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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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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要求,以总量削减、质量改善和安全保障为具体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大力实施“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工程,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省级环保模范城和省级生态市创建为载体,为建设“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xx”而不懈努力。

二、主要目标

(一)总量削减目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额完成xx市政府下达的削减目标任务。

(二)质量改善目标

1.大气环境。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xx年底前按国家新标准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确保达到292天以上,并持续提高。

2.地表水环境。

国控跨界断面长江中官铺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到xx年,全市重点水域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规划目标;城区xx、xx、xx和xx等主要港渠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基本消灭黑臭水体。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全市城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保障安全目标

1.全市所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所有涉重企业实现重金属超低排放或零排放;所有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到位。

2.全市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科学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规划发生调整的园区,要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到xx年底前,xx市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要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并按规划环评及其批复审查意见实施环境保护。

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批准实施达到或即将达到五年的xx市xx工业新区,园区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跟踪评价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抓紧进行限期整改。

2.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垃圾转运系统、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绿化隔离带、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等设施建设,落实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搬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集中供热等措施。

xx年底基本完成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进入xx医药化工园,原则上不得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外新批准设立工业企业,逐步改变全市工业企业布局散、小、杂的局面。

3.取缔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xx年底前,全部取缔电镀和小化工等严重污染环境、环保不达标企业的生产项目。

4.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

结合我市工业特点,大力开展医药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抓好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责令医药化工企业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其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各企业生产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运输、贮存、加料、配料、转料、包装等生产工段的管理,提高其密闭程度和自动化水平,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原料、中间体和产品挥发散逸,减少无组织形式排放;医药化工废水经企业自身预处理后,采用专用管网输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

5.推行清洁生产审核。

对全市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xx年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

(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6.加强燃煤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首先在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到xx年底,xx工业新区xx医药化工产业园要建成运行集中供热工程,xx年城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改用电、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全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1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达到新的排放标准,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加SO2、NOX和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7.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在加油站、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于xx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积极推进医药化工、有机溶剂、有机涂料使用类行业有机废气回收利用和治理;全面提高表面涂装工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推广使用环保和低毒原辅材料,推进溶剂使用过程的污染治理。

8.加强废气污染治理力度和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工作。

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各种有毒、有害气体,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严格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工作,xx年底完成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xx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推动油品配套升级,xx年底前,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

9.强化扬尘环境监管。

强化道路扬尘监管,对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控,实施渣土密闭运输,减少道路渣土漏撒;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改进洒水清洗方式,实施降尘作业;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到xx年,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建设工程施工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采用防尘网覆盖或者简易植物绿化,建筑工地推行安装雾化喷淋降尘设施,所有拆除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城区建筑工地必须推行商品混凝土。

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责令物主尽快清除,难以清除的,要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10.推进秸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秸杆露天禁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禁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不发生集中焚烧秸杆现象,零星焚烧火点明显减少。

大力推进秸杆机械化切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扩大秸杆沼气提纯、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固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加快示范化推广“三贮一化”饲料化利用,稳步推进基料化与原料化利用。

到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2%以上。

(三)全面实施水环境治理

11.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梳理全市一批重点水域,明确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湖长、库长,按“一域一策”要求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并狠抓落实。

对重点水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该水域内工业、生活、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放情况,水质情况,河道采砂情况,水域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生活垃圾堆存情况,支流注入口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岸堤绿化情况等。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域内及周边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堆放垃圾、破坏绿化等行为。

对于跨界水域,建立上下游和周边地区的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12.整治城市水环境。

强化老旧城区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镇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xx年梅川、花桥和龙坪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xx年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镇区人口达3万人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控制养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xx、xx、百米港和幸福港等水体治理力度,力争到xx年水体水质上升一个等级,消灭黑臭现象。

1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科学论证,依法划定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拆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无关的违法建筑与构筑物,建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隔离工程,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水质定期监测,监察常态化,全面开展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100%,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4.推进生态创建。

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力争每年创建本市级生态乡镇2-3个、生态村30个;每年创建xx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20个;每年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生态村4-5个。

15.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及饮水安全问题。

大力实施《x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学农药、化学肥料施用量,加强农地膜回收利用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制建设,提高农业无害化、标准化、清洁生产水平。

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16.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认真编制并实施xx市生态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影响生态功能的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开发、开山造地等建设活动。

推行生态修复,使江、河、湖、库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

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17.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深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抓好落实。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粪污贮存设施,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进有机肥厂和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五)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18.严格医药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理。

对医药化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对长江沿线医药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

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

督促各化工企业按“三级防控”要求,落实建设围堰、防火堤、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终端事故缓冲池等。

19.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对全市涉重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完善的涉重企业管理档案。

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责令其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重金属超低排放或零排放。

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加大处罚力度,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

20.加强环境信访处理。

畅通环境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环境诉求。

对受理的环境信访要及时交办、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不断提高环境信访见面率、回复率及群众满意率。

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信访件,实施领导挂案督办。

要加强辖区内环境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尽快疏导、解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1.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严格要求其执行环评、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无证企业予以严格处罚。

22.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成立高水平环境应急小组,配备应急装备。

高度关注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防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强力推进环境监管执法

2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条例,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不受理单个项目,对不符合园区定位的项目不得引进。

深化项目环评,建立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优化公众参与环评监督制度。

严格审查涉及汞、镉、铬、铅、砷等重金属排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查,并从严处理。

24.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编制全市“十三五”污染减排规划,制订年度减排计划,深入谋划减排项目,建立减排项目库。

建立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层层传递,层层抓落实,并严格考核问责。

着力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开展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加快锅炉行业脱硫脱硝改造,推进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开展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治理,大力淘汰“黄标车”;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开展企业初始排放权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排污权交易等工作。

25.严格环境执法。

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我市环境监管执法法治化,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

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健全公、检、法、环保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重罚快处。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及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

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地区,予以重点检查,责令其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等整改措施,直至摘牌。

26.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按照环保部、保监会的要求,本着“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原则,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27.推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责令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开其环境信息,对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的予以处罚,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28.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每年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分别评为:

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依次为绿牌、蓝牌、黄牌和红牌。

对环保诚信企业进行激励性奖励,对环保良好企业督促改进,对环保警示企业进行约束,对环保不良企业采取惩戒。

每年将评价结果通报给发改、人行、银监及各金融机构,并向社会公开。

(七)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29.加强环保机构建设。

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为常设机构,统筹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招录环保专业和环保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充实环保队伍,以满足日益强化、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积极推进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

30.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健全、优化全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跨界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噪声、土壤等监控点位布设,建成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推进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

将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和设备运行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明确市委书记、市长为全市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推进本方案贯彻实施。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适时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措施,对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列出当前环保问题清单,并针对查出的环境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等,并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办考核。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每半年对全市列入清单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办,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市政府要把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纳入各责任主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排名重要依据。

市委、市政府出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对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环保投入。

市财政每年列出专门经费,设立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方式,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环境保护领域。

(五)加强环境宣传。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教育部门要在课程设置、内容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的教育引导。

研究制定全民生态文明教育规划,推广普及全民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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