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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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部、教学中心:

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

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

实践证明,办学特色和教育质量是关系到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

毫无疑问,在影响四川电大开展的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成败的诸多因素中,教学质量是最重要的因素。

因此,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试点专业教学质量,就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应有之义。

四川电大一直重视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特别是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以来,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强化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强化和规范了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全省各级电大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

教学管理的总趋势不断加强。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一些试点分校仍然把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看成是软任务,从总体上看是抓而不紧,抓而不落实,很多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

而相当部分的教学点还存在着简化教学过程、弱化教学环节的现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

这是一些教学点考风考纪不好,考试违纪行为严重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仍然是全省各级电大必须高度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教学过程管理,使全省各级电大的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实现由软变硬,由虚到实的转变;省校特重申以下强化和规范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当前,四川电大面对多方面的竞争与挑战,要在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应该有多方面的应对之策,但所有的应对策略,都必须围绕以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为中心实施。

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抓好教学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建电大品牌和办学特色,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迎接竞争与挑战。

而要真正确保和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并严格监控其质量,从而确保整体教学质量。

全省电大系统的每个教职工,都应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二、健全教学管理机构。

各市州(系统)电大,必须独立设置教学管理部门,并配备与办学规模基本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必需的办公现代化设施,如能够上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

各市州(系统)电大的教学管理部门,必须按新的教学管理模式进行教学管理。

学校对不称职(学历、职称和工作状况)的教学管理人员,必须调离教学管理岗位。

省校对没有独立设置教学机构的市州(系统)电大,将在评价其教学管理工作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

(一)加强学生入学水平测试和入学教育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必须认真组织学生的入学水平测试,并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

入学教育应以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入学指南》为主要教材,通过入学教育,使每个学生都具备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网络环境下进行自主学习的技能。

省校教学处将组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地抽查教学点的入学教育课程的教学情况,当面考核学生上网浏览和下载教辅资料,参加BBS站讨论、通过电子邮件与教师进行实时或非实时交流的能力等。

考核组对于2002年春季学期以前入学,但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其形成性成绩中网上学习的得分;2002年秋季学期以后(含2002秋)入学而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当学期将不能取得《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学分(未被抽查到的,仍按原安排执行)。

(二)必须保证教学过程必需的教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过程的主要教学环节的比重。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合理安排每门课程的自学、辅导、作业、实践、测验、考试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比重和教学形式,充分体现其互补作用;同时,坚持实行“三个1/3”的原则,即组织学生收视收听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课程主讲教师音像课或网络课的学时数为该期课程原计划总学时数的1/3;辅导教师面授辅导课学时数为课程总学时数的1/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网上资源和学习小组协作学习的学时数为课程总学时数的1/3。

此外,学生在课程总学时数外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自主学习的时间应≥课程总学时数。

学生在课程总学时外自主学习的内容包括学习文字和音像教材、配套发行的CAI课件或VCD光盘,以及上网学习等。

鉴于新模式起步不久,学生受学习条件和习惯的制约,为了确保自主学习模式的真正建立,在现阶段还应适当采取强制性的教学管理措施,督促学生积极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学习模式。

因此,各教学点应有安排各门课程教学过程主要教学环节和教学形式的总课表,并有相关的组织实施方案和记录。

省校巡教组将通过查阅课表,各个教学环节和各种教学形式的组织实施方案或记录,以及学生课程学习计划等检查试点分校和教学点的组织实施情况。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如无上述规范的组织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记录和相关资料,巡教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

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无实际效果的,省校将在全省电大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其学期或年度教学管理相应指标的得分。

(三)加强课程教学资源的整合与综合运用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每学期应及时整合开设课程的教学资源,为学生配套提供每门课程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及CAI课件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并为学生网上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90%以上的课程都有两种以上教学媒体提供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网上学习访问或参与BBS站讨论,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应少于8次,每次访问的时间应不少于半小时。

每个学生每学期与中央电大、省电大或试点分校课程责任教师通过电子邮件等进行交互的总次数不少于4次。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对教师和学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与学的情况,必须有真实的记录和统计。

省校巡教组将查阅试点分校和教学点每学期整合课程教学资源,以及为学生配套提供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有关资料,并将其作为评价该试点分校和教学点教学管理质量的重要依据。

