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和车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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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和车辆管理规定.doc

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LJDC01-006

名称

车辆管理规定

版式

A/0

第15页共15页

编制

柳华兵

更改

审核

批准

张梧峰

生效期

2004年8月1日

1.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公务、福利用车的社会化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现行车辆使用方案向车辆私有化、货币化、社会化过渡,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业务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通勤车

4.1.1作为公司薪酬体系改革的一部分,根据福利货币化的原则,公司已将员工通勤车福利以交通补贴的方式计入个人薪金,不再为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务。

4.1.2已转正的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个人购车作为工作交通用车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私家车补贴。

(具体见4.2个人购车)

4.1.3公司只提供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上下班通勤车,每月从个人薪金扣除240元。

4.1.4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在公司加班至22:

00以后的,公司提供接送服务。

4.2个人购车

4.2.1公司鼓励员工自行购置工作交通用车,并给已转正的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的自购车人员提供一定额度的私家车补贴。

4.2.2享受私家车补贴的员工,公务用车必须使用自购车辆,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再为其提供公务用车服务;确因业务需要临时使用公务用车,须个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2.3员工自购车享受私家车补贴的,自购车之日起车辆所有权归购车者个人所有,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征用,如遇特殊情况,征得本人同意后也可征用,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4.2.4私家车补贴中含有上下班交通补贴,故享受私家车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交通补贴待遇。

4.2.5私家车补贴标准:

级别

补贴标准(元/月)

副总经理级

1600

部门经理级

1300

4.2.62004年度按上述补贴标准执行,下一年度补贴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年1月结合市场情况、整体消费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检讨和调整,报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4.2.7私家车补贴发放

4.2.7.1享受私家车补贴人员自个人购车之日起,在车辆运行期内凭与该自购车辆相关的保险费、车辆使用税、年检费、养路费、停车费、路桥费、维修费、汽油费、洗车费等原始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4.2.7.2每季度最后15日内,财务部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间已报销费用进行核算,如有结余,由公司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额后以现金形式发放个人;如超支,可延至下一个季度抵扣。

4.2.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4.1条规定的交通补贴标准执行:

4.2.8.1使用的车辆为非申请人本人(车主为非申请人)的;

4.2.8.2申请人将车辆转借它人(包括亲属)使用,连续时间超过二周的;

4.2.8.3申请人因故不再拥有或者使用本人购置的车辆的;

4.2.9员工因工作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整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和董事长批准后,自职务变动之日起按调整后的级别标准报销费用或领取交通补贴。

4.3公司车辆的使用和停放

4.3.1派车与工作:

公司任何人不得以未派车为借口拖延及影响工作。

4.3.2公司车辆用途: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不享受私家车补贴人员的公务用车。

因私事使用时,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批准。

4.3.3自驾公车的调配:

公司员工自驾的公车,因工作需要,车队长有权统一调度,用于其他公务活动。

4.3.4派车原则:

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按下列原则优先派车:

4.3.4.1接送公司重要客人;

4.3.4.2完成紧急公务;

4.3.4.3前往公共交通不易通达的地方,或不便乘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的公务;

4.3.4.4专业经理级以上员工外出公务的;

4.3.4.5数人数事使用一个车次的。

4.3.5车辆外借:

外单位(含下属公司)借用公司车辆的,须经董事长助理或授权人员批准。

原则上应由公司司机驾驶。

4.3.6车辆停放:

返回公司车辆原则上应指定停放于一楼停车场,特殊车辆可按照车队长的要求停放。

4.3.7外出停放:

因工作需要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临时停放时,应存放于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

4.4公司车辆违章、事故与赔偿责任

4.4.1公司车辆因违章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均由个人负责。

被处拘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

专职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的,扣证期间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只发放60%工资;不能做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并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

4.4.2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报告行政人事部。

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以上的,应于24小时内报董事长;事故处理完毕三天内,须将对肇事人的处理意见报董事长。

4.4.3公司车辆因事故受损时,按下列原则处理:

4.4.3.1事故责任在对方的,由我方责任人负责向对方追偿;

4.4.3.2事故责任完全在我方司机的,由责任人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司机承担。

4.4.3.3未经领导同意私事用车,或在公务跑长途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4.4对于4.4.3.1、4.4.3.2两项中,责任人负责追偿或索赔时,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4.5公司车辆维修

4.5.1公司车辆在车辆使用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排除;无能力排除而影响安全行驶的,须征得行政人事部同意,就近找修理厂维修;暂不影响安全行驶的,在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向车队长报告。

