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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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提出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国家、省、市价改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三)对国家、省、市委托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实行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四)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

(五)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向省、市物价局和区委、区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和社会发布价格信息。

(六)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区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七)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搞好成本、收益核算,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八)负责全区价格认证工作;对经济认证、司法认证收费行为进行管理,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

(九)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

行政单位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383.4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8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47.9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2.4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包括本级支出的物价综合事务管理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383.4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9.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97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增加物价政务管理—价格鉴证经费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4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7万元,其他业务费5.38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7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经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建立价格资料数据库,分析预测价格变动趋势,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二、   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

对重要的公益性、强制性、垄断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管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负责全区价格认证工作,为公、检、法、司办理案件和金融信贷、保险理赔、商业往来及社会各界提供价格鉴证和评估服务。

三、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

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受理群众举报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依法处理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提出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国家、省、市价改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三)对国家、省、市委托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实行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四)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

(五)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向省、市物价局和区委、区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和社会发布价格信息。

(六)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区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七)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搞好成本、收益核算,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八)负责全区价格认证工作;对经济认证、司法认证收费行为进行管理,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

(九)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3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价格管理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拟订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

管理全区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拟订作价原则、办法。

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拟订提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建议

拟订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编制中长期调控目标。

开展日常、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价格巡查监测,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和价格运行,健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处理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

拟定调整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调整天燃气、电力、供热价格和相关收费价格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调整方案和调控建议,适时调整区级医疗服务、药品等价格政策。

拟订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开展日常、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价格巡查监测,提出调控建议;落实全区天然气、电力价格改革,完善供热价格管理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天然气、电力价格改革政策落实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协助市局核定市城区供热价格调研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2、调整收费标准;组织价格听证会

根据国家政策和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的标准并监督执行。

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协助市局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完成相关调研工作,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府价格决策科学和透明

公益事业收费标准规范性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主要经营收费标准规范性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听证会有效性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3、涉案资产价格鉴定、认证

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资产价格鉴定;办理民事、经济、仲裁案件涉案资产价格鉴定;对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公正性认证;

客观、公正、合理出具价格鉴证结论,维护司法机关公平公正和当事人胡合法权益;为纪检检察机关、税务机关、民政部门等办理案件提供依据,维护公平公正。

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定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客观、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科学引导商品生产、流通与消费

办案准确率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监测数据采集数量、价格分析数量、信息发布量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案件复核维持率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二、价格监督检查

组织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推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依法办理价格举报案件;推行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对市场放开商品实施价格监管,加强反价格欺诈工作,配合市级部门进行反垄断工作。

治理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收费环境和价格秩序;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处罚、审理程序合法;推行明码标价,促进明码实价;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

  1、法制与案件审理;商品价格监督检查

对价格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权利;培训全区价格检查干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打击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欺诈行为;防范价格异动;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探索不同行业明码标价的规则方法,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

确保依法办案,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处罚、审理程序合法。

治理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收费环境和价格秩序;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处罚、审理程序合法;推行明码标价,促进明码实价;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

收费监督检查目标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案件办结率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价格监督检查目标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三、物价政务管理

3.00

负责物价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价格舆情监测系统。

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规范价格秩序。

  1、综合事务管理

3.00

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管理措施,完善制度保障,打造廉洁高效的价格政务服务环境。

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

办理时间、办理程序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按照法定和承诺时限完成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价格诚信档案建立

95%-100%

90%-94%

85%-89%

85%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23-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2.40万元,我部门本年度无拟购置固定资产,详见下表。

 廊坊市广阳区预算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223-廊坊市广阳区物价监督检查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153

42.4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

19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152

23.40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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