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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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柳江区202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202x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各职能部门精诚团结,切实强化责任,认真落实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柳江区联合大行动工作方案(试行),重拳出击,成立夜市烧烤、烟花爆竹、秸秆禁烧、露天矿山、市容环境管理等八个专项行动小组,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为1-9月份我区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不懈努力。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柳江区环境质量现状

202x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柳州市202x年1-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柳大气办〔202x〕49号)数据显示,1-9月份柳江区pm10平均浓度为68μg/m3,pm2.5平均浓度为45μg/m3,环境空气优良率81.6﹪。

与自身相比,我区环境质量逐月持续改善,环境综合指数总体趋好,但与柳州市6个站点(古亭山、河西水厂、柳东小学、环保监测站、市四中、市九中)均值相比,我区pm

10、pm2.5、环境空气优良率分别约有11.1%,10%,

7.2%的差距;与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值相比,仍有9.4%,

7.4%,7%的差距。

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1-3月欠账太多,目前最关键的两项考核指标pm2.

5、pm10浓度在广西75个纳入考核的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中排名仍是倒数第一,形势异常严峻。

—1—当前,我区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为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我区已全面启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及改善空气质量目标管控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大建筑工地、道路、渣土消纳场等防尘污染和“散乱污”企业整治;进一步加大夜市烧烤、烟花爆竹、秸秆禁烧、露天矿山、市容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美丽柳江·整洁畅通蓝天”联合大行动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落实集中整治大行动每周不少于3次,各部门专项行动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改善。

二、1-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区2月初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编制《关于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专题报告》和出台《柳江区202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江政办发〔202x〕10号)、《关于做好柳江区202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江政办发(202x)9号)、《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方案》(柳江办〔202x〕10号)等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成员单位单位,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督查督考范围。

6月初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工地)、村委共200多人,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散乱污”整治工作推进会,区长通报了1-5月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区住建局、环保局拉堡镇、成团镇主要负责人就如何抓

—2—好各自的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努力构建起“区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2.积极推进科学化、精准化治霾。

区大气办委托广西环境科学研究院到我区开展点位优化、溯源分析和精准治霾相关工作,已完成点位优化现状调查、布点采样监测和数据分析等技术评估,专家建议拟在新城区增加1个空气自动站点位,备选点位为“柳江区职校”。

同时开展站点周边环境整治(短期)和三年整治(长期),8月利用激光雷达对实验高中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实施精准溯源,对海量监测数据进行挖掘分析,9月底争取尽快完成《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整治方案》,10月完成《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

此外,我区大气办正在尝试推进pm2.5空气质量网格化数据建设,拟安装3个在线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实施点穴式管控,形成网格监控快速预警。

目前已有2个监测站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柳江区道路扬尘治理小组对重点路段(瑞龙路、建都大道、迎宾路、柳江大道、兴柳路、双拥路、柳石路、柳堡路)加大巡查力度。

主要巡查监督施工单位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促及时、规范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及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存的物料,应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对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违章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1-9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40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79台次,

—3—共计查处违法行为191起,立案191起,结案191起,处罚款人民币67.189万元。

2.加强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力度。

柳江区每天坚持以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的保洁原则,配备洒水车、洗扫车进行洒水抑尘、清扫保洁作业,每天洒水频次不少于6次,重点路段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以上。

1-9月份,柳江区共出动洒水车约9577车次,用水量约139401吨;出动洗扫车约10167车次,用水量约76792吨;每日冲洗道路面积约38万平方米;人工道路清洗和护栏清洗作业每月大概安排加班人次约40人。

3.严格管控露天烧烤整治。

一是针对露天烧烤多发路段进行加大宣传,共发放了200多份宣传资料,引导摊主推广无烟烧烤和进店进院经营。

二是从3月份起停止审批流动烧烤摊点临时占道手续。

三是加大夜间巡逻力度,发现无证烧烤流动摊点立即取缔,争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上半年共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119次,出动执法人员2644人次,执法车辆537车次;针对柳堡路、商贸街、兴国大道等重点路段,劝导、阻止露天烧烤违法行为345起;立案查处露天烧烤案件22起,暂扣烧烤摊点经营物品若干。

(三)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和城区道路修缮。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区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对柳江区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道路和场地硬化处理、裸土覆盖和绿化、冲洗设施、砂石料

—4—覆盖、建筑垃圾覆盖和清运、主体的立面防护等情况。

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制定了《202x年柳江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工地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

