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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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篇一:
和平社区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
和平社区劳动保障协理职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社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全面掌握本辖区城乡居民的生存、就业和参保等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台帐,及时准确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三、协助镇劳动保障所做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按规定协助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证》申领、发放和年检。
(二)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需要培训的人员的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及时推荐失业人员或农村充裕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其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
四、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五、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台帐和月报表制度。
六、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工作。
七、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八、协助劳动保障事务所,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九、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服务。
十、按时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平社区居委会充分就业办公室
温州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部署各社区〔村〕开展相关工作,对照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法,催促检查各社区〔村〕的工作完成情况。
二、加强本辖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居〔村〕民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加强对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辖区内有关劳动保障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有效。
催促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做好跟踪服务,定期走访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参保人员家庭,掌握其生存、就业、参保缴费等状况。
五、指导各社区〔村〕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催促帮扶各社区〔村〕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
(一)按规定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资格认定、发放和年检工作。
对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进行资格认证,并报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二)开展就业岗位调查,组织开发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创建再就业援助基地。
(三)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掌握各类人员的培训意向、技能特长和各培训机构的培训信息,及时通知、组织有培训意向的失业人员或农村充裕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
六、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指导各社区〔村〕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宣传发开工作。
(二)指导各社区〔村〕按规定及时做好参保登记、材料收集上报、信息录入、缴费提醒等工作,并针对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办理、提醒等服务。
(三)引导各社区〔村〕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各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四)催促各社区〔村〕及时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告知,并按规定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预约登记。
七、协助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动态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
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做好本街道〔乡镇〕劳资纠纷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迅速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催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八、标准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各社区〔村〕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标准资金台帐,定期公布专项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九、完成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
温州市区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
温州市区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居〕委会领导下,开展社区〔村〕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全面掌握本辖区城乡居民的生存、就业和参保等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台帐,及时准确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三、协助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做好市、区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按规定协助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
优惠证》申领、发放和年检。
(二)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为本辖区内就业困难居民提供就业援助。
协助相关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有条件的社区〔村〕,可通过创建“再就业援助基地”,开展来料加工、零件装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三)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需要培训的人员的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及时推荐失业人员或农村充裕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其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
(四)协助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劳动用工纠纷。
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报送相关材料。
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劳动保障所。
四、协助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积极开展各类社会保险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发动本辖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及时参保。
(二)具体负责本辖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关系转移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初审、录入与上报,通知参保人员及时缴费。
对自行办理参保或领取基础养老金确有困难的居民应帮其代办或代为送达。
做好各类参保人员健康体检的告知和预约登记工作。
(三)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和待遇支付工作。
认真开展辖区内各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专项经费。
五、按时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州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部署各社区〔村〕开展相关工作,对照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法,催促检查各社区〔村〕的工作完成情况。
二、加强本辖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居〔村〕民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加强对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辖区内有关劳动保障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有效。
催促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做好跟踪服务,定期走访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参保人员家庭,掌握其生存、就业、参保缴费等状况。
五、指导各社区〔村〕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催促帮扶各社区〔村〕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
(一)按规定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资格认定、发放和年检工作。
对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进行资格认证,并报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二)开展就业岗位调查,组织开发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创建再就业援助基地。
(三)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掌握各类人员的培训意向、技能特长和各培训机构的培训信息,及时通知、组织有培训意向的失业人员或农村充裕劳动力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
六、指导各社区〔村〕开展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指导各社区〔村〕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宣传发开工作。
