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EOAS运用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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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EOAS运用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兰州铁路局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

(EOAS)运用维护管理规则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按照铁路总公司《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EOAS)运用维护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171号),为规范我局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以下简称EOAS)的运用维护管理,发挥EOAS作用,特制定《兰州铁路局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EOAS)运用维护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铁路局配属动车组安装的EOAS的采购、安装、检修、升级改造及运用管理,规定了EOAS运用、数据分析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是相关部门、单位开展EOAS运用、维护管理的依据。

从事EOAS运用、维护管理的单位和铁路局相关部门均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第3条EOAS是通过采集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车辆、无线调度通信、音视频等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存储、综合分析的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用于掌握动车组运行动态和行车安全信息,是规范司机操控行为的辅助设备。

第4条EOAS包括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两部分。

车载设备主要包括主机、数据转储装置、司机室摄像头、拾音器、线路摄像机,实现动车组司机操控相关信息、司机室音视频、运行前方视频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地面设备包括数据中心设备和数据转储终端、读卡器、音视频工作站及存储设备、转储卡、用户分析终端等,实现车载设备采集信息的下载、转储、存储、传输、分析等。

第5条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应通过严格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和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以满足EOAS稳定、可靠运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6条EOAS运用维护工作由机务、电务、车辆、信息部门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

“EOAS车载设备电务与车辆设备分工界面”见附件1。

第7条机务处是铁路局EOAS运用、数据分析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EOAS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及网络等必要的设备。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总公司EOAS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牵头组织制定EOAS运用维护管理细则和EOAS数据分析项点及量化标准,督导检查各机务段EOAS运用、数据分析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EOAS数据转储终端、音视频文件处理工作站及存储设备、用户分析终端等设备的设置审批。

3.负责机务部门EOAS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管理。

掌握EOAS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软件升级更新计划。

4.及时反馈电务处EOAS车载设备运用中存在的问题、配合电务处组织EOAS车载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及故障处置、调查分析工作。

5.负责提报EOAS运行组织基础数据机务类信息。

6.负责牵头协调EOAS结合部管理。

第8条机务段是EOAS使用、数据分析管理工作主体,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路局EOAS使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路局EOAS使用及数据分析标准和有关要求,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开展EOAS数据文件转储、分析、管理。

1.机务段安全科负责全段EOAS运行记录数据分析的全面工作管理。

按担当乘务交路的数量配备必要的分析终端,对EOAS设备记录的数据进行覆盖分析,检查、指导退勤分析工作,复检退勤检索分析发现的问题。

按月抽查各动车派班室EOAS数据(含音、视频数据),对发生事故或有特定要求的EOAS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客观准确提供分析意见。

因乘务员不良操纵造成的行车隐患定责考核。

向相关部门反馈分析中发现的列控车载设备、CIR及动车组设备系统数据传输问题。

负责协调跨局动车组EOAS路况视频数据交接。

针对列控车载设备、CIR、动车组操作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落实考核,提出改进建议;按日、周、月分类汇总分析,并总结月度分析工作为机务段动车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对检索分析员进行定期培训考试,评价分析人员的工作质量,督促检索人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2.机务段运用科负责EOAS设备数据的实时分析,配备必要的分析终端,及时掌握分析程序中产生的报警信息,按规定处置并做好记录。

对处置过的信息应在交班会上进行通报;每半月抽查各动车派班室EOAS数据(包括音、视频数据)是否完整,故障定责是否到位,车间主管干部审核把关是否到位;参与发生事故或有特定要求的EOAS记录数据进行分析,结合乘务员操纵情况客观准确提供分析参考意见。

3.机务段信息技术科负责负责EOAS地面转储终端、分析终端、音视频文件处理工作站及存储设备、转储卡等机务段地面设备的维护管理,每周对各动车派班室设备状态进行巡检,对派班室报告的地面设备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机务段动车车间对EOAS设备数据的完整性负责,设立专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专题分析,及时落实段安全科下发分析通报问题;督导动车组乘务员按规定对EOAS数据转储;负责对必要的动车组路况视频进行转储。

退勤派班员对每列动车组EOAS数据(包括音视频数据)进行分析,负责核对、登记动车开行列数、检索机班数。

对迟、漏上网文件和无效文件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电务人员反馈、核实或通知补录,补录文件上网后应进行补分析。

对未能上网或丢失的文件必须做好登记,对发生因乘务员不良操纵造成的行车隐患,机电结合部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段安全科及车间。

