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 井 施 工 工 程.docx
《沉 井 施 工 工 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沉 井 施 工 工 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沉井施工工程
沉井施工工程
监理细则
版本号:
第3版
编写人:
修编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发放号:
目录
1工程慨况..........................................3
2适用范围和目标....................................3
3编制依据..........................................3
4细则的执行与管理..................................3
5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3
一、沉井施工的准备工作...........................3
二、沉井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4
三、沉井施工中的常见问.............................7
四、沉井的监理验收.................................9
沉井工程监理细则
1工程慨况
针对本工程地下沉井部分具体情况作简要介绍,特别是要写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和目标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深基坑、地下室、水泵房、设备基础、桥墩、码
头等沉井工程的施工监理。
2)目标:
按合同要求填写(一般为合格)。
3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36-99。
(上海地方标准)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4)《混凝土构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给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7-2002。
7)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4细则的执行与管理
1)本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并给予指导。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细则3所列的规范,规程及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并熟练掌握。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按本细则的要求切实落实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中、
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
做好施工中的监理检查、旁站监理、随机抽查、测试检查
工作。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研究在执行细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解决措施。
必要时对细则
做出修改或补充,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5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一、沉井施工的准备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图纸复核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查看设计文件,地质勘察质料,充分掌握设计图纸中沉井的平面位置、井壁、隔仓层板、顶板、底板、刃脚等构件的位置、标高和构件的尺寸,各部分混凝土结构的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明确构件钢筋的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封闭箍的连接
方式、刃脚、井壁等主要部位的钢筋的配置,隔仓层板、顶板、底版等后浇设置的部位及要求,复查图纸中各预埋件、预埋套管、预留孔洞、设备管井等位置、尺寸。
理解设计意图,收集设计图纸中的错漏或含糊不清等信息,通过业主及时反馈设计单位进行修正。
2)总监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根据总平面图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了解现场的地质、地貌、周围环境,收集一些有关施工现场的历史自然质料,例:
是否有河流、水塘、原建筑物基础等,对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有据可依。
2.审查和批复承包商提交的组织设计方案
1)审查沉井制作方案:
根据图纸复核后的结论审批沉井制作的次序。
审批刃脚底模施工方案以及砂垫层、木垫木的施工方案和垫层承载计算书、确保制作过程不至于由于垫层的承载不够而发生倾斜。
2)审查模板及支模架的设计计算书,审批模板及支模板的支撑和拆除次序、时间、后浇的隔墙和顶板的支顶和拆除。
审批模板的固定在整个制作过程是关键点,拉紧螺栓的间距的设置,控制在合适尺寸之间为800mm,使井壁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审批钢筋的加工、钢筋的连接方式和定位等连接技术措施,特别注重沉井四角的水平环箍的连接方式确认。
4)审批混凝土的浇捣作业方案。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部位以及处理技术措施,浇捣混凝土的施工措施,后浇混凝土的技术措施,混凝土各部门的养护措施。
5)审查见证员、实验员的资格、电焊工等相关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根据合同和施工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置和工器具的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测量、计量器具有效的核实。
检查施工单位对混凝土试件的标准养护条件。
7)审批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8)审批沉井下沉技术方案,沉井下沉的次序,挖土的均衡具体措施。
