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7907894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docx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

目录

摘要I

关键词I

AbstractI

KeywordsII

引言1

一、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负面影响的具体表现4

(一)情绪性舆论扰乱社会公正5

(二)刺激性舆论违反社会公德7

(三)虚假性舆论破坏社会秩序8

二、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10

(一)网民群体意识的自我膨胀10

(二)网络传播的特点易诱发伦理问题11

(三)网络舆论主体道德责任感缺失13

三、加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正确引导14

(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技术监控14

(二)加强网络舆论主体的道德建设16

(三)加强对网络环境的法律监督19

结语20

参考文献21

致谢22

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

摘要

网络传播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大众传播形式,其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伦理道德,尤其是网络舆论中产生的不道德行为正逐渐蚕食着道德领域。

由于网络舆论中网民群体意识的自我膨胀以及道德责任感的缺失,加之网络自身传播易诱发伦理问题的特征致使社会伦理中的社会公正、公德与秩序正不断受到网络舆论中情绪性、虚假性、刺激性信息的冲击与破坏。

为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道德的积极影响,消除其消极影响,从技术监控、道德建设、法律监督这三大方面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

网络舆论;负面影响;社会伦理;正确引导

DiscussofSocialEthicsonPublicOpinionoftheNegativeInfluence

Abstract

Networktransmissionasaspecialofmasscommunicationinmodernsociety,itsprofoundinfluenceonthesocialethicalandmoral.Especiallyinthepublicopinionfromthenetworkunethicalisgraduallyshrinkingthemoralfield.becauseofnetworkopinionofinternetusersgroupconsciousnessegoinflationandthelackofmoralresponsibility,inadditiontothenetworkitselfspreadeasilyinducedtheethicsofthesocialethicalcharacteristicsofsocialjustice;andmoralityareceaselesslybyorderofthenetworkopinionmisledbothemotionalimpactanddamageoftheinformationexcitant.inordertofullyplaynetworkpublicopiniontothepositiveinfluenceofthesocialethics,toeliminatethenegativeeffects,Fromtechnicalmonitoringmoralconstructionlegalsupervisionandtostrengthenthethreenetworkpublicopinioncorrectguidancehasbecomeatoppriority.

Keywords

Networkopinion;negativeeffects;socialethics;CorrectlyGuide

 

引言

众所皆知,社会伦理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状态和社会的发展,因而社会伦理建设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学界、社会各方关心研究的热点。

而网络作为继广播、报刊、电视这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介”,也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对网络的研究在学界也已成为一个热点。

但目前对网络的研究主要倾向于对网络舆论伦理问题的研究以及网络舆论的影响与引导问题的研究。

随网络而快速兴起的网络舆论是一种新型的舆论形式,是指网民对于自己所关心的话题(包括公共事务、公共人物、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历史评价等),以网络媒体为载体,通过以网络论坛为主阵地的网络公共空间,公开表达的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影响力的意见。

其除自身产生的伦理道德问题外,对社会伦理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自从互联网进人中国,关于网络舆论的研究就从未中断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网络舆论影响力的扩大,网络舆论的引导、控制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著名学者陈力丹、阂大洪、喻国明等人纷纷著书立说,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近年来关于互联网络、网络舆论及其引导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领域:

(一)网络舆论影响力的研究

关于网络舆论的影响研究,基本上是围绕“两面性”(正面与负面,积极与消极)展开。

阂大洪教授指出,伴随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网络新媒介在新闻传播和舆论形成等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并在当今的传播格局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同时他又认为“中国网络舆论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分别是:

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

在网民对我国内政外交事务关注的过程中,这两种倾向经常表现为不满情绪的宣泄和彼此的论战”。

郭光华撰文提出,在网络中,网民以群内同质化、群际异质化的特点聚集,网民群体极易出现“群体极化”倾向。

陈明、杨国炜等人在《中国网络舆论现状及舆论引导》中提出,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

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形成的舆论及舆论压力也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