由安全科EOAS设备管理专职负责追踪落实。

第9条电务处是铁路局EOAS技术、设备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EOAS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车载控制技术科负责组织EOAS车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审批EOAS车载设备的软件变更和数据更新工作。

2.电务检测所负责组织铁路局EOAS数据中心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审批铁路局数据中心设备的软件变更和数据更新工作。

第10条车辆处负责车载无线数据传输装置(WTD)设备与EOAS车载设备之间的数据接口技术管理,负责向电务处提供WTD软件版本及相关的车辆故障代码表。

第11条信息化处负责铁路局EOAS网络接口管理。

第12条电务段是EOAS车载设备和铁路局数据中心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主体,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局EOAS运用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负责以上设备的维护、故障处理、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13条通信段负责EOAS车载设备与无线调度通信数据接口维护。

通信段、信息技术所负责EOAS网络通道及信息接口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

第14条车辆段(动车所)负责WTD设备与EOAS车载设备之间的数据接口维护,配合电务部门实施EOAS车载设备检修维护。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15条EOAS的构成、功能、性能及相关接口应符合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条件和规范的要求。

未经铁路局电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电务部门维护的EOAS设备软、硬件进行扩充、删减或变更。

动车组安装的EOAS车载设备未经铁路局电务处批准不得拆除。

第16条EOAS数据中心设备应装设于电务部门负责维护的机房内,其网络结构、通信方式、设备软硬件配置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第17条遇EOAS功能优化升级、EOAS车载设备数据采集范围调整及车辆WTD设备升级涉及EOAS车载设备数据采集发生变化时,相关设备主管部门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铁路局电务处,由铁路局电务处组织制定EOAS软件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费用列入铁路局运输成本。

第18条EOAS分析软件主要功能及重要分析项点发生变化时,由铁路局机务处组织制定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19条各型动车组EOAS设备安装图及相关电气原理图,机械、电气接口等技术文件由动车组制造厂商向电务部门提供(不少于6份),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重新办理交接。

EOAS设备维护部门负责管内各型动车组EOAS设备技术文件档案的集中管理。

第20条电务段应对EOAS车载设备按检修互换单元逐台设立技术履历簿,准确反映设备类型、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家、生产日期和编号,跟踪记载设备安装使用、修理和技术状态等情况,并纳入列控车载设备“一车一档”履历管理。

第四章操作使用

第21条担当动车组值乘任务的动车组司机,应按“一人一卡、专卡专用”原则配备EOAS数据转储卡。

机务段备用数据转储卡应不少于动车组司机(含地勤司机,下同)总数的20%,并应在机务派班室(出勤点)根据其出勤机班数量,配备一定数量应急备用数据转储卡。

机务段信息技术科须对数据转储卡进行编号、建档管理。

第22条动车组司机作业过程中,操纵端EOAS车载设备应按规定全程运转,不得擅自关机。

动车组非操纵端EOAS车载设备应关闭。

动车组担当特殊任务有特别要求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3条动车组司机应掌握EOAS车载设备的使用方法,正确操作EOAS车载设备,不得人为遮盖或随意调整线路摄像机、司机室摄像头、拾音器。

第24条动车组司机进入司机室接班作业操作开始前,应将EOAS转储卡插入数据转储装置,并确认转储卡指示灯正常;动车组司机交班作业操作结束后,拔出EOAS转储卡。

第25条EOAS车载设备状态应纳入动车组司机交接班范围。

如发现EOAS车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动车司机应在《动车组技术状态交接簿》上做好记录,退勤时报告退勤调度员。

退勤调度员作好记录。

第26条动车组司机上车后应首先确认列控车载设备启动后方可开启EOAS车载设备电源,按规定将EOAS数据转储卡插入操纵端数据转储装置,并确认转储卡指示灯亮后,在CIR设备、ATP车载设备上正确输入司机代码、车次等参数。

1.动车组司机接车(含同向继乘)时,接班后应首先将EOAS数据转储卡插入操纵端数据转储装置,并确认状态正确;在交接班(含折返继乘)程序完成后,下车前应拔出EOAS数据转储卡。

2.在站立折交路换端前应先关闭非操纵端EOAS车载设备主机电源,开启操纵端EOAS车载设备主机后插入EOAS数据转储卡。

第五章数据转储分析

第27条EOAS根据动车组司机值乘交路设置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机务段三级数据查询、下载及分析权限。

