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扩大认证业务范围材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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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材料要求
一、基础材料(独立成册)
1.1扩大业务范围申请书(见附件1)
1.2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
1.3外商投资认证机构还需提交:
(非中文的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附上申请人对翻译内容负法律责任的声明。
)
1.3.1外方投资者从事申请认证业务三年以上的证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不适用此款)
1.3.2外方投资者获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认可机构颁发的涵盖申请认证领域的认可证书(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不适用此款)
1.3.3一份外方投资者真实签发的认证证书彩色影印件样本
二、管理制度文件(独立成册)
2.1认证业务可行性报告。
基本内容应该包括:
认证依据概述、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认证市场分析、申请者技术能力分析及人力资源配备、国内外认证现状等。
2.2申请者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仅提供涉及扩大业务范围部分,如无变化请注明可不提供)(电子版)
2.4拟开展认证项目的认证规则备案承诺书(适用于认监委未公开发布过认证规则的)
2.5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仅提供涉及扩大业务范围部分,如无变化请注明可不提供)
三、专职认证人员证明材料(独立成册)
3.1符合专职认证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及证明资料(尽量以每位专职认证人员为单位进行资料排序)
3.1.1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内地居民为就业证)
3.1.2专职认证人员签名的专职声明原件(样本见附件3)
3.1.3与专职认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应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样本)/劳务合同(适用退休或提前退休的专职认证人员)
3.1.4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证明/内退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
3.1.5每位专职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适用时)
四、申请一般工业产品认证业务领域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独立成册):
4.1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资料(此项为必要项):
4.1.1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的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
4.1.2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
4.1.3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的证实资料(同时有工厂检查环节的产品认证领域,其专职认证人员中获得注册的产品认证检查员人数应至少满足组成一个工厂检查组的最低要求)。
4.2对所申请的产品认证主营业务领域具备相应的自有检测资源和能力;
4.3具有所申请产品认证领域的行业背景或科研技术开发能力;
4.4拟开展的产品认证结果有明确或潜在的广泛采信需求。
五、申请农食产品认证业务领域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独立成册):
5.1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资料(此项为必要项):
5.1.1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的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
5.1.2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
5.1.3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的证实资料(同时有工厂(农场)检查环节的产品认证领域,在该领域获得注册的产品认证检查员人数数量需满足至少组成一个检查组(一般不少于3名,不限专职)。
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原下设不同审批类别(如种植、养殖、水产、加工等)的认证项目,每个原审批类别认证人员数量需满足至少组成一个检查组(一般不少于3名,不限专职)。
5.2对所申请的产品认证主营业务领域具备相应的自有检测资源和能力;
5.3具有所申请产品认证领域的行业背景或科研技术开发能力;
5.4拟开展的产品认证结果有明确或潜在的广泛采信需求。
5.5申请从事“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或者产品某一特性[如有机、良好农业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合格评定”认证模式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应具备所申请食品农产品领域生产、加工、科研、检测、推广或行业管理背景(此项为必要项)。
5.6从事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认证领域(项目),需在该领域内具备至少10名级别以上注册检查员(不限专职)。
六、申请服务认证业务领域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独立成册):
6.1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的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
6.210名以上专职认证人员在CCAA注册/确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每个服务认证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组成一个审查组实施认证活动的需要)。
七、申请管理体系认证业务领域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独立成册):
7.1对申请扩大领域的认证人员的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
7.210名以上专职认证人员在CCAA注册/确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每个管理体系基本审批项目的专职认证人员总数要求有10名以上);
7.3申请设立从事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领域的机构,应具备所申请食品、农产品领域生产、加工、科研、检测、推广或行业管理背景。
八、认证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公示材料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形成一个PDF文件)
8.1扩大业务范围申请书(去掉法人签字和日期)
8.2申请者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
8.3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
8.4不少于10名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后八位以”*”符号代替)
8.5专职认证人员签名的专职声明原件
九、独立成册要求
以册内资料不易散落、遗失、替换为宜。
附件1
认证机构
申请书
申请事项:
扩大认证业务范围
增加:
认证机构名称:
认证机构批准号: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声明
1、我们明白此套书面申请材料是用于申请《认证认可行政审批》--认证机构扩大业务范围的正式申请材料。
2、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
3、我们已经知道,若本申请书的资料有任何虚假,将接受《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七十八条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的处罚。
4、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认证机构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不接受单面双页)
附件2
专职认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CCAA注册证书号(适用时)
学历/所学专业
申请者评价的专业/领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3
专职认证人员声明
一、声明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省市: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非中国内地居民填就业证/就业许可证号):
专职从业的认证机构名称:
国家注册认证审核员/检查员证书号:
声明人通信地址(含邮编):
办公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二、声明人的简历:
(从上大学开始至此声明时,时间段具有连续性)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保管人事档案的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年月至年月
(院校)系
(本声明应双面打印,单面双页无效)
三、声明人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认证咨询工作的经历:
起止年月
从业所在的机构
具有相关注册证书的号码
年月至年月
四、认证机构的专职认证人员(审核员/检查员)应符合下列专职要求:
1.应与其工作所在的认证机构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该机构的正式职工,其社会保险事项由该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
2.除由工作所在认证机构以其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外,专职认证人员不得同时以其他方式登记有另一份社会保险。
3.若不是中国内地居民,应具有《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五、声明:
(将适用的条款□描■)
1.本人已经明白专职认证人员应符合的专职要求。
1.本人已经明白专职认证人员应符合的专职要求。
2.本人愿意成为公司(中心)的专职认证人员。
□本人已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已登记在该单位名下。
本人别无另外的社保登记。
□本人是该单位的出资方派驻人员,社保手续由出资方办理(相关证明缴纳社保费的凭证见附件)。
□本人所在认证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本人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证明见附件)。
3.本人愿意成为正在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公司的专职认证人员。
本人已和原为本人缴纳社保费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和停止缴纳社保费的凭证见附件)。
本人明白断档的社保费将由该公司补交,若该公司未能登记成立,本人将面临失业风险和认证人员注册证书过期失效的风险。
4.本人保证此书面声明所列的基本信息、简历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认证咨询工作的经历是由本人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完整。
本人明白公正和诚信是认证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并且知道审批机关会对本声明的内容进行核查,若有任何虚假,可能面临严肃的行政处罚和(或)从业资格处置。
声明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