倪泽军在《网络表达是科学决策的朋友还是敌人》中提出,从总体上看,中国网民群体中尚有不够成熟和非理性的因素,但是他们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热切关注和参与,已经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网络与社会伦理道德的关系研究领域

通过相关的检索,发现还没有学者专著专门就网络舆论和社会伦理道德之间的互动或对彼此间存在的一者对另一者的功能、影响、作用关系进行论述。

在文章文献中,倒是有大量的对传媒和伦理道德之间关系的从现象、实证的角度进行描述式探讨的文章。

如陈力丹的《引导道德舆论:

呼唤公众的内在良知》的文章认为我国的文化传统形式上看重道德,由于社会变迁对社会意识的冲击,当前媒介引导道德舆论的责任显得更为重大。

王丽华《媒介要正确引导道德舆论》剖析了媒介对道德舆论引导的种种失误表现及失误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媒介在正确引导道德舆论中的一些原则。

朱巧香的《优化社会道德环境提高国民道德素质》文章认为应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道德环境的优化创造条件。

如发挥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来改善社会的道德环境,通过树立高尚的先进的道德主体榜样来营造主流的道德环境。

路长伟的《大众传媒与青少年社会公德的形成》文章认为大众传媒渗透青少年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其社会公德形成的认知层面和行为层面都有强大的影响。

钱亚梅的《思想政治教育应重视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导向功能》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大众传播媒介存在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当前舆论环境对人们的思想观念、政治态度、道德伦理方面的影响更为巨大,必须重视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导向功能。

一、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负面影响的具体表现

所谓社会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

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

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

人们常常将“伦理道德”并称,在王正平、周中之著的《现代伦理学》中这样认为:

“‘伦理’与‘道德’这两个概念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在通常情况下,这两个词的意思相近,可以互换。

‘伦理’与‘道德’常常是指一个东西。

在英语ethics(伦理)中直接具有‘道德’含义,‘伦理’有时是指社会道德关系,‘道德’是指个人的具体道德行为和品质。

然而,这些区别也都是相对的,‘伦理’与‘道德’含义的一致性是主要的。

网络舆论的不当应用会对社会伦理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点已不容忽视,但因影响程度的不同,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影响常常会转换成对社会法律法规的触犯。

众所皆知,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都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是两种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的社会调控手段。

在某种情况下,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还可以相互转化。

一些涉及道德的问题,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并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当然,社会伦理道德与社会法律法规在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也存在较大不同。

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而法律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则是建立在不违反社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

(一)情绪性舆论扰乱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涉及到社会伦理中人与人发生相互关系时应遵从的平等相处准则。

但由于社会贫富差距、官民地位不对等的存在以及就业压力、腐败现象等方面堆积的不满情绪和现实压抑感,加之网络空间提供的虚拟环境,让网民长期存在的逆反心理得到滋长,从而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带有明显个人情感的网络舆论,也即学者们常说的“情绪型舆论”。

“情绪型舆论”是指网民由于自身利益遭受损害或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刺激,而发出的片面、偏激、个人主义色彩浓厚的言论。

在网络中,情绪型舆论通常表现为网民们偏激和非理性的情感宣泄,甚至谩骂与攻击性的留言。

这种谩骂和攻击大都以骂人和损人为主,有的是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有的则是赤裸裸的人身谩骂。

他们针对毫无还手之力的个体进行道德宣判,同时多方追查、公布当事人个人信息,放大其缺点,煽动网民以语言暴力进行集体围攻,典型性事例要属2010年发生的“李刚门”事件。

2010年10月16日,河北大学新区两女生被撞一死一伤,肇事者称“我爸是李刚”,立即引发众怒,随后肇事司机遭到人肉搜索,其父被爆是河北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网络上立即发起了各种声讨肇事司机李启铭的行为,而在这些行为的背后,我们虽然看到了网民自觉地对权力阶层的抗议和愤怒。

