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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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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教育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4)、《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2006)、《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09)等一系列文件;出版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2009);成立了学风建设指导机构,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

从总体上说,高校的学风是好的,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献身科学,无私奉献,体现了良好的师德风范,维护了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声誉和良好形象。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校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也时有发生,还比较严重。

对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及时纠正,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自律:

要通过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觉悟,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

他律:

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监督,形成社会舆论,借助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惩治要严,使其付出极大代价,从而消除任何侥幸心理。

总之,培育优良的学风,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者自律是根本,制度建设是保证,社会监督是基础。

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既是学术和技术思想创新的过程,也是学风建设的过程。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净化校园文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领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要大力宣传优良学风和高尚师德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发挥好身边榜样的教育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对于教师和学生,要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一方面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另一方面也要促使他们知晓学术规范,自觉遵守。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是一本指导性的简明读本,希望它的出版能对高校教师、学生及教育管理人员提高学术道德修养,促进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0年3月

前 言

加强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打击学术腐败现象已是社会舆论所向,必须予以重视。

要做到防患于未然,首先要着眼于教育,使高校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能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增强自律意识,这就是我们编写此书的目的。

在学术不端行为中如何区别哪些是明知故犯?

哪些是由于不了解学术共同体中应当普遍遵循的规范而犯的过失?

譬如“一稿两投”甚至是“一稿多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

但是在不同文字的两种期刊或是在同一期刊的两种文(字)本中是否可以发表呢?

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

又如,在写综述时,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前人或别人做的研究工作,这时,“引用”和“抄袭”怎样区别呢?

再如,在编书时更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整段整段地引用他人的资料,或是从他人编写的书中转摘过来,这算不算是学术不端行为?

希望读者在这本书中能找到答案。

本书的正文共分四个部分:

一、基本概念。

对“学术共同体”、“学术规范”等概念作了较为详细的叙述而不仅是简单的定义;二、科技工作者应遵守的学术规范。

对在具体的科学研究过程中,从项目的申请、实施、成果的发表到后续的学术评价、学术批评等作了原则性的说明;三、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对如何正确使用“引用、注释、参考文献”,综述中的“综”和“述”的要求,以及“编、编著及著”的区别都一一作了介绍;四、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对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不端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这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是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尽管在出版前曾多方面征求过修改意见,但其中还会存在缺点和不完善之处,我们希望读者和使用单位继续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以利改正。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

2010年3月

说明

1.关于书名。

本书最初编写的名称是《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原因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于2009年编写出版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在对本书初稿征求意见时,工程类院校的老师们提出工程技术不属于自然科学,建议书名改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现名)。

但是科学技术中的“科学”,从概念上说也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

好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出版在先,而且在该书的“说明”中也明确指出:

“(指南)适用于在我国高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教师和学生。

2.本书的定位。

本书的书名已说明了定位:

一是“高等学校”;二是“科学技术”(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三是“学术规范”,即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准则;四是“指南”,是一本指导性的,却是在实践中可操作的简明读本。

3.适用范围。

原则上,本书的适用范围是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即理、工、农、医专业的教师、学生、科研和管理人员。

但是教育界、科技界、学术界的教学科研人员有许多是交叉的,他们都属于某个“学术共同体”,都应遵守该共同体的共识和惯例,从这个角度讲,使用的范围可能会超出高校。

4.关于“案例”。

本书的第一稿(征求意见稿)有一节是关于“中外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

由于牵涉到单位和个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去掉了。

因此在第二稿(讨论稿)中就没有出现。

后来又有意见说,还是要把“案例”加上,以儆后人,而且使有关内容更有说服力。

“案例”可把国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名隐去,但这样处理后仍有问题,如“当事人×××在××大学……”不但读起来不舒服,而且在了解事实经过后,这个当事人是谁,某大学是哪所学校,也就不言而喻了。

后来在第三稿(终审稿)中,就目前高校学术活动中常见的一些现象以“问题和讨论”的方式提出,也算是本书的一个特色。

5.“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度问题。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专家认为学术不端行为表现形式不同,情节有轻有重,但《指南》没有区别情节轻重。

