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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婚姻观思想及其几点思考

论马克思的婚姻观及几点思考

从马克思的《论离婚法草案》谈起

摘要:

在《论离婚法案》中,马克思深刻剖析了婚姻的本质关系。

马克思认为:

“任何人只要结了婚,那他就得服从婚姻法;谁随便离婚,那他就是肯定任性,非法行为”,马克思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提倡在爱的基础上结婚自由并承认婚姻可以离异,但反对轻率离婚。

通过对马克思婚姻观的分析,以期把握婚姻的本质和基本道德规,以此从家庭,法律,学校,社会四个方面着手,给人们的婚姻生活提供借鉴,从而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

关键词:

马克思;婚姻观;离婚;当代价值

马克思的婚姻观是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著作中的一个重要容,并且它的形成历经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在马克思多部著作和大量书信当中都涉及到对婚姻家庭问题的论述。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时候就十分重视对婚姻这一问题研究,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致巴瓦安年柯夫》、《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等著作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论及了原始社会史方面的问题对古代婚姻家庭发展作过一些阐述,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马克思致路库格曼》、《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分析揭露和批判。

一、马克思婚姻观的基本容

1842年,普鲁士国家制定了《离婚法草案》,该草案主要是依据基督教精神,把世俗婚姻予以化,强调婚姻的不可离异性。

该草案受到社会舆论的热烈声讨。

马克思认为这是婚姻问题被普鲁士君主政府化,并且揭示出该政府欲在法制上把婚姻问题予以神秘化,以实现其君主统治的意图。

为揭露这一意图,马克思向世人表达了他自己的婚姻观,为此马克思写下了《论离婚法案》一文,一方面表示出对该法案的否定态度,另一方面也表达了自己对婚姻的理解。

(一)婚姻要合乎伦理

马克思的婚姻观是把婚姻看作一种伦理道德,是对黑格尔的婚姻观进行批判的继承而产生的。

《莱茵报》对于《离婚法草案》提出的第二条反对意见显示“立法是将和教会的宗旨制度化,婚姻被看作是一种合乎伦理的制度,从而立法将婚姻的世俗本质忽略了,”马克思的这句话很明显表明,他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伦理的,是一种带有世俗性质的伦理实体。

他认为婚姻关系的伦理性是通过婚姻的世俗性和真实性才能确切的体现出来。

在马克思的婚姻观中,他就提出婚姻关系的世俗本质,立法是无法将这一本质抹煞的。

马克思指出:

“一切的伦理关系,就其概念来说,都是不可解除的,如果以这些关系的真实性作为前提,那就容易使人相信了”,由此可看出婚姻本就具有伦理性且不可离异。

在现实的生活中,婚姻的离异是不符合理论道德的。

(二)婚姻的基础是爱情

在《论离婚法草案》中,马克思指出“谁也没有强迫着去结婚,但是任何人只要结了婚,那他就得服从婚姻法。

结婚的人既没有创造也没有发明婚姻,正如善于游泳的人没有创造发明水和重力的本性与规律一样”,[2]183在这里马克思虽然没有明说,但却暗含了婚姻的基础是男女双方的爱情,只有具有爱情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这样的婚姻也成会更加幸福和持久。

所以,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地,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

把婚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不是率性而为,仅凭个人一时冲动走进婚姻的殿堂,这不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婚姻的一种抹煞和轻视,因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持久的。

“在自然界中,当事物的存在不在符合自己的职能时,解体和死亡自然而然就会到来,在没有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中接下来只能解体或者死亡。

”[3]59

(三)婚姻是双方的自由

婚姻自由当然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论离婚法草案》中,马克思暗示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结婚自由,因为谁也没有强迫着去结婚,结婚时自由的,完全是个人的自由行为。

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容和重要标志,而离婚自由则是婚姻自由的必要补充。

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分析说明“家庭中的真实友爱和世界史上的实际国家也都是可以毁灭的,同样,国家中的实际婚姻也是可以离异的”,[2]184这说明马克思承认婚姻是可以离异的。

但他同时又补充到“谁随便离婚,那他就是肯定任性,非法行为”,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不能轻率离婚,因为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还关系到家庭,孩子。

马克思批判那些轻率离婚的人,他们抱着幸福主义的观点,只考虑到两个人,而忘记了家庭。

他们忘记了任何婚姻的离散都是家庭的解体,会给孩子带来影响,因此子女的状况和他们的财产状况也不能有父母任意处理,不能由父母随心所欲的来决定。

《论离婚法草案》中明确的显示了马克思的婚姻观:

承认结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二、马克思婚姻观的时代价值

“婚姻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体现,是人类关于婚姻当事人及其社会关系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制度安排。

有人说婚姻就像是围城,还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可见婚姻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

”[4]45婚姻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众多问题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在正确认识和领会马克思婚姻观思想的前提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不对形成并逐步完善对婚姻观及其相关问题的正确认识,以利于和谐社会背景下创建和谐婚姻家庭。