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众多网民在尺度的把握上却是缺乏理性的。

在网络群体中,网民在“李刚门”事件中明显地表露出了由于官民地位的不对等而盲目寻求“民立场”的一致性,忽略了理性因素。

网民情绪激愤,一味地指责肇事者,在其身份上大做文章。

许多讨论此案的帖子均冠以“官二代肇事”、“嚣张”、“人肉”的字样,讨论帖中极少见到对肇事者的温和评价。

“李刚门”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论很显然带有典型的情感宣泄性,由于其涉及到普通百姓较敏感的“官二代”、“富二代”问题。

作为群体中的一员,每位网民在一开始接触到这样的事件时,总会义无反顾地支持弱势群体,并会产生感同身受的身份认同,进而形成群体凝聚力。

网民们千夫所指,恶语相向,对于相反的意见进行压倒式的反驳,最终网络舆论势如破竹,对当事人不公正的指责与讨伐,显然已经违反了社会伦理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此外,情绪型舆论还表现为网络牢骚与网络恶搞。

有学者这样定义网络牢骚:

“网络牢骚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社会心理现象,是网民抑郁不平的情感在网络空间中的表达,是不满情绪在网络中的宣泄。

”在众多网站上,我们都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网络牢骚所产生的重大冲击波。

而它强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可以通过情绪感染使充满牢骚的氛围先在网络空间中扩散,然后从虚拟的网络向现实的社会扩散,导致负面舆论充斥,从而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导致整个社会舆论的失范。

网络恶搞,作为网络舆论的一种特殊形式,被定义为:

“网民以网络为平台,主要针对著名的人、事物、事件或作品,应用各种手段炮制出来的,违背常理、让人啼笑皆非的网络恶作剧。

”在一定程度上,它虽然有娱乐大众的功能,但同时也表达了一种泄愤,有时还带有一定叛逆性,这种叛逆性往往基于网民的一种不满情绪或叛逆心理。

目前,恶搞在网络传播中颇为流行,被恶搞的对象也非常广泛,但大多为政治人物和明星。

其被恶搞的原因常常出于某些网民的嫉妒不平衡心理,正是那种心理的不平衡感,让他们带着有色眼镜对地位高于自己或财富多余自己的人做出偏激的评价与恶搞,这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且也严重扰乱了社会伦理中的公平、公正原则。

(二)刺激性舆论违反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也即社会道德,它是社会伦理的一种延伸,是指一定社会的大多数公民或者全体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和交往中都应该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主要关系。

当前网络舆论中许多商业网站及个人为博得眼球以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与点击率。

大肆制造并传播带有一定刺激性的舆论信息,甚至将舆论的重心放置于含有淫秽、色情、暴力等能给人带来感官刺激的事件上。

2008年初,香港影星陈冠希的个人电脑在修理的过程中,不雅照被人无意发现并泄漏,不久便开始在网上以势不可挡之势迅速传播,引起舆论界一片哗然。

网络社会中的强烈舆论,震惊整个香港娱乐圈。

虽然此次社会各方人士舆论的矛头是对不雅照中某些明星违反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声讨。

可不容忽视的是,有些人却借助此次事件的舆论势头大放厥词,其中就不乏情色性的刺激性言论,而其对社会伦理是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的。

随着对不雅照的讨伐声越来越大,加之刺激性舆论的旁敲侧击,许多人出于猎奇心理开始有意或无意地搜索并浏览相关的不雅照,这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黄色信息的流传。

甚至有众多网站和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不触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涉及其中的明星进行相关的人肉搜索,挖掘出他们更具刺激性且让网民更感兴趣的个人隐私,让事主的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在顷刻之间被破坏殆尽。

实际上,这是对社会公德的一种直接违反。

(三)虚假性舆论破坏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法律规章。

在一个社会内部,社会秩序通常被分为经济、政治、劳动、伦理道德、社会日常生活秩序等几个大的方面。

其中伦理道德方面的秩序就是指社会伦理道德,而网络舆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常表现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社会混乱的引发上。

1、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混乱

虚假信息一直是网络信息中的一大顽疾。

网络是一个信息的海洋,在网络上,各种论坛、聊天室所提供的话语空间和自由程度也是其他媒体所无法比拟的。

正是因为这种随心所欲的自由表达,使得网络中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

而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特性,也为一些网站和个人发布虚假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机,加上商业利益的驱动,有些网站或个人可能不计社会后果,在网络上炮制虚假信息,引起社会舆论的混乱。

