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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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仙城管委[2011]1号

关于印发《<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属街道办事处(园、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暗检考核办法

(一)暗检:

市城管办组织专职考评人员采取暗检方式每天进行考评。

(二)暗检考核内容及标准见《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

(三)暗检方法

1、城区道路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2次,检查方式实行普检。

对单位庭院和“门前三包”工作执行情况实行抽检。

2、“三办一园”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实行抽检的办法,每个办事处各抽2个村(居)、1条背街小巷、1个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1处市场。

3、城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每半个月进行1次暗检,检查方式为普检。

4、城区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每半个月进行1次暗检,检查方式为普检。

5、“五小行业”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抽查、查阅资料方式进行。

6、交通秩序的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2次,检查主要采取巡查的方式进行。

7、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规范化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

8、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2次,检查方式为普检。

9、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方式为普检。

10、城区出入口市容环境卫生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方式为普检。

11、车站、体育场馆、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网吧、窗口服务大厅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2次,检查方式为抽检。

12、违法建设查处及拆除现场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方式为抽检。

13、小区物业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方式为抽检。

14、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1次,检查方式为普检。

15、城管队员履行职责、队容风纪、执法管理行为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分2次,检查方式为抽检。

二、明检考核办法

(一)明检:

每月末,市城管办从考评委员和考评监督员人才库中随机抽选若干名考评委员和考评监督员全程参与考评工作。

检查内容及标准见《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

(二)明检设宏观分:

宏观考核占明检成绩的20%,凡是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均是宏观考核的内容,每月宏观考核项目事先确定。

(三)检查方法与暗检相同。

三、计分方式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暗检占60%,明检占40%。

各责任单位月总成绩=该单位月暗检成绩×60%+该单位月明检成绩×40%-督办扣分。

附: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

 

附: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办、园)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三办一园”

加强组织领导

2分

办(园)有专门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村、居有具体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

缺一项扣0.5分

配齐保洁人员

4分

所辖区域道路有专人清扫,垃圾有专人摇铃收灰;物业小区、集贸市场和所属单位有专人保洁、收运垃圾;按1‰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

一项不到位扣1分。

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制度

2分

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缺1项扣1分

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台帐

2分

每月有市容管理专项记录,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各村、居、物业小区、市场环境卫生状况的记录。

缺1项扣1分

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民行为规范等宣传教育工作

5分

各村、居、物业小区、市场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和市民行为规范等宣传专栏;各村居建立市民学校,有计划、有场所、有记载,坚持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志愿者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市民行为规范教育活动。

宣传设施缺1项扣0.5分,没有开展市民教育活动的,缺一项扣1分。

开展市容专项整治活动

20分

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所辖居民小区、管理道路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栽乱竖、乱摆乱占、露天支锅立灶等违规行为。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加强所辖居民小区物业小区

和村组自建市场管理工作

20分

坚决制止市场外延,杜绝马路市场等现象。

一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居民小区、集贸市场有专人保洁,专人清运,确保无积存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污水污物。

一项不达标扣1分。

做好居民小区、办(园)管道路

清扫保洁工作

20分

达到“六无五净”的标准,即无碎砖乱瓦、无果皮纸屑、无残枝落叶、无人畜粪便、无污水污泥、无积存垃圾;街巷路面净、路牙路沟净、墙根净、排水沟净、树坑花池净。

一项不达标扣1分

落实摇铃收灰,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20分

每日上午7:

00——9:

00,下午6:

00——8:

00,落实摇铃收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完后倒往指定中转站,不得随处乱倒。

一项不达标扣3分。

做好居民小区或办园自建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分

公厕、中转站无破损,有专人管理,周边无垃圾、无蚊蝇、无粪便污水。

一项不达标扣1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加强组织领导

2分

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议事日程,有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经常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条件和经费。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2分

落实门前三包

2分

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一张桌子、一块牌子、一把旗帜、一把扫帚、一个撮箕、一个保洁员)在单位门前设置“门前三包”监督岗;落实“门前三包”,做好门前人行道上的卫生保洁,管理好门前花草树木,摆放好门前的非机动车辆,制止各类占道行为;与出租门栋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合同书,配合城管部门加强临街经营门栋管理。

