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学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86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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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反国际避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国际避税和国际避税地,避税的概念避税和逃税避税和节税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国际避税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避税和逃税,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避税不违法逃税违法,避税和节税,两者都减轻税收负担避税不符合政策导向节税符合政策导向,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条件,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及其行使范围和程度上的差异各国征税范围及税率上的差异各国税收优惠措施导致的税负差异,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地的概念对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提供免税或低税优惠待遇,为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的便利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国际避税地的特点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国际避税地的类型,不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对境外所得免税,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收入按较低税率征税在制定和执行正常税制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国际避税地的特点,提供各具特色的税收优惠待遇具有稳定的政治环境社会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财政规模小,并有其他财源政府对经济很少干预,并提供一定的财产保护主要的国际避税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税收优惠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外汇收入提高当地就业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外国企业在避税地的经营活动是虚构的,避税地的经济活动缺少稳定性避税地的经济基础脆弱,对国际间商品价格的变动及证券市场的波动敏感,很容易受到外国经济的干扰易受资本输出国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的控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主体转移跨国纳税人通过本身的国际迁移或为达到相似效果的其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人的流动和人的非流动客体转移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财产以及与形成最终所得密切相关的要素,如资金、商品、劳务、费用等在国际间的流动或为达到相似效果的其他安排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

物的流动和物的非流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人的流动,跨国纳税人通过自身在各国税境之间的迁移,避免或改变其居民身份,以规避无限纳税义务.避税效应避税方法,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避税效应,居住国的转移以抵免法消除重复课税高税居住国:

高水平无限纳税义务低税居住国:

低水平无限纳税义务加高水平有限纳税义务居住国的避免完全摆脱无限纳税义务,代之以在所有收入来源国(或财产存在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的总和。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避税方法,个人居住国的转移真正移居假移居部分移居个人居住国的避免公司居住国的转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人的非流动,个人利用信托避税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个人利用信托避税,个人纳税人(委托人)通过建立信托,将自己拥有的财产转给处于低税国的受托人进行保管和经营这部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委托人分离,委托人不再须就这部分财产价值及其产生的所得缴纳财产税及所得税。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避免在某国注册;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物的流动,物的流动,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类所得、财产以及资金、商品、劳务、费用等相关要素在各国国境之间的流动,将课税对象从高税国向低税国转移,借以减轻税收负担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设立避税地公司滥用税收协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在内部交易中应用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转让定价的避税效应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亦称联属企业,指在国际和国内经济往来中,因在企业管理、控制或资本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相互有特殊利益关系的企业。

转让定价亦称转移价格、划拨价格,是跨国公司集团根据其全球经营战略目标,在集团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特许权或进行资金借贷等活动时确定的内部交易价格。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的具体手段,控制零部件和产品的销售价格控制关联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影响折旧费和资本利得控制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设计、维修、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控制运输费用、保险费、佣金、回扣控制租赁费控制母公司(总公司)向子公司(分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的避税效应,居住国税率低于非居住国税率所得向母(总)公司或其他低税子(分)公司转移规避在高税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居住国税率高于非居住国税率分支机构所得从总公司向分公司转移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实行综合限额法扩大抵免限额免税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规避居住国高税负子公司所得从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利润保留在子公司而不汇回规避居住国高税负,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支持子公司的竞争能力控制东道国市场调节利润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配置逃避东道国的价格控制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获得更多补贴降低关税在合资企业中分得更多利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设立避税地公司,基地公司的概念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基地公司的概念,基地公司,是指跨国公司在低税国或无税国出于在这些国家之外经营的目的而建立的子公司。

这里的低税国或无税国也称为基地国,一般是对本国公司的境外所得和财产免税或课以低税的国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基地公司的基本特征,基地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母公司对基地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形式上就是一个信箱公司,不从事真正的工商业活动组建的目的是为在基地国以外进行经营活动提供税收上的便利典型的基地公司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典型的基地公司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典型的基地公司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国以外的第三国非典型的基地公司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中介业务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1)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图4-1,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图4-2,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基地公司的具体形式,控股公司(图41)投资公司(图43)金融公司(图44)贸易公司(图42)持权公司自保险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图4-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图4-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滥用税收协定,为了规避税负,本来没有资格享受协定待遇的第三国居民设法利用税收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这就是滥用税收协定。

图4-5直接导管公司踏脚石导管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图4-5,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直接导管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踏脚石导管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物的非流动,避免成为常设机构通过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通过缩短经营时间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选择选择分支机构的有利条件选择分支机构的不利条件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选择分支机构的有利条件,可以不缴纳资本注册税和印花税;可以避免对支付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预提所得税;分支机构的经营亏损可以冲抵总机构的利润;有可能利用本国免除国际重复课税的免税法。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选择分支机构的不利条件,分支机构在另一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不能享受间接抵免待遇;由于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一般不能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免税期等税收优惠待遇;分支机构一经取得利润,总机构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必须就这些所得在居住国纳税,无从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分支机构与总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一般不能作为费用扣除,应用转让定价手段受到一定的限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延期纳税,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公司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取得的利润收入,当其以股息等形式汇回时,才予以征税。

