率达85%以上,个案表及时上传、报告,每年送检新发乙肝病人诊断血清标本10份;

(3)加强控制16岁及以上者的乙肝发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目标达到80%以上。

3、产房接种乙肝疫苗:

按照“谁接生谁负责接种第一针”的原则,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全部实行产房接种;乙肝血清标志物阳性的母亲所生婴儿全部全程接种10微克乙肝疫苗,产房接种首剂乙肝疫苗时,同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

4、乙肝试点监测地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5、落实乙型肝炎防治规划等相关措施,控制乙肝发病。

6、各县(市、区)建立乙肝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动态评价乙肝防治工作;新发乙肝病人个案流调率达超95%、实验室诊断率达超95%、实验室诊断准确率达超85%;

7、各县(市、区)疑似新发乙肝病人标本实验室复核认证合格率达超98%。

(四)加强乙脑和流脑疫情监测与控制

1、加强乙脑和流脑疫情监测。

以县(区)为单位,流脑和乙脑病例个案调查率、纳入专病系统报告率均为100%。

2、加强乙脑和流脑疫苗的接种与查漏补种工作,10岁以下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控制乙脑和流脑疫情。

发生流脑病例,及时对所有接触者和周围易感人群(不论有无接种史)开展应急免疫(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青霉素类、头孢类);相关标本采集率、送检率均达95%以上;流调表1周内寄送省、市疾控中心,诊断标本1周内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五)新生儿破伤风及其它针对疾病的控制

1、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报告及流调:

各县(市、区)新破病例报告和调查率、72小时及时流调率达100%,同时要求传染病监测系统病例和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两系统数据一致性达100%。

2、加强其它计免针对疾病监测,报表上报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以上,及时调查处理针对疾病。

(六)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年终对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有专题报告。

全年

 

全年

 

冬春季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四、加大流动儿童管理和薄弱地区工作力度,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

1、流动儿童在流入后1个月内录入系统(临时登记),系统登记率、建证率达95%以上,“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

2、落实跟踪管理措施,接种日发放接种通知(通知单、电话、短信等),对儿童家长签收情况进行反馈、登记,全年开展一次流动儿童计免接种情况专项调查。

儿童首次建卡时,需告知监护人,儿童外出如何实施异地接种及反馈接种信息。

3、按照省、市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在秋学期开学前开展入托入学(园)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辖区内学校和幼托机构查验率、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明)查验率均达100%,对学校查验人员培训率达100%。

按照补种原则,10月底前完成补种,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达95%以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儿童预防接种史建帐(册)率达100%,建议幼儿园和小学将预防接种证复印留存,培训、核查、补种等资料齐全,11月中旬前上报工作总结。

4、按照省卫生厅方案要求,扎实搞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确保接种率达标;春节期间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相关资料齐全,原始资料乡镇保存,3月中旬前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查漏补种统计表及总结至市疾控中心。

5、对辖区内的薄弱地区(县城镇和重点乡镇)或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查,资料收集齐全。

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工作转化。

全年

 

8-10月

 

1-3月

 

9月底前

五、落实安全接种管理措施,减少接种差错事故和纠纷

1、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工作,设立询问记录处,按照省、市要求,对新建卡儿童免费发放省卫生厅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票据,并在接种前进行告知、问诊(包括测量体温)、签订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填写必须项目齐全、有儿童家长(监护人)签字或指纹印,与接种票据一起保存,知情同意率达到100%。

2、规范疫苗接种预约通知行为,优先预约通知接种一类疫苗,接种单位实行率在100%。

3、实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登记和接种副反应(包括疑似异常反应、确定的异常反应及与接种有关的接种反应)观察、登记制度,接种门诊应有专门的禁忌症登记和接种副反应登记簿;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副反应月常规报告系统,无病例实行零报告,接种副反应24小时内报告、上传,报表、报告卡、个案表上报及时率、完整率达100%;以县(市、区)为单位,预防接种反应报告率达到0.5‰,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单位覆盖率(县、乡)达到100%;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反应调查与诊断工作办法》,对一般的接种副反应48小时、异常反应个案表3日内上传率100%、接种差错事故和严重副反应12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规范调查处置率(规范处置指符合《规范》、《条例》、《鉴定办法》等文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有关要求)95%以上;严重异常反应或纠纷案例的相关标本采集及时率和实验室诊断率达到100%,相关因素调查分析率100%;副反应监测年终有分析报告或工作总结,次年1月底前上报。

