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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金融租赁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二是对外宣传和沟通。

当然,都是要求以计算机和网络的手段来实现。

内部管理涉及的面很广。

但大致可以分为各类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

至于对外宣传和沟通,则主要依靠本公司的和与之链接的网站。

本文完全不涉及应用软件的编制、统一数据库的建立、公司内部资源如何共享、如何作到保密和安全以及公司网站建设中的纯技术问题,也不准备涉及金融租赁公司信息化管理的包括一切类别业务的管理、财务管理,即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制作的电算化,以及人事管理的全部内容。

只是从实务的角度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谈一点意见。

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至少应该包括三大部分,即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内部核算系统和内控指标体系。

一、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

(一)基本功能

该系统的基本功能应是反映本公司在特定时点的融资租赁债权的数额、构成、质量及变动。

该系统应

通过电算化手段,运用全公司统一的数据库,以报表、工作单证和内部传票的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二)反映层次和角度

对上述信息的反映,应包含不同的层次。

最基本的是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应付租金的各个期次,其次是各融资租赁合同,再其次是涉及一个或多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各承租人或转租人,最后是全体承(转)租人;

对上述信息的反映,应包含不同的角度

(1)时间角度。

所反映的信息,从时间角度看,应有时点值和期间值这样的两大类。

就期间值而言,在常规核算统计报表中,应有以本公司开业日为期初日和以上月末日为期末日的总期间的“累计统计法表”和以任何别的日期为起止日的(例如上月、本年初以来、某年、两届董事会期间等)的“期间统计法表”;在工作单证中,则以各该合同中的相关日期为起止日;

(2)部门角度。

所反映的信息可有“业务口径、业务汇率”与“财务口径、财务汇率”两大类。

“业务口径”的租赁债权直接针对承租人,因此必须包含截至统计日所结欠的延迟利息,“财务口径”的租赁债权则用于内部核算和披露,因此可基于稳健原则而不予包含或不予全部包含;就汇率而言,为便于对比,“业务汇率”指该期间一律用期初日汇率折算,而为了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汇率”则是指该期间期初日和期末日分别用各该日的汇率折算;(3)币种角度。

就交易币种而言,除了应分别按诸合同的币种反映外,还应在相应的报表中分币种汇总反映和折合为本位币汇总反映;(4)期限角度。

对任何债权,均应从其应实现的时间的角度,分为逾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这样两大类;(5)成本角度。

是指在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成本进行核算时,应有以会计成本(真实成本)为基础和以合同成本(虚拟成本)为基础,这样两种不同的角度。

融资租赁公司对承(转)租人依合同主张租赁债权时,其基础是合同成本。

租赁债权由合同成本余额、结欠的和未到期的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以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这三者构成。

但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内部核算时,并不考虑合同成本,而是只考虑会计成本。

某合同的租赁债权与其会计成本余额之差,是该公司在该合同中的未实现租赁收益。

这一未实现租赁收益又由两部分构成。

结欠的与未到期的租金合计额与会计成本余额之差,是财务报表上的已借记和未借记的应收租赁收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是财务报表上的未实现租赁收益与已借记和未借记的应收租赁收益之差加上未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后的合计值。

融资租赁公司对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债权,应以不同的报表,分别从合同成本和会计成本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反映(6)收益角度。

这一核算反映收益的类别及其提取程度和实现程度(7)风险角度。

这一核算反映租赁债权的量化的风险程度,以逾期债权额及其加权平均账龄表示。

(三)主要核算内容

融资租赁债权的核算,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各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成本的核算。

这一核算,是依某个已生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指租金计算的基础是全额摊提租赁物购置成本,还是只摊提其某个百分数而留有余值;购置成本自各自的发生日至起租日的利息或折现值,即租前息是单收,还是计入合同成本)和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指该融资租赁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的实际支付情况),算出其会计成本(该公司实际投放额)PV0、(未考虑时间价值的)合同成本PV1、起租日合同成本PV2和各次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PV3。

相关的项目及数据,反映在该公司所编制的、作为工作单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合同成本结算单》中;

(2)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期应付租金的核算。

这一核算,因诸合同的如下条件不同而异:

