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7947496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7.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docx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正荣.御品世家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正荣(莆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正荣.御品世家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和内容

1.1工程承包方式:

按承包范围综合单价包干(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按合同、设计图纸、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1.2本桩基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为:

“正荣.御品世家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他辅助工作内容:

包括桩机的进出场及安拆、桩基施工测量、试验桩施工、压(打)桩、送桩、管桩接桩、切割超出自然地面的桩头、静载试验需要的砍桩和管桩接桩、因桩基施工原因产生的砍桩和接桩处理,以及砍桩的垃圾清理、周边建筑物的保护等措施项目、桩尖安装、试验配合等。

1.3如乙方施工质量、进度情况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调整施工合同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2.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45日历天(含节假日在内),乙方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天内进场施工。

开工时间以试桩合格之日起计,完工时间为最后一根桩施工完成时间。

2.2合同工期约定已考虑节假日、雨、雪等天气影响、高考以及城市创卫活动等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因素。

除下述情况外,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2.2.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并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2.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大大增加或需要停工且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要求停工的。

2.2.4非乙方原因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

2.2.5在施工期间由于政府指令而暂停施工的。

2.2.6在工程施工中非乙方原因遭到周边居民阻挠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2.2.7不可抗力。

2.2.8甲方签证同意的工期顺延的情况。

2.3发生上述2.2款情况,乙方主张工期顺延的,必需具备三个条件:

2.3.1具有确实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的证据;

2.3.2要举证证明实际延误的天数;

2.3.3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跟延误的天数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否则,乙方主张工期顺延不成立。

2.4乙方应当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主张工期顺延:

2.4.1乙方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日历天内分别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各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据资料,该报告的格式必须按下列形式制作:

①标题必须明确为要求工期顺延的报告;②详细阐述本合同前款规定的乙方主张工期顺延的三个要件。

2.4.2监理单位及甲方在收到报告7日历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并在甲方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未满足以上条件或未遵循以上程序,一律不予以计算工期延误。

三、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桩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地方性规定等,是本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1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且需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机械、劳力计划,项目组织机构设置、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

4.2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

五、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管理要求

5.1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派遣项目部人员名册及相应人员的法定资格证书。

乙方项目部人员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

5.2项目经理及主要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项目经理及主要的管理人员如有变更,必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我司并征得我司有关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3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离开本工程区域,否则应按伍佰元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人员:

⑴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⑵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⑶不能积极配合甲、乙方正常工作者;

⑷违反甲、乙方或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⑸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人员);

⑹与乙方提交的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名册不符者;

⑺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5.4乙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工程所使用设备的合格证等证书(工程使用之静压桩基压力表、压力换算表等仪表仪器应提供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如进场后发现工程使用之设备不合格或达不到使用要求,乙方除需退场处理外,还应按20000元/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5测量控制桩应妥善保护,有移动时,应通知甲方或监理,并做好书面记录。

5.6乙方应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浅层软弱土层、地质条件突变、持力层附近有软弱夹层、熔洞及岩面倾斜等情况,乙方必须制定施工的特定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批。

5.7压桩过程中当遇到贯入度剧变,静力压桩阻力骤减或骤增,桩身突然发生倾斜、移位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异常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向甲方或监理汇报。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桩偏位、断桩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8如施工中确有必要进行探桩,乙方应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批,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探桩,并做好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提交甲方签字确认)。

5.9乙方如需对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经甲方最终同意方可执行。

5.10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依据甲方或监理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11乙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配桩.

5.12进场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与合同、设计图纸规定的规格、型号、外观等应相符合,如不符合,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责令退场,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进场应报验给甲方、监理,如未报验,乙方除应按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退场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5.13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

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5.1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5.15工程完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退出场,包括机械、临时生活设施等。

5.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16.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部位。

5.16.2双方约定隐蔽验收部位:

各桩均须进行隐蔽工程计量验收。

5.16.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的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方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甲方及监理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及监理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未经甲方或监理方验收,乙方继续施工的,除应按甲方或监理方要求自行承担费用进行剥离重新验收外,还应各按人民币1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16.4当甲方、监理方要求对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并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若重新验收合格,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本合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相关管理需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

6.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负责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施工和防火、防盗工作,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等。

在施工中发生的乙方工人或其他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度,并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6.3所有桩机械应当具有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或牌号,并在年审有效期内。

6.4所有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5施工前必须编安全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及安监站审批。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

6.6在本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前,因乙方的安全防护不力,本项目的设施受到损坏或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和费用。

6.7乙方必须为安装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6.9乙方须对其施工范围内场地卫生工作负责,施工中须及时将桩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

