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厦门大学 郭勇健讨论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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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厦门大学郭勇健讨论1

与厦门大学郭勇健讨论1

概念分析:

快感、美、美感、审美与艺术

--兼论美学即是艺术哲学

王祖哲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我在网上与厦门大学郭勇健老师在网上争吵了一番,结果不打不相识,却发现我们很有共同语言。

然后,我们彼此交换论文,让对方点评。

我还发现,我们也脾性相投,乐意对方直言不讳。

这就建立了一个非常令人愉快的交流方式。

我目前在看郭老师的新著《艺术哲学新论》和他未出版的稿子《艺术哲学散论》(郭老师对我多信任啊,他相信我不会剽窃他的观点),此两本书都颇为好看,其中有好多发人深省的洞见。

《散论》我从头到尾点评了一遍,目前在点评《新论》。

红字是郭勇健的点评,我以蓝字答辩。

摘要:

本文分析了美学中的五个基本概念,结论是"快感"、"美"、"美感"和"审美"是含糊不清的。

这是美学陷入停滞和混乱局面的原因之一。

对美学有积极意义的概念只有"艺术",而艺术及其相关经验是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

关键词:

快感;美;美感;审美;艺术;美学;艺术哲学;概念分析

"快感"、"美"、"美感"、"审美"和"艺术",是一切可归在"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艺术哲学"名下的那种哲学性质的研究中的关键词。

这五个术语("快感"除外)似乎都同样重要,起码在使用频率上不分伯仲。

美学家们在使用这些概念的时候,是否能够把它们区分清楚,以避免由概念混淆而导致的逻辑错误,我不敢乐观。

英美分析哲学相信,哲学问题全是由于概念不清和逻辑混乱而导致的伪问题,这说法是过分了;但真正的哲学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讨论和解决,或者我们无能于发现真实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无疑要归咎于概念的含糊不清。

因此,本文将对这五个关键词做一番分析。

一、快感

快感是伴随着我们的生理需要在得到满足的时候而产生的一种经验。

快感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我们在生理或身体上有某种缺乏或者需要。

当我们处于这种需要当中的时候,我们就体验到痛感或者不舒适感。

因此,比方说,当我们的身体缺乏水分的时候,我们就渴,而渴是一种痛感。

在我们饮水的时候,就是满足这种需要的过程,即是解除口渴这种痛感的过程,而解除痛感的过程,就是产生快感的过程。

当身体得到满足的时候,痛感消失了,可是快感也消失了。

快感仅仅与身体相关,它实际上是一种生物学的机制,因此人类之外的动物必定和我们具有相同性质的痛感和快感。

在美学中,快感按理说不会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因为生理学已经很好地定义了它。

但是,快感是有可能与艺术品以及非艺术品使我们产生的某种非生理学的愉快(美学应该和这种愉快有关系)混为一谈的。

比方说,如果一幅画中的形象是一个性感的裸体,那么要判断我们面对这幅画的时候所体验的愉快究竟是快感还是非生理学的愉快,那就需要谨慎的内省和判断。

这就是说,从一件在习俗上来说是艺术品的物件中,我们可能体验到的愉快,有可能是快感,比方说,中国刚刚在艺术中引进裸体这个题材的时候,曾经引起道德家好大的恐慌。

这种恐慌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种题材的美术作品是可能激发生理快感的。

与此相反,从一个真实的性感裸体那里,我们也有可能体验到非生理学的愉快,因为画家常常从一个真实的模特那里得到了符合自己想象的艺术形象,即便这模特很性感。

要区分我们无论从艺术品还是现实对象那里得到的愉快究竟是哪一种,其实是容易的:

生理学的快感必定起于身体的需要,而和美学相关的那种非生理学的愉快与身体的需要没有直接的关系。

【康德的"无利害而生愉快"?