而网络所具有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征,助长了网络虚假信息的产生、传播和蔓延。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混乱。

从2003年3月的“比尔·盖茨被刺”,2004年11月的“布什在加拿大被捕”,到2005年4月的“高露洁”等事件,诸多子虚乌有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新闻严重失实,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一种不可估量的伤害。

2、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

网络谣言是网络中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的、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

通俗地说,网络谣言就是没有根据的网络消息。

由于网络信息网站转载和个人转帖的传播模式,以及大多数网民对网络上多而杂的海量信息表现出的群体盲从性与冲动性,常让网络谣言逐渐在舆论信息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形成“众口铄金”的效果,导致信息误导,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曾在网上广为流传的“河北玉田被钉死在棺材内”、“含山农妇被蟒蛇生吞”、“金华惊现连环杀人案”等耸人听闻的谣言,给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网络本身是虚拟的,但网络谣言的传播给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却是现实的。

加之少数别有用心的网民利用网络空间的便利有意在网上散布假消息甚至谣言,以期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

(一)网民群体意识的自我膨胀

群体意识是指群体成员共同具有的信仰、价值观念和规范准则等,是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它是对群体共同的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共同性让一群人在思考的过程中,常常会产生群体自我膨胀的现象,以为群体的决策是正确的。

在聊天室中,用户可以进行实时多人在线聊天,由于话题不同逐渐形成不同的主题聊天室。

在这些主题聊天室中,由于话题的集中,常常容易形成共同的群体舆论。

即使存有不同的意见,也常常分成几派,各派都认为自己的是正确的,于是就会出现派系之间的大争论。

在BBS讨论区或公告栏中,用户可以异步对各主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BBS参与者通常有共同的兴趣或议题,逐渐形成计算机群,此时就可能产生合理的群体决策,也可能产生偏执的结论。

这也就为情绪型舆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同时某个网络群体为了赢得尊重,可能对“敌对群体”产生成见,或产生全体一致的幻觉等,因而即使意识到自己舆论的偏激也可能不愿纠正过来,这从另一方面也就为网络谣言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网络传播的特点易诱发伦理问题

1、网络传播的开放性

在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与整个网络世界、与所有“网络人”进行交往。

网络交往面的急剧扩大,交往层次的增多,交往内容的日益丰富,交往方式的多样化,使得人们的社会关系,包括道德关系变得日益丰富复杂;在网络这样一个开放的信息社会里,人们很难做到在必要时“封闭”起来,以保守属于自己的秘密。

而网络中形形色色的道德观念相互存在,其结果就是,道德的多源性导致道德冲突等问题孕育而生。

同时,网络舆论信息所具有的开放性特征,让人们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网民可以随时在互联网上发送或接收舆论信息。

而网络所具有的扁平化特点使得任何一条信息的发布或接收也不需大规模、有组织的专业设备和审核程序。

这让网民可以随便传送自己的观点、态度,这也使得网络上几乎所有信息都有成为舆论客体的可能,为虚假性信息和谣言的扩散提供了沃土。

2、舆论主体的匿名性

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让每一个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上均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任何一种虚拟身份出现。

网民的身份是隐匿的,名字也是虚拟的,这正如网络上流传的句名言: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在虚拟身份的掩护下,舆论传播者完全可以公开地尽情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没有道德的束缚,也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更不用担心因为发表了某些言论而遭到面对面的冲突,这为情绪型舆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通过匿名性,网民们常把现实社会中倍受关注的一些特征,如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等都省去了,使得人从某种层面而言成为了符号的代表。

从抽象意义上来说,此时人们的网络交往就是一个符号和另一个符号在交流。

如此一来,网络作为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易于导致大量的不道德、反道德的信息侵犯人们的道德心理,抑制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致使群体道德水平下降。