1)租金是在各期期初日应付(先付法)还是在各期期末日应付(后付法);2)各期利率不变还是变动,因而各期租金等额还是不等额;3)就各期租金不等额而言,该期租金中所含的成本是等额还是不等额;4)是否有宽限期以及在宽限期末日是否付息;5)是否有随租金同时收取的财产保险费。

相关的项目和数据,反映在该公司所编制的、作为工作单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租金通知单》中。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如果某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金计算方法,不是以租赁融资额及时间推移因素为其函数,而是以例如承租人的销售百分比、使用量或价格指数之类为其函数,即所谓“随机租金”,则其应付租金的核算,依各该合同的约定进行,不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常规性核算方法,应该按长期投资核算;(3)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以及对应退利息的核算。

这一核算,在承(转)租人的实付金额和该金额的到账日期异于应付金额及应付日期时进行。

迟付少付时的计息及多付早付时的是否及如何退息,连同罚息的计算,应依租赁合同的约定;(4)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时点债权的核算。

这一核算,有多个角度。

一是,期限角度。

应该分为逾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两大类。

逾期债权由迄至该报表的期末日或该工作单证的坐标日的结欠租金额和结欠延迟利息或罚息额构成。

这里所说的结欠延迟利息和罚息,对迟付的租金而言,是至实付日的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的计息至上述日期的“本利和”,对结欠租金而言,是自应付日至上述日期的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

未到期债权则仅由未到期的已知租金和未知租金构成。

所谓“未知租金”,是指由于其利率未知,因而所计租金金额是用该期租金中所应摊收的合同成本暂时代替的;二是,结构角度。

指该合同债权由哪些成份构成。

从向承(转)租人主张的角度出发,该合同债权由结欠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的合同成本和已知租赁收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和应付未付的财产保险费构成。

从租赁公司内部财务核算的角度出发,该合同债权由结欠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的会计成本和已知未实现租赁收益(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延迟利息或罚息)和应付未付的财产保险费构成;三是,成因角度。

指某个时点的合同债权是由以该时点为期末日的某个期间(上月、本年或开业以来,等等)内的哪些原因造成的。

这一角度所反映的是,某个期间内因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而造成的债权变动。

例如,因某期租金的利率从原先的未知变为现在的已知,而使该期租金的金额从原先的以所含合同成本替代变为由所含合同成本与租赁收益合成,因而使债权增大;因承(转)租人的实际支付,而使应收租金及结欠延迟利息或罚息减少,因而使债权减小;因承(转)租人的新欠或续欠,而使应收延迟利息或罚息增大,因而使债权增大,等等。

在按承(转)租人汇总统计的报表中,则期间汇率的变化及坏账损失也是债权变动的原因;(5)对收益的核算。

所谓“收益”,是指租赁债权同会计成本余额之间的差额。

这一差额由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租赁收益,它是应收租金同会计成本之差;二是应收延迟利息或罚息。

就租赁收益而言,从是否已经提取,即,是否已经借计“应收租赁收益”科目和同时贷计损益表中的“租赁收益”科目,因而已经记为公司利润的角度反映,有已经提取和尚未提取两类;从是否已经通过租金的回收而实现的角度反映,则又有已实现和未实现两类。

就应收延迟利息和罚息而言,它们是尚未收到的,因此是未实现的这一点,自不待言。

但是,根据各公司的会计政策的不同,则在其财务报表上,又会有是否及在何种条件下进入(借计)租赁债权,因而是否及在何种条件下构成(贷计)未实现租赁收益的不同。

这一核算只用于融资租赁公司内部,是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数字取值的依据;(6)账龄核算。

账龄,是定量反映本公司租赁债权的风险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毋容赘言,既然有账龄,则必定是已经发生了拖欠。

所以,账龄是专门针对逾期债权而言的。

应该以按承租人、按行业、按币种以及本公司全部逾期账龄等口径,来核算加权平均账龄,从而就该公司的回收风险得出有意义的量化的结论。

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报表,应可适应以下不同的业务方式和满足以下不同的业务需求:

(1)租赁期限的月数不限。

各期租金应付日的间隔可以是3个月、6个月,也可以是12个月;

