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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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docx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

XXX,女,汉族,1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XX组x6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1x0XXXXXXX。

被告:

苏州XXXXXXXX,住所地:

苏州市XX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

苏州XXXXXXXX室;

法定代表人:

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作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作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xxx3)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马上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x.41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xxx2年4月至xxx3年7月的扣发工资x47x.x4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x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x0元

七、判令被告承当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当。

事实与理由:

一、xxx2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

双方约定劳作报酬为1x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x%;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xxx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x%。

xxx2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xxx0元/月。

xxx2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状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xxx2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

xxx3年4月份,原告母亲状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5%。

xxx2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作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

xxx3年6月份,被告另行招聘了人员取代了原告的工作,为了规避原告马上怀孕所必需支付的津贴、补贴及给工作带来的不便,被告于xxx3年7月10日违法辞退了原告,导致原告失业在家。

被告的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劳作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相关权利。

据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向苏州吴中区劳作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苏州吴中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对本案证据认定存在随意性、片面性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关于双倍工资差额问题;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再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作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看法二》第二条规定,时效从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计算基数为本人工资,而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别状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为本人所有劳作所得。

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委只支持x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

虽然,原告第10、11个月为请假,但双方劳作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请假月份无必需支付双倍工资。

从法理及立法精神上讲,"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处性质;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期限内未签订劳作合同,劳作关系尚存的状况下,无论劳作者是否正常提供劳作,用人单位均应按每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依法应按原告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即基本工资+佣金额+加班工资为基数;仲裁委关于原告的佣金额不予采信,理由不够。

2、关于加班工资问题:

第一,仲裁委颠倒了举证责任的承当,加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依法应为申请人的应发工资,而申请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佣金,关于这两点,申请人提供了工资表、证人证言、录音予以证实,此足以形成初步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存在考勤卡、工资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依法应承当不利后果。

第二,在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加班工资计算明细中,申请人对加班工资区分了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审中,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也明确说明了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仲裁委依据苏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于法无据。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

仲裁委应当适用而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作关系的录音,只字不提,存在有意偏袒行为,显失公正。

依据《证据规则》及《最高院审理劳作争议案件解释一》十三条规定,在劳作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作合同、减少劳作报酬、计算劳作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作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又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作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看法二》第十四条规定,劳作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作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作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实的,由其承当不利后果。

4、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

此部分损失不仅包括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待遇而自己确有因此实际支出的损失;还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损失。

虽然,用人单位应该承当的社保费用是直接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但是此直接受益人为劳作者,本质上劳作者也是此社保费用的所有者,也在间接控制着这部分费用,只是存放在社保机构的账户而已。

仲裁委对此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于法无据。

从《劳作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看,只要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作者与行政机关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均属于劳作争议,劳作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法第2条第4项规定:

"以下劳作争议适用本法:

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这里的社会保险争议主体,是指劳作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作者与行政机关。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请。

此致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月日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范文2

原告:

xxxx

住所:

xxxxx厦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

王某

被告:

段某,女,汉族,1xx1年**月**日出生,住址:

xxxx**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

********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xx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xxxx]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xx7年4月*日至xxxx年x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xx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xxxx]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依据工作必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按时工作协议。

同时,原劳作部《关于企业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作行政部门备案'。

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xxx年x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

因此,该不按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

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作合同法的规定,而劳作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

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xxxx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

年终奖是由企业依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作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

况且,被告xxxx年*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

在职员工一年中发生缺勤都有可能无权享受年终奖,当年离职的员工怎么可能还有权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呢?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x

(盖章)

xxx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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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

不服劳作仲裁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1

原告:

姓名,性别,汉族,出生年月日,无业

住址:

被告:

某某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济南办事处

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

原告因于被告劳作争议一案,不服济南市xxxx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济xx劳仲案字第xx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xxx1年3月24日至xxx0年2月原告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被告单方面解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未与原告签订劳作合同的双倍工资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在xx年x月x日向xxxx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济南市xxxx劳作仲裁委员会做出[]济xx劳仲案字第xx号裁决。

原告认为该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裁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有失公平、公正,理由如下:

一、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元是合法有据的。

被告在仲裁中承认,原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保险费都是原告自己缴纳的,保险费给原告报销过一部分,由此可见,被告叫原告自己缴纳保险费是事实,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劳作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单位为员工缴纳单位应当承当部分的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时候用人单位都不得免除,用人单位叫劳作者自己缴纳保险是违法的,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单位垫付的保险费。

二、仲裁裁决原告主张的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是错误的。

被告已经在xxx年xx月xxx日在没有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的状况下,就明确说明不让原告去上班,,原告不得不交接工作,不再上班,而且被告当即就把原告的工资结清。

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单方面辞退原告,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没签订劳作合同是事实,仲裁裁决也予以认可,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原告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请求合法有据,请求贵院予以支持,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不服劳作仲裁民事起诉状2

原告:

xxxx

住所:

xxxxx厦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

王某

被告:

段某,女,汉族,1xx1年**月**日出生,住址:

xxxx**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

********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xx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xxxx]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xx7年4月*日至xxxx年x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xx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xxxx]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依据工作必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按时工作协议。

同时,原劳作部《关于企业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作行政部门备案'。

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xxx年x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

因此,该不按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

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作合同法的规定,而劳作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

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xxxx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

年终奖是由企业依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作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

况且,被告xxxx年*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

在职员工一年中发生缺勤都有可能无权享受年终奖,当年离职的员工怎么可能还有权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呢?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x

(盖章)

xxx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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