】【是的,用叔本华的措辞说更精确:

由超越充足理由律的认识所引起的自由感】比方说,我们发现一个在现实中通常不使我们产生生理愉快的对象,若其形象出现在一幅画里而成为一个艺术形象,这个形象能够使我们产生非生理学的愉快。

当然,如果我们可能以所谓"艺术的眼光"来看一个不可能使我们产生生理快感的真实对象,我们也是有可能产生非生理的愉快的,因此画家的模特并不总是性感或者漂亮的。

爱德蒙德·博克(EdmundBurke)在他的《关于崇高和美的观念起源的哲学研究》(1757年)一文中甚至讨论过观众可能离开剧场,而宁愿去看真正的处决犯人。

他写道:

"无论何种能够激起痛苦和危险观念的事物,就是说,无论何种可怕的事物,或者接近于可怕对象的事物,或者以类似于恐怖来表现的事物,都是崇高的源泉;就是说,这种事物可以产生心灵堪能感觉的那种最强烈的感情。

"[1](p39)这意味着人心能够当下就从现实里得到一个艺术性的"意象",无论那现实有多么可怕。

当然,快感不见得是生理性质的,也可能是心理性质的,比方说,复仇会使人产生快感。

这种快感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却必定是现实的,它与一部小说(如《基督山伯爵》)可能使我们产生的愉快不属于一个范畴;奥赛罗的痛苦与嫉妒同样使我们产生艺术品通常使我们产生的那种独特的愉快。

【这段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快感是生理性的,而"艺术快感"是心理性的?

好像林语堂说过一句话,一些快感都是生理(身体)的快感。

(1)林语堂的这一句,其实是不清楚的;应该如此改正,一切愉快感,包括愉快的艺术经验(或称审美经验),必定都依赖于生理的基础,精确地说,依赖于神经系统。

但这不曾点明诸种愉快的不同原因。

有些愉快的原因是生理学的(如别人为你挠痒痒,或者牙痛时候的反愉快);但愉快的艺术经验的原因不是生理学的(如你在读到"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时候的那种愉快,尽管这种愉快仍然要仰赖神经系统来实现)。

(2)"心理"一词也有含糊之弊。

我常常把"心理"等同于"生理"(基于现代实验心理学的思想框架),因此有时我模仿美国人使用"生理-心理的"这种表示法;但是,在传统上,"心理"类似于"灵魂的"、"精神的"。

这两种意思,天差地别,因此使用该词的时候,我常常颇为踌躇。

美学家通常受过康德美学的熏陶。

康德的美学致力于把"美"和"审美"与快感以及其他一切现实的愉快区分开,因此,按理来说,美学家应该能够非常好地理解这种区别。

然而,在美学文本中,快感往往被从前门扔了出去,却披上"美"或者"审美"的伪装,被从后门捡了回来。

二、美

就"美"(beauty;thebeautiful)这个词在日常语言中的实际使用情况而言,我们可以这样来归纳这个词的用法:

当我们需要表达正面的感觉(身体的)和同情的意见(思想的)之时,"美"就是一个合用的措词。

实际上,维特根斯坦对美的理解就是这样,他写道:

象"美好的"、"优美的",等等…最初是作为感叹词来使用的。

【我始终觉得这个说法有问题。

当然,我们使用"美"的时候,确实常常带有感叹的性质,可是美也可以是形容词,形容词与单纯的感叹词是大不一样的。

再说,引发感叹的东西很多,未必都让人感到"美"。

这就是说,"美"不等于"啊!

"】如果我不说"这是优美的",只说"啊!

",并露出微笑,或者只摸摸我的肚子,这又有什么两样呢?

[2](p82)

【我简直要跪求我兄相信维特根斯坦。

你说"美也可以是形容词",你的意思是:

形容词是描述事物属性的词,因此"美"不该像维特根斯坦设想的那样空虚,却是有内容的。

--然而,如果我们设想维特根斯坦不知此事,他还是哲学家吗?

设想一身段曼妙的少女在我们眼前,我们惊叹"美啊!

"连维特根斯坦也要承认,此时的"美"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怎一个"啊"字了得。

但我们需要分析一下这个际遇:

(1)我们撞到了一个性感的对象。

男人嘛,就这德性。

我们身体里装着一个可以名之曰"性"的程序。

这程序被这尤物激活了,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生理-心理的"骚动,连带着我们喊出"美啊!