(2)租金可以是在各期期初日应付,也可以是在各期期末日应付;(3)各期租金可以是等额还本(即各期利率变动,各期租金不等),也可以是递增还本(即各期利率相同,各期租金相等),还可以是隔一期还一次本。

在特殊的情况下,还应能为适应承租人租赁项目的现金流,而不规则地还本的作法;(4)各年应收的财产保险费可以是“计入合同成本”,因而已经含在各期租金中,也可以是不计入合同成本,而是各次随租金一起收取。

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在某合同项下所实际支付的财产保险费均构成该合同会计成本的一部分。

当然,如果某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由承租人投保,则自然不存在出租人以任何方式向承租人收取财产保险费的问题;(5)租赁期限内可以没有宽限期,也可以有宽限期。

所谓“宽限期”,就是其期末日不还本的期次。

宽限期末日可以付息,也可以不付息;(6)合同履行中,其租金币种可以因协议更改而变动;(7)合同可以协议提前终止。

依提前终止协议的条件及实际履行情况,核算出在终止日应实现的债权及其实际实现程度;(8)合同可以以该公司减让为条件而终止,依实际履行情况,核算出其债权的实现程度;(9)当该公司在某项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租赁物件购买环节中的各次支付的时间间隔过长时,可以先分次结算合同成本,并据以核算应付租金等,在末次结算完毕后,再合并为一个合同统一核算;(10)计算租金时所依据的,可以是该租赁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融资额,因而余值为零;也可以是该租赁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融资额中的我国租赁会计准则所允许的某个百分比,因而将留有实质性的余值。

这里还要强调说明一点,即,这里的依据,仅仅是出租人的租赁融资额,而并非一定是租赁物的购置成本,更不一定是承租人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原值。

因为,为了租赁物的购置,可能有一定部分资金,是承租人自己承担的;而在形成固定资产时,更会有许多名目的由承租人直接支付的费用,依据承租人所应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可以计入该固定资产的价值的;(11)在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是委托租赁、杠杆租赁或联合租赁时,核算统计系统报表应该按向承租人所主张的全部租赁债权以及其中本公司承担风险和获得收益的部分分别列示。

(四)适用报表

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报表的应用,应采取三种方式:

(一)供业务承办人依合同规定及该公司的不同需要而向承(转)租人或保证人正式提交的具有法

律效力的工作单证。

这些单证包括但不限于:

(1)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合同成本结算单》;

(2)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应付租金日期及合同成本余额结算单》;(3)在合同约定租前息应于期初某约定日期支付的情况下,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租前息通知单》;(4)在租赁合同利率各期变动的情况下,应于该期利率已知后及时提交的《租金通知单》。

该通知单此后则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随时提供;(5)在承(转)租人发生拖欠的情况下,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违约通知书》;(6)在承(转)租人发生拖欠的情况下,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向保证人提交的《要求履行担保通知书》。

(二)业务承办人在同承(转)租人对账时或许需要出示的核算依据:

(1)《延迟利息核

算统计表》

(2)《罚息核算统计报表》;(3)《承租人实付款清单》。

(三)供财务人员记帐用的内部传票性的资料:

(1)《收款分配单》。

本单的用途是,记录对各次到账的承(转)租人实付款项的、在该承(转)租人项下的诸合同的、依时间先后顺序,冲抵各期租金及结欠的延迟利息的分配情况,是财务人员入帐的依据;

(2)《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3)《融资租赁合同的成本及收益核算表》;四)《各期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逐月提取金额及分年汇总表》。

(四)各月编制、供公司内部使用的成套报表。

这些报表包括但不限于:

(1)反映上月、本年(称“期间统计法表”)和开业以来(称“累计统计法表”)这三种期间的、按期次、按合同、按承(转)租人的、由于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债权变动情况的报表。

这些报表又有因为分币种、分户别及全体承(转)租人这样三个不同的汇总口径,和因为按业务口径或按财务口径、按业务汇率或按财务汇率这样多种的核算方法,而形成的不同品种;

(2)反映上月末日债权结构的报表。

这些报表分合同和承(转)租人两个层次,含逾期和未到期两大期限类别和对外主张(以合同成本为基础)和内部核算(以会计成本为基础)两种不同角度,并且分户别和按全体承(转)租人这样两种口径汇总;(3)反映逾期债权账龄的报表。

