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旧唐书作者沈昫后晋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孝友李知本 张志宽 刘君良宋兴贵 张公艺附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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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史旧唐书作者沈昫后晋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李知本张志宽刘君良宋兴贵张公艺附王

二十五史旧唐书作者沈昫后晋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  ○李知本 张志宽 刘君良 宋兴贵 张公艺附  王君操 周智寿智爽许坦 王少玄附   赵弘智 陈集原 元让 裴敬彝 裴守真 子子余 李日知 崔沔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  ○李知本 张志宽 刘君良 宋兴贵 张公艺附  王君操 周智寿智爽许坦 王少玄附   赵弘智 陈集原 元让 裴敬彝 裴守真 子子余 李日知 崔沔 陆南金 弟赵璧   张琇兄瑝   梁文贞李处恭张义贞 吕元简附   崔衍 丁公著 罗让  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

夫善于父母,必能隐身锡类,仁惠逮于胤嗣矣;善于兄弟,必能因心广济,德信被于宗族矣!

推而言之,可以移于君,施于有政,承上而顺下,令终而善始,虽蛮貊犹行焉,虽窘迫犹亨焉!

自昔立身扬名,未有不偕孝友而成者也。

前代史官,所传《孝友传》,多录当时旌表之士,人或微细,非众所闻,事出闾里,又难详究。

今录衣冠盛德,众所知者,以为称首。

至于州县荐饰者,必覆其殊尤,可以劝世者,亦载之。

  李知本,赵州元氏人,后魏洛州刺史灵六世孙也。

父孝端,隋获嘉丞。

初,孝端与族弟太冲,俱有世阀,而太冲官宦最高,孝端方之为劣。

乡族为之语,曰:

“太冲无兄,孝端无弟。

”知本颇涉经史,事亲至孝,与弟知隐甚称雍睦。

子孙百余口,财物僮仆,纤毫无间。

隋末,盗贼过其闾而不入,因相让曰:

“无犯义门。

”同时避难者五百余家,皆赖而获免。

  知本贞观初官至夏津令,知隐至伊阙丞。

知本孙瑱,开元中为给事中、扬州刺史。

知隐孙颙,有文词,亦历给事中、太常少卿。

从祖兄弟,凡为给事者四人。

  张志宽,蒲州安邑人。

隋末丧父,哀毁骨立,为州里所称。

贼帅王君廓屡为寇掠,闻其名,独不犯其闾,邻里赖之而免者百余家。

后为里正,诣县称母疾,急求归。

县令问其状,对曰:

“母尝有所苦,志宽亦有所苦。

向患心痛,知母有疾。

”令怒曰:

“妖妄之辞也!

”系之于狱。

驰验其母,竟如所言。

令异之,慰喻遣去。

  及丁母忧,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手植松柏千余株。

高祖闻之,遣使就吊,授员外散骑常侍,赐物四十段,表其门闾。

  刘君良,瀛州饶阳人也。

累代义居,兄弟虽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人无私焉。

大业末,天下饥馑,君良妻劝其分析,乃窃取庭树上鸟刍,交置诸巢中,令群鸟斗竞。

举家怪之,其妻曰:

“方今天下大乱,争斗之秋,禽鸟尚不能相容,况于人乎!

”君良从之。

分别后月余,方知其计。

中夜,遂揽妻发大呼曰:

“此即破家贼耳!