"这个奇怪的声音。

(2)另一方面,我们的心灵进行了一种名为"意向活动"的活动,结果我们得到了关于这少女的一个"意象",一个想象品或者创造品。

我们该称其为"艺术品"。

因此,问题变成了是"什么是艺术?

"而关于那少女的那个"意象",你以"美"这字眼来描述之,也不关本质了,因为意象之为意象,与其美不美无关;毕竟也有丑的意象嘛。

应该以"有趣"来描述意象,而不应该以"美"描述之。

然而,维特根斯坦断然说"美"是"啊!

"是因为他针对柏拉图式的一元论的美的概念(那就是美学家希望得到的),然后他说,不存在这东西,"美"其实不是一个柏拉图式的理念,而是"啊!

"

而对于某类东西的美(而非一个假想的普遍的美的概念),维特根斯坦必定认为是有内容可说的。

维特根斯坦据此断言,"什么是美"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这问题等于要我们回答什么是表示满意的"啊"。

如果美学以表示满意的这个感叹词"美"或者"啊"为对象,它就难以成立了。

这一意见很值得我们考虑【维特根斯坦的说法很成问题,有时我干脆把它看成一个大哲学家的"游戏",一种游戏性质的说法。

】。

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使用"美"这个字眼来评价艺术品是不中肯的,这也是正确的。

比方说,如果一个人说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是美的,或者蒙克的《尖叫》是美的,都非常不合适。

事情立刻就清楚了:

在我们体验到快感的时候,"美"这个词经常用到,因为快感确实是一种正面的身体感觉。

最能刺激我们食欲的那个对象,叫做"美食";最能满足我们的性欲的那个对象叫做"美人"【(最)满足性欲不一定需要"美人",实际上性欲跟对象美不美简直毫无关系,说句俗话,满足性欲与否,只与对方的床上功夫有关。

譬如在《人性的枷锁》中,男主人公菲利普的性欲对象是一个大他好多的中年妇女,他一面很讨厌她,一面与她上床。

《红楼梦》里,最美的"美人"当属林黛玉、史湘云、薛宝琴、晴雯,可是贾宝玉偏偏在袭人、在"淫丧天香楼"的秦可卿身上满足性欲。

"美食"的"美",与"美人"的"美",显然是很不一样的,就像"气韵生动"的"气",与"空气"的"气"大相径庭。

】。

这就是说,与我们的那种被叫做"快感"的经验相对应的外在对象,就是"美的"对象【这话似乎不够严谨,因为并非所有的快感都是美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快感都关涉"美的"对象】【这个提示有道理,但似乎不伤害我的说法】,都是会使我们像维特根斯坦那样说"啊!

"的对象【我们也可以因惊讶而说"啊!

"】【是的,你的意思此"啊"与彼"啊"涉及不同的心理状态,我同意。

如果我们要求人家不准说啊,那么人家只好在有些时候说"美!

"这仍然不表达任何清楚的概念。

】。

【老兄对性欲一事,未免太歧视了,太污蔑了,哈哈,有点希腊人和基督徒的那种心理。

性欲难道不是造化的奇迹吗?

从生物学上说,性欲的目的绝不是为个体的人提供一个制造快感的工具,却是为了繁殖这个伟大得多的事业。

无论人和动物,对性欲对象都很挑剔,尤其女性更挑剔。

达尔文称之为"性选择",此与自然选择一样,是优化物种的重要手段。

然而,男性或雄性有所不同。

你我这种性别的动物,完全乐于与不美的对象上床,只要不需要为此付出很大代价才好。

这是因为男性每天产生上亿的生殖细胞,那么尽可能地把这种细胞散布在可能到手的任何女性的身体里,是取得生殖成功的有力策略。

然而,如果你是一个皇帝,你当然会要求后宫三千尽是佳丽。

可惜,我们不是皇上,因此,就常常不得不像菲利普那样"将就着"--从生殖成功的角度说,这也仍然不错。

完美的性,的确需要"美"(即我所理解的性的吸引力),因为,就人而言,"美"真正表达的是健康状况与生殖力的旺盛,意味着她正是你的身体所看中的对象,一个为种族繁殖的伟大事业而奋斗的最佳合作者。

