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检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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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检验方案
B13
南京绿博园环境提升二期
(明轩观澜工程
平行检验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平行检验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南京滨江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南京绿博园环境提升二期(明轩观澜)工程;
3、工程地点:
绿博园内太阳宫路与万景园路交口处;
4、勘察单位:
江苏地质工程勘察院;
5、设计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6、施工单位: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
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本工程为南京绿博园环境提升二期(明轩观澜)项目园区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9219.52㎡(不含保温),建筑地上3层,局部4层,地下1层,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8.2m。
二、编制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建工字[2012]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
三、平行检验的内容
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砖(砌块)、钢筋、模板、预拌混凝土坍落度、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轴线尺寸、轴线、层高等。
四、平行检验数量及方法
(一)1、根据建筑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要求,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2.1
2、严格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所有原材料在进场验收合格后(含外观检查)方可使用,并及时签发原材料报验手续,及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材料》中的“原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3、钢筋、水泥、砖(砌块)、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堆放整齐,按批进行验收。
现场所有原材料均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进场时间和数量、材料名称和规格型号、验收人员、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4、砌体、混凝土等实体工程应按检验批进行验收,在实体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明施工人员及日期、验收情况(参加人员、时间、结论)。
(二)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钢筋进场外观检验(报验)记录表2.2
2、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材料员与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一起进行检验。
3、直径偏差允许值:
光圆钢筋,直径≤12mm时,为±0.3mm;>12mm时,为±0.4mm。
带肋钢筋,直径≤6mm时,为±.3mm;8mm-18mm时,为±0.4mm;20mm-25mm时,为±0.5mm;28-36mm时,为±0.6mm。
偏差超过允许值的应退货或降级使用。
4、外观质量: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起皮、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并在相应栏内填“有”或“无”,平直栏直接填“平直”或“弯曲”。
5、产品标牌上的标识炉批号应与质量保证书上一致,并做好记录。
当不一致时,应查明材料来源,否则应退货。
6、当钢筋表面存在裂纹、起皮应退货;若存在损伤、不平直应剔出退货;存在油污应清理干净;存在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应除尽,若影响截面尺寸,应降级处理。
7、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及时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未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的钢筋禁止在工程上使用,不得进场或令其退场。
(三)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模板试拼装及周转检验(报验)记录表2.3
2、木模的拼装和保养更换的验收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员、技术员(施工员)和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一起进行,并以每一流水施工段为一个检验批。
3、木模板材厚度不得出现负偏差,起皮和脱胶应更换。
4、模板每周转一次应对保养更换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在本表相应栏内填“块数”。
5、脱模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废机油等污染性强的替代产品,并在相应栏内填涂刷了隔离剂的模板“块数”。
(四)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砖(砌块)外观检验(报验)记录表2.4
2、每日进场(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规格)的砖(砌块)为一检查批,由施工单位的材料员、质量员、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一起随机抽取20块砖(砌块)对几何尺寸、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
3、当检查有四块砖(砌体)存在不合格指标时,应双倍取样,仍有八块砖(砌体)及以上存在不合格指标时,判定该批砖(砌体)为不合格,应退货。
4、每一次采购进场的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规格的砖(砌块)应至少提供一份合
格证或新产品准用证(或相关文件),并将证件编号填写在本表相应栏内。
5、外观检验合格后,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2.5
2、检验方法:
用坍落度检测器和钢尺量测检查。
3、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应对每车预拌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监理单位至少每十车进行一次平行检验。
4、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六)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混凝土强度回弹平行检验记2.6
2、检测部位一栏要注明检测的楼层和轴线。