”召诸昆弟,哭以告之。

是夜弃其妻,更与诸兄弟同居处,情契如初。

  属盗起,闾里依之为堡者数百家,因名为义成堡。

武德七年,深州别驾杨弘业造其第,见有六院,唯一饲,子弟数十人,皆有礼节,咨嗟而去。

贞观六年,诏加旌表。

  又有宋兴贵者,雍州万年人。

累世同居,躬耕致养,至兴贵已四从矣。

高祖闻而嘉之,武德二年,诏曰:

  人禀五常,仁义为重;士有百行,孝敬为先。

自古哲王,经邦致治,设教垂范,皆尚于斯。

叔世浇讹,人多伪薄,修身克己,事资诱劝。

朕恭膺灵命,抚临四海,愍兹弊俗,方思迁导。

宋兴贵立操雍和,志情友穆,同居合爨,累代积年,务本力农,崇谦履顺。

弘长名教,敦励风俗,宜加褒显,以劝将来。

可表其门闾,蠲免课役。

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兴贵寻卒。

  郓州寿张人张公艺,九代同居。

北齐时,东安王高永乐诣宅慰抚旌表焉。

隋开皇中,大使、邵阳公梁子恭亦亲慰抚,重表其门。

贞观中,特敕吏加旌表。

麟德中,高宗有事泰山,路过郓州,亲幸其宅,问其义由。

其人请纸笔,但书百余“忍”字。

高宗为之流涕,赐以缣帛。

  王君操,莱州即墨人也。

其父隋大业中与乡人李君则斗竞,因被殴杀。

君操时年六岁,其母刘氏告县收捕,君则弃家亡命,追访数年弗获。

贞观初,君则自以世代迁革,不虑国刑,又见君操孤微,谓其无复仇之志,遂诣州府自首。

而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尽,诣刺史具自陈告。

州司以其擅杀戮,问曰:

“杀人偿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

”对曰:

“亡父被杀,二十余载。

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

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亡灭,不展冤情。

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

”州司据法处死,列上其状,太宗特诏原免。

  周智寿者,雍州同官人。

其父永徽初被族人安吉所害。

智寿及弟智爽乃候安吉于途,击杀之。

兄弟相率归罪于县,争为谋首,官司经数年不能决。

乡人或证智爽先谋,竟伏诛。

临刑神色自若,顾谓市人曰:

“父仇已报,死亦何恨!

”智寿顿绝衢路,流血遍体。

又收智爽尸,舐取智爽血,食之皆尽,见者莫不伤焉。

  豫州人许坦,年十岁余,父入山采药,为猛兽所噬,即号叫以杖击之,兽遂奔走,父以得全。

太宗闻而谓侍臣曰:

“坦虽幼童,遂能致命救亲,至孝自中,深可嘉尚。

”授文林郎,赐帛五十段。

  博州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于郡西为乱兵所害。

少玄遗腹生,年十余岁,问父所在。

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尸以葬。

时白骨蔽野,无由可辨。

或曰:

“以子血霑父骨,即渗入焉。

”少玄乃刺其体以试之。

凡经旬日,竟获父骸以葬。

尽体病疮,历年方愈。

贞观中,本州闻荐,拜除王府参军。

  赵弘智,洛州新安人。

后魏车骑大将军肃孙。

父玄轨,隋陕州刺史。

弘智早丧母,事父以孝闻。

学通《三礼》、《史记》、《汉书》。

隋大业中,为司隶从事。

武德初,大理卿郎楚之应诏举之,授詹事府主簿。

又预修《六代史》。

  初,与秘书丞令狐德棻、齐王文学袁朗等十数人同修《艺文类聚》,转太子舍人。

贞观中,累迁黄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

以疾出为莱州刺史。

弘智事兄弘安,同于事父,所得俸禄,皆送于兄处。

及兄亡,哀毁过礼。

事寡嫂甚谨,抚孤侄以慈爱称。

稍迁太子右庶子。

及宫废,坐除名。

寻起为光州刺史。

  永徽初,累转陈王师。

高宗令弘智于百福殿讲《孝经》,召中书门下三品及弘文馆学士、太学儒者,并预讲筵。

弘智演暢微言,备陈五孝。

学士等难问相继,弘智酬应如响。

高宗怡然曰:

“朕颇耽坟籍,至于《孝经》,偏所习睹。

然孝之为德,弘益实深,故云‘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是知孝道之为大也。

”顾谓弘智:

“宜略陈此经切要者,以辅不逮。

”弘智对曰:

“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微臣颛愚,愿以此言奏献。

”帝甚悦,赐彩绢二百匹、名马一匹。

寻迁国子祭酒,仍为崇贤馆学士。

四年卒,年八十二,谥曰宣。

有文集二十卷。

  陈集原,泷州开阳人也。

代为岭表酋长。

父龙树,钦州刺史。

集原幼有孝行,父才有疾,即终日不食。

永徽中,丧父,呕血数升,枕服苫庐,悲感行路。

资财田宅及僮仆三十余人,并以让兄弟。

则天时,官至左豹韬卫将军。

  元让,雍州武功人也。

弱冠明经擢第。

以母疾,遂不求仕。

躬亲药膳,承侍致养,不出闾里者数十余年。

及母终,庐于墓侧,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

  咸亨中,孝敬监国,下令表其门闾。

永淳元年,巡察使奏让孝悌殊异,擢拜太子右内率府长史。

后以岁满还乡里。

乡人有所争讼,不诣州县,皆就让决焉。

圣历中,中宗居春宫,召拜太子司议郎。

及谒见,则天谓曰:

“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

今授此职,须知朕意。

宜以孝道辅弼我兒。

”寻卒。

  裴敬彝,绛州闻喜人也。

曾祖子通,隋开皇中太中大夫。

母终,庐于墓侧,哭泣无节,目遂丧明。

俄有白鸟巢于坟树。

子通弟兄八人,复以友悌著名,诏旌表其门,乡人至今称为“义门裴氏”。

  敬彝少聪敏,七岁解属文。

性又端谨,宗族咸重之,号为“甘露顶”。

年十四,侍御史唐临为河北巡察使,敬彝父智周时为内黄令,为部人所讼,敬彝诣临论其冤。

临大奇之,因令作词赋。

智周事得释,特表荐敬彝,补陈王府典签。

智周在官暴卒,敬彝时在长安,忽泣涕不食,谓所亲曰:

“大人每有痛处,吾即辄然不安。

今日心痛,手足皆废,事在不测,得无戚乎?

”遂请急还,倍道言归。

果闻父丧,羸毁逾礼。

事母复以孝闻。

  乾封初,累转监察御史。

时母病,有医人许仁则,足疾不能乘马,敬彝每肩舆之以候母焉。

及母卒,特诏赠以缣帛,仍官造灵舆。

服阕,拜著作郎,兼修国史。

仪凤中,自中书舍人历吏部侍郎、左庶子。

则天临朝,为酷吏所陷,配流岭南,寻卒。

  裴守真,绛州稷山人也。

后魏冀州刺史叔业六世孙也。

父慎,大业中为淮南郡司户。

属郡人杨琳、田瓚据郡作乱,尽杀官吏。

以慎素有仁政,相诫不许惊害,仍令人护送慎及妻子还乡。

贞观中,官至酂令。

  守真早孤,事母至孝。

及母终,哀毁骨立,殆不胜丧。

复事寡姊及兄甚谨,闺门礼则,士友所推。

初举进士,及应八科举,累转乾封尉,属永淳初关中大饥,守真尽以禄俸供姊及诸甥,身及妻子粗粝不充,初无倦色。

寻授太常博士。

  守真尤善礼仪之学,当时以为称职。

高宗时封嵩山,诏礼官议射牲之事,守真奏曰:

  据《周礼》及《国语》,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

汉武唯封太山,令侍中儒者射牲行事。

至于余祀,亦无射牲之文。

但亲舂射牲,虽是古礼,久从废省。

据封禅祀礼曰:

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鸾刀割牲,质明而行事。

比鸾驾至时,宰牲总毕,天皇唯奠玉酌献而已。

今祀前一日射牲,事即伤早;祀日方始射牲,事又伤晚。

若依汉武故事,即非亲射之仪,事不可行。

  又《神功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每奏,上皆立对。

守真又议曰:

  窃唯二舞肇兴,讴吟攸属,赞九功之茂烈,叶万国之欢心。

义均《韶》、《夏》,用兼宾祭,皆祖宗盛德,而子孙享之。

详览传记,未有皇王立观之礼。

况升中大事,华夷毕集,九服仰垂拱之安,百蛮怀率舞之庆。

甄陶化育,莫匪神功,岂于乐舞,别申严敬。

臣等详议,奏二舞时,天皇不合起立。

  时并从守真议。

会高宗不豫,事竟不行。

及高宗崩,时无大行凶仪,守真与同时博士韦叔夏、辅抱素等讨论旧事创为之,当时称为得礼之中。

  守真天授中为司府丞,则天特令推究诏狱,务存平恕,前后奏免数十家。

由是不合旨,出为汴州司录,累转成州刺史。

为政不务威刑,甚为人吏所爱。

俄转宁州刺史,成州人送出境者数千人。

长安中卒。

  子子余,事继母以孝闻。

举明经,累补鄠县尉。

时同列李朝隐、程行谌皆以文法著称,子余独以词学知名。

  或问雍州长史陈崇业,子余与朝隐、行谌优劣,崇业曰:

“譬如春兰秋菊,俱不可废也。

”景龙中,为左台监察御史。

时泾、岐二州有隋代蕃户子孙数千家,司农卿赵履温奏,悉没为官户奴婢,仍充赐口,以给贵幸。

子余以为官户承恩,始为蕃户,又是子孙,不可抑之为贱,奏劾其事。

时履温依附宗楚客等,与子余廷对曲直。

子余词色不挠,履温等词屈,从子余奏为定。

  开元初,累迁冀州刺史。

政存宽惠,人吏称之。

又为岐王府长史,加银青光禄大夫。

十四年卒,谥曰孝。

子余居官清俭,友爱诸兄弟。

  兄弟六人,皆有志行。

次弟巨卿,卫尉卿;耀卿,别有传。

  李日知,郑州荥阳人也。

举进士。

天授中,累迁司刑丞。

时用法严急,日知独宽平,无冤滥。

尝免一死囚,少卿胡元礼请断杀之,与日知往复至于数四。

元礼怒,曰:

“元礼不离刑曹,此囚终无生理。

”答曰:

“日知不离刑曹,此囚终无死法。

”因以两状列上,日知果直。

  神龙初,为给事中。

日知事母至孝。

时母老,尝疾病,日知取急,调侍数日而鬓发变白。

寻加朝散大夫。

其母未受命妇邑号而卒,将葬发引,吏人赍告身而至,日知于路上即时殒绝,久之乃苏。

左右皆哀恸,莫能仰视。

巡察使、卫州司马路敬潜将闻其孝悌之迹,使求其状,日知辞让不报。

服阕,累迁黄门侍郎。

  时安乐公主池馆新成,中宗亲往临幸,从官皆预宴赋诗。

日知独存规诫,其末章曰:

“所愿暂思居者逸,莫使时称作者劳。

”论者多之。

  景云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御史大夫,知政事如故。

明年,进拜侍中。

先天元年,转刑部尚书,罢知政事。

频乞骸骨,请致仕,许之。

  初,日知将有陈请,而不与妻谋,归家而使左右饰装,将出居别业。

妻惊曰:

“家产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遽辞职也?

”日知曰:

“书生至此,已过本分。

人情无厌,若恣其心,是无止足之日。

”及归田园,不事产业,但葺构池亭,多引后进,与之谈宴。

开元三年卒。

  初,日知以官在权要,诸子弟年才总角,皆结婚名族,时议以为失礼之中。

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费散田宅,仍列讼诸兄,家风替矣。

  崔沔,京兆长安人,周陇州刺史士约玄孙也。

自博陵徙关中,世为著姓。

父皑,库部员外郎、汝州长史。

沔淳谨,口无二言,事亲至孝,博学有文词。

初应制举,对策高第。

俄被落第者所援,则天令所司重试,沔所对策,又工于前,为天下第一,由是大知名。

再转陆浑主簿。

秩满调迁,吏部侍郎岑羲深赏重之,谓人曰:

“此今之郄诜也。

”特表荐擢为左补阙,累迁祠部员外郎。

沔为人舒缓,讷于造次,当官正色,未尝挠沮。

  睿宗时,征拜中书舍人。

时沔母老疾在东都,沔不忍舍之,固请闲官,以申侍养,由是改为虞部郎中。

无何,检校御史中丞。

时监察御史宋宣远,恃卢怀慎之亲,颇犯法,沔举劾之。

又姚崇之子光禄少卿彝,留司东都,颇通宾客,广纳贿赂,沔又将按验其事。

姚、卢时在政事,遽荐沔有史才,转为著作郎,其实去权也。

  开元七年,为太子左庶子。

母卒,哀毁逾礼,常于庐前受吊,宾客未尝至于灵座之室,谓人曰:

“平生非至亲者,未尝升堂入谒,岂可以存亡而变其礼也。

”中书令张说数称荐之。

服阕,拜中书侍郎。

或谓沔曰:

“今之中书,皆是宰相承宣制命。

侍郎虽是副贰,但署位而已,甚无事也。

”沔曰:

“不然。

设官分职,上下相维,各申所见,方为济理。

岂可俯默偷安,而为怀禄士也!

”自是每有制敕及曹事,沔多所异同,张说颇不悦焉。

寻出为魏州刺史,奏课第一,征还朝廷,分掌吏部十铨事。

以清直,历秘书监、太子宾客。

  二十四年,制令礼官议加笾豆之数及服制之纪。

太常卿韦縚奏请加宗庙之奠,每坐笾豆各十二。

外祖服,请加至大功九月,舅服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服,请加至袒免。

时又令百官详议可否。

沔建议曰:

  窃闻识礼乐之情者能作,达礼乐之文者能述。

述作之义,圣贤所重;礼乐之本,古今所崇。

变而通之,所以久也。

所谓变者,变其文也;所谓通者,通其情也。

祭祀之兴,肇于太古,人所饮食,必先严献。

未有火化,茹毛饮血,则有毛血之荐;未有曲糵,污樽抔饮,则有玄酒之奠。

施及后王,礼物渐备,作为酒醴,伏其牺牲,以致馨香,以极丰洁,故有三牲八簋之盛,五齐九献之殷。

然以神道至玄,可存而不可测也;祭礼主敬,可备而不敢废也。

是以血腥烂熟,玄樽牺象,靡不毕登于明荐矣!

  然而荐贵于新,味不尚亵,虽则备物,犹存节制。

故《礼》云:

“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

”备物之情也。

“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

”此则节制之文也。

铏俎、笾豆、簠簋、樽罍之实,皆周人之时馔也,其用通于宴飨宾客。

而周公制礼,咸与毛血玄酒同荐于先。

晋中郎卢谌,近古之知礼、著《家祭礼》者也。

观其所荐,皆晋时常食,不复纯用礼经旧文。

然则当时饮食,不可阙于祭祀明矣,是变礼文而通其情也!

  我国家由礼立训,因时制范,考图史于前典,稽周、汉之旧仪。

清庙时享,礼馔毕陈,用周制也,而古式存焉;园寝上食,时膳具设,遵汉法也,而珍味极焉。

职贡来祭,致远物也;有新必荐,顺时令也。

苑囿之内,躬稼所收,蒐狩之时,亲发所中,莫不割鲜择美,荐而后食,尽诚敬也。

若此至矣,复何加焉!

但当申敕有司,祭如神在,无或简怠,勖增虔诚。

其进贡珍羞,或时物鲜美,考诸祠典,无有漏落。

皆详名目,编诸甲令,因宜而荐,以类相从。

则新鲜肥浓,尽在是矣,不必加于笾豆之数也。

至于祭器,随物所宜。

故大羹,古食也,盛于。

,古器也;和羹,时馔也。

盛于铏。

铏,时器也。

亦有古馔而盛于时器,故毛血盛于盘,玄酒盛于樽。

未有荐时馔而追用古器者,由古质而今文,便于事也。

虽加笾豆十二,未足以尽天下美物,而措诸清庙,有兼倍之名,近于侈矣!