因此,与美人上床与丑女上床,体验大为不同。

男人天性不忠的生物学道理,除了以量取胜之外,还有以多样性取胜,因此,极为有才的男人太有可能痴迷一个曼妙动人、但是脑袋空空如也的美人,因为这个美人的那种世俗的狡猾、敏于行动的能力,正是他所缺乏的。

一个男人,尽可能多地留下后代,并且这些后代又带有其不同的母亲的不同的性状,就足以保证这些后代中相当大的百分比能够应付后世不可预料的各种不同环境,因此他的基因就可能最大限度地统治未来的世代。

曹雪芹在描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的之外,并不避讳生物学,乃是其不凡之处。

我们同样看得出,林黛玉其实有严重的生物学弱点,而且在气质和脾性上与贾宝玉有相似之处,这从生物学上说,不是很好的配合。

正是如此,才凸显了他们在精神上的投合,强调那不是一种纯粹生物学上的吸引,而是精神上的吸引。

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也提到罗密欧的旧情人凯瑟琳。

贾宝玉也和无数男人一样,是一个生物学个体,因此他觉得袭人和秦可卿在另外一些方面比林黛玉有吸引力得多,太合乎情理了。

"美食"之"美"与"美人"之"美",大体相似。

无论男女,我们为什么觉得玛丽莲梦露那样的女人是美的?

如果我们不装腔作势,对自己的性和道德都诚实一些,我们只能说,那样的女人最能满足男人的欲望。

"性感"这种说法,是比较坦率的,一针见血的。

实际上我们以"美"、"漂亮"、"帅"、"俊"、"酷"等等形容词来描述一个人的时候,都是在以不同的委婉方式说那个人"性感"或者"有性的吸引力"而已【这个判断很有力。

但是未免走极端。

比如我儿子常用"酷"字,他看《三国演义》动画,看到赵云、关羽、张飞的某些场景,就说"酷毙了"。

他认为三国里最"帅"的是赵云和诸葛亮。

这些与"性感"、"性的吸引力"显然是两回事的。

比如他说赵云在长坂坡的表现"酷",那当然指的主要是赵云的"神勇"、"武艺高超"、"孤胆英雄"】。

另外,如果人类不分两性,那么人的美或许就不存在了;即便存在,其意思也大不相同了。

【智者的格言】

【当然,"美"、"漂亮"、"帅"、"俊"、"酷"这些词,原本就把"性的吸引力"这种本质上是生物学的品性意象化或艺术化了。

这是我措辞的难处。

但是,这些词所指的东西,是很清楚的。

我们似乎也可以说"神勇"、"武艺高超"、"孤胆英雄"所指的仍然是生物学品性。

我们需要追究最原初的原因,不要被人类艺术化的委婉措辞本身蒙蔽了。

上述议论中的"美"其实是我们对"快感"的描述。

美学家多半能够自觉地意识到他们讨论的"美"在概念上不是这一种。

"美的社会制度"或者"美的行为"中的"美",实际上是"善"的同义词。

美学家们也多半能够意识到他们讨论的"美"在概念上不是这一种。

作为"快感"的美和作为"善"的美,都是现实的,美学家们多半会认为这都不是"美学意义上的美"。

然而,在日常语言中,作为"快感"的美和作为"善"的美,应该说囊括了我们使用"美"这个字眼的大多数机会,即便不能说全部的机会。

这意味着美学家使用的"美"这个术语,和日常语言中"美"这个词语的意义和用法,几乎是完全不一致的。

既然如此,我们就有理由纳闷,美学家有什么必要一定使用"美"这个术语。

学术术语,有的是杜撰出来的,如弗洛伊德的"力比多"和遗传学的"基因";另外一些学术术语是从日常语言中拿来一个现成的词语,然后加以重新界定,这种情况更普遍,如物理学中的"力",哲学中的"意识"。

在前一种情况中,日常语言原来完全不存在像"基因"和"力比多"这样的观念;在后一种情况中,日常语言中存在像"力"和"意识"这样的观念,仅仅是不精确。

照此看来,既然"美学意义上的美"和"日常语言中的美"少有共同之处,那么美学家为什么不效法弗洛伊德和遗传学家杜撰术语,却偏偏借用日常语言中的"美"这个词语呢?