4、对严重异常反应病例采集早期标本,标本及时送达省、市疾控中心,异常反应相关样本采集及时率和实验室诊断率在100%。

5、全面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及其毁形器,使用率达100%,注射器材必须为合格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使用销毁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并有记录。

6、对因不规范接种、乱收费、接种差错事故、爆发疫情等造成的投诉实行一票否决。

7、加强《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全民在线报告网》日常管理与监测,与国家疾控系统的副反应报告网对接符合率100%。

全年

 

六、加强冷链、疫苗、票据管理,保证疫苗正常供应、冷链正常运转

1、加强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准确性和网络报告制度:

按时做好2014年生物制品和注射器计划征订、上报工作,制定并下发2014年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分发计划,并按计划数分发到各接种点,符合率达100%,不出现EPI疫苗和注射器断供现象;以县、乡为单位全年分发数与上一年建卡儿童数的符合率在100%。

2、实施疫苗(包含一类和二类疫苗)和注射器进出库实时网络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各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每进出一批/支疫苗、注射器,都必须输入省网络信息报告系统。

实行每周进出报告制度(含零报告),市、县(区)各类疫苗、注射器进出库信息网络报告率达100%、周报及时率达100%,市、县(市、区)网络报告符合率达100%,县(市、区)分乡镇的下发计划和文件上报省、市疾控中心。

3、加强管理和使用《江苏省疫苗进出库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的各类疫苗、注射器进出库网报率为100%。

完善市、县、乡各级疾控机构疫苗、注射器领发与登记管理制度:

市、县、乡各级疾控机构及各预防接种单位均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与入库、登记制度,明确职责,并使用全省统一的疫苗(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进出库登记帐目,要求帐目齐全包括进苗日期、生产厂家、批号、品种、数量、失效期等,帐物相符、长期保存、全省统一的疫苗帐册使用率达100%。

4、加强管理和使用《江苏省各级疾控机构疫苗冷藏和运输设备的温湿度实时监控系统》,使用率与完好率在100%。

建立疾控机构疫苗冷藏和运输设备温度实时监控、记录和贮存的信息化管理。

冷链设备运转正常(包括冷藏车),损坏及时维修,有维修记录;冷库、冷藏车等运转实时自动监测,电冰箱温度监测上下午各一次,测定冷冻室和冷藏室温度,记录齐全;疫苗有进出库、贮存、运输途中温度监测记录,资料真实、完整,年底有冷链、疫苗运转监测总结报告。

5、认真落实免疫规划政策,继续加强对儿童扩大免疫规划接种证和票据的管理,适龄儿童接种证持有率100%,票据持有率在95%以上。

6、建立市、县、乡各级疾控机构疫苗领发与登记制度:

市、县、乡各级疾控机构及有关预防接种单位要建立疫苗领发与登记制度,明确职责,专人负责。

7、各县(市、区)每月向市疾控中心急传科报告和评价辖区内各级一类疫苗库有量、使用量和未接种儿童人数的动态数据。

要求各EPI疫苗累计应种未种率控制在10%以内。

8、组织开展基层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工作规范及EPI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情况专项调查活动。

全年

 

待定

七、开展宣传、培训,加强信息交流,提高计免工作规范性和管理水平

1、以“4.25”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有计划和专题总结,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2、每个接种门诊必须有3种以上的计免宣传画、宣传片和科普读物,并向儿童家长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包括金苗通宣传单),省统一的宣传片和宣传画推广使用率达90%以上。

积极推广“免疫规划家长课堂”,实现所有接种单位正常授课,201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家长听课到达率应达到80%以上,相关资料齐全。

3、开展全市免疫规划管理业务培训,系统培训一次以上,对县、乡级从事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计划、通知、材料、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齐全,及时上报培训总结。

4、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提供免疫规划相关信息,每月向市报告和评价免疫规划相关监测工作质量,以简报或通报为依据;专项活动结束后10天内上报总结,全年工作总结、相关疫情分析、疫情趋势分析等10月底前上报(文字、图片等);市疾控中心定期通报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情况。

5、定期传输与评估AFP、麻疹、破伤风疫情、常规接种率、预防接种反应监测报告。

4-5月

全年

 

待定

全年

注:

1、高危AFP病例:

(1)任何年龄小于5岁、接种脊灰疫苗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的AFP病例、未采到合格粪便标本的AFP病例;

(2)同一县(区)发生2例或2例以上的AFP病例且发病时间间隔在2个月以内者,未采到合格粪便标本。

2、麻疹聚集性病例:

在一个最长潜伏期内,一个接种单位辖区内发生2-5例麻疹病例称为聚集性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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