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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机电运输管理规定

机电部分管理制度……………………………………………………………………………………-1-

 

运输部分管理制度…………………………………………………………………………………-201-

 

机电例会制度

为加强本矿机电管理工作,提高机电管理水平,每月按照实际情况在每月下旬定日定时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机电例会。

机电例会参会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全体人员、机运工区及各队组电工、包机组长、地面10kV变电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机电科做好记录并出会议纪要,由机电副矿长签发执行。

第一条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有关精神。

2、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机电检修标准和技术规范。

3、通报本月机电设备运行和机电管理考核情况,落实下月机电重点工作。

4、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机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各单位对上个月机电工作做一小结,汇报下个月机电工作计划,提出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

6、对下月机电工作安排以及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在机电例会上讨论解决问题方案。

第二条会议要求:

1、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机电例会汇报材料上报机电科,上报材料必须由机电科审核。

2、各有关单位机电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

3、所有与会人员必须签到,不参加者须注明原因,会议过程要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由机电科出会议纪要,经机电副矿长签发后下发各单位执行。

4、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半天向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

机电班前会制度

1、当班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3分。

2、班前会期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走动,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每违反一项扣2分。

3、科领导必须认真总结上班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工作中不胜任的人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决定,并布置好当班各工种的工作。

4、科领导在班前会布置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不能落实的要及时汇报,并说明原因。

5、对当班领导提出的批评和处理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必须暂时保留,会后再交换,不得在班前会与领导争吵或顶撞,否则扣2~4分。

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班前会会议记录及值班记录。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四通煤业机电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上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矿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设备的领用

1、矿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承包商使用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卸以及变卖。

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科管理,由机电科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

2、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

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

并每月汇总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

3、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

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H架、皮带(米)等。

4、各单位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库管理人员凭机电科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设备库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

5、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办理防爆检验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6、设备库管理人员发放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编号发放,机电科必须在发放单上写清设备编号。

第二条设备的回收

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

设备回收到指定地点后,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物资管理员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

入库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机电科、一份回收单位、一份设备库),回收单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

回收有偿使用设备,要提前二天和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联系,以便确定存放地点和办理有关手续。

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区队主要负责人、区队机电负责人各200元,并通报批评。

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设备库管理员通知机电科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4、设备回收入库必须部件齐全,如出现短缺、损坏按设备配件原值从该单位配件费用中扣除,并对该单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作为设备恢复费用。

5、在领用及回收设备时,要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大型部件等),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

6、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

第三条设备的检修

1、机电科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和设备使用需求情况,及时对公司能检修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报批后组织检修。

2、对于公司无力承担的设备检修任务需要外委进行检修时,必须由机电科在矿领导会议上汇报,汇报审批后,根据会议纪要机电科出具检修任务单,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向招标检修单位下达检修任务并实施检修。

3、检修设备入库必须经机电科、设备库管理员、使用单位(机电管理人员)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维修结算等手续按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章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

第一条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

第二条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3小时以上设备保养维护时间。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

第四条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原值的120%赔偿。

第五条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和个人按以下标准和原则处以罚款或赔偿。

1、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按设备的原值10%—2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修理费的50%—100%(包括运杂费)。

2、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的设备,按设备原值5%—1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50%—100%的修理费用(包括运杂费)。

3、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4、以上罚赔款是指对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罚赔款总额,各使用单位原则上按单位和责任人各半的比例分担。

井下设备管理办法

一、设备分类,实行三级监管

A类:

采煤机组、移动变电站

B类:

皮带机、刮板机、主水泵、乳化液泵站

C类:

各类防爆开关、综保设备、水泵、局扇及其附属设施。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1、A类设备

使用者必须严格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由安检科重点监管,安检员定期点检,并填写点检表,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隐患的发现到最后消号,按照“三定三强化”的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检修时间,强化监护、强化维护、强化考核)使设备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2、B类设备

使用者必须严格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由区队机电负责人重点监管,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接受机电科的工作指导,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检,及时发现隐患,安排维修,对共性问题制定专项维修措施。