"斯宾诺莎有一条很好的规则:

用以表达事物性质的语词,其常用的意义与他意欲赋予它们的意义务必不致牛头不对马嘴。

"[3](p9)我相信追求一番这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到头来会揭发出美学中的错误。

其实,"美"这个字眼在最初进入艺术和美学领域的时候,其意义与日常语言并无区别。

"现代美学的中心概念'美'并没有在古代思想家或文献中带着现代意义出现过。

"[4](p21)我们甚至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康德,因为他仍然把"美"和"崇高"分而论之。

康德讨论的"美"和日常语言中的"美"在意义上仍然有部分的重合,尽管他关于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起码把"生理学意义上的美"(快感)和"道德意义上的美"(善)从他议论的"美"的内涵中剔除了;然而,康德的所谓"自由美"的举例,如花、许多鸟类、不少的海贝、希腊式的线描、用于镶嵌或糊墙纸的卷叶饰等等,[5](p65)在日常语言里也仍然被叫做"美的"。

只是在那个把崇高、喜剧、悲剧、荒诞甚至丑等等都囊括其中的所谓"广义的美"出现之后,在罗丹学舌于当时的美学声称他的雕塑作品《欧米哀尔》"丑得如此精美"的时候,"美学意义上的美"(也就是"广义的美")和"日常语言中的美"才极少有共同之处,真正牛头不对马嘴了。

"在确定古典美学思想的定义时遇到的主要困难,在于这些概念的极端抽象、一贯含糊。

为了确定'丑'、'崇高'、'和谐'诸如此类的传统范畴,我们花费了多大的精力啊!

"[6](p17)

到这个地步,这个与"日常语言中的美"极少有共同之处的"美学意义上的美",在术语法上就特别怪异了,美学家应该杜撰一个术语来表示其概念才恰当;但是,美学家们不曾这么做。

于是我们就猜想美学家们不另外杜撰术语的理由大概是:

"美学意义上的美"(也就是"广义的美",英文是beauty或者thebeautiful)的内涵其实与"审美"(aesthetic或者aesthetics)以及"艺术"重合起来了。

假如我们的猜想是对的,那么美学完全可以废除"美"这个术语,而以"审美"和"艺术"取代之【确实有很多学者是这样做的,即使表面不这么做,实际上无意地这样做,比如他们不研究"美",而研究"审美"】,于是也省去了另外杜撰术语这层麻烦,本文也就把分析转向"审美"和"艺术"这两个概念,见下文。

我们刚才说美学可以废除"美"这个术语,即便我们在上文的分析是可信的,也仍然会引起美学家们的抵触,因为艺术品中确实存在大量(日常语言意义的)"美的"形象,因此他们会固执地相信"美"这个术语仍然是有用的,姑且不论究竟有什么用。

我们的反驳是:

艺术品中确实也存在大量"丑的"形象(以及几乎全部的其他形容词可能描绘的对象)。

这就说明艺术形象是美的或者丑的,无关乎它们作为艺术形象的本质【"审丑"也是"审美"】,正如猫是白色或者黑色的,无关乎这个动物作为猫的本质一样【白猫黑猫作为比喻是很精彩的,但是得出后面"广义的白色"和"广义的美"的比较,却让人有些怀疑。

因为"白"、"黑"是事物的属性,物理属性,而"美"并不是事物的属性。

在洛克那里,颜色是"第二性质",西方美学史上好像有人认为,"美"应当是"第三性质"。

】。

如果我们能够立刻意识到用"广义的白色"这个术语来表示猫的本质确实怪异,那么用"广义的美"来表示"审美"或者"艺术"的本质则也同样怪异和荒谬,这显然不如我们直接去分析一下"审美"和"艺术"这两个概念是什么意思来得简捷而有效。