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

6.10如乙方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给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乙方负责。

6.11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噪音及其他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6.12在施工中桩坑周边需做安全防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未做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合同价款

7.1本合同工程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方式,工程量为暂定(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整。

7.2具体综合单价见下表:

静压管桩综合单价表:

管桩型号

管桩材料费(元/m)

管理费及利润

税金

暂定量(m)

综合单价

(元/m)

PHC-500-125-A

21710

……

施工费综合单价表

管桩型号

施工费用(综合单价)

管理费及利润

税金

暂定量(m)

PHC-500-100-A

21710

……

注:

(1)管桩材料费综合单价包括管桩采购、运输所需的采购费、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风险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施工材料损耗等所有费用。

(2)压桩、送桩、试桩等施工费用均包含在上述《施工费综合单价表》所体现的综合单价内。

(3)施工费用综合单价包括配桩、地面以上砍桩、电焊接桩、桩尖焊接、人工费、机械费、安拆调试费、辅助机械、施工水电费(发电机发电除外)以及辅助材料等费用。

(4)送桩长度>2米方可计算送桩费。

(如送桩长度3米,送桩费计费长度只计算3-2=1米)

(5)管桩材料费及施工费的综合单价均包括综合管理费、利润、措施费、政府规费、劳保、税金、施工期间的任何风险(地质、土质等)、责任等所有的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其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的影响。

(6)桩尖费用按Φ500元/个计算。

桩尖费用包含综合管理费、利润、措施费、政府规费、劳保、税金、施工期间的任何风险(地质、土质等)、责任等所有的费用。

7.3合同价款结算原则:

7.3.1在施工过程中,若需针对桩型进行调整,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变更后使用管桩材料的价格按双方市场询价结果确认,并以此为依据重新计算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的其他费用项目按7.2款《管桩材料综合单价表》执行)。

7.3.2本工程开工后,若甲方尚未完成施工用电接通,由乙方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发电费用以桩身入土深度为计算依据,按综合单价元/米的综合单价另计电费;该综合单价包含设备使用费、综合管理费、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发电所需一切费用。

7.3.3本工程试桩完成后,若需采用压桩机的配重进行工程桩静载试验,其费用按静载极限吨位元/吨计算。

7.3.4合同结算总价确定:

(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按工程施工记录确定,工程施工记录必须有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确认。

(2)管桩材料的长度=实际有效桩长度+有效配桩长度。

实际有效桩长=设计桩顶标高与实际桩底(不含桩尖)的长度。

有效配桩长度=实际有效桩长度与实际配桩长度在1M以内的差值

施工过程中,有效配桩只计材料费,不计施工费(施工费由乙方承担);实际配桩长度超出实际有效

桩长度1M的部分,材料费及施工费均不予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管桩材料不计算乙方进场多余需要退场的部分。

(3)施工费用计算:

压桩长度=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含桩尖)的长度。

送桩长度=自然地面至所送桩顶的长度

(4)由于地质原因造成超送桩,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接桩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承担接桩费用。

地质原因(乙方提供证明资料)造成的补桩经甲方确认后可按实际补桩的数量计算。

(5)非地质原因的桩身偏位造成承台加大或地梁加强,非地质原因的打桩缺陷、桩身损坏、超送等造

成补桩接桩,管桩材料质量缺陷(管桩材料乙供情况下)造成补桩等,以上相关补强补桩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7)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相应工程造价调整的计算依据:

7.2款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

7.3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管桩材料单价部分依据甲方市场询价

执行)。

7.4乙方已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施工场地限制及其他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或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乙方不得以误解工地情况为由要求调整工程包干综合单价或工期。

乙方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做好配桩工作,当因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而造成配桩损耗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以货币资金形式按中标总价的5%递交。

桩基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为:

(1)无息退还;

(2)实际退还金额=上述约定比例金额—依据本合同约定产生的相关应扣款金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任何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按履约保证金缴付比例直接扣留履约保证金。

八、合同价款支付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每施工桩基工程量至1万米时,经甲方审核后(需在7天内完成)付至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5%。

8.3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与上部施工单位完成桩基交接工作(须按甲方要求套数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于双方结算审核完毕后十日内支付至经结算工程总造价的95%。

8.4剩余5%的工程款,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无息付清。

8.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请款金额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在申请支付至结算工程总造价的95%时,应提供与结算总造价金额等额的合法税务发票。

九、材料供应

1、甲定乙供

2、本合同所述甲定乙供方式,特指甲方确定材料的品牌单价,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单价进行采购。