我们认为,《指南》是一本指导性的简明读本,它提出了在学术活动中哪些是规范的行为,哪些是不规范的行为。

至于情节的轻重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条例和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

《指南》不是指令性文件,更不具有法律、法规的作用。

6.关于《指南》是否要在高校范围内宣讲问题。

由于各高校的情况不同,有的高校对学术道德问题已专门开设了课程,有的在德育课中已有相关内容的介绍,因此是否对《指南》要求组织宣讲,不做硬性规定。

我们曾作了试点宣讲,把重点放在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在两学时内讲完;再结合具体案例有一个学时进行讨论,效果更好。

目  录

前言

说明

一. 基本概念

(一)学术共同体

(二)学术规范

(三)学风

(四)学术成果

(五)学术评价

(六)学术不端

二.科技工作者应遵守的学术规范

(一)基本准则

(二)查新和项目申请规范

(三)项目实施规范

(四)引文和注释规范

(五)参考文献规范

(六)学术成果的发表与后续工作规范

(七)学术评价规范

(八)学术批评规范

(九)人及实验动物研究对象规范

三.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一)引用

(二)注释

(三)参考文献

(四)综述

(五)编、编著和著

四.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一)抄袭和剽窃

(二)伪造和篡改

(三)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附录一:

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附录二:

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相关文件

参考文献

编后记

一. 基本概念

(一)学术共同体(academiccommunity)

学术共同体是从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community)引申而来,最早出现于1942年英国科学家和哲学家坡朗依(M.Polanyi)的《科学的自治》文中,他认为,“今天的科学家不能孤立地实践他的使命。

他必须在各种体制的结构中占据一个确定的位置。

……每一个人都属于专门化了的科学家的一个特定集团。

科学家的这些不同的集团共同形成了科学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的意见,对于每一个科学家个人的研究过程产生很深刻的影响”。

学术共同体是一群有着共同学术旨趣的学者,他们遵守共同的道德规范,相互尊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推动学术的发展,通过内部的学术活动机制(如学术争鸣、学术交锋、学术讨论)而形成的共同体。

学术共同体是学术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担负着创造和评价学术成果的功能,也是学术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学术共同体成员以学术研究为职业和旨趣,由学术把不同专业的研究人员联系在一起,强调学术研究人员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遵守共同规范,以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

学术共同体的成员,必须“以学术为志业”,在这里,科学成为了一种存在方式,一种人生态度,甚至是一种精神境界。

学术的评价、学术的标准、学术上的分歧等,所有学术上的问题只有依靠学术共同体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尽管学术共同体也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但没有别的更好选择。

权威、科学、严谨、公正的学术评价,只能来自学术共同体。

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循学术规范,完善学术评价,坚持学术良知和学术操守。

(二)学术规范(academicnorm)

学术规范是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循的准则,是保证学术共同体科学、高效、公正运行的条件,它从学术活动中约定俗成地产生,成为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就学术知识生产主体及其行为而言,规范源于学术的合作、竞争、组织和互动,它为这些相互关系提供框架,通过给每个个人施加约束,来提高整个知识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学术规范化可保证知识分子知识生产活动的严肃性,提高学术共同体的社会公信力。

学术规范并非指其某种“行政化”的操作,而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所构建的一种自觉的约束机制。

学术规范要求学术研究人员普遍遵守、严格执行,更要依靠自律和自觉。

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学术研究的行为准则即学术规范,并在实际行动中遵守这些规范。

只有遵守学术规范,才能在学术共同体中得到认可,如果违反了学术规范,就要受到否定。

(三)学风(academicatmosphere)

通常学风是指学校的、学术界的或一般学习方面的风气。

学术界认为,学风是学术共同体及其成员在学术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风气。

学术风气不仅关系到学术自身的继承、发展与创新,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

不良的学风不仅损害学者和学术的形象,而且会影响公众对价值理想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四)学术成果(academicachievement)

学术成果是指人们通过科学研究活动,如实验观察、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制开发、生产考核等一系列脑力和体力劳动所取得的,并经过同行专家审评或鉴定,或在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确认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新性结果。