巡教组对于学生上网学习的情况将通过服务器的学生行为统计评价。

学生网上学习不达标者,将扣除其形成性考核成绩中相应的得分。

(四)加强对面授辅导课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面授辅导课是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

新的教学管理模式要求在建立比较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前提下,把逐步减少学生到校参加面授辅导课的时间作为一个努力方向。

但是目前学习支持服务系统还在逐步完善。

相当部分学生还未具备卫星或闭路电视接收系统、互联网,较方便的咨询答疑手段等学习条件。

因此,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必须根据“三个1/3”的原则,确保面授辅导课的学时数不少于该课程计划总学时数的1/3。

一些理论教学容量和学习难度大、以及操作性强,实验实作要求高的课程,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面授课学时。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根据川电大校学发[2002]11号文《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深化教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要求辅导教师按照新教学模式的要求,改革传统的面授辅导模式,并根据“导学”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包括钻研文字教材,收视收听中央电大主讲教师和省电大课程责任教师的音像授课和网络直播课,浏览下载网上教辅资料,熟悉课程CAI课件、IP课件和VCD光盘等教学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教案。

辅导教师应改革辅导的内容、形式与方法,侧重讲基本线索和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并通过导读、导学、导讲、导练和导查的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辅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资源情况,恰如其分地运用多种教学技术手段和教学形式(如专题讨论、提问、作业讲评等)授课,并指导学生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自主学习。

辅导教师应恰当地使用电子教案授课。

“电子教案”不应是“黑板搬家”,而应体现新教学模式的特点优势,体现新教学模式中面授辅导课的基本要求与规范,以及多种教学媒体资源的综合运用。

电子教案的内容与形式应科学规范、生动形象。

各试点分校应建设一支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面授辅导课教师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聘任,考核与管理制度。

对于不称职的教师,应及时调整更换。

同时做好面授辅导课的考勤记录,对需要参加面授辅导课而无故缺课的学生,应扣减其形成性考核成绩中相应得分。

为了提高面授辅导教师的素质和确保面授辅导课的质量,各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训。

省校除每学期进行必要的全省电大系统的师资培训外,还将派出巡教小组到试点学校进行师资培训,并讲授示范课等,同时通过查阅课表,面授辅导课记录,以及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了解试点分校和教学点组织师资培训、面授辅导课的时间安排,教学形式与内容,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省校巡教组对不能保证必要的面授辅导课时间,以及未能按新的面授辅导课教学模式组织教学的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将要求其整改。

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省校将在全省电大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其学期或学年教学管理相应指标的得分。

(五)加强形成性考核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一般包括平时作业考核、专门设计的课程大作业考核、未在教学计划中单列计算学分的课程实验考核、阶段性或期中考试、专题讨论、小组学习、网上学习访问、学习笔记,以及面授辅导课的到课率等。

因此,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应当完整、真实地反映学生在课程学习全过程中的状态,是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环节。

为此,省校重申川电大校学发[2000]35号文件《关于开放教育各专业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的实施意见》、川电大校教发[2000]79号文件《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川电大教学处发[2002]1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平时作业的管理和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1.平时作业考核,是指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指定的课程记分作业。

一门课程的记分作业一般应为4—6次。

2.专门设计的课程大作业考核,是指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作业,主要由中央电大教学部门指定或提供。

一门课程的大作业一般应为2—4次。

3.课程实验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

4.形成性考核由试点分校组织实施。

各级电大辅导教师负责作业(实验报告)的批阅、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填写“四川电大学生平时作业(实验报告)完成情况”登记表。

5.形成性成绩考核和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是课程考试的前提,学生未完成规定的作业的2/3,或者抄袭、上交软盘和复印件者,均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6.各试点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每学期第18周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督促教学点按规定的综合评定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办法,为每个学生评定课程的形成性成绩,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同时要求教学点将学生的平时作业上交备查。

经试点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章认可的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由试点分校教务部门在期末考试前上报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形成性考核成绩必须准确,一经评定,当期不得改动,不得补作。

7.各试点分校每学期应对形成性考核进行2—3次自查工作。

自查内容为:

①学生学习过程原始记录;②学生形成性考核的原始资料;③辅导教师批阅记录;④考核成绩与考核记录的一致性。

若发现教学点弄虚作假,一律不记该教学点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并给予停止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以及通报批评等相应的处理。