无监督岗或不按要求设置监督岗的扣0.5分;不与出租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缺1个扣0.2分;门前三包责任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

做好路段管理

2分

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所包管路段开展义务劳动。

不参加义务劳动的一次扣1分,义务劳动效果不好被通报的,一次扣1分。

做好机关庭院环境卫生管理

2分

机关庭院、宿舍楼院每天有专人打扫,每周开展清洁卫生评比活动,做到无垃圾死角、无杂草杂物、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挂、无乱摆乱放现象;机关庭院、宿舍楼院环卫设施齐全,设有垃圾集并设施。

机关、宿舍庭院环境卫生不好的一次扣1分,垃圾设施不齐全的,一次扣1分。

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2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足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不足额缴纳的,按比例扣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城管局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

45分

摊点划线归点经营,无占道经营、占道促销、流动叫卖、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现象。

7分。

有占道经营、占道促销的,每处扣0.1分;有沿街叫卖的,每(处)人扣0.1分;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每处扣0.1分;临时疏导点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0.2分。

门店经营规范,无店外经营、店外堆放杂物、店外施工、店外作业(含洗车、广告制作等)、无油渍污迹和污物等。

4分。

有出店经营、店外放置杂物及其它有碍市容物品的,每处扣0.2分;有店外施工、店外作业的,每处扣0.2分;地面、墙面有油渍、污迹和污物的每平方米扣0.1分。

临街门店无向店外乱泼乱倒垃圾现象。

4分。

乱泼乱倒垃圾的,每处扣0.2分。

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安装下水设施,临街安装空调高度应离人行道地面2米以上。

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

6分。

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一楼有雨阳棚、外置水龙头、不按要求安装空调及空调水和落水凌空排放的,每处扣1分。

临街经营门店无高噪声揽客现象,建筑工地无夜间施工现象。

2分。

有噪音扰民或夜间施工的,每处扣0.2分。

临街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有沉淀池;无带泥上路现象,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市政施工现场有明显标志和安全设施。

5分。

非围挡施工或围挡不符合标准的,每处扣0.5分;施工进出口道路未硬化,无冲洗设施、无沉淀池的每处扣0.5分,带泥上路的扣1分;挡外堆放建筑材料或随意排放污水的,每处扣0.5分;市政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人行道上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摆放整齐,无机动车擅自上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现象。

5分。

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的,每处扣0.5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摆放杂乱的,每处扣0.2分。

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标语、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3分。

有乱拉乱挂的,每处扣0.2分。

建筑物、构筑物(含玻璃门窗)和市政公用设施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

3分。

有乱写乱画乱贴现象的,每处扣0.2分。

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合理,户外广告按程序审批设置。

4分。

有未经审批、不按要求设置及破损陈旧门店牌匾的,每处扣0.3分;有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楼顶、墙面、T型、跨街广告的,每处扣0.5分。

“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到位,管理落实,无垃圾容器外置现象;绿化完好,无损坏绿化现象。

3分。

门店责任状签订不到位的,每个门店扣0.2分;有垃圾容器外置的每个门店扣0.2分,有损坏绿化现象的每处扣0.5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城管局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

45分

无擅自挖掘破坏城市道路现象,运输车辆无洒漏污染路面现象,建筑垃圾按规定处置。

4分。

未经审批擅自挖掘破坏城市道路的,每处扣0.5分;有洒漏污染现象的每处扣0.5分;乱堆乱放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

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

45分

城区道路每天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

每天洗扫夏季早上6:

30以前完毕,冬季早上7:

00以前完毕。

保持路面、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无泥碴、积水。

7分。

大扫不彻底,有漏扫、花扫的,每100m2扣0.3分;成堆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0.2分;规定时间未完成大扫的,每次扣0.2分。

城区禁止焚烧垃圾。

2分。

焚烧垃圾的每例扣0.3分。

主次干道经常性保洁到位,路面、绿化带、人字沟、护栏、树穴、护栏脚等干净、无垃圾、杂物。

5分。

保洁质量差,有白色垃圾、污水、污泥、杂草、杂物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0.2分。

