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亮点纷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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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亮点纷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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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亮点纷呈.doc

2009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亮点纷呈

发表时间:

2009年12月17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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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重庆网12月17日电(余俊兰)2009年,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组织开展了12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招录工作,招录公务员4051名。

26篇招录工作稿件被国家公务员局、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采用,中央电视台、中国人事报等13家媒体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

全年招录工作亮点纷呈,出台“七项规定”、做到“九个首次”、实现“四大突破”:

“七项规定”:

一是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流程”。

二是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

三是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四是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五是拟定了《重庆市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六是拟定了《重庆市从选派大学生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办法(试行)》。

七是拟定了《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九个首次”:

第一,首次成功组织10个中央在渝单位公招公务员面试工作。

从2009年起,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中央在渝单位公招公务员面试工作。

第二,首次请市纪委选派了43人(次)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人)到各单位每个面试室担任监督员。

第三,首次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全面实施片区集中结构化“阳光面试”。

第四,首次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引入量化考察方式。

第五,首次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统一考察评定程序。

第六,首次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明确对考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七,首次明确将国民教育学历作为我市公招报考者学历审查标准。

第八,首次在公招笔试中将申论作为必考科目在全市进行推广。

第九,首次在公招面试中全面推广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中阳光面试。

“四大突破”:

一是组织了第9期面试考官培训,使“面试考官库”在人数上突破了1000人,达到1019人。

二是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专家学者担任特邀考官,突破了以往全由行政领导担任考官的固有模式。

三是注重考生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从往年的“≦60%”突破到70%。

四是做好政策咨询解答,网络政策咨询回复突破6000条,达到6300余条;解答咨询电话突破25000次,达到45000余人次。

改革创新工作一

制定出台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纲领性文件

《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

2009年2月,《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

作为指导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办法》不仅是对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深入贯彻实施,并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大胆改革。

2008年,我市启动了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先后组织40个区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两次书面征求各区县、市级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几易其稿,最终于2009年颁布实施。

《办法》共41条,总体比国人部发〔2007〕134号文件增加了2条。

其中,删去了国家的第8条,将国家的第24条进行了合并;增加了4条,修改了12条,体现了“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公务员主管部门;二是明确了公务员招录程序,特别是在第15条中增加了笔试开考比例、面试比例、体检考察比例等内容,使招录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三是明确了招录顺序,根据我市多年实践经验,将国家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调整为先体检后考察。

改革创新工作二

制定出台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

建立“三大机制”

2009年10月,《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颁布实施,对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做出重大调整,建立起“三大机制”:

一是细化了面试考官的选拔、使用标准,在政策层面上建立起防止腐败的预防机制。

《细则》规定12项标准选拔考官,要求所有考官必须参加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规定可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专家学者担任特邀考官,突破了以往全由行政领导担任考官的固有模式;规定考官由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坚持易地调配原则,并将市级招录单位考官与全市统一调配考官的比例由3:

4调整为2:

5。

二是改革了公务员面试方法,在技术层面上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机制。

《细则》在坚持结构化面试的同时,全面推广了无领导小组面试,使考官能对竞争同一职位的考生进行横向对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更加全面、合理的评价;三是明确了面试组成人员的职责义务和具体实施步骤,在操作层面上建立起极具现实指导性的工作机制。

《细则》对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基本权利、承担义务、履行职责做出了详尽阐述,对面试考室布置、表格填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使面试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改革创新工作三

制定出台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

量化考察实施办法在全国实现“三个首次”

2009年11月,《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在全国率先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引入了量化考察机制,实现了“三个首次”:

一是首次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中引入量化考察方式。

以前我市因缺乏细化的考察标准,只能对各地组织的考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实施办法》出台后,招录部门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地考察,并能以分值进行量化,使优劣一目了然;二是首次统一了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考察评定程序。

以前个别地方存在根据实际自行调整个别程序的情况,《实施办法》对考察评定的程序步骤做出了硬性要求,使考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三是首次明确了对考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建立起严格的失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坚决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改革创新工作四

“四个放宽”扩大公务员公招报考范围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提供更多公务员报考机会,增加选才范围,市公务员局采取四项措施放宽公务员招录“门槛”:

一是放宽年龄条件。

除人民警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等职位外,其他招录职位年龄要求一律放宽到18周岁至35周岁;二是放宽学历门槛。

主城九区、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市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原则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且部分职位未要求学位;区县(自治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除政策对学历有特别要求的31个职位外,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皆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三是放宽性别条件。

坚决消除性别岐视,除31个职位因工作需要限制性别外,其它职位皆不限制性别,全市性别限制职位数比去年降低5个百分点;四是放宽专业限制。

共有94个职位的487名招考指标不限专业,占公招职位29.6%,专业不限职位比去年提高4%。

另外,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财务会计、计算机等188个职位的专业要求也放宽到门类。

改革创新工作五

积极开辟专才专录“绿色通道”

针对我市部分特殊职位难招、特殊人才难求的现状,市公务员局创造性地提出了“专才专录、特职特招”的招录新举措,开辟公务员招录绿色通道,满足了公安、司法、国安等部门的特殊用人需求,促进了全市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圆满地完成了不宜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考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录用工作。

