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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件管理制度1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编写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2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

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__文件的情况。

其台账应包括:

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

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文件管理制度3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

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

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

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

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

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

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

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

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

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文件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

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科室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审查、修改的参考。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人事秘书科审查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人事秘书科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列席有关文件审议的办公会议。

  报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规(草案);

  

(二)审查意见;

  (三)起草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签后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

  送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文本;

  (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说明(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等);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本。

  第十四条市政府法制办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局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经审查准予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机构通知本局后,由主任签署,以本办文件的形式发布施行,并自发布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上登载规范性文件全文。

具体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

文件管理制度5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文件管理制度6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文件管理制度7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

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编写完全,存档备案。

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

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

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

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8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

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

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

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

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

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

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

(一)、

(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

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

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

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

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

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

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贴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

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

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

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

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坚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经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职责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利。

文件管理制度10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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