第28条承担动车组司机退勤EOAS数据文件转储工作的机务派班室和作业点,应设置EOAS地面转储终端、音视频文件处理工作站及存储设备。

机务段安全科、运用科、运用车间及车队(指导组)、监控分析室、承担EOAS退勤分析的机务派班室须设置EOAS数据分析终端。

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应急处置指挥台)应设置具备实时在线查询功能的EOAS数据分析终端。

电务段信息监控中心和高铁车载设备车间应设置EOAS数据分析终端。

动车组派班室应设专人对EOAS数据进行列列检索分析,确认EOAS数据完整后方可对EOAS转储卡进行擦除工作,并按规定项点统计发生的问题报车间及机务段安全科;受EOAS设备转储卡容量限制,转储卡转储的视频数据不含路况摄像视频,需下载路况视频数据时,由机务段安排专人使用EOAS维护终端从EOAS车载主机进行转储。

第29条动车组司机在本段退勤时应进行EOAS转储卡数据转储。

需进行数据补转时,通过专用软件向EOAS车载设备配属/支配电务段的对口机务段提出补转申请。

机务部门应配备便携式转储、分析专用设备。

涉及跨局运行动车组需转储EOAS数据时,相关铁路局机务部门应签署转储协议。

为实现各专业部门对轨旁设备、设施的状态检查,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处理,线路摄像机视频记录数据的转储、分发、查阅,由需求部门向机务处提出申请,机务部门应尽可能满足相关部门的需求。

第30条EOAS记录数据实行退勤检索分析、日勤综合分析、专题分析、管理人员抽查分析及实时动态分析制度。

装备LKJ的动车组,EOAS记录数据分析应与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相结合。

第31条退勤检索分析由机务段动车派班室退勤调度员或专人负责。

动车组司机在本段管辖具备退勤分析条件的机务派班室退勤时,动车派班室退勤调度员应对其担当列车产生的EOAS运行记录数据进行退勤检索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办理司机退勤的依据。

每日18时、早8时前由动车车间值班干部在退勤记录上进行核对签认。

退勤数据分析记录模版见附件6、附件7。

退勤分析项点包括:

错开车门、二次起车、紧急制动、最大常用制动、引导接发车、异常停车、目视行车、隔离运行、动车故障、LBJ报警(暂无)、网压欠压、CIR接令。

退勤LKJ分析项点:

ATP输出紧急制动指令、ATP转LKJ控车、关机、解锁、降级、区间非正常停车、区间运缓超过30秒以上、机信灭灯、司机输入交路号、车站号以及机车司机报告的运行途中发生的重要情况。

第32条机务段应设专人进行日勤综合分析(安全科日勤分析记录模版见附件8)。

日勤综合分析基本要求:

1.管理本段司机值乘动车组的EOAS数据文件。

2.检查、指导退勤分析工作,复检退勤检索分析发现的问题。

3.对EOAS记录数据日勤分析项点进行分析,按比例抽查分析全程运行情况(抽查比例由铁路局确定)。

4.对发生事故或有特定要求的EOAS记录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客观准确提供分析意见。

5.向相关部门反馈分析发现的列控车载设备、CIR设备及车辆设备数据传输等问题。

6.针对分析发现的列控车载设备、CIR设备动车组司机操作使用存在的问题,反馈相关部门,跟踪处置情况。

7.针对EOAS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落实考核,提出改进建议;按日、旬、月分类汇总分析,总结倾向性问题。

8.通过对动车司机作业标准化、平稳操纵、非正常行车办法执行情况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操纵,指导机车司机提高操纵水平。

第33条日勤分析项点包括:

错开车门、紧急制动、异常停车、隔离运行、动车故障、CIR接令控速、溜逸、未关闭车门起车、信号关闭起车、停车未置最大常用、停放制动异常、恒速设定为0、恒速手柄调速、牵引违规、非零位过分相、带电过分相、分相区合主断、运行断主断、错误选择方向开关、退行、错误输入车次、临时慢行超速、非操纵端未关机、对标停车、蓄电池低压、预告信息失败、网压为零、总风缸压力低、异常降弓、备用制动、头罩操作、手柄最大常用、制动测试成功、载频选择、车长选择、小区段运缓、等级切换、模式切换、列控7级制动、目视行车、引导行车、起车、停车、ATP故障、信号异常、DMI文本记录异常。

日勤综合分析LKJ分析项点:

动车组辆数、牵引制动手柄操作、DMI记录文本信息、小区段运缓情况、过分相主断分合操作、侧向进出站控速、进站停车位置,过机校正、入所调车作业控速以及途中非正常行车等情况。