3、C类设备

使用者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各队组管理,接受机电科的技术指导。

三、对初次投入使用的新设备,因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坏,除全额负担修理费用外,同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对小型设备(3000元以下含3000元)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造成报废,使用者要按年限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使用时间

6月以内

不足1年

1年以上

2年

承担比例

原值80%

原值50%

原值25%

原值5%

四、每半年设备库汇同机电科对设备集中进行一次清查登记。

五、各队组对设备质量问题和设备共性故障及重大设备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机电科和主管领导,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故障、事故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每月评选一次维护设备先进队组,给予物质奖励。

每半年评选一个设备管理优秀队组,给予奖励。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程序,明确责任,提高设备利用率,更好地为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规定如下:

1、机电科建立全矿设备档案;负有监督责任、跟踪服务、提供业务信息、技术咨询。

2、机电科设专职设备管理员;服从机电矿长领导,属机电科编制,负责台帐管理;并对全矿设备运行、调配、维修等统一管理。

3、每年对设备进行两次清查,同时对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者,一切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4、设备使用者必须接受设备管理员的监督管理,按技术要求使用设备,对违规操作者和检修不及时者将处以50元一500的元的罚款;对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率高的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推荐矿劳动竞赛委员会予以表彰。

5、生产队设备出坑检修,服务队拆运时首先要办理移交手续由双方及相关各科室签字。

服务队自接收日起无论是在井下井上都负有保管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费用自负。

6、需维修的没备应交机修车间签收,需存放的没备由设备库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存档。

7、机修车间对设备检修好,交设备库验收保管。

8、工作面结束后,或更换生产队长必须先进行设备交接,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9、凡调离、解聘人员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工资结算。

10、凡调离解聘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必须经设备库签字,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配件管理制度

1、必须设有专门的配件库,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实行专人管理。

2、配件出、入库实行三联单手续,即:

使用单位、机电设备管理员、材料库。

3、出库时,送达配件库一联必须有矿机电负责人(或矿长代签),签字后方可领取,对于矿支部分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

4、配件领取原则上交旧领新,特殊情况可先领配件,旧的需打欠条后24小时内交回,否则每迟一天,使用单位需加付配件金额的10%。

5、大型配件检修时,机修车间通知使用单位,按时到达现场,过时检修所须配件由机修车间代领,相应费由使用单位支付。

6、机修车间需确保检修配件完好,使用单位领用时要试运行,出厂后,机修车间概不负责。

7、配件购进时的申报程序:

(l)急需配件填写材料计划单注明使用时间经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急需购进。

(2)月计划机电配件每月20日前报机电科汇总报供应科购进。

8、配件库要消防设施齐全,安全通道畅通。

供电安全制度

第一章供用电管理规程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区供电管理,节约能源,确保安全供用电,特制定本区供电管理规程。

第二条:

凡是所属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电气设备维修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三条:

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和运行人员,每年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才允许独立作业,对新参加的电气设备和运行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指导下担任一定工作,不准独立从事电气的维修与运行工作

第四条:

本规程如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为准,但任何人不得任意修改,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妥,应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节调度管理

第五条:

对于设备的调度管理指有关设备的中途停送电、倒换、检修、运行而言,所属人员只有得到调度人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六条:

调度员应对所辖设备运行人员熟悉,并可直接发布命令。

第七条:

调度员发布正常命令时,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如认为命令不正确,可提出意见,如调度员重复命令,必须迅速执行。

第八条:

各领导发布命令,如涉及值班调度权限时,必须得到值班调度的许可才能执行。

但现场事故处理中可以例外。

第九条:

处理事故时,应将事故情况,需停电范围、时间、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员讲明,严禁不与调度员联系而在停电设备上工作。

第十条:

当通信失灵,无法与调度联系,现场人员可按有关规程自行处理,但双方应尽快设法恢复联系。

第三节停送电安全管理规程

第十一条:

井上、下一律禁止带电作业,对供电设备,线路进行检修者,必须按本规程的停电手续执行。

第十二条:

井下1140V以下的停送电办法。

一、井下1140V以下部分停送电时,因停送电时影响通风,故应在送电前检查瓦斯。

二、停送低压防爆馈电开关时,必须停电后闭锁好开关,并挂上停电牌或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专人停电,专人送电”制度。

三、两人工作同时停一个开关,应各自挂自己的停电标志牌,一组工作完毕见有他组停电标志牌未拆除时,严禁此开关送电。

第十三条:

凡停电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办理停电手续的同时,应执行检查瓦斯的手续,并实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应由区队填好停送电工作票,交矿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以便布置检查瓦斯事宜。

井下采掘区的某些地点因停电超过一定时间而影响通风时,在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

第二章采掘机电管理

1、由机电技术员负责执行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细则规定,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可靠性,从根本上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2、由机电技术员负责,各队电工具体负责低压供电系统的保护整定,每月核定一次,井下电器设备和供电网络绝缘性能每月测定一次,

信号综保每天试跳一次,上述各项工作必须作好规范的专项记录。

3、严格按照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规定的标准,认真作好所辖范围设备的现场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切实杜绝任何形式的电器失爆,所辖电器设备及五小电器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性能良好、运行可靠、管理规范的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切实起作用。

5、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电处理和排除电器故障、带电移动搬迁电器设备和拖动带电电缆。

6、避免电缆电器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机械伤害;电缆接头要牢固不随意在电器设备内部增加额外部件;正确操作电气设备不将金属物件遗留在电气设备中;设置接地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7、加强井下常用电气设备管理。

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

8、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高、低压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

9、遵守电缆敷设有关规定。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在倾角30度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电缆悬挂高度应保证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上。

电缆接头不应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0、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种制度,必须是谁停电谁送电。

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电源全部断开。

11、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2、验电时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合格验电器,验电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人监护。

13、检修、搬迁制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

必须带电搬迁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检查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方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4、工作监护制度,电气设备操作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设置各种保护装置,设保护接地,当设备绝缘损坏,电压窜到其金属外壳时,把外壳上的电压限制到安全范围内。

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16、维修电气装置时要使用保安工具,如绝缘夹钳、绝缘手套、绝缘套鞋。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一、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二、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

三、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

四、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

五、机电科要认真将全矿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状况及易损零部件的图纸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

六、机电科要对新回矿的设备及时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料传到电脑上。

七、机电科要根据设备的性能进行统一调配,保证备品备件齐全、和设备能够良好运转。

八、微机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九、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需购买新配件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矿领导批准。

十、微机操作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操作员进行操作。

十一、微机操作员应爱护设备,降低消耗费用,按规范做好微机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

对公司内部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码功能,未经批准,禁止非微机操作员操作使用,造成资料、设备损失应照价赔偿。

十二、微机应在工作需要时打开,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并关闭微机,违者罚款50元。

十四、微机操作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并做好对微机中重要文件、资料的摘录存档工作,如有人为将文件、资料丢失,除一次性罚款200元外,将对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机电特殊工种管理培训制度

为进步提高我矿机电技术操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技术队伍,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降低机电事故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对全矿机电技术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并填写个人工作简历表(张贴照片),备存资格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然后将其手续存档备查。

2、对于人员流动,新调人员到机电部门登记,并履行第一条所需手续,机电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上岗。

3、机电技术工种培训工作,分管机电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每次培训前要召集相关部门,授课人员召开一次协调会,对培训时间、授课内容、人员组织进行统一部署,培训期间相关领导需参加培训。

调出人员由本人或队组领导上报,注销。

4、每月对在岗人员进行一次不脱产相关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每季度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课时,每次培训完毕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要进行再培训,如二次培训不及格取消上岗资格证。

5、培训内容:

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岗位责任制,接线工艺,电工基本理论,防火知识,三大保护的使用与维修知识,机电管理常识相关业务,采煤机,综掘机,液压泵,刮板机,小绞车等的使用、维修操作要领。

机电设备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机电是煤矿生产的先行和保障,良好的机电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规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单位生产队必须按照矿部生产成本核定中所核定的指标配备相应的电气维修工和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队组负责。