3、监理人员在同养试块强度达到龄期后独立完成检验,并及时填写本表。
4、检测数量为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各不少于2个。
5、长度大于3M的构件,每一试件的测区数应不少于10个。
(七)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表2.7
2、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
自检为每层梁、板不少于10个构件,其中悬挑构件等主要受力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小于50%;监理平行检验为每层不少于2个构件,其中一个构件为复核施工单位的自检。
3、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前,应全面进行外观检查,对出现漏筋和锈斑的构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分类抽取有代表性的构件进行检测。
4、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梁底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5、外层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梁类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
对于超过允许偏差的点应在实测值中“O”出;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6、当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且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时判为合格;当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构件检验,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合格率为90%以上时,仍判为合格;对于检测不合格应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7、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8、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八)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现浇混凝土构件尺寸检测记录表2.8
2、本表检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现浇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及时完成。
3、检测数量不少于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10个,监理单位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2个。
4、检测方法:
钢尺量测。
5、柱和梁的尺寸应注明“高×宽”,如:
“600×400”。
6、每一根梁、柱检测两端和中部共三个点;每一块墙、板检测四个角和中间共五个点。
7、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九)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轴线、层高检测记录表2.9
2、轴线、层高检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现浇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及时完成。
3、检测数量不少于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全数检测;监理单位每一楼层轴线检测不少于10条,层高(结构净高)检测不少于10个自然间。
4、检测方法:
轴线用钢尺量测轴线控制线两端;层高用红外线测距仪在每个自然间四个角的附近及中心位置测量。
5、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十)1、执行并认真填写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表;建筑结构工程平行检验、隐蔽验收汇总表2.10
2、监理(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结构工程完工后、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结合过程检查记录,对照上表选取相应检查项目进行审查(同时应注明过程检查的时间段)。
每个“检查内容”检查后应明确审查意见: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写明存在问题),并明确检查结论。
本表是申报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重要依据。
3、建筑结构工程隐蔽验收原则上每层进行一次,当采用流水施工方案时应分段验收,并应在表中注明划分流水段的层次及相应轴线范围。
4、建筑主体结构中基坑、钢筋、混凝土、模板、砌体工程等隐蔽验收应包含本规定的相关内容(可采用统一表格)。
五、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技术控制要点
一、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按照土质确定分层厚度。
开挖中形成的临时土体边坡坡度不得大于1:
1.5,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处理。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严禁碰撞工程桩;机械行走时不得挤压工程桩;离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不得超载堆载。
二、模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先设计出模板加工图和模板拼装图,楼梯与剪力墙和梁柱节点等处的模板应有节点大样图;
2、优先采用定型钢质大模板或组装式模板,以及碗扣式和门式钢架支撑;尺寸变化小且能多次重复使用的节点模板,应采用工具式(如预留洞口的模板等)模板;
3、重要受力构件(悬挑结构、跨度大于5m的板及梁等)模板支撑体系应计算确定。
三、模板工程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板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木质胶合板最小厚度为16mm,竹质胶合板最小厚度为12mm,板材粘结剂应为溶剂型;
2、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和型钢等金属支撑体系,壁厚不小于3mm;
3、在合理工期下,底模不少于2.5套,侧模不少于2套;当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时,应增加模板的套数。
四、模板制作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应在木工车间制作,并进行试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在现场安装,严禁在作业面制作模板;
2、模板周边应刨边平直,接缝严密,接缝高低差不大于2mm,平整度不大于3mm;
3、现浇楼面高低差变化处(室外与室内,厨卫间与房间等)应采用方钢或角钢制作成工具式定型模板,或在门洞口采用∟30×3角钢与钢筋焊接的措施来保证高差处的边角整齐;
4、剪力墙和梁的侧模应采用定型限位措施,并采用间距为300至500mm的对穿螺栓固定,螺栓直径不小于12mm,螺栓与模板拼缝的距离不大于150mm;对于截面大于600×600mm的柱、高度大于800mm的梁及剪力墙等结构,其下部3至4排螺栓应使用双螺帽;竖向剪力墙构件上口距上端水平施工缝下100mm的位置应预埋工具式连接螺母,用于上层构件模板的固定拉结;