这些报表分合同期次和承(转)租人两个层次,分结欠额(结欠租金及结欠延迟利息)和结欠会计成本两种类别,分业务汇率和财务汇率两种折算汇率。

该系统的主要适用报表如下: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上月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本年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特定起止日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上月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本年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特定起止日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业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业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按融资租赁合同期次,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按融资租赁合同期次,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延迟利息(含罚息)核算统计表》(专门反映延迟利息(含罚息)的核算统计细节,供同承租人对账之用,按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同该承租人订立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并按诸合同期次反映,取业务统计口径)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按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财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财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账龄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通过欠收租金和欠收延迟利息或罚息反映逾期租赁债权本身的风险程度)

《租赁债权账龄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通过账龄反映逾期租赁债权中所含的未收回的会计成本的风险程度)

《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反映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其实现状况)

《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反映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其实现状况)

(详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一书第四章。

二、内部核算系统

融资租赁业务是金融业务的一个类别。

任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无不以安全赢利为其根本宗旨。

为了做到这一点,除了一般而言需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外,还需要设定一系列的内控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法对合同、项目、部门及全公司的成本、收益、风险及损失进行实时监控。

下面分八个专题探讨。

(一)融资租赁业务的收益预测

收益预测,是为了满足三个方面的需要。

一是,用以作为是否受理某个所申请的融资租赁项目的量化依据之一;二是,用于考核已生效新合同的预期收益的规模和水平;三是,用以作为各业务部门以至全公司编制各会计期间预算时的重要依据。

预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被严格履行。

就预测而言,影响合同收益的因素如下。

租赁融资额。

是合同约定据以代入租金计算公式中的“现值”(presentvalue)的金额。

租赁融资额大致上接近于出租人在该合同项下的投放额。

通常会认为,在同样的利率及税负条件下,收益与投放额成正比。

然而,这是一种误解。

直接影响收益的,首先是整个合同期间的资金占用规模,而并非是其数额仅仅等于期初占用资金额的租赁融资额。

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

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常见的约定,是分期收回本金。

而由于只有被占用的资金才能取得收益,因此,十分重要的是,要依据合同条件来核算被占用的资金量。

又由于诸合同在本金回收的时间间隔上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各个期间占用的资金,应换算成为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才使得诸合同的这一指标具有可比性。

各期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该期期初的未收回本金余额÷12个月×每期月数

租赁综合年利率。

租赁利率同预期收益成正比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

这里要说的是,对于这一指标,我们可以有两种取值方法。

一是,取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数值。

包括,某个绝对值,例如9.3125%;或者某个取值约定,例如,某个基准利率+某个附加系数,例如,美元三至五年期LIBOR+1.5%。

按这样的取值所计算出来的各期租金,以及其中所含的本金和收益,将是同财务报表中相关科目的数据一致的和可对照的;二是,根据各该合同甚至项目的特定条件,将该合同项下的除租金而外的其它名目的收入,也都考虑在内,以其内部收益率为租赁综合年利率。

显然,这样的数值在合同中是见不到的,据以计算出的各期“租金”的构成,也将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数据不同。

筹资综合年利率。

筹资利率同预期收益成反比,也是不言而喻的。

同样地,该指标也可以有上面所说的两种取值方法。

营业费用率。

营业费用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别。

但是,要严格加以区分并作出预测,是难以做到的。

至多是,在权衡某合同条件的可否接受,以及在预测各已生效合同的收益时,采用直接费用;而在作全公司的预算时,则应包括公司的全部费用。

这一指标的取值,可以考虑采用本公司历年来的经验数据。

当然,即使如此,仍会有一个难点,即,如果通过营业费用率来计算,则以何者为基数?