跨国公司将境外子公司的税后利润长期积累在公司内部不予分配,或有意识地降低应分配股息的比例前提条件:

纳税人先在低税国设立子公司,并采用转让定价和开展中介业务等手段将利润向子公司转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反国际避税,反国际避税的一般方法完善税收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完善税收立法,对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标准等基本要素采用经济的、会计的概念加以明确表述,避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法律措词上纠缠不清现有税法的某些条款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凡是政府认为必须对其课税的活动及课税对象均列入应税范围,不给纳税人以避税的可乘之机综合性的反避税条款规定居民纳税人要向居住国提供其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移居等行为须事先征得政府同意对国际避税案件有事后提供证明的义务专门的反避税条款如对公司内部定价作出特殊规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加强税收征管,单边措施努力搜集有关信息资料加强税务调查与税务审计双边措施情报交换合作调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对避税性移居的制约对利用避税地积累所得和延期纳税的约束对利用信托避税的防范对利用经营形式选择进行避税的防范反税收协定滥用的措施反资本弱化的措施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与转让定价的调整,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避税性移居的制约,美国的规定德国的规定英国的规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避税性移居的制约美国,如果一个美国人以逃避美国联邦所得税为其主要目的而放弃美国国籍移居他国。

美国在此后的十年内保留征税权,对其实现的全部美国来源所得和外国的有效联系所得,按累进税率纳税。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避税性移居的制约德国,移居到避税地或不在任何国家取得居民身份,并与德国保持实质性经济联系的德国国民,将负有一种扩大的有限纳税义务。

其前提条件是:

如果这些人在移居前的十年中,至少有五年是负有无限纳税义务的德国居民移居后在国外不缴纳所得税,或按不超过德国对等所得额适用税率的三分之二税率缴纳所得税他们在德国仍保留重要经济利益。

这些移居者将从其终止德国居民身份的年度末起的十年内,就其德国来源所得负有扩大的有限纳税义务。

对这类所得,按适用于全球所得的正常累进税率纳税。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避税性移居的制约英国,英国财政部曾有非正式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对一个移居出境者仍可保留其三年居民身份,在此期间,将以其保留在英国的居民身份为基础,临时计算其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延期纳税的约束,美国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和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英国的享有权规定德国的外国基地公司规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美国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和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外国个人控股公司如果一个外国公司在纳税年度中的毛所得至少60是“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公司已发行股票价值的50以上直接为五人或更少的具有美国公民或居民身份的人所拥有,该公司即为一家外国个人控股公司。

外国个人控股公司中的美国股东,在该公司未分配所得中所占的份额,应及时计入本人当年应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受控外国公司,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受控外国公司,一个外国公司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票在纳税年度任何时候,为持有至少10表决权股票的美国股东所拥有,该公司即为受控外国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按控股比例应分配给美国股东的利润中,属于“F分部所得”的部分,即使当年不分配,不汇回美国,也要计入各美国股东名下,视同当年分配的股息,计入当年所得征税。

以后,当利润实际分配汇回美国时,不再征税。

F分部所得例4.11,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利用信托避税的防范,“委托人信托”外国信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委托人信托”,如果委托人在信托中保留对财产的相当程度的控制与支配权,或在信托中享有一定比例的“将来应享有的利益”等,则该信托被认定为“委托人信托”委托人仍被视为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并对信托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所谓“将来应享有的利益”,是指在若干年后信托终止时,可返回给委托人的信托资产。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外国信托,外国信托有一个美国受益人,那么,向该外国信托直接或间接转让财产(包括现金)的美国委托人将被视为信托所有人,不论该外国信托的所得当年分配与否,都要就应归属于该美国委托人所转让财产的所得向美国纳税。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对利用经营形式选择进行避税的防范,通过制定新的法规,消除可能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之间选择有利的经营形式而带来的避税。

美国规定,对本国公司在境外以分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初期损失,允许加以扣除,但若境外分公司盈利后转为子公司,则要退还以前获得的扣除额。

新开征分支机构利润税和二次预提税。

英国规定,在没有得到财政部允许的情况下,居民公司不能将贸易或经营转让给非居民公司。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反税收协定滥用的措施,避免与低税国尤其是避税地国家签订税收协定;规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须以获自一个缔约国的所得在另一缔约国承受起码的税负为基础,借以防止跨国公司的同一所得,在缔约国双方均不纳税,而形成双重免税;规定一个公司是否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不仅取决于公司的居住国,而且要看其股东的居住国,以至不考虑公司的名义股东,而是考虑其受益人,即最终接受股息者的居住国(透视法);规定不是出于真实的生产经营目的,而只是为了谋求税收协定优惠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协定利益,为此须考察公司的建立动机、公司的交易额和纳税额以及公司的股份是否在批准的股票交易所登记等因素。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反资本弱化的措施,向非居民大股东支付利息视同股息分配(英国、爱尔兰)安全港模式:

以公司债务对股本的固定比率(也称安全港)作为判断是否存在资本弱化现象的标准。

对为超过安全港界限的债务支付的利息不予作为费用扣除或将超额利息视为利润分配或股息予以课税。

安全港标准:

实行1.5:

1的国家有法国、美国;实行2:

1的国家有葡萄牙;实行3:

1的国家有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加拿大、南非、新西兰、韩国、西班牙等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的调整,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正常交易原则总利润原则合理原则转让定价调整的法律依据美国规则:

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第482节及其实施规则(1928,1986)OECD指南:

OECD的跨国公司和税务局的转让定价指南(1979,1995)转让定价调整的原则和方法预约定价协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调整的原则,最优法原则(美国1994年规则)必须依照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常交易结果能够进行最可靠衡量的方法,来确定一项受控交易的正常交易结果。

可比性原则确定一项受控交易是否属于正常交易,要以非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数据为客观基准进行判断。

其可靠性程度取决于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之间的可比程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否可以计量以及是否可以合理地加以调整。

可比性分析,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可比性分析,功能合同条款风险经济环境财产或劳务特性商务策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功能分析,功能是指企业在生产或经营被作为转让定价审查的产品或劳务时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或采用什么样的资源,包括:

(1)研究和发展;

(2)产品设计;(3)制造、生产和工序的设计;(4)产品的织造、提取和装配;(4)原材料购买及管理;(5)市场营销与发送功能,包括存货管理、产品保证实施和广告活动;(6)运输和仓储;(7)经营管理、法律、会计和资金融通、信用和收款、培训及人事管理服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合同条款分析,索取或支付报酬的形式销售量或购买量提供保证的范围和条件更改、修订或修改的权利相关的许可证、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持续时间,以及终止或重新协商的权利买方和卖方之间的附属交易或关系,包括提供辅助或附属劳务的安排信贷提供和付款条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风险分析,市场风险(价格、需求等)与研发活动相联系的风险金融风险(汇率、利率)贷款和收款风险产品责任风险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一般经营风险,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经济环境分析,地区性市场的相似性每一市场的相对规模和综合经济发展程度市场层次(批发、零售等)相关市场占有率,每一市场的竞争程度市场是收缩的还是扩张的买方和卖方实际可得到的替代产品,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财产或劳务的特性分析,功能作用、品质、可靠性、包装、体积、重量等内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无形资产交易的方式(授予许可证还是出售)、资产类型(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还是其他)、有效期和保护程度、预期利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商务策略分析,非受控纳税人在可比情况下在可比时期中运用可比策略,则受控交易中市场份额策略的影响才要考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货物交易价格计算传统交易法交易利润法贷款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传统交易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通过参考无关联买卖双方之间非受控销售中的可比价格,来确定关联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价格转售价格法对于购自关联企业的产品,按照转售给独立企业的价格,减去适当的毛利额,作为正常交易价格成本加价法以关联卖主在受控交易中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额,以此确定正常交易价格,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交易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对若干关联企业共同参与的销售交易中产生的净利润,依各企业履行的职责和贡献,并参考外部市场对同类利润分配比例的标准,在有关企业之间加以分配。

贡献分析法余值分析法交易净利润率法考察一个纳税人在某一受控交易中实现的净利润率的方法,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贷款利息,总分机构视为虚拟支付母子公司市场利率一般为债权人所在国市场利率允许在一定的浮动区间内变动向无关联第三方借款利息按各关联企业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摊,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特许权使用费,总分机构视为虚拟支付母子公司成本加利润作为正常交易价格向无关联第三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有关企业的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劳务收入,总分机构当提供劳务方不收费时,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予扣除母子公司所提供劳务是提供劳务方主营业务时,以包含合理利润的价格为正常交易价格所提供劳务不是提供劳务方主营业务时,正常交易价格可以只反映成本,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2006年2月,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中国反避税条款的类型,转让定价条款反资本弱化条款受控外国公司条款一般反避税条款(GAAR),转让定价条款,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关联企业的界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关联企业的界定(续),只要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即构成关联企业:

相互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对方股份25%以上;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股份25%以上;企业向另一个企业借贷资金相当于自有资金50%以上,或者企业借贷资金的10%以上由另一个企业担保;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50%以上或者1名以上常务董事由另一个企业委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个企业提供特许权利才能正常进行,关联企业的界定(续),只要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即构成关联企业: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由另一个企业供应并控制;企业生产的产品(商品)的销售由另一个企业控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转让定价调整的合理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价法;利润分割法;交易净利润法.,反资本弱化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反资本弱化条款,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权益性投资,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反资本弱化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合理比例,金融企业为5:

1,其他企业为2:

1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的,其支付关联方的利息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的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照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不可抵扣利息的确定,一般反避税条款(GAAR),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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