4.5.2属于正常磨损的零件更换,及由于机件磨损造成的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属于司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机件损坏、车身擦刮的,由责任司机负责维修。

4.5.3所有车辆的维修,除情况紧急,必须采取临时维修措施的以外,均须经车队长审查、同意。

私自送厂修理的,公司有权拒付费用。

4.5.4凡关系到行车安全的配件如轮胎等,必须按专业规范,使用有质量保障的产品。

严禁使用翻新的、冒牌的或来路不明的配件。

4.6职业司机驾车要求

员工着装事项进行公司办公电话的有效的控制和节约电话费用而制定本规

定。

体现公司良好企业形象。

制度规定员工着装及统一制作服装的管理本部、销售现场和施工现场的电话管理着装电话着装电话员工着装工作公司所有产生电话费用清单和公司本部电话的管理产生费用的公司领导安排制作公司统一服装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责任到人营销策划部和客户服务部财务部是负责现场公司电话的管理,对下班后所产生的电话费用负责。

物业公司负责安全员的值班安排,对安全员的行为负责。

统一服装帐务管理的主管部门,着重从服装的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

过程方法和过程控制管理和费用控制过程员工着装管理员工着装作为企业VI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力求整洁以体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本部,确需拨打声讯电话的,要填写声讯电话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对于未有备案的声讯电话费,。

如有违反,,部门经理为部门电话负责人要求安全员认真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登记工作,责任到人上班着装要求:

售楼现场的人员下班后,负责锁定电话使用功能,销售现场值班岗作为

岗位责任人,负责下班后所产生的一切电话费。

2.13上班必须统一佩带吊式工牌。

物业公司做好安全员的排班登记,现场销售人员做好与值班人员之间的交接记录工作,值班人员负责交接后产生的所有电话费用。

4.1.2.2提倡男性员工上班着浅色衬衫、深色西裤、皮鞋,系领带。

4.1.2.3提倡女性员工上班有袖衬衫,西装裙或西装裤、有袖套裙,着丝袜皮鞋。

4.1.2.4周六或公休节假日前一天上班可着便装,但必须统一佩戴工牌。

公司统一制作服装费用控制公司的长途电话由使用部门的经理负责,指定责任人,对电话进行加密设置,因公需要打长途电话,由责任人做好登记根据需要,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人事行政部组织统一制作公司服装因工作需要拔打相关信息的查询电话,只能通过114、160来查询,不能拔打与工作无关的所有声讯电话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转正后,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制作公司统一服装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拔打市内电话时,尽量缩短通话时间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服装折旧期1.5年。

员工离职时,按照使用时间进行折算:

使用不满半年的,按服装价格的66%折价;使用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服装价格的33%折价;使用一年以上的,不再折价4.2.4作为公司形象展示的一部分,公司员工有义务根据公司通知在指定时间着统一服装上班。

(保安、清洁人员不享受通讯费补贴)400400300350项目经理及地盘管理工程师专业经理50专员司机及其他工作人员50005

司机及其他助理人员

100

备注:

对于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的电话费补贴可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标准执行,但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4.3.2上述标准由行政人事部于每年年初组织会审,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32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经理要求24小时开机,其余凡3230,其他时间有联络电话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电话通畅情况进行检查,1. 1.目的:

规范应对各种紧急事件之工作流程,对投诉到访人员进行有效控制,保持维护集团总部良好办公秩序。

2. 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办公区紧急事件处理。

3. 职责:

3.1 集团办公室

集团办公室作为集团统一对外接待来访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制定、修订、执行和接待过程中的沟通协调。

3.2 集团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对紧急事件进行协调和监督,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集团办公室。

3.3 紧急事件处理负责人顺序

集团办公室主任为紧急事件处理第一负责人;

审计法务部物业管理部总经理为紧急事件处理第二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紧急事件处理第三负责人。

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集团办公室。

3.33.4 总部服务处

负责具体协助实施流程。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2. 紧急事件界定:

42.1.1各类客户投诉到访;。

42.1.2未经预约的摄影、摄像、采访;。

4.1.2.3公检法、纪检、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人员的突然到访。

4.2 处理程序

4.2.1接待各类客户投诉上访,由集团办公室客户服务协调中心负责,并指定第一、第二、第三接待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到访人数的多少,安排有关人员接待,接待人员顺序分别依次为:

客户服务协调中心工作人员、集团办公室公共事务经理、集团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4.2.2公共事务经理负责处理未经预约的采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集团办公室负责人或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4.2.3公司党办主任负责接待公检法、纪检等人员的到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4.2.4公司财务部税务负责人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人员的到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4.2.5物业管理部行政经理负责对紧急事件进行协调和监督。