以租赁融资额为基数有所不妥,因为未考虑合同的期限长短。

从理论上说,合同期限越长,经营成本越高。

本文中是以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为基数的。

但是,在特殊的合同条件下,这一取值方法也有缺陷。

对此,有待识者指正。

营业税。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法,融资租赁合同的营业税率,自2003年起是5%,其税基是租金中所含的收益扣除借款利息后的余额。

所得税。

融资性租赁公司的所得税待遇,无异于其它工商企业,都是当期利润的33%。

所得税前收益。

这一指标相当于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和营业税后的余额。

所得税后收益。

这是所得税前收益扣除所得税之后的余额,相当于利润表上的不考虑营业外收支的利润总额。

收益净现值。

上述两个指标虽然可以同财务报表的数据相互印证,但是无法在诸合同间作横向对比,因为没有考虑时间价值。

以资金成本为折现率的收益净现值则可以弥补上述缺陷,从而既可以在诸合同间作横向对比,又可以相互累加而得出各部门以至全公司的这一指标。

本指标反映该合同、该项目、各部门以至全公司预期税后收益的绝对规模。

资金年净收益率。

这是所得税后收益折现值同折合占用一年资金的比值。

这一指标可以反映预期税后收益的水平。

诸合同这一指标的平均值可以构成各项目、各部门以至全公司的这一指标。

作者认为,可以用所得税后收益净现值和资金年净收益率,作为衡量预期收益的规模和水平的指标。

(二)筹资综合利率和租赁综合利率的测算

任何借款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据以计算利息或租金的利率。

我们称该利率为合同利率。

根据该利率,我们可以知道应付本息或租金的数额,可以据以衡量融资性租赁公司借入资金的成本水平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收益水平。

对于这样的在合同中明示的利率,显然是无需测算的。

然而,无论是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还是相关的买卖合同,除了收取本息、租金或价款外,都往往还会附有其它的合同条件,导致融资性租赁公司借入资金的成本的提高和在融资租赁项下的租赁收益的提高。

在融资性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中,利息支出和租赁收益有单独的科目反映,是不会同其它名目的支出和收入混同的。

而在内部核算中,为了测算某个借款合同的真实成本和某个租赁项目的预期收益,我们有必要通过这些条件所构成的现金流,来测算其各自的内部收益率。

我们称在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人的内部收益率为融资性租赁公司的“筹资综合年利率”,称在融资租赁项目中内部收益率为“租赁综合年利率”。

设定这样的两个指标,是为了便于对形形色色的合同条件的效果进行综合对比,从而或者是可以灵活地磋商合同条件,或者是可以预测已生效合同真实的成本和收益,据以对各承办人或部门进行考核。

内部收益率的测算,是从事资金运作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的人员的基本功。

这里无需赘述。

(三)资金成本核算方法

应该说,融资性租赁公司所运用的全部资金,除了资本公积外,都有成本。

但是,其中可以直接核算的,则仅是借入资金。

核算借入资金的成本,是为了回答各会计期间的应付利息是多少和加权平均借款利率是多少,这样两个问题。

而要回答后一个问题,就还要知道各会计期间的占用资金是多少。

我们用三种表格来说明核算方法。

对于任何借入资金,首先要分币种。

在各币种中,要分长期和短期。

在长期借款中则还要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在各月编制的《借入资金占用及利息支出》表中,各笔借款按借款号分列。

其中,“借款额”是该借款合同项下至该月初的余额;“天数”是指该余额在该月所占的天数;“应付利息”=该余额×该项借款的利率×天数÷本年天数;“积数”是指本借款额折合为占用一年的金额。

积数=该余额×天数÷本年天数。

在各月编制的《借入资金占用及资金成本月报表》中,项目按各币种的各类贷款分列。

其中“占用额”是上表中该类别的积数的合计值,“利息支出”是上表中该类别的“应付利息”的合计值;“加权平均利率”=本行的“利息支出”÷“积数”×360÷本年天数。

诸币合计折美元是采用该月月末汇率。

“本年占用总计”对于1月份来说,是该月数据;对于7月份来说,是该年1-7月数据,对于12月份来说,是该年全年的数据。

各月填报的《XXXX年借入资金占用及资金成本汇总表》,是对本年迄至该月末的各币种的“积数”、“加权平均利率”和“利息支出”的列示和汇总。

本公司资金部门各分部的该表的汇总,就是全公司在各会计期间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的总表。

这套表格的用途如下。

“积数”合计值确切地反映本公司在各会计期间所实际占用的借入资金规模,该数额同各该期间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均值之和,就是本公司在该会计期间的总的资金占用额。

“利息支出”合计值确切地反映本公司在各该会计期间的应付利息,即资金成本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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