“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意识,也成为一些人无视公德的最好借口,似乎只要避开了对自己有实质约束力的监督、管理者的目光,我干什么都可以。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发现,对不顾社会公德的人、对违纪犯法的人,最常用、最有效,大多时候也最具威摄力的方法,也就是“以毒攻毒”,即“通知原单位”,或公开曝光。

这样这些不道德、反道德的信息极有可能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得以放大,从而成为现实社会中伦理规范难以调节和整合的社会顽症。

(三)网络舆论主体道德责任感缺失

在以虚拟性著称的网络空间中,由于数字假相的存在,网络传播主体误以为自己不必受道德的约束,不必承担社会责任,从而导致网络传播主体道德责任感的缺失。

1、网络媒体社会责任淡化

网络媒体从业者的舆论引导工作和信息传播过程中“把关人”的伦理意识,对控制网络中的舆论多元化发展,消除不良网络舆论负有责任。

然而,由于传播者素养的缺失,公众的传播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甚至许多网站为了吸引点击率,把那些随意性的信息作为重要的信息来源进行发布。

在利益的驱动下,网络媒体一味追求点击率、一味追求赚钱,把伦理道德摆在一边,把青少年教育摆在一边。

甚至个别网站在接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通知后依然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黄色、下流乃至淫秽的内容在网上长时间停留,部分网站的所作所为不仅超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其本应有的道德正义力量不断衰退,社会责任意识被弱化,甚至出现缺失,让不良性舆论与信息在网上疯传。

2、网民道德自律意识缺乏

网络空间摆脱了传统社会的管制与监控,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充分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没有干涉自己的行为、压制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

网络空间的这种无中心、无限制、无最终的管理特点,较之现实空间中人的思想和行为享有更大的自由,使网民主体容易形成一种“超级自由”的感觉和“为所欲为”的冲动。

传统的伦理道德在网络中失去了作用,在网络所创造的全新空间中,个体行为与其后果的载体之间的距离超过了道德发挥作用的范围,由此就导致了在网络舆论中大量不和谐声音的存在。

另一方面,网民自身素质的低下,让他们主动去搜集或传播网上刺激性的舆论信息,甚至狂热追逐和痴迷网上各种黄、毒、赌的相关信息。

根据大多数著名的网络搜索工具的统计结果显示:

人们在网络上对性与色情信息的直接查询要远远多于对其他信息的搜索。

而这实际上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在网络上色情信息尽管在网络信息总量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少,但在网络信息流量中所占的比例却要大得多的原因所在。

三、加强网络舆论对社会伦理的正确引导

(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技术监控

1、实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是一种以网络用户实际名字或地址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

这种实名制要求国内各个网站对想要申请网站邮箱或聊天账号等的用户必须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填报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信息。

网站对每个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实无误后,才提供邮箱或账号。

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因匿名而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行为。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使网络社会变得无序,同时面对一些网络暴力事件的治理时,网络违法主体处于非实名制的隐蔽状态很难追究其责任。

因此实施网络实名制有助于网络诚信,对于增加网民的责任感、追求理性的自由有其必要性,通过这种外在的强制方式,会令网民被动的提高责任感,被动的对其自由行为进行限制。

网络实名制可以成为保护和引导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重要手段。

2、过滤网络信息

从技术层面上开展技术过滤,对网络舆论实行有效把关。

网络媒体属于高度自动化的媒体,开放性非常高,社会中凡是可以接触网络的都可以身处其中、使用它。

网络属于一种高新技术领域的传播工具,其传播手段也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

维纳在《控制论》中指出,“技术的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

”同样,如果没有管理技术的同步发展,是很难适应网络发展的现实的,也就很难实现对网络舆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因此,通过管理和技术过滤解决“把关人”的问题,是网络舆论潜在的、本质的需求。

必须采取技术手段对虚假的、错误的言论进行及时的过滤、拦截,防止其滋生蔓延。

具体的做法是,网站的管理者可以采取制订一个包含有害信息或诽谤、侮辱他人词汇的“黑名单”,或者通过建造防火墙的方式来阻挡不良信息和外部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