3、本合同甲定乙供材料项目清单详如附件1《材料供应清单》。

4、甲定乙供采购方式,需依照如下方式进行管理:

(1)乙方自行依据施工进度情况、按照甲方指定品牌要求组织采购,及时下达供应计划、组织材料进场,乙方不得以甲定材料为理由,推卸供应协调责任,若乙方采购厂商供货不足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供货,需另选一家甲方指定品牌厂商供货,甲方不再另增补其它任何费用。

(2)材料进场,乙方需通知甲方、监理参与验收,且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该材料的采购合同、质保书、出厂证明及检测报告等,否则,甲方将不允许进场,乙方不得使用于工程,因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对材料采购提出的特定要求,甲方、监理对乙方采购甲定乙供材料的检验、审定,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的工程质量责任。

(3)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供应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按合同要求予以更换,工期不予顺延。

(4)甲定乙供材料,按规定需要复试和检验的,进场后乙方必须作二次检验,并承担试验费用。

十、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10.1设计变更10.1.1设计变更必须在甲方出具的《技术联系单》、《设计修改单》或修改图纸后

实施。

10.2工程签证

10.2.1工程签证事项实施后,乙方应在7日内提交《现场签证申请(审批)单》,详细说明签证

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或范围、签证的内容、发生的原因、签证做法以及工程量变动情况(增加或减少),并应附详细的原始资料、计量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的照片。

乙方逾期未提交《现场签证申请(审批)单》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补签。

10.2.2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

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

10.2.3同一部位、同一时间发生的工程签证,不得拆分处理,必须一次签证完毕。

10.3《现场签证申请(审批)单》只有加盖发包方造价核定章后才能生效。

十一、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准备验收,同时提前2天按要求将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交甲方审核。

11.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两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

11.3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分别提供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有关材料检测资料等在内的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及桩基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叁套(其中一套为原始资料)。

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与上部施工单位完成资料交接(不含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规范装订成册,符合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二、 竣工结算

12.1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乙方应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甲方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九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收到审核意见十五天内提出反馈意见,之后连续十五个工作日为甲、乙双方结算核对时间。

甲方亦可分计量、计价两阶段与乙方核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派人核对,乙方未能如期派人连续核对,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如延期报送竣工结算报告资料,末次工程款(非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时间亦可相应顺延。

12.2甲、乙双方确认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后甲方不再接受乙方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申请要求。

12.3竣工结算完整资料应符合以下内容:

12.3.1乙方提交的加盖“竣工图”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代表签字的竣工图;

12.3.2施工全过程中所有经甲方会签并由设计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

12.3.3施工全过程中所有经甲方会同设计单位提出的有关工程追加、削减、修改变更等通知单;

12.3.4施工全过程中所有经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乙方共同会审的会审纪要文件;

12.3.5施工全过程中所有加盖甲方造价核定章的图纸外变更或签证费用审批资料;

12.3.6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

12.3.7可调整和按实结算相关项目的工程量计算书(含电子文档);

12.3.8其他反映施工实际情况并引起结算变化的文件、资料。

12.4为提高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效率,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预结算文件,配备与甲方相同

的预结算软件;在竣工时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

十三、双方权利义务

13.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3.1.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与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若甲方的现场代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3.1.2提供本工程开工条件(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修建临时运输道路通到各个施工区域,临时运输道路表层地耐力能满足行驶装载施工机械和管桩材料的车辆)。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按乙方需求配合调试所需负荷,乙方负责接驳并装表,乙方施工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3负责提供建筑物的水准点、座标控制点,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和标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3.1.4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总平面图1份,施工图纸4份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组织设计单位等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下发开工通知书给乙方。

13.1.5施工时如遇地下障碍物,排除障碍物的损失费用由甲方负责。

13.1.6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3.1.7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13.1.8卵石层如果不能穿层,产生引孔的费用和工期另行计算。

13.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3.2.1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各施工区域内的运输通道由乙方解决。

13.2.2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在移交上部施工单位前)的保护工作。

13.2.3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下安排施工,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3.2.4严格按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13.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编制工程结算。

13.2.6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完工场清,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

13.2.7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负责的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3.2.8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采购,并对施工质量及工期向甲方负责。

设备材料进场,经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应放置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内,并由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13.2.9本工程所有乙方采购及生产的材料、成品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及质保资料,如需送检则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送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10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罚款。

13.2.11一切因乙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任何因乙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土建总包方或其它专业分包方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3.2.12土方开挖后,乙方的接桩、截桩工作应全面配合土建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如不能满足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要求,甲方可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该项工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13管桩截桩等工程进度要求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不得影响对总包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