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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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8】322号

项目名称: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发出日期:

2018年12月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1.2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1.3建设规模:

拆除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施工时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

1.4项目工期:

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超过三日未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无条件撤出拆除范围。

1.5施工安全要求:

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需采用大型机械拆除。

1.6招标范围: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房屋拆除(含主房、附属房、搭盖、阁楼及强制拆除部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18年12月19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5.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开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8.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9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0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

10.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在2018年12月25日17:

0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10.2招标人将在2018年12月26日前,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1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最低限价单价:

(1)本工程拆除回收款最低限价单价为人民币9元/㎡(投标报价不含税费,所涉及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拆除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施工时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2)强制拆除的房屋面积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乘以拆除总面积支付给业主回收款,具体拆除的面积按实结算。

1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

1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1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的;

(5)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6)投标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工期及质量

13.1项目工期:

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超过三日未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无条件撤出拆除范围。

13.2招标人按现状交付房屋,中标人对已交房屋的物品自行保管。

13.3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条件。

13.4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载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13.5中标人应负责自行协调拆迁作业环境,处理好四周道路及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其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4.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

A、企业资质证书

B、企业营业执照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2投标文件的编制

1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4.2.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报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4.2.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4.2..5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2.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6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17开标

17.1开标会定于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7.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7.2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1)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17.1.1款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点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纳入招投标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详见莆建管〔2015〕132号文、闽建筑[2015]23号文)。

(4)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拆除残值回收金单价、拆除工期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5名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

若该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被废标,则依报价从高到低顺序再选择5个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程序,直至评标结束。

18评标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8.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年检的;

18.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8.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8.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

19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负责;

1、本办法评标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招标单位依法组建招标代理和招标人;

(2)投标文件澄清(如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认为必要);

(3)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定标:

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B、本项目采用旧房拆除回收金单位价格最高价中标的定标办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高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最高价相同时,招标人将从中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最高价相同时,招标代理单位编制随机抽取记录,并由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签字确认)。

20.1经过评标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按规定将依法重新招标。

20.2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侯选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三天。

22.3公示期满后,若无出现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21合同签订

21.1中标人必须在开标后7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与招标人合同签定。

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按每逾期一天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指令在规定的日期开始拆除并保证按期安全完工。

21.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1.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按上款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外,招标人可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22、其它要求:

22.1交房通知:

旧房移交日期以招标人的交房通知为准,交房通知发出去后5日内,招标人将项目范围内的旧房交给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签证保管。

22.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22.3本项目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无关。

22.4中标人在房屋拆除前须将房屋拆除实施方案报区建设监督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房屋拆除工作。

若未按要求上报旧房拆除实施方案所造成拆除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22.5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旧房的拆除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22.6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22.7本合同回收款如需由甲方上级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则以财政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六)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人必须在开标后7个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一次性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拆除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定合同或未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上报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23.2招标人应在签订拆除合同后15日内将拆除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4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

24.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

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的10%,

安全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整,

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为:

(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含主房、附属楼、搭盖、阁楼及强制拆除部分),拆除工程量待清运结束后按实际拆除面积结算。

24.2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待中标人全部完成拆除旧房及清理完垃圾后和全部无安全责任事故后方可无息退还。

24.3所有资金须通过中标人单位银行基本帐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房屋拆除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招投标结果,甲方把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承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拆除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管理、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证房屋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房屋拆除项目概况:

1、拆除项目名称: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2、拆除房屋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3、拆除面积:

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4、房屋拆除期限:

乙方须在甲方每次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天内把房屋拆除完毕,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运完毕,残渣堆放地点由乙方负责解决。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超过三日未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无条件撤出拆除范围。

二、工程费用: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

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的10%,

安全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整,

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为:

(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含主房、附属楼、搭盖、阁楼及强制拆除部分),拆除工程量待清运结束后按实际拆除面积结算。

2、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待中标人全部完成拆除旧房及清理完垃圾后和全部无安全责任事故后方可无息退还。

3、所有资金须通过中标人单位银行基本帐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房屋拆除的法律、法规,尊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拆除。

2、向乙方提供有关拆除的法定手续及实施细则,如各项批准文件、建筑占地红线图、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房屋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包含拆除顺序、拆除机械、劳力组织、工期计划、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等,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过程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载施工完成拆除工期。

3、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乙方的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除按拆除方案执行外,特别要注意本项目临街道、人流量大房屋拆除时必须确保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安全网和设置警戒线等,进行拆除的房屋每日至收工时残墙高度不得大于1米,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

5、乙方应保护拆迁区及其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文物、国防设施,严禁擅自处理。

6、交房后旧材料应由乙方自已看护保管,丢失与甲方无关;少数房屋拆除后涉及非拆迁房屋受损,需修复的由乙方出资修复。

涉及群众纠纷的,由乙方协调解决,甲方给予配合。

7、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上交的旧房折除残值回收金。

8、乙方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房屋拆除过程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须在甲方每次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天内把房屋拆除完毕,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运完毕,残渣堆放地点由乙方负责解决。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超过三日未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无条件撤出拆除范围。

五、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对剩余的、未拆除的地面物自行处理并要求中标单位退出场地。

由于乙方造成的原因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已上交的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附则:

1、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个别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可适时修改,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房屋拆除完成无遗留问题,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承诺函

2、相关证书、证件

A、企业资质证书

B、企业营业执照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

¥元/㎡)作为承包价(投标报价不含税费,所涉及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拆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经理,我方保证该建造师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我方保证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超过三日未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无条件撤出拆除范围。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

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的10%,

安全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整,

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多还少补)为:

(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8.5万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含主房、附属楼、搭盖、阁楼及强制拆除部分),拆除工程量待清运结束后按实际拆除面积结算。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在此声明:

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邮政编码:

__________电话:

传真:

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月日

2、相关证书、证件

A、企业资质证书

B、企业营业执照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以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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