(一)马克思的婚姻观对当代婚姻问题的研究奠定理论

马克思婚姻观中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对当代婚姻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奠定意义。

马克思婚姻观中,主要是以《论离婚法草案》为主论述了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提倡结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马克思认为婚姻要符合其伦理本质,立法要把婚姻看作一种合乎理论的制度,这对我国当代婚姻法的制度具有极启示意义。

“谁也没有强迫着去结婚,但是任何人只要结了婚就要服从婚姻法,自由结婚的基础就是爱情,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一种有道德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家庭才会持久幸福,这样的婚姻观在这个爱情与婚姻剥离习以为常,情比金坚不足为训,寻花问柳不足为奇,劳燕分飞不足为怪,婚姻爱情成为奢谈的年代,我们需要马克思婚姻观的灯塔,在茫茫欲海中为我们照亮婚姻的彼岸。

”[5]36任何婚姻的结合都是不宜的,因此不能轻率离婚,正如马克思所说“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地,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谁随便离婚,谁就是任性,对婚姻不负责任,在婚姻发生危机的情况下,仅仅以个人幸福为依据而走向离婚是不道德的,这对于当下我国《离婚法》的制定中,离婚条件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无论是婚姻的本质,基础,还是婚姻自由,马克思的婚姻观都对我们当代的婚姻问题的研究奠定理论意义。

(二)马克思的婚姻观对当代中国梦的实现有指导意义

“中国梦是总书记2012年底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的重要理念,在国引起了普遍认同和强烈反响,在国际社会也引起了密切关注和广泛好评。

作为事关中国社会发展、改革创新、民族复兴的宏想和现实目标,中国梦不仅是切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和趋势的政治表达,也是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和文明肌体之中。

”[6]要想实现中国梦就必须与当前中国实际紧密结合,其中社会婚姻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社会婚姻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如果就是这样一个中间问题解决不好就和容易影响社会和谐,影响中国梦的实现。

中国自古以来就追求家合万事兴,自然也就是要求夫妻婚姻和睦才会达到这样祥和的状态。

我们都知道个人有个人的梦想,团体有团体的梦想,任何有组织的社会共同体都有共同的梦想。

一般来说,某个共同体的梦想也就是该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拥有的社会理想,追求婚姻和睦,家庭美,社会和谐,国家兴旺发达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自三代六朝以降,人文化成,纲纪奠定,中国人的梦想就更加现实,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也就更加社会化和理性化了:

从小康到天下为公,从世外桃源到人间均平,人们的社会理想在不同时代虽有不同的侧重和表述,但总体上是为了一种理想的状态。

”[6]在当下,马克思的婚姻观对我们实现中国梦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三、马克思婚姻观的几点思考

纵然有马克思的婚姻观作为灯塔指引着我们,但现实社会的婚姻问题还是不容乐观,近年来,中国人群数量飙升,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00年中国离婚对数是120多万对,而到2010年上升到190多万对,2011年更是达到200万对之多。

逐年增长的数字既触目惊心又让人担忧而,然而,,等大城市的离婚率更是居高不下。

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每天大约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其中年轻人群是离婚的主力军。

[7]16面对如此高涨的离婚率我们应该反思,从家庭引导,法律制定,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方面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婚姻观,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一)强化家庭责任意识

家庭是人出生后最早的生活环境,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生活天地,也是他们成长的最主要场所。

他们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也最长,金斯贝瑞曾说:

“家长是子女第一个老师”,因此他们对子女的一生有着最强烈而深远的影响,他们站在价值观提供、态度形成和资讯给予的第一线上。

[5]36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既有直接教育,也有间接教育;有正面教育也会与稍微的负面教育。

直接教育主要有父母对子女的谈话,聊天,例如从小教育孩子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为他们讲解金钱,面包与牛奶的故事等,也包括对孩子包办一切的决定,例如帮孩子决定重大事务,读哪所学校,长大后相亲,强迫子女婚姻等。

间接教育主要是父母之间潜在的感情关系,家庭的和谐气氛等。

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孩子从小生活在家庭中耳濡目染父母的行为方式,会不自觉的模仿,以父母为学习的榜样,父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也会慢慢的感染孩子,让他们从小就树立起家庭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事实证明,如果孩子从小就树立了婚姻家庭意识,社会上有很多婚姻是可以挽救的。

众所周知,娱乐圈很多明星都面临着婚姻问题的困扰,从锋芝恋,鹏菲恋一一解体,到最近的文马恋,这些婚姻出现问题的家庭都会给孩子带来影响,尤其是孩子的思想观念上,父母的离异会给孩子的心留下很深的阴影,甚至对孩子以后的婚姻观都有影响,父母如果从小不对孩子的婚姻观加以引导势必会在未来给孩子的婚姻带来困扰,毕竟孩子从小生长在离异的婚姻家庭里。

