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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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WZY—2019003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九年二月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
采购邀请函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采购国内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由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
WZY-2019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限价:
100000.00元(不含1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最高限价(单位:
元)
服务地点
1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
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00000元(不含10万元)
采购人指定地点
每个子包项目将从不少于三家有意向的服务供应商报价中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五、服务供应商应对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不能仅对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报价,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含各省市)林学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资质证书【资质等级:
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具有国家(含各省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丙级以上(含丙级)】。
3、具有国家(含各省市)白蚁虫害防治或白蚁防治行业协会颁发的白蚁防治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须在上述网站中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采购人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
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评审会以采购人复查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人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前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A508室。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2月28日上午9:
00-9:
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A604纪检监察审计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2月28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综合楼A506会议室)
九、本公告期限:
自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止。
十、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至本学院。
十一、采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江高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管老师联系电话:
86201900-5051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就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主要需求:
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提供服务。
(二)服务地点: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白云、天河、越秀校区)。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1、喷药防治频率:
越秀校区每月3次、白云校区每月4次、天河校区每月3次。
(1)越秀校区每月3次常规喷药,白云校区每月4次常规喷药,天河校区每月2次常规喷药、1次热烟雾喷药;
(2)越秀校区、白云校区每年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蚊虫繁殖高峰期,每月增加一次热烟雾喷药;
2、喷药(施放药物)配方及浓度:
按国家、省、市除四害和防治白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达到有效除四害和防治白蚁的药物浓度,喷药配方、喷药方式方法等建议接受所在辖区疾控中心和爱卫部门的指导;
3、喷药或施放药物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做到不留死角;
4、如发生登革热等蚊媒传播传染病疫情,在上述喷药频率基础上,按所在辖区疾控中心要求需增加热烟雾喷药另收费,增加热烟雾喷药每次收费不超过以下限额:
越秀校区1000元/次,天河校区1500元/次,白云校区1200元/次(以上价格已包括:
人工、税收、药物、器械折旧、运费等)。
(五)结算方式:
半年结算一次。
(六)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转账支付前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定点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有效含税发票给采购方。
二、详细服务及工作内容说明
服务具体内容
㈠灭蚊、蝇、蟑:
1、校区绿化带、沟渠、构筑物的洗手间及公共区域,全面喷洒药物,杀灭虫害。
2、服务频率:
越秀校区:
每月三次;
白云校区:
每月四次;
天河校区:
每月三次。
㈡灭鼠:
1、根据鼠害活动情况,投放灭鼠剂。
2、在能力范围下,负责堵塞鼠洞,减少鼠类栖息的场所。
3、指导、协助甲方做好防鼠设施的工作。
4、服务频率:
越秀校区:
每月三次;
白云校区:
每月四次;
天河校区:
每月三次。
㈢灭白蚁:
1、校区树木(树干离地面4米高度内)、构筑物门框、窗框。
2、提供服务:
乙方定期派出专业人员上门检查、施药。
服务期内甲方如发现有白蚁危害,可电话通知乙方前往及时灭治。
(节假日除外)
3、采用药物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低毒、高效的白蚁专科用药。
4、服务频率:
防治期内越秀校区、白云校区、天河校区每季度检查一次;白蚁纷飞时节(4月-6月)加强,每月检查一次。
服务说明:
1、要求中标方在各校区实施消灭作业前,对卫生害虫种类、栖息部位、密度状况及孳生环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因地制宜制订合理综合防治方案由采购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2、根据防治方案中标方备好药品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通知采购方发布通知公告。
3、实施防治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用药,施药到位,保证防治效果,并防止药品污染环境。
消灭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全责。
4.每次工作完毕后,中标方消杀人员及时填写杀虫灭鼠服务信息反馈表,写明服务范围及内容、杀虫剂、灭鼠剂名称、使用量等,并由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建议、签字确认,作为支付的依据。
5.每次消杀工作时,有采购方人员配合中标方消杀人员,使其能够顺利进行消杀工作。
安全承诺
1、中标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牧渔业部、卫生部文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2、中标方对采购方的杀虫灭鼠工作的安全性及防治效果负全权责任。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采购人: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
采购项目编号
WZY—2019003
3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除四害和灭白蚁(防治白蚁)服务项目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报价语言
中文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邀请函
8
磋商有效期
从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90天。
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
1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邀请函
11
磋商时间
详见采购邀请函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含各省市)林学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资质证书【资质等级:
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具有国家(含各省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丙级以上(含丙级)】。
3、具有国家(含各省市)白蚁虫害防治或白蚁防治行业协会颁发的白蚁防治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须在上述网站中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采购人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
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评审会以采购人复查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人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2“监管部门”是指: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2.3“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
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7对供应商的限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8关于中小微企业报价
中小微企业报价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响应供应商,通过报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微企业报价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报价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磋商费用
4.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采购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五、磋商报价要求
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0.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0.1响应供应商应将《唱标信封》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信封”字样。
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磋商货物、服务名称;
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5)日期。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1.2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的步骤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2.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将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13.磋商:
(程序须重点审核)
13.1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谈判前公开首次报价,同时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谈判排序。
13.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带“★”号条款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3.3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3.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
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3.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3.6最终报价: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
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3.7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3.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具体步骤详见磋商细则。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4.2本项目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将各报价供应商按其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评审价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
(1)小型或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
如都是(或都不是)小型或微型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14.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校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如发现成交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或其磋商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报告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采购活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成交资格授予第二候选成交单位。
九、质疑
16.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将应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签订合同
1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18.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三章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点:
2019年月日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元)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务地点: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付款方式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服务要求及详细工作内容说明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乙方按照该内容进行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确认,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