5、固定模板的背衬宜选用不小于50×100mm的方木或不小于50×50×3mm的方钢管,间距不大于250mm;与已完成构件的搭接不少于200mm,并与已成型构件的最上一道预埋的工具式连接螺母进行固定;
6、楼梯梯段等混凝土施工缝应设置一块约200mm宽的可抽拉式活动模板,便于清除垃圾。
五、模板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梁板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浇带两侧的梁底模应在后浇带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拆除;
2、梁、柱、墙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时、冬季不少于48小时后拆除。
需提前拆除时应进行试拆模,在监理单位确认不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六、模板的保养及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理单位应检查模板的制作和试拼装,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
2、每批模板拆除后应全数清理、保养并整修,经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3、每批模板安装完毕后,监理应及时对模板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垂直度、平整度、接缝、清扫口及支撑体系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脱模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时不得污染钢筋和影响混凝土的后期装饰,禁止使用废机油等替代产品。
七、钢筋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
确因场地困难需委托外加工的,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加工后的钢筋进入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批次联合对加工前后钢筋的外观、直径、肋间距、重量偏差及力学性能进行验收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外加工的钢筋复试时每批不应大于30吨。
但钢筋调直时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禁止冷拔。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得大于4%;对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
2、钢筋保护层应采用塑料或其他材料制作的专用垫块,并应有合格证。
不得使用现场制作的砂浆垫块。
双层钢筋网之间应采用钢筋支架或定型专用支撑,钢筋支架应安装在垫块上方。
八、钢筋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筋施工前应具有翻样图、下料单和技术交底记录等;
2、钢筋绑扎应满扎,扎丝规格不小于22#(钢筋直径大于18mm时不小于20#),扎丝头向内;
3、梁柱侧向垫块间距不大于1m,且短边每排不少于两块;楼面钢筋垫块间距,当钢筋直径小于等于10mm时,不大于500mm;钢筋直径大于10mm时,不大于700mm;
4、现浇板高低差处板面钢筋必须断开,并设置梁(或暗梁);
5、板面钢筋与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钢筋交叉处必须加设防止竖向钢筋位移的固定筋,并点焊牢固;
6、板面负弯矩钢筋一端在梁上,一端在板中时,在梁上的弯钩长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锚固要求;
7、墙体拉结筋和二次浇筑的构造柱等构件的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现场验收和实体检测,每层每种规格的检测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植筋数量(根)
检测数量(根)
植筋数量(根)
检测数量(根)
≤90
5
281~500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8、混凝土浇注前应架设施工通道,施工通道不得影响楼面钢筋。
九、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用砂应使用中粗砂,含泥量及有机物等杂质的含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2、混凝土外加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复试和与水泥的适应性检验;
3、混凝土中的掺合料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应与其合格证一致,其中掺用粉煤灰的复试结果应符合Ⅰ级粉煤灰的要求(烧失量不大于5%,三氧化硫含量不大于3%,需水量比不大于95%);
4、预拌混凝土应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合料总量应小于水泥总量的30%,对于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且用于浇筑楼板的混凝土或清水混凝土,掺合料总量应小于水泥总量的15%。
当掺合料总量超过上述比例时,必须严格控制水胶比不大于0.4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检验批对混凝土构件进行碳化检测,检测数量为构件总数的30%且不少于10个构件,当平均碳化深度大于2.5mm时,设计单位应从耐久性等方面提出处理意见。
十、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振捣应专人负责;
2、楼面混凝土初凝前应派专人从节点(柱、剪力墙、楼梯等周边)开始向中间用1.5~3.0m长的铝合金刮尺抽平;初凝后用铁抹收平压实,再用木抹打平;终凝前在柱和剪力墙周边用铁抹压成半光面;
3、混凝土养护应专人负责,定期保养;
4、同条件试块应符合GB50204的要求。
砌体结构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每一楼层应留置一组;混凝土结构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批次每500立方米混凝土应留置一组,不足500立方米按500立方米计。
同条件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相应结构构件适当位置与结构构件进行相同条件养护;
5、现浇混凝土楼面应在模板侧模的四角(定钉子)、板中间每隔6m设置板厚控制点(焊接短钢筋或金属管),并对板厚检测。
板厚检测可采用在混凝土浇注前预埋薄壁金属管或钻孔测量。
无防水要求混凝土中预埋的薄壁金属管(直径不小于20mm,比板厚长10mm),底部用塑料护套,与钢筋网片点焊竖直固定,每个房间中间或每隔6m设置一点。
钻孔测量板厚按每检验批的10%构件且不少于5个构件(住宅每户不少于1个构件),每个构件在中间及四角钻孔测量。
十一、砌体所用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1、砖(砌块)在装卸和二次搬运时,严禁倾倒,保持边角整齐;
2、砖(砌块)进场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烧结类砖应复试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石灰爆裂指标,混凝土类砖(砌块)应复试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软化系数。