2.开展城区道路修缮工作。

根据《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提升空气质量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江政阅〔202x〕24号)文件要求,为改善柳江区空气质量,减少城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住建局牵头改造修缮柳江区乐都大道、柳中路、南大街、东横二街共四条道路,拟对道路进行沥青铺设,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针对城区道路路面坑洼不平,人行道防砖缺失等情况,组织施工单位对城区道路、人行道、排污沟等进行维修、清淤。

截止目前,沥青道路维修面积1.2万平方米,人行道维修面积7000平方米,清沟清理共3200米。

维修费用共计约328万元。

(四)抓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1.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我区大气污染重点行业,4家制糖企业、2家制药、1家造纸、1家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部安装了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通过加大对重行业点企业巡查力度,加强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等检查,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x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政发〔202x〕18号),以“短期见效、加快治理、常态化保持”为原则,集中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

6月以来,我区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按照“六清”标准,查清企业是否存

—5—在“散乱污”违法事实等情况。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104家“散乱污”企业,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对其中一家塑料厂开出130.2万元的罚单,并将该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这是我区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最高罚单,充分体现我区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的力度和决心。

(五)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1.加强秸秆焚烧的宣传和引导。

上半年,共制作宣传条幅200条,发放禁烧环保宣传袋及宣传资料10000份,利用农信短信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做到户户知晓禁烧;在柳江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月活动中,向群众宣讲禁烧政策,引导群众用发展的眼光正确对待秸秆禁烧,主动参与到禁烧工作中来。

2.做好示范带动、推广秸秆还田。

我区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引进和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装备,推广秸秆就地就近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使用;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

全力推进成团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创建工作。

充分利用机械化技术装备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开展秸秆生物炭还田改土技术和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的合理搭配和有机耦合模式,推动区域秸秆全量利用。

(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柳江区通过划分道路限行、限时进入等多举措疏通城区易发拥堵路段,改善道路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区域内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严肃查处大货车、泥头车撒渣、漏渣等扬尘污

—6—染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渣土车巡逻管控力度,对群众举报渣土车进行精准定位查询,违规操作车辆按照要求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积极开展主题宣传。

目前共出动6980人次,车辆2790余辆次,共查获中型以上货车擅自改变技术登记参数(加高栏板)976起,超载1482起,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1081起,大货车违规走禁行8600起,查获报废车辆上路行驶139起。

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群发短信提示信息10万条。

(七)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

1.做好节假日期间禁限放引导工作。

春节前将8万份《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到12个社区和拉堡村委居民手中。

同时协调在202x年2月12日起3月3日止,每天黄金时间段在柳江电视台滚动播放区政府的《通告》及202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

202x春节期间出动警力90余人、各派出所动员社会力量150余人维护燃放秩序,据110报警台统计,202x年春节以来出警处臵因违反《通告》燃放烟花爆竹59起,共查处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1起,行政拘留30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000余件。

2.重点加强对各大酒楼的管控。

制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警告牌,分别摆放在六福缘、何记、何丰、银河、天赐国宴、华韵、柳江一酒楼、豪江御宴、奇辉、天成大酒店、客家大酒楼、国兴大酒店等12家大酒店的大堂服务台上。

同时拉堡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对违反《关于在中心

—7—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劝阻、制止甚至处罚,确保节假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八)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工作

建立并通过“柳江大气联席办工作微信群”平台每天发布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和相关预警信息,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柳州市区202x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及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重点区域道路保持常湿状态,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九)加大宣传造势,助力柳江蓝

柳江区广播电视台为配合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认真谋划、积极行动,在电视上制作播出柳江区大气污染综治公益广告,并安排在《柳江新闻》前后播出,提高市民参与大气污染综治行动的知晓度和积极性。

在《柳江新闻》中开设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治理散乱污》新闻系列栏目,每月播出相关新闻1-3条,对全区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全面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不够,机制不健全。

部分职能部门对自身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和工作任务投入不够或不重视,部门协调联动、考核问责等工作推进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任务及责任未压实,压力传导和责任追究不到位,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单打独斗现象仍普遍。

(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不稳定,减排空间缩小。

工业企业存在不稳定达标排放,多年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重点行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工业减排难度加大。

“散乱污”企业众多,生产能力落后导致污染加重。

(三)扬尘污染现象严重。

一是柳江撤县设区后,正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时期,因大量的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导致的扬尘污染现象依然普遍;二是城区内大部分道路没有完全硬化,运输水泥、砂石、渣土的车辆未能全封闭运输,撒漏严重;三是采石场、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未能规范化治理;四是城区道路设施不够完善,路面不平整、道路狭窄,影响了机械和人工清扫作业质量。