(二)指导各社区〔村〕按规定及时做好参保登记、材料收集上报、信息录入、缴费提醒等工作,并针对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办理、提醒等服务。
(三)引导各社区〔村〕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各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四)催促各社区〔村〕及时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告知,并按规定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预约登记。
七、协助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动态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
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做好本街道〔乡镇〕劳资纠纷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迅速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催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八、标准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各社区〔村〕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标准资金台帐,定期公布专项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九、完成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
新桥镇劳动保障协管员考核方法(草稿)】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
协管职工作考核方法〔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社中心协管员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公益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成立xxx人社中心协管员考核领导机构
〔一〕督导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
〔二〕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xxxxxx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人社中心,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收集考核相关资料等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促进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
三、考核对象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村两级全体劳动保障协管员。
四、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一〕镇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1、在镇人社中心管理人员的直接领导下,具体承办本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日常工作。
2、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能够较熟练地处理劳动保障事务,并能做到工作细心,服务热情。
3、负责为本镇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各类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办理求职和用工登记,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4、负责采集本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分析并发布辖区内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并将信息及时送到达各村〔居〕、人社分局。
5、负责建立健全本镇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台帐〔主要有:
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台帐、外出务工人员基本台帐、个私经济组织用工和社会保障情况台帐、就业岗位信息及人力资源需求台帐、下岗、及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台帐等〕。
6、负责本镇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报表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工作。
7、协助做好本镇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工作。
8、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保障外出人员和外来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1、开展村〔居〕委会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负责录入和及时更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做好村〔居〕各项劳动保障创先争优工作。
2、做好村〔居〕内充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指导和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3、协助镇、村〔居〕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费用征收、待遇支付和领取〔报销〕资格认定等工作。
4、协助镇、村〔居〕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5、协助镇、村〔居〕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同时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聘用期限
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原则上一年一聘,中途遇特殊情况可解聘,聘期届满,经镇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六、解聘
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人社中心建议予以解聘:
1、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的;
2、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称职的;
3、由于对本村〔居〕信息掌握不准不实,造成后果严重,影响全镇整体声誉的;
4、不按时到岗,无故旷工5天的;
5、村〔居〕两委干部多次反映协管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坚决要求辞退的。
6、因有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国家关于社会公德、禁止从事迷信、色情等活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7、因个人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
8、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七、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1、德:
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上级指示决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单位团结等情况。
2、能:
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协调管理、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3、勤:
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4、绩:
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奉献。
5、廉:
主要指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二〕考核方式。
总分为100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考核方法为日考勤考核、村〔居〕季度评议、工作实绩考评、资金管理、工作表彰奖励等情况相结合。
1、日考勤
〔1〕建立日考勤及设置工作去向报告制度。
由镇协管员王云同志负责考勤工作,对每日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签名,及时将考勤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2〕事假考核。
年终累计个人请假次数、计算人社中心请假次数的平均数〔不含婚假、产假、丧假,普通病假折半计算〕,个人超过人社中心平均数几次扣几分。
〔3〕公开考核。
月出勤结果在人社中心予以公示,公示3天后正式上报,公示期间允许被评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疑议和查询。
2、村〔居〕季度评议
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由各村〔居〕支书指导本村〔居〕常务干部或村民小组长5人对本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出勤到岗、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及廉政建设等情况进
行民主测评。
在民主测评中,采取无记名划“√”填写考核表的方式,推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村〔居〕支书对民主测评表进行统计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出勤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在“最后结论”项目栏中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
各村〔居〕在下一季度开始的第一周内将上季度的民主测评表原件及统计上报表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上报表要求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及村〔居〕主要领导亲笔签名。
出现“不合格”一次扣2分。
镇级协管员采取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由各村〔居〕协管员对镇级协管员的出勤到岗、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及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在民主测评中,采取无记名划“√”填写考核表的方式,推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领导小组对民主测评表进行统计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出勤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在“最后结论”项目栏中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
出现“不合格”一次扣2分。
3、工作实绩考评
〔1〕各项工作需按时间按要求完成,不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
〔2〕查阅各类工作资料,各村〔居〕抽查份数相同,缺少一份扣1分,不完善一份扣0.5分。
4、资金管理
主要为城乡居民医医疗保险资金、养老保险资金,假设出现错乱、挪用、漏报漏录等情况,除自行负责支付资金外,出现一例扣除1分。
5、工作表彰奖励
参与工作中,各村〔居〕协管员得到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一次加2分〔含写作文章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