果皮箱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完好率不低于95%,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3分。

果皮箱不美观、不整洁、有倾斜、有歪倒现象的每项扣0.2分,不及时清掏垃圾扣0.2分。

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分。

垃圾清运不及时的一次扣0.5分。

生活垃圾运输必须采取搭盖或密闭化运输,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泼撒和污水滴漏现象。

2分。

车辆非密闭运输每车次扣0.2分;运输过程中泼撒、和污水滴漏的每次扣0.2分。

装卸垃圾应当符合作业要求,走车地净,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3分。

垃圾清运点不干净的,每处扣0.2分。

垃圾中转站及周边整洁干净,无散落垃圾。

2分。

垃圾中转站周边不干净的,每处扣0.5分。

一、二类公共厕所内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三类公厕纸片每平方米≤1,烟蒂每平方米≤1,粪迹无,痰迹每平方米≤1,窗格积尘无,蛛网无,无臭味,苍蝇每平方米≤1。

5分。

一、二类公共厕所有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的每个扣0.5分,三类公共厕所有上述现象的,每个扣0.5分。

公共厕所定期消毒灭蝇。

2分。

没有定期消毒灭蝇的每个扣0.3分。

公厕标牌、标志齐全,有专人保洁。

2分。

标牌、标志不齐全的,每处扣0.2分;无专人保洁的,每个扣0.5分。

公共厕所无乱搭乱建乱堆杂物现象,无擅自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或拆除公共厕所现象。

5分。

乱搭乱建乱堆杂物的每处扣0.5分;擅自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扣1分;擅自拆除公共厕所,一个扣3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住建委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

35分

花坛、绿带、草坪等绿化设施管护精细,及时护理、整枝、防虫和除杂,做到绿篱、草坪无践踏,花草苗木无攀摘,行道树木无空缺;对人为攀折、践踏、损坏,及时整理修补、更换,施工完成后及时清场。

仙下河景观带和市政广场的市政设施保持完好,对损坏的部件及设施等及时修复和更换。

一处不达标扣0.2分。

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5分

主次干道路面平整无损坏,上下水设施畅通无阻,路肩、路芽、落水筛、窨井盖等设施完好;做好城区道路挖掘管理和市政施工现场管理,渣土清运及时,施工标识完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

道路破损不及时修复的,一处扣1分;有主次干道下水道堵塞的,一处扣1分;落水筛、窨井盖破损不及时修复的,一处扣0.5分;市政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一处扣1分。

负责城区公共汽车的规范管理

20分

合理设置公共汽车停靠站点,停靠站牌清晰、醒目;广告灯箱清晰、明亮、无破损、无涂鸦;公交车辆按点停靠;公汽管理站棚配备卫生专管员,保持站场周边卫生,监督车辆保持卫生整洁,督促旅客不向车外乱吐乱扔;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主动让座。

站点无专人管理卫生,场周不卫生的,一处扣1分;有在车上向街面倾扔垃圾的,一次扣0.5分;不在站点停靠的,一辆次扣1分;非天气原因,公汽车辆车容车貌不卫生整洁的,一辆扣0.5分,候车秩序混乱的,一次扣0.5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公安局

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40分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城区道路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十字路口车辆与行人严格实行红灯停、绿灯行的管理,单行线、限时禁行路段,车辆按规定行驶;中心城区禁鸣高音喇叭。

20分。

人车混流,争道抢行的,一处扣0.2分;机动车辆闯单行线和禁行线的,一台次扣0.2分,车辆鸣高音喇叭的,一辆次扣0.1分。

禁止车辆沿街乱停乱靠,城区主要干道禁止拖拉机和慢行车辆驶入。

10分。

各种机动车辆在主次干道乱停乱靠的一辆次扣0.1分;城区主要干道在禁行时间内有拖拉机行驶的,一辆次扣0.1分。

严禁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营运三轮车在中心城区行驶。

查处乱停乱靠、违章掉头、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走限时禁行路段等交通违章行为。

10分。

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的,一辆次扣0.1分;城区范围内有正三轮摩托车、人力营运三轮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一辆次扣0.1分;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未查处的,发现一次扣0.1分。