【是啊,既然"审丑"就是"审美",那么可见"审丑"这个词的始作俑者肯定不是这么想的,因此显示他傻。

哦,"广义的白"是我纯粹胡扯,我以此表明"广义的美"也是这么一种东西。

类比总是在某一点上切题而已,不可穷追到底的】

三、美感

在分析"审美"和"艺术"这两个概念之前,我们必得首先分析一下"美感"这个同样混乱的术语。

它似乎直接从我们已经分析过的"美"这个术语转化来的,却简直是翻译所造成的误解以及汉语构词法的模糊性结合起来的产物。

如果要我们把"美感"翻译回英语,那么至少有两种译法:

(1)Thesenseofthebeautiful,即"美的感觉"。

如此一来,上一节对"美"的分析,就可以直接用来分析"美感"。

狭义的美感,就是维特根斯坦所描述的那种摸着肚子感叹"啊"的时候的满足感。

这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

既然"广义的美"是怪异而荒谬的,那么"广义的美感"也同样如此。

但是…

(2)"美感"的另一种译法是aestheticfeeling即"审美感情",就是说,"美感"是"审美感情"的简略说法。

但如何理解"审美感情"呢?

见下一节对"审美"的分析。

在分析这一概念之前,允许我们说几句题外话:

根据

(2)这种译法和理解,读者会发现,尽管"审美感情"这短语中有一个词素"美",但它绝对不应该被理解为beauty(美)或者thebeautiful(美的事物),这是因为"审美"的英文词是aesthetic或aesthetics,在词源上和"美"没有关系。

因此,尽管"审美"这个汉语译法看起来是个动宾结构的合成词,但是我们不可把这个词分为"审"和"美"这两个词素,正如我们不可把"高尔基"这个俄语的姓氏分为"高"和"尔基"并且进而制造一个被鲁迅先生挖苦过的"尔础高老夫子"一样。

【这几句话很重要,对我是一个提醒。

】可叹在美学论著中已经出现了"审丑"这一可笑而怪诞的术语!

这显然是把"审美"一词强行拆开,然后以"丑"替换"美"而得到的一个怪胎。

如果要我们把"审丑"一词翻译为英语(姑且不论"审丑"可能被用来表达怎样的奇怪观念),那就只好勉强翻译为theaestheticsoftheugly,即"关于丑的审美"【我觉得这样的翻译没有什么大错啊。

因为"丑"是一个"美学概念",19世纪末西方还是有一些关于"丑"的美学著作的。

我们说"荒诞"是一个"美学概念",难道不成立吗?

"审丑"似乎不是强行拆开"审美"然后"以丑代美"的结果,不过这一点我没有自信,姑且存疑】。

--杜撰术语,罪过不大;但是,这种杜撰暗示"审美"一词中的"美"是thebeautiful或beauty(美),这罪过很大!

【老兄为"审丑"一词求情,原因在这里。

阁下在这里提到的全部这些概念,都不是美学概念,换言之,都是伪美学概念。

当你翻开《二十四诗品》的时候,你会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24个有趣概念,那同样不是美学概念。

全部这些术语,仅仅描绘审美的"现象"特征,类似于传统生物学的"形态学"所用的术语,如飞翔所需要的空气动力学特征。

如今,根据生物的形态学特征来为生物分类,已经被认为是不可靠的,尽管形态学仍然是生物分类学的重要参考。

为生物分类的重要根据是物种在基因联系上的亲疏关系。

如果我们理解了基因上的亲疏联系,我们反倒能够从本质上理解不同物种之间为什么有形态学上的不同。

说到"美学范畴"也是这么一种形态学概念,也是没有大用处的,尽管并非完全无用。

必定存在一种类似于基因学或称遗传学的艺术哲学,从这种艺术哲学的观点看,我们对再现、表现、形式的理解将会更好得多,而且必定会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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