迄今,市公务员已为全市引进2000多名专业人才。

主要做法是:

一是实行跨省招录。

打破地域限制,实施跨省主动上门招录,扩大招录范围,增大选拔优秀人才的特招面。

如,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外办等部门赴北京、陕西、广东等地区进行招录。

二是实施“三个”现场。

即现场宣传、现场笔试、现场面试。

如,在今年特招280名公安民警的工作中,我局就会同市公安局采取此办法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录刑事技术专业人才。

三是简化招录程序。

实行不公开报名,针对市国安局等个别单位隐蔽秘密的特点,允许采用不上网招录的形式进行报名,同时,采用“一站式”办公形式,派专人办理特招手续,从而维护了特招单位的保密要求。

四是倾斜招录政策。

针对市国安局区县分局招录较难的问题,在基础分数线的政策上予以倾斜,允许适当降低进入面试的初试分数线,对其中报名人数不足或上线人数不足的职位,允许报考市国安局市局机关相同职位的落选考生按总成绩进行调剂,从而尽可能用足派出机构的进人名额。

五是放宽招录标准。

在2009年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医务人员的工作中,为招录到专业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在年龄、身高、视力等方面放宽录用标准,取消了监狱劳教专业知识考题,体能测试标准也有所放宽。

六是严格专业测试。

一方面,加大专业测试力度。

在2009年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医务人员工作时,专门选派了一批卫生系统副高职以上专家参加专业测试工作,从而确保人才引进质量。

另一方面,扩大专业人员测试选择面。

我局在为市委组织部、市外办、市外经委招录翻译人员、节目制作人才的工作中,突出专业知识的重要性,把进入专业测试人选比例由1:

3扩大到1:

30;同时,将专业知识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调整为占笔试成绩的三分之一,从而扩大了专业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改革创新工作六

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全面推行申论考试

在我市2009年公务员公招考试中,市公务员局首次将申论作为必考科目在全市进行推广,使考试科目设置更加合理。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内容。

以前,我市实行分级分类设置笔试公共科目的政策,即市级部门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区县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因申论能够更好地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市公务员局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努力,自2009年起按国家规定将申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必考科目进行推广,把所有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均设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充分发挥了《申论》考察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的优势,确保为党政机关选拔高素质人才。

改革创新工作七

全程公开招录信息切实维护考生知情权

为了切实维护考生知情权,全面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招录原则,市公务员局在公务员公招工作中坚持做到了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五公开”,特别是在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重要环节,全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公示,将招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

同时,市公务员局在网上公布做到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公布简章,实时公布招录职位、报名人数,首次明确将“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作为我市报考者学历审查标准;二是统一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局在笔试后根据全市总体情况划定分数线,取消了以往提前划定120分合格分数线的做法;三是统一发布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和各单位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情况;四是统一发布专业测试、体测、面试及体检等工作安排表;五是统一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此举全面体现了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公开透明,不仅受到考生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好评。

改革创新工作八

全程实施递补政策扩大加分优惠范围

2009年10月,市公务员局在全市公务员公招工作中,首次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录用考察、公示的考录全过程中实施了递补政策,规定凡录用审批前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考条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核准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从而增加了考生参与竞争的机会,维护了考生权益。

同时,市公务员局在公务员公招中充分运用优惠政策,在对原有三类考生实施加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即对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1年内及未满服务期但已服务1年以上的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加5分】,将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获奖者和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人员,均纳入了加分范围。

其中,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加2分;政法定向招录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人员加10分。

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5000余名考生享受了加分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加分公正透明,市公务员局不仅将加分优惠政策在招录简章中予以明确,还将加分人员情况及时在媒体、网络上进行了公示,同时严把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改革创新工作九

强化基层工作经历引导人才合理流动

为改变新录用人员由“校门”直接跨入“机关门”导致缺乏社会实践经历的现状,我市逐步提高市级、区县级机关公招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比例,在2009年全市公务员公招中,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对象中招录192人,已超过总招录指标的70%。

为避免产生“三门(家门、校门、机关门)”干部,达到既提升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又鼓励和吸引考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引导人才合理流动的目的,市公务员局逐年重点加大市级、区县级机关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比重,在2009年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中从往年的“≦60%”提升到70%,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界定了基层工作经历的涵义,即:

“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改革创新工作十

全面解答政策实现“五个及时”

2009年8月,为了指导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切实抓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市公务员局印制了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编订的《公务员录用》2000余册,免费发放给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机关人事部门。

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市公务员局全面及时地对考生进行政策答疑,帮助考生适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做到了“五个及时”:

一是及时进行书面答疑。

对考生以书面信件方式进行的政策咨询,市公务员局考录处要求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二是及时进行在线答疑。

对考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的在线咨询,考录处要求必须当天答复,月底进行考核;三是及时进行电话答疑。

考录处在公务员公招期间,专门设置4部考录信息咨询电话,随时为考生服务;四是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答疑。

针对考生通过市长信箱、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进行咨询再转交市公务员局答复的情况,考录处要求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五是及时进行当面答疑。