二、电工负责辖区范围的电气设备安装、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电缆吊挂,电气保护设施的正常运作等电气作业工作。

1、电气失爆:

发现一次由于电工操作不认真造成的失爆,罚电工500元,以矿部组织的旬检、月检结果及各级检查人员日常检查结果为准,由于顶板落物砸坏电缆、挤坏电缆,搬迁设备当中造成的失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罚队长、电工各100元。

一个月无电气失爆,奖电工100元。

2、接地装置及电缆吊挂:

  有一处未按标准打好接地线罚电工100元,由于搬迁设备造成接地线断开或接地不起作用,罚电工50元、队长50元;一处未按标准挂好电缆,罚电工10元。

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

电工必须充分利用生产间隙时间,每天保证两小时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问题,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确保正常运行。

否则,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气设备被烧坏,如接线柱、转换开关等,每发生一次罚电工100元,由于零部件不到位而造成上述现象,罚队长200元,由于电工不能及时排除电气故障而影响正常生产,每影响一小时罚电工50元(以矿调度统计为准)由于人为频繁点动而导致烧坏电机,每次罚责任人200元,罚队长100元,每有一台电气设备不上架罚电工100元,罚队长50元。

 一个月内没有因电气故障影响生产奖电工100元。

 一个月内无电机烧坏现象奖队长100元。

 4、电气保护:

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可靠(包括信号照明综保、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漏电、过流、短路等保护)。

每有一处一次不起作用,罚电工50元,因配件不到位而不能及时维修使用,罚队长100元(以各级人员检查记录结果为准)电气设施周围消防设施不齐,罚队长50元。

5、培训学习:

 一次不按规定参加矿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三、机械设备维护工:

1、设备完好率保证在95%以上。

2、刮板机联接筒螺栓,每缺一条,或有一条不起作用,罚维护工50元,每缺一个刮板罚维护工20元,缺一刮板螺栓罚维护工10元。

各注油点:

缺油或油量过多,罚维护工(每处)30元,漏油严重而不及时修理,每台设备罚维护工100元,因维护不及时或维护不当造成损坏设备影响生产,每影响1小时,罚维护工50元,各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否则每有一处罚机电负责人50元,发现有一处部件(如机尾滚、辅轴、半滚筒、舌板、分链器等)带病运转,罚维护工50元,配件不能及时领回而造成的,罚队长或材料员100元。

  3、液压泵站:

各处漏液严重、串液导致不能润滑,每处罚维护工50元,泵站压力不符合标准,影响工作面支护罚维护工100元,各处螺栓松动,每处罚维护工10元,乳化液配比低于5%,罚操作工50元,不按标准要求注油(标号及油量)罚操作工50元,泵站卫生差,罚操作工50元。

因泵站不能正常工作影响生产,每影响一刀煤罚维护工100元,罚队长100元。

(以调度记录为准)。

  4、皮带机:

各处联接螺栓每缺一条罚维护工10元,上下托滚,每缺一组罚维护工20元,坏托滚不及时更换罚20元,皮带接头损坏严重有一处罚维护工30元,各处滚筒、瓦座、减速机因注油不及时造成损坏部件,每次罚维护工100元,影响生产每小时罚200元,因清扫器不起作用、皮带跑偏严重、皮带太松而影响生产,每次罚维护工50元。

  5、各类司机负责设备卫生及洒水灭尘,设备卫生差,每次罚30元,开机未开水者,每次罚50元。

6、如各队组未按要求配足维护工,一切责任均由队组负责,发生事故追究队长责任。

  7、一个月内未因机械故障影响生产,奖维护工200元,队长200元。

四、运输绞车(井下运输调度绞车):

各处螺栓齐全、紧固,护绳板完好,安装正确,各处销子齐全合格,钢丝绳断丝数不超5%,连接绳扣完好可靠,连接插销合格,以上每有一处不合格罚维护工50元。

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验收工作。

对于大型机电设备和关键性配件的验收工作,由分管领导组织进行验收。

二、机电设备配件的供货人必须提供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

三、验收人员要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要求,经常深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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