鲁人丹桓宫之楹,又刻其桷,《春秋》书以“非礼”。

御孙谏曰:

“俭,德之恭也;侈,恶之大也。

先君有恭德,而君纳诸恶,无乃不可乎!

”是不可以越礼而崇侈于宗庙也。

又据《汉书·艺文志》:

“墨家之流,出于清庙,是以贵俭”。

由此观之,清庙之不尚于奢,旧矣。

太常所请,恐未可行。

  又按太常奏状:

“今酌献酒爵,制度全小,仅未一合,执持甚难,不可全依古制,犹望稍须广大。

”窃据礼文,有以小为贵者,献以爵,贵其小也。

小不及制,敬而非礼,是有司之失其传也。

固可随失厘正,无待议而后革。

然礼失于敬,犹奢而宁俭,非大过也。

未知今制,何所依准。

请兼详令式,据文而行。

  又按太常奏状“外祖服请加至大功九月,舅服请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请加至袒免”者。

窃闻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圣人因之,然后制礼。

礼教之设,本于正家,家道正而天下定矣!

正家之道,不可以贰;总一之义,理归本宗。

所以父以尊崇,母以厌降,岂亡爱敬,宜存伦序。

是以内有齐斩,外服皆缌,尊名所加,不过一等,此先王不易之道。

前圣所志,后贤所传,其来久矣。

昔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

“不及百年,此其戎乎!

其礼先亡矣!

”往修新礼,时改旧章,渐广《渭阳》之恩,不遵洙、泗之典。

及弘道之后,唐元之间,国命再移于外族矣。

礼亡征兆,倘或斯见,天人之际,可不戒哉!

  开元初,补阙卢履冰尝进状论丧服轻重,敕令佥议。

于时群议纷挐,各安积习,太常礼部奏依旧定。

陛下运稽古之明,特降别敕,一依古礼。

事符典故,人知向方,式固宗盟,社稷之福。

更图异议,窃所未详。

  时职方郎中韦述、户部郎中杨伯成、礼部员外郎杨冲昌、监门兵曹刘秩等,亦建议与沔相符。

俄又令中书门下参详为定。

于是宗庙之典,笾豆每座各加至六,亲姨、舅为小功,舅母加缌麻,堂姨至袒免,余依旧定,乃下制施行焉。

沔既善礼经,朝廷每有疑议,皆取决焉。

二十七年卒,时年六十七,赠礼部尚书。

  陆南金,苏州吴郡人也。

祖士季,从同郡顾野王学《左氏传》,兼通《史记》、《汉书》。

隋末,为越王侗记室兼侍读。

侗称制,授著作郎。

时王世充将行篡夺,侗不平之,谓士季曰:

“隋有天下,三十余载,朝廷文武,遂无烈者乎?

”士季对曰:

“见危授命,臣之宿心。

请因其启事,便加手刃。

”事颇泄,遂停士季侍读。

  贞观初,为太学博士,兼弘文馆学士,寻卒。

  南金初为奉礼郎。

开元初,太常少卿卢崇道犯罪,流岭表,逃归东都。

时南金以母丧在家,崇道事急,假称吊宾,造南金,言其情,南金哀而纳焉。

崇道俄为仇人所发,诏使侍御史王旭按其事,遂捕获崇道,连引南金,旭遂绳以重法。

  南金弟赵璧诣旭,自言藏崇道,请代兄死。

南金固称:

“弟实自诬,身请当罪。

”兄弟让死,旭怪而问其故。

赵璧曰:

“兄是长嫡,又能干家事。

亡母未葬,小妹未嫁,自惟幼劣,生无所益,身自请死。

”旭遂列上状,上嘉其友义,并特宥之。

南金由是大知名。

  南金颇涉经史,言行修谨,左丞相张说及宗人太子少保象先,皆钦重之。

累转库部员外郎,以疾,固辞不堪繁剧,转为太子洗马。

卒,年五十余。

  张琇者,蒲州解人也。

父审素,为巂州都督,在边累载。

俄有纠其军中赃罪,敕监察御史杨汪驰传就军按之。

汪在路,为审素党与所劫,对汪杀告事者,胁汪令奏雪审素之罪。

俄而州人翻杀审素之党,汪始得还。

至益州,奏称审素谋反,因深按审素,构成其罪。

斩之,籍没其家。

琇与兄瑝,以年幼坐徙岭外。

寻各逃归,累年隐匿。

汪后累转殿中侍御史,改名万顷。

  开元二十三年,瑝、琇候万顷于都城,挺刃杀之。

瑝虽年长,其发谋及手刃,皆琇为之。

既杀万顷,系表于斧刃,自言报仇之状。

便逃奔,将就江外,杀与万顷同谋构父罪者。

行至汜水,为捕者所获。

时都城士女,皆矜琇等幼稚孝烈,能复父仇,多言其合矜恕者。

中书令张九龄又欲活之。

  裴耀卿、李林甫固言:

“国法不可纵报仇。

”上以为然,因谓九龄等曰:

“复仇虽礼法所许,杀人亦格律具存。

孝子之情,义不顾命,国家设法,焉得容此!

杀之成复仇之志,赦之亏律格之条。

然道路谊议,故须告示。

”乃下敕曰:

“张瑝等兄弟同杀,推问款承。

律有正条,俱各至死。

近闻士庶,颇有谊词,矜其为父复仇,或言本罪冤滥。

但国家设法,事在经久,盖以济人,期于止杀。

各申为子之志,谁非徇孝之夫,展转相继,相杀何限!

咎由作士,法在必行;曾参杀人,亦不可恕。

不能加以刑戮,肆诸市朝,宜付河南府告示决杀。

”  瑝、琇既死,士庶咸伤愍之,为作哀诔,榜于衢路。

市人敛钱,于死所造义井,并葬瑝、琇于北邙。

又恐万顷家人发之,并作疑冢数所。

其为时人所伤如此。

  梁文贞,虢州阌乡人。

少从征役,比回而父母皆卒。

文贞恨不获终养,乃穿圹为门,磴道出入,晨夕洒扫其中。

结庐墓侧,未尝暂离。

自是不言三十年,家人有所问,但画字以对。

其后山水冲断驿路,更于原上开道,经文贞墓前。

由是行旅见之,远近莫不钦叹。

有甘露降茔前树,白兔驯扰,乡人以为孝感所致。

  开元初,县令崔季友刊石以纪之。

十四年,刺史许景先奏:

“文贞孝行绝伦,泣血庐墓,三十余年,请宣付史官。

”是岁,御史大夫崔隐甫廷奏:

“恆州鹿泉人李处恭、张义贞两家,祖父自国初已来,异姓同居,至今三代,百有余年。

又青州北海人吕元简,四代同居,至所畜牛马羊狗,皆异母共乳。

请加旌表,仍编入史馆。

”制皆许之。

  崔衍,左丞伦之子。

继母李氏,不慈于衍。

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弊衣以见伦。

伦问其故,李氏称:

“自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

”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

衍涕泣,终不自陈。

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

因大言曰:

“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

”伦怒乃解。

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

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

李氏所生子郃,每多取子母钱,使其主以契书征负于衍。

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

  后历苏、虢二州刺史。

虢居陕、华二州之间,而税重数倍。

其青苗钱,华、陕之郊,亩出十有八;而虢之郊,每征十之七。

衍乃上其事。

时裴延龄领度支,方务聚敛,乃绐衍以前后刺史无言者。

衍又上陈人困,曰:

“臣所治多是山田,且当邮传冲要,属岁不登,颇甚流离。

旧额赋租,特望蠲减。

臣伏见比来诸郡论百姓间事,患在长吏因循不为申请,不诣实,不患朝廷不矜放。

有以不言受谴者,未有言而获罪者。

陛下拔臣牧大郡,委臣抚疲民,臣所以不敢顾望,苟求自安,敢罄狂瞽,上干圣览。

”帝以衍词理切直,乃特敕度支,令减虢州青苗钱。

  迁宣歙池观察使,政务简便,人颇怀之。

其所择从事,多得名流。

时有位者待宾僚率轻傲,衍独加礼敬,幕中之士,后多显达。

  贞元中,天下好进奉以结主恩,征求聚敛,州郡耗竭,韦皋、刘赞、裴肃为之首。

赞死而衍代其位。

衍虽不能骤革其弊,居宣州十年,颇勤俭,府库盈溢。

及穆赞代衍,宣州岁馑,遂以钱四十二万贯代百姓税,故宣州人不至流散。

贞元二十一年,诏加工部尚书。

  丁公著,字平子,苏州吴郡人。

祖衷,父绪,皆不仕。

公著生三岁,丧所亲。

七岁,见邻母抱其子,哀感不食,因请于父,绝粒奉道,冀其幽赞,父悯而从之。

年十七,父勉令就学。

年二十一,《五经》及第。

明年,又通《开元礼》,授集贤校书郎。

秩未终,归侍乡里,不应请辟。

居父丧,躬负土成坟,哀毁之容,人为忧之,里闾闻风,皆敦孝悌。

观察使薛华表其行,诏赐粟帛,旌其门闾。

  淮南节度使李吉甫慕其才行,荐授太子文学,兼集贤殿校理。

吉甫自淮南入相,廷荐其行,即日授右补阙。

迁集贤直学士,寻授水部员外郎,充皇太子及诸王侍读。

著《皇太子及诸王训》十卷。

转驾部员外,仍兼旧职。

  穆宗即位,未及听政,召居禁中,询访朝典,以宰相许之。

公著陈情,词意极切,超授给事中,赐紫金鱼袋。

未几,迁工部侍郎,仍兼集贤殿学士,宠青宫之旧也。

知吏部选事。

公著知将欲大用,以疾辞退,因求外官,遂授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使。

二年,授河南尹。

皆以清静为理。

改尚书右丞,转兵部、吏部侍郎,迁礼部尚书、翰林侍讲学士。

上以浙西灾寇,询求良帅,命检校户部尚书领之。

诏赐米七万硕以赈给,浙民赖之。

改授太常卿,以疾请归乡里,未至而终,年六十四。

赠右仆射,废朝一日。

著《礼志》十卷。

  公著清俭守道,每得一官,未尝不忧色满容。

年四十四丧室,以至终身,无妓妾声乐之好。

凶问至日,中外痛惜之。

  罗让,字景宣。

祖怀操。

父珦,官至京兆尹。

让少以文学知名,举进士,应诏对策高等,为咸阳尉。

丁父忧,服除,尚衣麻茹菜,不从四方之辟者十余年。

李献为淮南节度使,就其所居,请为从事。

除监察御史,转殿中,历尚书郎、给事中,累迁至福建观察使、兼御史中丞,甚著仁惠。

有以女奴遗让者,让问其所因,曰:

“本某寺家人。

兄姊九人,皆为官所卖,其留者唯老母耳。

”让惨然,焚其券书,以女奴归其母。

入为散骑常侍。

未几,除江西都团练观察使、兼御史大夫。

年七十一卒。

赠礼部尚书。

  子劭京,字子峻,进士擢第,又登科。

让再从弟咏。

咏子劭权,字昭衡,进士擢第。

劭京、劭权知名于时,并历清贯。

  赞曰:

麒麟凤凰,飞走之类。

唯孝与悌,亦为人瑞。

表门赐爵,劝乃锡类。

彼禽者枭,伤仁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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