烧结类砖和混凝土类砖每10万块抽检1组,混凝土类小型砌块每1万块抽检1组,每个进场批次复试不少于一组;
3、砌块在现场的存放时间不少于15天;
4、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
5、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对干混砂浆应进行外观检验,湿拌砂浆应进行外观和稠度检验;检验合格后还应按规定复验其它性能指标。
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湿拌砂浆。
十二、砌体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砌体施工前应设置皮数杆,并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符合要求后方可砌筑;
2、构造柱处的墙体马牙槎(不大于300mm)先退后进,马牙槎边口应吊线砌筑;构造柱边贴双面泡沫胶条,厚度不小于5mm;二次浇捣的构造柱的模板在上口留置喇叭口,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剔除突出的混凝土;
3、填充墙砌至梁底或板底15日后方可塞方;
4、砌体砌筑每天高度宜控制在1.5m以下;
5、外墙孔洞、脚手眼等应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
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记录。
十三、砌体观感质量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外,并应达到以下要求:
1、墙面无断砖或碎砖(砌块);表面平整,灰缝均匀顺直;
2、马牙槎方正,上下顺直;电管槽宽窄均匀,顺直,砂浆填塞密实、平整;
3、圈梁、构造柱、板带等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
4、固定门、窗的预埋件位置、数量正确。
十四、主体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偏轴线0.5m线),控制线标识应清晰:
十五、水电预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特殊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
2、现浇混凝土结构(墙、柱)中埋设电盒时,应采用直径6mm钢筋焊接成与线盒尺寸相匹配的“井”字型固定架进行固定;
3、墙体上布管应采用机械开凿或预埋,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水平槽。
确需在承重墙上水平布设水(电)管时,应浇筑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板带,将管线埋设在混凝土板带中;
4、给水管宜明管敷设,严禁在现浇板上留槽。
给排水管在穿越楼板及结构性墙体时应设置套管,套管内壁与管道外壁应留15mm的间隙。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或墙面应有防水功能的金属翼环套管,并高出装饰完成面不小于50mm,楼板底部和墙面的套管应与装饰面齐平;卫生间的排水管穿过楼板处应采用带止水翼缘的专用接头;
5、卫生间等电位装置应采用热镀锌扁钢或圆钢,焊接长度取较大直径的6D或较大扁钢宽度的2B,且不少3边;
6、成排电管之间净距应不小于10mm,卫生间等潮湿环境区域内的成排布置的电管之间净距不应小于30mm。
十六、钢结构、幕墙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结构施工前应深化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2、焊接人员应持证上岗;
3、对工厂加工制造或现场加工的钢结构构件,监理人员应进行监造;
4、钢结构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吨位在600t及以上和跨度在24m及以上的钢结构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5、幕墙预埋件应在主体施工时进行埋设。
当采用后置埋件时,应优先采用化学锚栓,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测。
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
表2.1建筑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要求
检查
项目
检查检验数量
检查
方法
检查
用表
不合格
处理方法
施工自查
监理平行检验
原材料
钢筋
按进场批次。
施工、监理共同目测和钢尺量测检查
表2.2
原材料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应加倍进行检验,加倍检验仍不合格的应做退货处理,也不得用于工程。
模板
按同期进场、同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程为一批进行验收;清理保养每周转一次应验收一次。
表2.3
砖(砌块)
每日进场的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为一批,每批抽20块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表2.4
坍落度
每车检验一次
每十车检验一次
用坍落度检测器和钢尺量测检查
表2.5
实体检验
回弹
检测
——
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各不少于2个
回弹仪检测
表2.6
混凝土强度回弹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按质量问题处理。
钢筋
保护层
每层梁、板构件不少于10个,其中悬挑等主要受力构件所占的比例不宜小于50%
每层不少于2个
非破损法、局部破损法
表2.7
实体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应对同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加倍进行检验,加倍检验仍不合格的,按质量问题处理。
构件
尺寸
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10个
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2个
钢尺量测
表2.8
轴线
全数检测
每一楼层不少于10条
钢尺或红外线测距仪量测
表2.9
平行检验不合格的,按质量问题处理。
层高
每一楼层不少于10个自然间
说
明
1、实体平行检验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实施,平行检验应有一半数量复核施工单位自检的数据。
2、实体平行检验结果与施工单位自检数据有较大偏差时,应共同重新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找出原因后,对相应楼层重新进行自检和平行检验。
3、混凝土强度回弹平行检验结果低于设计值1个等级或钢筋保护层、构件尺寸、轴线、层高平行检验数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1.5倍(钢结构1.2倍)时,判定为平行检验不合格。
表2.2钢筋进场外观检验(报验)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钢筋
型号
生产厂家
进场时间
数量(t)
炉批号
直径
偏差(mm)
外观质量
外加工进场抽检情况
检查
结论
锈蚀(颗粒状、片状)
裂纹
油污
平直
损伤
检验结论:
施工单位检查人:
监理机构检验人:
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2.3模板试拼装及周转检验(报验)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模板类型
□大模□拼装
模板
厚度(mm)
钢模
□钢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