8.省校教学部门在每学期将对试点分校的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抽样检查,同时,还将抽查2—3所试点分校的全部平时作业。

若发现试点学校形成性考核成绩不真实、管理不规范,省校将收回该试点学校的形成性考核或平时作业成绩的考核管理权,由省校安排教师直接负责该试点学校的形成性考核或平时作业成绩的考核。

被取消考核管理权的学校,必须进行认真整改,重新申请复查,验收合格后再重新下放考核管理权。

(六)加强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试点专业集中实践性环节,一般包括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业)和专业实践等。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各试点分校应根据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试点专业集中性实践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的要求,以及川电大校学发[200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试点专业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并加强其教学过程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1.社会调查。

文经学科各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调查。

学生的社会调查一般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时间为2—3周。

学生在社会调查后应写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

学生在完成社会调查后应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签署意见。

调查报告成绩原则上由指导教师评定,试点分校负责成绩的审核。

2.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选题一般限本专业范围之内,其形式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是经济活动分析、研究性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改革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等。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毕业论文的答辩组必须由取得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答辩教师资格的教师主持。

否则,省校不承认其答辩成绩。

3.社会及专业实践。

试点学校应根据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及专业实践性教学活动。

如法学专业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在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工商管理专业应采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模拟实验室”系统;会计学专业可采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金融学专业可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金融调查实践;汉语言文字专业可采用实习或见习等方式进行。

4.各试点分校必须根据川电大校学发[2001]28号文《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快开放教育各专业实践性教学基地建设的意见》,抓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的集中性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保证。

5.省校教学部门将通过抽查社会调查报告,访问调研对象,查阅毕业论文及相关原始记录,以及抽查专业实践报告等,严格监控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

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试点学校或教学点审核评定集中性实践性教学成绩的权利。

学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七)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为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过程提供全方位的教学管理服务,并进行有效跟踪。

应按专业和课程建立能够反映每个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教学管理档案,如专业学习计划、自主选课表、课程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的形式,学习小组协作学习情况、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学习情况等,并应有学习效果的评价资料等。

各试点分校每学期都应检查教学点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的情况。

省校巡教组将对试点分校和教学点的学生自主学习档案进行抽查。

未建立学生自主学习档案或档案不健全者,其教学管理工作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八)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质量分析,并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考试情况记录材料。

省校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将继续派出巡考小组,协同试点学校严格管理和控制考试过程。

对考风考纪不好,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的考点,将取消其设置考场的资格。

四、坚持巡教制度,加强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控。

省、市、县三级电大都应根据川电大校发[1999]103号文件《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建立巡教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每学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教工作。

巡教工作的重点即是上述的八个方面的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的情况。

试点分校每学期的巡教工作应有计划、有实施方案和巡教总结。

巡教总结报告应送省校教学处备查。

省校对未组织巡教工作,或无巡教实施方案和巡教总结报告的试点分校,将扣减其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应得分。

五、建立教学管理目标责任制。

省、市、县三级电大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为教学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省校已根据各级电大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责,以及教学管理机构、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管理质量等要素,制定教学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评分点,以及相应的教学管理质量指标体系,并将以此作为评价试点分校和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的系统网络意识。

四川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应该充分发挥系统网络的优势和特色。

省电大、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在统一的教学管理目标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开放教育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必须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提供的教学资源。

在开放教育各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那种既不使用多种媒体教材,又不安排必要的面授辅导课,并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习与讨论等简化教学过程的现象不应该继续下去。

七、建立健全学期和和学年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与表彰制度。

为了促进全省电大系统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省校决定建立学期和学年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与表彰制度。

试点分校和教学点每学期和每学年度都应进行教学管理工作总结。

试点分校的学期和学年教学管理工作总结应在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度开学前报省校教学处。

省校教学处将结合巡教及调研获得的情况,并根据教学过程管理的质量指标体系,对试点分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分。

此外,省校教学处还将在每学期对2—3所试点分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全面检查的结果评定等级。

省校对全面检查后被评定为教学管理工作不合格的试点分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将减少其试点项目的招生计划,或暂停其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招生。

并将各试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及评定等级每学年度上报中央电大和省教育厅,同时,通报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省校将每年召开一次全省电大教学管理工作会议并两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及表彰会。

会议对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级的试点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各市州(系统)电大的成人大专等其它形式的学历教育,应参照上述“意见”加强教学管理工作。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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