4.2.6总部服务处安全主办负责编制该类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安全员定期进行演练。

4.2.7总部服务处现场安全员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具体操作和实施,并及时反馈各类信息。

4.2.8总部服务处前台服务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的接待。

4.2.9总部服务处消防控制中心人员负责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传递及现场的取证工作。

3.职责:

3.1接待各类客户投诉上访,由总办客户服务协调中心负责,并指定第一、第二、第三接待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到访人数的多少,安排有关人员接待,接待人员顺序分别依次为:

客户服务协调中心工作人员、总办公共事务经理、总办主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3.2公共事物事务经理部负责处理未经预约的采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总办或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3.3公司党办主任负责接待公检法、纪检等人员的到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3.4公司财务部税务负责人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人员的到访,并视其重要程度安排集团领导出面接待。

3.5物业管理部行政经理负责对紧急事件处理进行协调和监督。

3.6物业管理部总部服务处安全主办负责编制该类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安全员定期进行演练。

3.7总部服务处物业管理部现场安全员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具体操作和实施,并及时反馈各类信息。

3.8物业管理部总部服务处前台服务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的接待。

3.9物业管理部总部服务处消防控制中心人员负责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传递及现场的取证工作。

4.过程和控制程序:

4.3 1日常预防工作

4.31.1总部各主要出入口要保持有固定岗位,(北大门处由四号岗负责警戒,南大门处由三号岗负责警戒,车辆出入口由二号岗负责警戒),未经物业管理部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动,以确保对外来人员的有效控制,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4.31.2安全班各岗位对外来人员进入时要仔细询问其来访意向,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确保无误后方可允许进入办公区域。

4.31.3对已核实的来访人员外围岗要给其指定合理的进入路线,并通知控制消防中心和相关岗位注意监控其是否按指定路线进入,如有异常,应及时前去了解原因。

4.31.4如该人员虽经过核实,但神情可疑,或情绪不稳定,则须通知相关岗位进行引导,直至将其带到总部相关人员接待以后,并寻找合适时机向接待人员简短说明情况,询问其是否需要安排相应的防范措施。

4.13.5外围岗位要对服务区域外围的情况保持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如有人群聚集,可疑的人员在外围逗留、向服务区域内张望,对服务区进行拍照、摄像,不明身分的车辆停泊在服务区外围,在外围散发传单等情况)应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汇报,由消防控制中心安排人员前去查看,进行有效控制,必要时应及时向服务处领导反映。

4.4 2对未经预约上访客户投诉到访人员的接待方法

4.2.4.1由于该类人员未经事先预约,所以安全员在接待时在要查明身份,询问其进入事由项,当确认其为投诉客户时,引导其进入接待区,域同时及时向物业管理部和通知总部服务处经理,然后由服务处经理向总办集团办公室客户协调中心以及物业管理部行政人员客户服务协调中心汇报;若来访人员较多时,应取得其它岗位的支援和帮助。

4.42.2物业管理部总部服务处在接到通报后在汇报情况的同时,须第一时间及时安排现场人员检查各楼层的门禁关闭情况,由楼内保洁员负责楼层出入口,知会各楼层的办公人员,避免开启投诉来上访人员可能聚集在门禁处的门禁,同时指示并开通其他出入通道。

4.4.3前台人员应热情接待,及时供应茶水,并注意观察来访人员有无携带的物品有无条幅、传单、高音喇叭等物品,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安全人员汇报。

服务处安全人员、前台接待人员如遇来访者询问总部情况,应作迂回的回答,不可透露总部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如总部领导在不在办公区上班,在什么位置办公等情况)。

4.42.48来访人员不听劝阻要进入办公区的,安全人员要首先明确告诉来访人员,办公区域不能对外开放。

4.2.4.53客户协调中心人员迅速请示集团总办集团办公室领导主任是否接待方式,同时汇报物业管理部经理相关情况。

4.2.4.64总部服务处根据来访人员的数量,通知非在岗宿舍的安全员着工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同时调整好监控系统,注意观察来访人员的去向,做好录像取证工作。

当上来访人员超过十五人时,后储备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通往办公区域的通道守备值守,防止在不主动与其发生任何身体冲撞的前提下避免到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区,一旦对方强行通过我们的安全值守,则不要尝试继续阻止。

