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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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篇一:
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
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控编号:
aX/HT001-20XX
1
说明
1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写时无需约定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的字样。
2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有异议,请在15日内向检测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3
4
第三条:
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依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调整〈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建[20XX]106号)文件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XX]第6号)标准执行结算。
2.检测技术服务费为:
(大写)_。
3.检测技术服务费由甲付款:
第四条:
检测期限
本工程检测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
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2.甲方应办理现场检测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检测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复制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
5
篇二:
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技术服务协议
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技术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签订时间1:
20XX年月日
签订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日期保持一致。
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技术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承担(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任务。
项目描述:
由负责建设,
在双方充分协商并真实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工作范围
本项目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作范围执行。
第二条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方法
本项目严格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试行)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作方式执行。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内容
本项目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作内容执行。
第四条委托方的权利
(一)要求受托方按时到现场实施检查检测,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意见或报告等书面文件;
(二)要求受托方撤换与本项目参建方有利害关系或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专家和人员;
(三)要求受托方撤换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标准和工作规范的专家和人员;
(四)有权对有异议的现场检查意见和检查结论向受托方提出申诉;
(五)列席受托方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作会议。
第五条委托方的义务
(一)按照检查检测计划,向受托方提出节点检查要求;
(二)负责协调现场各单位,配合检查组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测,并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措施和条件;
(三)负责提供和催办现场检查检测所需要的资料,负责按照检查检测意见安排违规项目的整改;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查检测技术服务费;
(五)负责安排检查组专家的接送站及现场住宿、办公和餐饮,
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行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职责;
(二)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
(三)有权要求委托方提供有关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四)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和行为,有权责令委托方改正;发现有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责令委托方停工。
第七条受托方的义务
(一)按时完成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注册、工作计划和各项检查检测工作,并出具书面意见和报告文件;
(二)根据工程建设阶段专业要求,选聘工程质量检查检测人员,组建独立的、具有检查检测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专家队伍,到工程现场实施检查检查检测;
(三)及时向委托方传达和宣贯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对委托方提出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应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四)承担检查组专家的劳务(或聘用)费用和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
第八条费用及报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由委托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电汇或转账支票。
本项目质量检查检测服务费用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含税),具体构成见附件1。
第九条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委托方承诺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受托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整),另外%(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整)在本项目启动验收前付清。
第十条质量监督工作方式
受托方按照以下方式开展本项目的具体检查检测工作:
由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技术经济中心组织专家对现场实施检查检测,并出具检查意见和检查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检查检测成果权属
(一)受托方根据政府规定编制和公开发布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信息资料和统计指标,其权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托方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编制、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标准、规范、工作大纲、工作流程和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其版权归受托方所有。
(三)委托方单独委托受托方完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版权归委托方和受托方共有。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一)委托方:
1、保密内容:
涉及本协议的所有技术信息;
2、保密范围:
涉及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相关人员。
(二)受托方:
1、保密内容:
涉及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技术信息,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的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内容;
2、保密范围:
涉及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相关人员。
篇三: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编号:
JS.F20XX.01(HJJc)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7、工程报建编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
本环境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要求的范围为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检测指标主要包括:
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TVoc的含量,乙方根据国家规定的要求,对该范围进行环境检测。
第三条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进行环境检测工作,在提供检测方案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采用符合技术规程的方法进行操作。
2、乙方对其提供的环境检测方案负责,相关数据详见附件三。
3、乙方于检测取样后六天内向甲方提交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式陆份),并以正式检测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环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
毛坯房空气质量三项检测(甲醛、氨气、氡气)元/点;
装修房空气质量五项检测(甲醛、苯、TVoc、氨气、氡气)元/点。
包干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元);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规定要求,当超过此规定数量时,甲方亦不再另行承担费用。
2、乙方完成整个测试工作并提交监测结果报告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付清检测费。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时,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现场代表可委托主管工程师配合乙方进行环境检测工作。
2、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
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按国家检测标准规程进行检测,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能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资料等的验收工作。
2、乙方在甲方通知开始检测日期后的六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乙方在检测时应与甲方现场代表委托的主管工程师联系工作。
3、环境检测应由乙方自行完成,乙方的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乙方委托第三人完成,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委派的作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且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进行环境检测前,应将检测负责人员报业主确认、备案。
6、若甲方分毛坯和精装修两次竣工验收,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毛坯和精装修的检测结果分开出报告,以满足甲方验收需要。
第六条竣工结算
1、乙方提供资料
当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后28日内,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甲乙双方在3日内进行核对,如需补充材料,乙方应于3日内补交。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报送完整结算资料或逾期不与甲方核对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单方面进行结算并通知乙方,乙方认可该结算结果。
乙方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的完整与准确,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甲方可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结算权利。
(1)竣工结算书
①封面:
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算金额、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
②编制说明:
包括编制依据、定额套用、取费标准、补充说明、索赔计算方法和索赔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③工程结算费用细目表:
包括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费用的计算清单、索赔费用的计算清单、工程量直接费表、措施费及其他措施费表、独立费表、主材单价清单、工料机价差表(材料价差表备注栏需注明各种材料价的来源与时间)等。
(2)工程量计算书底稿原件(非铅笔填写,计算人签名并盖上资格章,其中现场实测数需甲方设计代表、项目工程部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和乙方四方签名);
(3)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内容包括合同附件、合同会审表、合同外审价清单(由甲方审核部及招标中心确认的价格)等;
(4)竣工图原件、竣工验收说明书原件,相关资料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场地移交表等;
(5)图纸会审记录;
(6)与结算有关的证明资料
①材料报验单原件(内容包括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材料移交清单等);
②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
③涉及造价的会议记录原件;
④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效的变更、合同外工作委托单、签证单原件及其附件(包括签证单依据如工程通知单原件、附图等);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合同外工作委托单详见附件四。
⑤甲方提供材料的通知单原件及甲方提供材料的清单;
⑥扣款通知单原件;
⑦主要材料或施工项目价格资料原件(需附有材料中标或审价审批表、材料采购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等);
⑧补充单价分析、补充费用分析;
⑨其他资料
具体见如下表格:
乙方认可所有报送材料需符合以上条件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否则甲方可
以对该部分不予结算:
属于已完工程量、完成当月乙方上报甲方、符合合同约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