(二)完善婚姻法律制度

我国《婚姻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为思想基础制定的,马克思对婚姻的基本观点是承认离婚自由,反对草率离婚,但靠法律的强制性手段去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解决婚姻关系中的问题并不是我国婚姻法的本意。

婚姻关系得以建立,就是取决于婚姻双方共同的合意。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水平和以前相比有很大进步,但还没有达到我们理想中的状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我国的《婚姻法》还不是很完善,虽然已修订过几次,但总体看来还不能满足当前社会人们的要求,在很多细节上,尤其在面临婚姻破裂时要处理的一些离婚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等问题上还存在很多漏洞。

比如,在1980年的婚姻法中确定了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但理论界对这一规定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

直到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仍然是维持1980年的规定,又引起了新一轮的争论高潮。

虽然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在理论界却掀起了两种观点的大讨论,即关于我国离婚法定理由应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还是“婚姻关系破裂”。

马克思曾说过:

“离婚是对某一婚姻已经死亡的一种宣告,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假象和骗局”。

[8]183因此,支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观点的学者们认为:

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离婚问题的基本观点的。

(三)加强学校教育引导

“学校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优良场所,学校具有比社会教育、自我教育的更好地优势和效果。

所以,学校应该充分发挥其婚姻观教育主阵地作用,对大学生开展婚恋观教育。

第一,加强马克思主义婚姻观教育,丰富婚姻观教育的容,改变以往旧老套的教学模式,包括马克思主义婚姻观的教育,加强婚姻道德观教育和法制观教育;第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包括优化关于婚姻观的教学容,更新教育理念学习心的《婚姻法》,优化教学方法等;最后,学校要监督学生的自身教育,从自我做起,注重学习马克思主义婚姻理论,自觉树立正确婚姻观家庭观,加强自我修养,提升婚恋道德素质。

”[9]27理论只有被群众掌握,才能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

只有正确的婚姻教育理论要被学生所感知、认同和践行才能发挥作用,才能改变当前的社会状况,面对多元的婚恋价值观念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学生要能够主动运用马克思主义婚姻观去判断,进而做出正确的婚恋价值选择。

婚姻观的教育从学生做起,对于我国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社会婚姻状况都有很大的积极影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有很大的帮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大学生结婚条件的放宽,很多同学在尚未毕业的情况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相应的学校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也没有任何的限制性条件,比如,修够一定的学分,考取相应的专业证书,达到一定的年龄等,在婚姻观方面学校并没有给与相应的引导和教育,而当今社会的形势和风气在某些方面会给学生的婚姻观带来负面的影响,比如,闪婚,裸婚,追求富二代,官二代,高大上,白富美等,学校在婚姻观这方面教育的缺失势必造成学生在未来家庭生活上的困扰,也许到一定阶段很多人都会想逃离婚姻的围城。

(四)改善社会环境风气

十八大报告指出: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10]因此,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第一,优化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环境,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当代大学生的婚恋观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为此必须优化社会经济环境,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针对西方“性自由”、“性解放”的思想对当代大学生婚恋观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并且要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学生的传统美德教育,其中,中国传统的婚姻佳话有,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为此,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通过坚持不懈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教育,使大学生明确应该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进而使它们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西方不良婚姻观文化的影响。

最后,加强媒体的正面引导。

社会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大学生形成健康、合理的婚恋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媒体报道要有选择性,信息更要进行筛选,不能违背社会道德。

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大学生的成长环境,控制社会上不良婚恋信息的传播,让大学生获得正面的、科学的婚恋知识。

总之,要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就要用“以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主流文化来占领大学生的思想文化阵地,弘扬主旋律,学习红色经典,进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由以上可知,马克思的婚姻观思想所论及的婚姻的理论本质,基础是爱情,承认结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等观点,都体现出其追求婚姻家庭和谐的价值观,这一点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思想是一致的。

虽然他们的理论距今已有一个世纪之多,但其理论精华却超越了时代的局限性,就犹如一盏明灯,依然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11]对于新时代的广大青年来说,就如何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这一极具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理论问题,马克思的婚姻观思想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向我们传授真理和知识,同时它还塑造了我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作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伟大的婚姻观运用到当前实际,在生活中实践,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参考文献:

[1]旸.马克思主义家庭观及其当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研究理论月刊2013年第08期

[2]马克思.论离婚法草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1卷,1956

[3]肖爱树.20世纪中国婚姻制度研究.[M].知识产权2005版

[4]黄寅跃.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视域下的婚姻自由研究.[J].2012.12

[5]惠玲.当代大学生婚恋观研究.[J].2012.4

[6]宇文利.中国梦的文化意象及其表现.[J].理论评论2014.3.第003版

[7]高叶.论我国离婚法定理由——以马克思、恩格斯婚姻观为视角.[J].2013.3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1956年版

[9][加]大卫.切尔著.钴瑡译:

家庭生活的社会学[M].中华书局2005年版

[10]: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2012.11.18

[11]俊.疏议马克思恩格斯婚姻观的法理阐释.[J].理论经纬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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