负责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

20分

红绿灯设施、交通标志、标牌、岗亭、护栏、分道线等交通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油饰更新,保持清晰、醒目。

城区规划、设置合理的停车场,不影响通行和市容的道路要勘划临时泊车位,车辆按点停靠。

交通设施损坏后不及时修缮更新的,一处扣0.1分。

没有规划临时泊车位致车辆乱停乱靠的,每处扣0.5分。

负责城区禁鞭工作

20分

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不及时出警查处的一次扣0.2分。

负责查处妨碍城市管理的各类案件

10分

及时对城市管理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进行打击处理。

妨碍城市管理正常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案件不及时处理到位的,一起扣1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工商局

负责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管理

25分

对具备经营条件的商户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进行规范或予以取缔。

无证经营的,每户扣2分,不具备条件未规范或取缔的,每个扣1分。

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批

25分

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规定

内容不符合广告法规定或不健康的,每次扣1分。

负责废品回收点管理

20分

城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不得发放废品回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废品回收门店要坚决取缔。

城区主干道临街门栋发现有碍市容观瞻的废品收购点的,一处扣1分。

负责督促管理对象守法经营理

20分

监督市场开办者及市场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规范管理。

发现违法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一次扣2分

市市场经

营管理局

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50分

督促、指导各类市场配备足量的垃圾容器和保洁员,场内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台面整洁卫生,场内经营有序,买卖公平;经营区域分类明确,设施齐全,各类熟食、豆制品、酱菜等必须配备防尘、防蝇罩;市场外周边车辆停放有序,所有经营业主进场交易,无外延占道现象。

所管市场有外延经营的一个扣0.5分;无专人管理卫生,场内有垃圾、污物一处扣0.5分;无足够垃圾容器的,扣0.5分;市场内垃圾乱泼乱倒一次扣1分;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一处扣0.5分;市场临街门栋外延一家扣1分;市场熟食、豆制品、酱菜等摊位不配备防尘、防蝇罩的一家扣0.5分。

商城的建设与管理

40分。

商城内各种服务和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良好,场内有专人清扫保洁,固定门栋和临时摊位文明经营,各类临摊要设置合理、统一,无占道行为,所有通道畅通。

场内有垃圾污物一处扣0.5分,通道堵塞的,一次一处扣0.5分,垃圾储运设备不全的缺一个扣0.5分,车辆停放无序的一处扣0.5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交通

运输局

负责客运站场管理

20分

客运站场站内站外干净整洁,广告设置规范统一,内设公厕清洁卫生;候车大厅乘客文明乘车,无吸烟现象;站内车辆停靠有序,按序发车,无流动叫卖的摊点。

站场秩序混乱,车辆停放无序的一辆次扣0.5分,有外延的一辆次扣1分;有占道或流动揽客揽货的一辆次扣0.5分;候车秩序不好的,一次扣1分,站场内秩序混乱的,一次扣1分。

负责客货运市场管理

25分

对站外流动揽客、揽货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线路牌或不按线路营运的行为进行查处;严禁乱停乱靠,以路代场;加强城区人力运输市场管理。

站场外乱停乱靠车辆或流动揽客揽货、无线路牌或不按线路营运、客运车辆向街面扔扫垃圾的,发现一辆(处)扣2分;站点不卫生,人力板车越位停靠和沿街乱停乱靠,畜力板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发现一处(次)扣2分;

负责出租车管理

25分

督促出租车辆使用计费器,定点停靠,站点设置合理;督促车辆保持整洁卫生,车主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无坑客宰客行为,热情回答乘客提问。

出租车乱停乱靠上下客、车容车貌不整洁的,发现一辆(处)扣1分。

负责机动车维

修行业管理

10分

对不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条件的门店要坚决予以取缔。

无相应机动车维修场地占道修理货车、客车、摩托车的,发现一处扣2分。

负责国道省道管理

10分

城区所有国、省道用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负责勘划国道、省道道路标线,确保标牌清晰完整。