学术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学术报告、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手稿、原始记录等一次文献;文摘、索引、目录等二次文献;文献综述、情报述评、学术教材、学术工具书等三次文献。

学术成果虽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或实物、样品等物质形式表现出来,但仍然是精神产品,属于精神生产的范畴。

只有创新和发展,才可称得上是真正的学术成果。

要享有知识产权,必须按知识产权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向社会公布。

学术成果是社会的重要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国家的重要智力资源,也是衡量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学术成果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三个特点。

1)新颖性指成果在发现新物质、阐明物质运动规律方面,应有新的内容和创见;对已知原理的应用,应是开拓新的领域或在技术发展中的新的突破等。

2)先进性是指成果的技术水平或学术水平必须是先进的。

确定一项成果是否具有先进性,需用该成果与此前的同类成果的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进行比较,证明该成果具有突出的特点和明显的进步。

3)实用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学术意义),指成果可以在国民经济或国防建设上得到应用,可获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果,或者在科学上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五)学术评价(academicevaluation)

学术评价是对学术成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可靠性及其价值的客观评定。

学术的良性运行,须以学术贡献和学术荣誉的一致性为前提,这种一致性就靠学术评价系统来维持。

同行评议是常见的评价体制,是由某一或若干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用同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涉及相关领域的项目、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学术活动。

学术成果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学术评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学者的研究在经受学术共同体其他成员所做的批评性评价之后,才能被认为是“充分确定的”。

学术成果通过评价和选择被接受,它会以各种途径在学术共同体内传播和扩散,学术共同体也相应地给予承认和荣誉。

在评价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采用科学的标准,以保证学术评价的公正性。

(六)学术不端(academicmisconduct)

学术不端的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界定,但是未能形成统一的定义。

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

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和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篡改或抄袭行为。

即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FFP)三者中。

我国科技部2006年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是“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并给出了七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1)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篡改实验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

(2)侵犯或损害他人著作权,故意省略参考他人出版物,抄袭他人作品,篡改他人作品的内容;XX,利用被自己审阅的手稿或资助申请中的信息,将他人未公开的作品或研究计划发表或透露给他人或为己所用;把成就归功于对研究没有贡献的人,将对研究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僭越或无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

(3)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

(4)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拖延对他人项目或成果的审查、评价时间,或提出无法证明的论断;对竞争项目或结果的审查设置障碍。

(5)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6)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出版物或研究报告审阅、奖项评定时,出于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做出违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绕过评审组织机构与评议对象直接接触,收取评审对象的馈赠。

(7)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

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第三章对学术不端下了明确的定义和范围:

“学术不端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

并列出了与科技部2006年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同的七种表现形式。

2007年2月26日,中国科学院发布《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将科研不端行为概括为六个方面:

(1)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包括:

编造数据,篡改数据,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

(2)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

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如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列入作者名单,将不应享有署名权的人列入作者名单,无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或排名,或未经原作者允许用其它手段取得他人作品的著者或合著者身份。

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如将他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为自己的发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实,使人产生为其新发现、新发明的印象,或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

(3)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包括:

未经许可利用同行评议或其它方式获得的上述信息;XX就将上述信息发表或者透露给第三者;窃取他人的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据为己有。

(4)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包括:

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出版或提交多个出版物发表;将本质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发表;将基于同样的数据集或数据子集的研究成果以多篇作品出版或发表,除非各作品间有密切的承继关系。

(5)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损坏、强占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数据、软件或其它与科研有关的物品。

(6)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它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浪费科研资源;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对于在研究计划和实施过程中非有意的错误或不足,如对试验结果的解释、判断错误,因研究水平或仪器设备等原因造成的研究结果的错误,以及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失误等,不能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二.科技工作者应遵守的学术规范

(一)基本准则1、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

科技工作者应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科技知识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科技工作者的言行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科技工作者应当模范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应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正确对待各种自然现象,不得参与、支持任何形式的伪科学。

2、严谨治学,反对浮躁作风

科技工作者应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要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的声誉,不得虚报教学科研成果,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等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作风和行为。

在项目设计、数据资料采集分析、公布科研成果,以及确认同事、合作者和其他人员对科研工作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等方面,必须实事求是。