(四)机动车污染大。

一是柳江区交通运输体系主要依赖公路运输,大部分客运量、货运量依靠公路运输完成,货运车辆占比高,而货运车辆多为柴油车,柴油车排放导致的颗粒物污染严重。

二是柳江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高,老旧公交车居多。

三是主城区道路拥堵现象严重,柳江区中心城区面积小,人口过度集中,机动车保有量大,城区道路车流量大,如柳堡路约5万辆次/日,城区道路约3万辆次/日。

(五)以烟花爆竹燃放、秸秆及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为代表的面源大气污染成治理难点

一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城区内节假日及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普遍存在,加上相关部门节假日管控力度不够,导致因

—9—烟花爆竹燃放所致的pm2.5和pm10浓度飙升成为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的一大制约因素。

二是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垃圾、秸秆焚烧现象频发,据现场监测数据显示,焚烧周边空气pm2.5瞬时浓度值可达1300~6000微克/立方米,瞬间爆表,而秸秆焚烧又主要集中易发生重污染天气的秋冬季。

三是城区,餐饮业和烧烤夜市相对集中,且多数烧烤摊点油烟未经处理后直接外排,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七)其他因素影响

柳江区气象条件和地理位臵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柳江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和西北风,频率为13.5%,静风频率为28%,年平均风速2.0m/s。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西北面是丘陵地带,西北方向气流容易受到阻挡,城区风力会减弱;东南方向气流会受阻,以上情况均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四、下一步措施

坚决打好“百日攻坚”战,我区已全面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及改善空气质量目标管控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大建筑工地、道路、渣土消纳场等防尘污染和“散乱污”企业整治;进一步加大夜市烧烤、烟花爆竹、秸秆禁烧、露天矿山、市容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美丽柳江·整洁畅通蓝天”联合大行动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落实集中整治大行动每周不少于3次,各部门专项行动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改善。

具体措施:

(一)压实责任,实施清单管理。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制定

—10—具体的攻坚工作计划,量化工作指标,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建立我区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二是实施清单管理。

列出部门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与任务清单;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攻坚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清单,对于攻坚战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时督办。

牵头单位定期专题研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强化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推动。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调查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的排查评估,建立工业污染源管理信息平台,实行清单管理;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加大对我区制糖、水泥、造纸、砖瓦、碳酸钙等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依法查处无许可证排污或超许可排污单位。

开展“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治理。

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用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方面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清单,按照“先停后治”原则,从严整治。

(三)加强扬尘综合整治。

提升城市扬尘环境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扬尘综合整治规范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量化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11—严格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管。

严格执行施工工地“6个100%”作业要求,鼓励土方施工的湿法作业。

建设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城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起重机、堆料等位臵安装监控监测设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严格规范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密闭化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严格限制农用车等运输车辆非规范运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清扫频次;建立柳江区主城区未硬化道路清单,实施城市道路硬化工程建设。

(四)车油路同步发展,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加强在用车辆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把外地转入车辆审查关。

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

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制度,从外地转入车辆需进行环保检测,杜绝超标排放车辆流入。

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非法加油站点“零容忍”,对以次充好、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检测。

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

对易发生拥堵的柳堡路等路段制定疏导管理通行措施,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设臵红绿灯、科学划定单行线、加强早晚高峰和施工道路交通疏导管理等综合措

—12—施,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畅通。

加强城市绿色交通建设。

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完善配套设施。

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协同推进加气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秸秆及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严格落实柳江区烟花爆竹禁燃放限放工作方案,对划定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建立禁限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依法、安全、环保”的燃放新理念,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重点加强对各大酒楼和节假日期间的管控,要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逼格依法劝导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禁止焚烧秸秆及农村生活垃圾。

坚持源头利用,严格行政管控,严明考核奖惩。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鼓励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减少秸秆废弃量。

同时,组织开展禁烧行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点,必要时移交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处臵。

严禁乡镇及农村区域在垃圾临时堆放点就地焚烧或使用简陋设施焚烧生活垃圾。

狠抓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

取缔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等经营行为;取缔未经批准利用集贸市场或周边空地及街道路边等摆摊设点进行烧烤、煎炒等夜市餐饮经营点;对已获批的露天夜市,必须统一设臵和规范烧烤、煎

—13—炒的集中加工场所,并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组织管理,逐级细化并落实各项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应立即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并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应急调度制度,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x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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