第34条专题深入分析由机务段安全科牵头针对近期本局及外局发生的事故隐患、典型不规范操纵行为、阶段性安全特点、新线开通、新型动车组投用、新职人员上岗及干部现场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定项点、定线路、定区段、定时间、定人员组织进行专题分析并进行总结梳理,从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

第35条机务动车车间运用干部、指导司机结合工作职责和要求,开展EOAS运行记录数据分析,重点围绕司机操纵按图行车等方面进行细化分析。

量化标准执行《安规》及《兰州铁路局监控数据三级分析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第36条机务段每日应汇总EOAS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发至相关车间(科室),跟踪督办,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并在交班会上进行通报。

第37条机务段运用科应急处置指挥台对动车组途中司机操控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对于系统警示信息、司机报告的运行途中发生的设备故障、重要情况等进行实时分析(实时分析登记模版由机务段制定),对司机操控进行远程指导。

第38条EOAS记录数据是动车组行车安全、司机操控分析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人员均不得破坏。

各对口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范围和方法取用EOAS记录数据,并对取用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第39条EOAS记录数据是动车组运行安全、司机操控分析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人员均不得人为损坏。

第40条铁路局应在本局EOAS运用维护管理细则中,明确相关部门调取EOAS数据的具体规定。

第六章系统维护

第41条电务部门应加强EOAS车载、地面设备的监测手段,提升系统运用质量。

EOAS检修维护工作主要内容为:

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和定期维护、地面基础数据更新、设备检修、系统故障处理、系统及网络安全保障等。

第42条EOAS车载设备维护

1.EOAS车载设备检测、维修、验收等应纳入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统一管理,维护费用比照LKJ设备按照3000元/台执行。

2.EOAS车载设备实行故障修和寿命期管理。

“EOAS车载设备检修规程”见附件2。

3.电务段应在动车段(所)内配备车载设备自动化检测工具和必要检测、检修工装,以运用设备5%的比例配置备品备件,并确保备品备件状态良好。

4.动车组检修涉及EOAS车载设备部件拆装,车辆部门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电务部门配合并确认。

第43条EOAS地面设备维护

1.铁路局EOAS数据中心设备的维护费用比照信号CTC机房设备的维修费用执行。

2.电务段应根据使用环境条件和运用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按照寿命期管理要求,及时提报设备更新计划。

3.电务段应对数据中心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维护,应建立生产值班、监测分析和报修工作制度,确保数据通信及服务器系统可靠运行。

4.EOAS地面设备投入运用后,不得擅自变更设备部署或改变用途。

5.列控车载设备数据、无线调度通信数据、车辆数据在铁路局数据中心保存期不少于1年;音视频数据在机务段保存期不少于1个月。

对铁路局规定的包含重要内容的记录数据文件,机务段应下载单独保存。

6.各相关单位应加强EOAS地面设备管理,严格执行铁路总公司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未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数据中心不得擅自接入其他系统。

7.机务段应建立相关地面设备台账,如实记录设备的运用及检修情况。

8.设备维护单位在进行EOAS网络调整、设备更换、机房改造、故障处理、软件更新等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时,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报有关单位。

第44条EOAS地面基础数据维护

1.EOAS地面基础数据包括线路基础数据、运行组织基础数据。

其中线路基础数据由电务部门负责,运行组织基础数据由机务部门负责。

2.EOAS线路基础数据发生变化时,电务检测所应根据正式公布的列控工程数据,在新数据启用前使用专用维护软件导入铁路局数据中心服务器。

3.EOAS运行组织基础数据是指动车组运行交路相关数据,包括司机信息表、列车运行时刻表、动车组停车位置标信息表。

“EOAS运行组织基础数据填写表”见附件3。

4.EOAS运行组织基础发生数据变化时,机务段应及时编制对应数据表,在新数据启用前使用专用维护软件导入铁路局数据中心服务器。

其中,动车组停车位置标信息由铁路局机务处确定机务段分工负责范围。

第45条各机务段、电务段、车辆段(动车所)应明确EOAS维护主管人员,建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联系制度。

第46条每年由铁路局机务处牵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电务处、车辆处和相关机务段、电务段、车辆段(动车所)及EOAS设备厂家参加,分析EOAS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和结合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每半年由机务段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相关电务段、车辆段(动车所)参加,通报EOAS基础线路数据问题、WTD/CIR数据互联互通,运行记录数据丢失、信息反馈、及EOAS使用情况等,研究协调结合部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机务段(或运用车间)、动车段或动车所每日生产例会应设置EOAS工作内容,通报EOAS系统设备检测、EOAS运行记录数据转储、EOAS系统设备质量及故障处理等情况,布置EOAS系统设备的使用及动车组检修计划安排等相关工作。