研究人员有责任保证所搜集和发表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科技工作者不应参加与本人专业领域不相干的成果鉴定、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等活动。

3、公开、公正,开展公平竞争

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应公开科研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追求科研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开展公平竞争,对竞争者和合作者做出的贡献,应给予恰当认同和评价。

在评议评价他人贡献时,必须坚持客观标准,避免主观随意。

不得以各种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碍竞争对手的科研工作,包括毁坏竞争对手的研究设备或实验结果,故意延误考察和评审时间,利用职权将未公开的科研成果和信息转告他人等。

4、相互尊重,发扬学术民主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引证承认和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优先权,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尊重他人对自己科研假说的证实和辩驳,对他人的质疑采取开诚布公和不偏不倚的态度;要求合作者之间承担彼此尊重的义务,尊重合作者的能力、贡献和价值取向。

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学术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循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杜绝权学、钱学交易等腐败行为。

5、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教师和科技工作者要向青年和学生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传播科学方法。

要以德修身、率先垂范,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帮助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

 

学术规范既有普适性又有学科的特殊性。

科技工作者应遵循相应学科的不同要求和学术共同体约定俗成的专业惯例。

(二)查新和项目申请规范1、查新

任何研究工作都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的,科技工作者有责任查阅前人已有的、已发表的研究成果。

查新是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它可以及时了解国内外相关同行的研究进展情况,有利于研究工作的优化,可以节省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少走弯路。

同时,查新也是对前人研究成果和贡献的尊重。

查新要求做到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全面充分的了解,知道已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查新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价值,及时调整优化自己的研究工作。

问题与讨论:

在课题立项或是成果鉴定时都要求有“查新”,并以查新结果作为该课题或成果是否具有新颖性或创新性的重要依据。

但现在的问题是:

1)查新或检索的期刊、图书资料有一定的时限性,如20年。

那么在20年以前就已经研究过的甚至已经解决的问题,就检索不到,还当成新的课题来立项研究或被鉴定成新的成果。

2)查新的结论与所提供的检索词或检索式有很大关系,如加上一个地区或物种的限定,很可能使一项并不新颖的研究,被鉴定为创新性成果。

你对这两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应当怎样解决?

2、项目申请

科技工作者在科研项目(或课题,下同)申报或者接受委托时,必须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选题应符合社会实践或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

在科研立项的有关材料中,应当对该项目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项目的创新性、完成项目(课题)的学术价值,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预期经济效益或者项目目标、所需科研经费及有关技术指标等作出客观、真实的反映。

在做好以上论证的基础上,写出明确具体的研究方案。

不得故意隐瞒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

禁止故意夸大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经济效益,禁止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

不得在资助申请书中伪造推荐人或合作者的签名,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自己或他人提供职称、简历、获奖证明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的虚假信息,不得违反项目资助单位或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规范1、遵守项目下达(或资助)单位的有关规定

应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对项目人员变动和研究计划、方案等重大修改,须事先征得项目资助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需按项目资助单位的规定及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等书面材料,不得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伪造的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不得侵占、挪用项目资助经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滥用科研资源,不得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和严重浪费科研资源。

2、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科技工作者要忠实于观察、记录实验中所获得的原始数据,禁止随意对原始数据进行删裁取舍;不得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捏造、篡改、拼凑引用资料、研究结果或者实验数据,也不得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给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研究结论。

利用统计学方法分析、规整和表述数据时,不得为夸大研究结果的重要性而滥用统计方法;不得有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行为。

3、科研协作与学术民主

开展科研协作有利于资源整合,提高研究效率。

科技工作者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研协作。

在协作研究中,要互相谦让,互相帮助,要顾大局,讲团结,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的得失。

学术交流活动是科技工作者交流思想,启迪智慧的有效途径。

在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科技工作者应遵照数据共享、思想共享、理论共享和成果共享的科学公开原则,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讨论,接受学术界的检验。

在学术交流活动中要发扬学术民主,尊重和包容不同的学术观点,要谦虚谨慎,据理说明,以理服人,反对学术霸权。

(四)引文和注释规范1、引文

引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学术论文中所使用的他人研究成果,包括观点、结论、数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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