国省道道路及标牌、标线损坏修复不及时,在城区国省道上打场晒粮的,发现一处扣2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卫生局

(爱卫办)

负责医疗广告和医疗废弃物管理

20分

散发、张贴医疗广告要经过审批,医疗废弃物按规定收集、清运、处置。

乱发、乱贴医疗小广告的,每处扣1分;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扣2分。

负责城区食品卫生管理

40分

加强食品生产、销售行业检查督办,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到100%;关闭不具备条件的饮食经营门店。

餐饮门店“两证”不全的,一处扣0.5分;不符合条件的门店核发“两证”的扣1分;

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

10分

组织开展城区大型卫生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大规模除“四害”活动。

爱国卫生运动各类活动有计划、有载体、有检查、有结果,缺1项扣0.5分;除“四害”活动覆盖建成区,缺1个单位扣0.1分。

负责所属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20分

院内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医院内卫生脏乱的扣1分,车辆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

市民政局

负责城区路名标牌管理

30分

路名标牌标准、规范、完整、醒目。

路名标牌缺损、破旧不及时更换的,每处扣0.2分。

负责城区残疾人、精神病人

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

60分

及时救助精神病患者和痴呆人员、乞讨人员,无精神病患者和痴呆人员以及流浪乞讨人员在城区主要街头游荡现象;做好残疾人的安置工作,疏导管理好盲人占道算命行为,非指定路段严格禁止此类活动。

主要街道有精神病人员、疾呆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游荡不及时管理或实施救助的一人次扣1分,主要街道有盲人抽签算命的,一个扣1分。

市人社局

负责城区劳务求职场所的管理

90分

严格督促劳务人员按规定的区域归点求职,车辆、工具摆放统一、整齐,每个求职点必须有专人管理,无流动、占用主干道的求职行为。

劳务求职占用主道的,每次扣3分。

车辆、工具、摆放杂乱的每次扣2分。

仙桃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表(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市文广新局

负责城区音像和书刊市场的管理

35分。

音像、书刊市场管理规范,无违规经营行为;教育督促经营业主做到室内经营,无占道经营行为,无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噪音扰民,广告牌内容健康、规范。

违规经营的,一处一次扣2分;经营门店占道或外延的一处扣1分,噪音扰民的一处扣1分,经营户乱贴海报、广告牌的,一处扣1分。

负责城区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

55分

影剧院、放像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秩序良好,无吸烟现象;制止露天占道表演行为,禁止在公共道路、广场、临街空地上拉场卖艺、销售字画、书写对联、设置台球、下残棋和看相卜卦等非法从事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为。

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卫生秩序不好的,一次扣2分;主要街道有拉场卖艺、非盲人抽签算命、卜卦等的一处扣2分。

市环保局

负责城区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90分

加强娱乐经营场所和工业生产噪音管理,严禁声贝超标扰民,娱乐场所晚上十点以后不得噪音扰民;城区范围内禁止燃烧有害物质行为;工业企业不得排放超标的烟尘、粉尘和超值的噪音,任何单位不得向街面、河渠、堤岸排入和倾倒废气、废渣等有害废弃物。

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扣2分;工业生产或其它机械施工向周围环境排放超值噪声的一处扣2分;在城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一次扣2分。

 

市供电公司

 

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

建设与路灯管理

50分

按市政府要求配合住建委、城投公司完成城区道路的路灯建设,做到建管并重,维修及时,设施完好,彻底清除和改造残旧、破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的灯具、线路,做到无破灯、无断杆断线现象,亮灯率达98%以上。

城区道路的路灯工程建设不按要求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城区公共照明设施因被盗和损坏后不及时维修、补配的一处扣2分,主次干道路灯不亮的一个扣1分。

负责电力施工现场管理20分

及时清除建设维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杂物、废弃的电杆等施工物料。

一处不清除扣0.5分

积极协助做好城区亮化工程建设20分

确保城区各亮化景点、广告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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