同时调整好监控系统,注意观察来访人员的去向,做好录像取证工作。

4.2.4.74集团总办客户服务协调中心总部服务处负责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接待方案,物业管理部迅速布置接待现场,安排好桌椅、茶水。

,前台尽可能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

4.2.5经总办领导批准,相关岗位的安全员应视其来访人员的多少将其引至前台休息区或培训教室休息。

前台人员应热情接待,及时供应茶水,同时可以从侧面了解来访人员目的。

并注意观察来访人员携带的物品有无条幅、传单、高音喇叭等,发现异常及时向安全人员汇报。

服务处安全人员、前台接待人员如遇来访者询问总部情况,应作迂回的回答,不可透露总部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如总部领导在不在办公区上班,在什么位置办公等情况)。

4.42.86接待过程中,服务处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同时,保安人员须要对会谈现场情况保持警惕,安排人员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当到访者情绪激动、伴有不良行为,且事态呈严重发展趋势时,应及时根据物业管理部行政经理或授权委托人的指示安排报警,保护公司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42.897在会谈的过程中,如有来访者逗留在会场以外,服务处要及时安排人员陪同,防止其进入办公区或进行其他不当的活动。

4.4.9108到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物业管理部行政经理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公司车辆送返。

如客户还有闹事的趋势,应安排相关人员监督,以免到访人员在公司周围将事态进一步扩大。

4.2.7在会谈的过程中,如有来访者逗留在会场以外,服务处要及时安排人员陪同,防止其进入办公区或进行其他不当的活动。

4.2.8来访人员不听劝阻要进入办公区的,安全人员要首先明确告诉来访人员,办公区域不能对外开放,同时安排安全员封锁其进入办公区的入口。

如来访人员强行进入时,安全员要及时封堵,配合公司接待人员疏导人流。

4.42.1019安全班长公共事务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整个事态的跟踪,并和与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对接。

4.5 3对事先预约客户的来上访的接待方法

4.53.1若到访事先得到知会,相关负责人须及时了解情况后,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一线公司商定接待方案,并汇报公司领导。

根据到访人员的情况(数量、人员组成、来访目的、到达时间),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物业管理部安排增加安全岗位的值班人员,并在各办公区的出入口放置“办公区域、闲人免进”的标识。

其他的处理办法可参照4.42程序进行。

4.3.2客户上访时已知会公司总部的,在业主到达时,由前台与总部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并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及时知会各岗位。

4.6 注意事项

4.6.15.24在处理各类人员的来上访情况时,接待人员对来访人员要礼貌、得体,不得表现出反感和敌对情绪,不能对顾客的言行进行讨论和指点,以免引起顾客的误会,激化矛盾。

4.56.25.3在接待的过程中,安全人员要对外围的情况应保持警惕,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媒体现场采访、摄影摄像等活动,一经发现,及时通知公共事务部经理或授权人员,由其他们负责处理。

制止人员围观和拍照、媒体采访等活动。

4.6在来访人员接待的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不进行身体接触。

在上访者有挑衅性行为时,要保持冷静、注意克制,特别是对来访者中的妇女、老人、儿童更要尽量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4.7当到访者情绪激动、伴有不良行为,且事态呈严重发展趋势时,应及时根据公司领导或接待人员的指示安排报警,保护公司领导和接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8到访人员离开公司时,接待人员应根据情况安排公司车辆送返。

如客户还有闹事的趋势,应安排相关人员监督,以免到访人员在公司周围将事态进一步扩大。

4.7 5.登记总结

紧急事件处理完毕后,接待负责人应知会相关部门处理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填报《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存入集团办公室公用文件夹→小总办→公共事务→紧急事件处理文档。

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应整理为案例保存。

5.相关表格

附:

VKZB01-13-F1《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4.6.1职业司机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保障人员与车辆的安全。

上班时间除出车外,应在司机室待命。

4.6.2司机对自己的责任车辆应精心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车容整洁。

如因司机疏于职守,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失的,司机应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司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6.3司机不准私自将责任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用。

违者罚款100-1000元,或给予降薪直至除名处理。

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交通事故的,司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6.4司机当班时间严禁饮酒,违者无论有无发生事故,一律除名。

4.6.5司机应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情绪,不开疲劳车,不开情绪车,不开英雄车。

4.6.6司机接送客人时,应热情礼貌,在条件和交通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

5.相关表格

LJDC01-004-01《事故处理记录表》

事故处理记录表

编号:

LJDC01-004-01版本:

A/0生效期:

2004..序号:

时间

地点

车号

当事人

损失

事故及处理情况描述:

填写人:

车队长意见:

行政人事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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