考录处组织专人接待来人来访,规定必须“一人一事一办结”,不允许出现让考生跑空趟子、“踢皮球”的现象。

改革创新工作十一

公开招录流程规范专业设置

2009年8月,在全市公务员公招工作中,市公务员局为指导各招录单位抓好考录工作,重新修订、细化了考录工作流程,通过下发通知、网络公布等多种形式,对招录流程进行了全面公开,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进一步细化,对开展时间、工作要求、程序步骤等做出了硬性要求,不仅使考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也使各考录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有章可循。

如11月下发了《关于报送公务员录用审批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不仅对招录单位报送录用审批材料的具体内容、要求做出了详尽阐述,还将各种函件、表格的填写格式也罗列在后,深受各招录单位好评。

同时,市公务员局为确保各单位招录到适岗适用的人才,在设置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时,遵循“统一标准,易于操作”的原则,要求招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专业目录规范设置专业要求,使招录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改革创新工作十二

我市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

首次全面实施片区集中结构化阳光面试

2009年8月,我市在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中创新面试工作机制,受到国家公务员局充分肯定。

我市在此项工作中首次实行“片区集中面试”,将实施考录工作的35个区县,按照就近组合、相对集中的原则,跨区县设立了8个片区考场集中进行面试组织管理;首次实行考官统一调配,基本实现了考官易地交流,要求所有考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同时,对8个考场全部实施结构化“阳光面试”,邀请社会各界到场监督,使“阳光面试”在重庆市首次由试点走向全面铺开,国家公务员局在2009年第二期公务员管理工作信息中,将此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改革创新工作十三

我市在市级机关公务员公招中

首次集中开展无领导小组讨论阳光面试

2009年11月,我市统一开展了2009年公务员公招面试工作,首次全面推广了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将15个市级机关的140名考生统一安排在江北区行政中心进行集中阳光面试,将考生直系亲属、朋友请到现场旁听,取得圆满成功。

莅临现场巡视指导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推行“阳光面试”充分体现了公务员公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务员公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后,要认真研究公务员‘阳光面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改进方法,逐步实现全市各个区县、市级各机关招录公务员‘阳光面试’全覆盖”。

改革创新工作十四

我市首次组织中央在渝单位公招公务员面试监督到位

2009年2月,市公务员局首次组织10个中央在渝单位公招公务员面试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自2009年起负责指导检查监督中央在渝单位公招公务员面试工作。

今年共有市国税局等10个中央在渝单位计划招录231名公务员,737人进入面试。

针对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高规格和高要求,市公务员局先后召开了3次招录工作专题会议,精心组织考务工作;从全市考官库调配考官172人次参加面试,其中95%具有处级领导职务;请市纪委选派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室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共43人次,到各单位面试室担任监督员,并指定专门医院开展体检工作。

此外,本次面试还积极推行了面试考官“差额抽签”产生等保密监督机制,确保了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

改革创新工作十五

创新考官培训内容推广考官易地交流

为了确保公务员公招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务员局制定12项标准严格选拔考官,要求所有考官必须参加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截至2009年举办的第9期考官培训班,全市已有近1100人进入“面试考官库”。

同时,根据面试工作发展的需要,在继续开展结构化面试培训的同时,重点针对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进行了强化培训,确保无领导小组讨论阳光面试在全市顺利推广。

在考官选择上,市公务员局不仅组织各地人事局和市级机关人事部门推荐有资格证的考官,还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专家学者担任特邀考官,突破了以往全由行政领导担任考官的固有模式。

如在2009年全市公务员公招中,针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邀请高校教授、医疗专家做考官,针对民主党派招录公务员邀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重庆市委主委王孝询等部级领导干部做考官。

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人情面试”和“暗箱操作”,市公务员局还规定对区县面试考官实行易地交流,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交流使用面试考官,变本地考官为外地考官;对市级机关面试考官实行全市统一调配,并对面试考场的考官构成比例进行调整,将原来招录单位考官与全市统一调配考官的比例由3:

4调整为2:

5,使公平公正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改革创新工作十六

丰富阳光面试旁听人员构成邀请考生家属旁听监督

市公务员局不断改进“阳光面试”工作方法,不仅在组织机构、软硬件配置、考官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还积极改进旁听人员随机抽选方式,使旁听人员的构成更科学,监督更到位。

首先是扩大公选面,打造立体监督体系。

不仅安排非承办面试机关、区县的工作人员和人事监督员参与,实现了业内监督;还邀请到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实现了监督机构跨行业的行政监督;不仅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到场旁听,实现了知识性、科学性较强的专业监督;还面向社会发出了公选面试旁听人员的公告,邀请关心公务员公招工作的市民到现场观摩,实现了全民参与的普遍监督。

其次是把刚性监察和以人为本相结合。

在旁听人员公选中,全程引入新闻媒体监督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面向社会发出了公选面试旁听人员公告,邀请所有关心公务员选拔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市民到现场观看。

同时,把刚性的督察和以人为本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将考生的家属、朋友、高校在读学生同时邀请到面试现场,使公务员招录工作在严肃性中充分体现出了人性化,树立起公务员管理部门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良好形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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