第47条铁路局EOAS数据中心设备发生系统异常信息时,电务段应及时处理,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48条EOAS车载设备维护实行故障报修与计划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纳入动车组检修一体化作业管理。

故障报修是根据机务部门反馈进行检修的方式;计划修实行运用检修(二级)和高级检修(三、四级)共计三个修程,应结合列控车载设备二、三、四级检修同步进行,检修工作内容及作业标准参照附件2内容执行。

第49条机务段提供的“EOAS车载设备故障处理通知单”(见附件5)是EOAS车载设备故障修的依据,对列车运行途中发生的EOAS车载设备故障,动车司机应将发生故障的时间、地点、现象进行记录,并及时向车间技术主管人员报告。

动车组入所后,机务部门及时向电务段提报“EOAS车载设备故障处理通知单”,由电务段进行处理,车辆部门应积极配合。

正常运用的EOAS车载设备在动车组二级修时,由电务段进行检修维护,不纳入动车组出库联检范围。

检修工作标准参见附件X执行。

电务段应加强EOAS数据的分析,发现EOAS车载设备质量信息时应及时处置,确保设备运用质量。

第50条EOAS地面设备检修实行周期巡检和设备故障检修方式。

“EOAS地面设备巡检项目及周期表”见附件6。

第49条EOAS设备按照使用寿命与技术状态相结合的方式管理。

1.EOAS车载设备寿命期为10年,与列控车载设备一并进行评估工作,评估状态良好时可继续使用,如需更新,应结合高级修更换部分部件,其中主机电池三、四级修更换,主机CF卡、主机电源板、数据转储装置四级修更换。

2.服务器、音视频文件处理工作站及存储设备、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地面设备使用寿命期为10年。

如评估合格,可继续使用。

3.机务段数据转储终端、用户分析终端等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准。

4.3KVA以下UPS电源和电池组使用寿命期为5年。

5.转储卡使用寿命期为3年。

第七章附则

第50条本规则由路局机务、电务处负责解释。

第51条本规则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前发《兰州铁路局机务系统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EOAS)运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机安函〔2015〕13号)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1.EOAS车载设备电务与车辆设备分工界面

2.EOAS车载设备检修规程

3.EOAS运行组织基础数据填写表

4.EOAS车载设备故障处理通知/修复反馈单

5.EOAS车载设备故障处置暂行规定

6.EOAS地面设备巡检项目及周期表

附件1

EOAS车载设备电务与车辆设备分工界面

1.EOAS车载设备、WTD设备、CIR设备、DMS设备、电子标签设备之间通过电缆连接,以接插件、接线排划分管理界限。

见EOAS车载设备电气接口图。

2.EOAS车载设备安装结构以设备固定在车体、机架或安装台上的螺孔、螺丝(栓)分界,车体、机架或安装台由车辆部门负责,螺丝(栓)由电务部门负责。

注:

1.阴影框设备及实线电缆属于EOAS车载设备部分,空白框接口设备和虚线电缆不属于EOAS车载设备。

2.EOAS主机、EOAS数据转储装置、司机室摄像头、拾音器、线路摄像机及之间电缆、线缆两端连接器由电务部门负责。

3.实线框内与EOAS接口的WTD主机、电子标签用车载信息编程器及DTAG通信电缆、向EOAS主机及线路摄像机提供电源的车载设备断路器由车辆部门负责。

4.电子标签用车载信息编程器及DTAG通信电缆仅适用于300km/h及以上动车组。

 

附件2

EOAS车载设备检修规程

一.检修原则

㈠EOAS车载设备二级检修包括:

设备机械连接确认、设备状态检查、更换故障件。

㈡EOAS车载设备三级检修包括:

板级清扫、更换器件、设备机械连接确认、设备状态检查、设备测试。

㈢EOAS车载设备四级检修包括:

板级清扫、更换器件、设备机械连接确认、设备状态检查、设备测试。

二.检修要求

㈠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㈡现场作业以设备状态检查、故障件更换为主。

㈢动车组能够正常提供EOAS车载设备供电。

㈣车载ATP、CIR、WTD、DMS设备正常运行。

㈤三、四级修要求作业人员进行设备拆解、检测时,须更换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手套。

三.检修范围

序号

检修项目

检修标准

二级修

三级修

四级修

1

设备机械连接确认

天线、接地线、箱体螺丝和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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