根据监理部所收集到的有关地质、地貌等信息加以汇总,作为审批施工方案依据。
3.测量放线的复检和确认
专业工程师应及时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沉井轴线、标高控制线等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定时定次查验确认建筑物的沉降观察值。
4.钢筋、水泥等原材料的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钢材、检查出厂质量说明书。
对进场的钢材按规范规定抽取试件作物理性能实验。
控制钢材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水泥进场必须向专业工程师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按规定对水泥强度、安全性、初终凝时间等进行复验,控制水泥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监理机构要对抽样检验按规定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和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二、沉井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
(一)预控
根据工程特点认真研究场地的水文资料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多种施工方法及多种施工工艺流程进行研究、分析和比较,选定最合理又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施工工艺。
每种施工工艺的选定,监理人员不仅要认真研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而且还要认真研究邻近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
了解设计计算参数的取值及其与当地类似工程的比较。
在开工前力求设计计算能尽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因此开工前必须对各种可能性进行分析,并作好相应的准备,施工中还必须加强沉井自身和邻近重要设施的观测,随时掌握发展趋势,如出现异常现象,就应研究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在结构设计时应特别注意该工况的计算。
(二)过程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工作检查
监理员应要求各单位在沉井施工前,做好以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沉井、沉箱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积在200m2以下的沉井不得少于一个钻孔;
2)面积在200m2以上的沉井,应在四角(圆形为相互垂直两直径与圆周的交点)附近各取一个钻孔;
3)沉井、沉箱面积较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钻孔数。
每座沉井至少应有一个钻孔提供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其余钻孔应能鉴别土层变化情况。
(2)沉井刃脚的形状和构造,应与下沉处的土质条件相适应。
在软土层下沉的沉井,为防止突然下沉或减少突然下沉的幅度,其底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井平面布置应分孔(格),圆形沉井亦应设置底梁予以分格。
每孔(格)的净空面积可根据地质和施工条件确定;
2)隔墙及底梁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隔墙及底梁的底面,宜高于刃脚踏面0.5~1.0m;
4)刃脚踏面宜适当加宽,斜面水平倾角不宜大于60。
。
(3)在沉井、沉箱周围土的破坏棱体范围内有永久性建筑物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并采取确保安全和质量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4)在原有建筑物附近下沉沉井、沉箱时,应经常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在沉井、沉箱周围布置起重机、管路和其他重型设备时,应考虑地面的可能沉陷,并采取相应措施。
(6)制作沉井、沉箱的场地应预先清理整平。
土质松软或软硬不均匀的表面层,应予更换或加固处理。
(7)制作沉井的施工场地的地面标高,应比从制作至开始下沉期间内其周围水域最高水位(加浪高)高0.5m以上。
在基坑中制作时,基坑底面应比从制作至开始下沉期间内的最高地下水位高0.5m以上,并应防止积水。
(8)制作和下沉沉井的水中筑岛四周应设有护道,其宽度,有围堰时不得小于1.5m;无围堰时不得小于2m。
岛侧边坡应稳定,并符合抗冲刷的要求。
(9)水中筑岛应采用透水性好和易于压实的砂或其他材料填筑,不得采用粘性土。
(10)沉井刃脚下承垫木的数量、尺寸及间距应由计算确定。
垫木之间,应用砂填实。
2.施工阶段
1)制作
(A)沉井制作应在场地和中轴线验收以后进行。
(B)监理员应注意检查沉井接高的各节竖向中心线是否与前一节的中心线重合或平行,如不重合或平行,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沉井外壁应平滑,如用砖砌筑,应要求施工人员在外壁表面抹一层水泥砂浆。
(C)为保证沉井的稳定性并使其能顺利下沉,监理人员应控制沉井分节制作的高度。
如施工单位采用分节制作一次下沉的方法时,制作总高度不宜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亦不应超过12m;总高度超过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有可靠的计算和采取确保稳定的措施。
(D)在沉井的第一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能允许施工单位浇筑沉井上一节混凝土。
(E)要求施工人员对称、均匀地浇筑混凝土。
(F)沉井有抗渗要求时,在抽承垫木之前,要求施工人员对封底及底板接缝部位凿毛处理。
且对井体上的各类穿墙管件及固定模板的对穿螺栓等,施工单位都应采取抗渗措施
2)下沉
(A)审查沉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分阶段下沉系数的计算,作为确定下沉施工方法和采取技术措施的依据。
(B)抽出承垫木,应在井壁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以后,分区、依次、对称、同步地进行。
每次抽去垫木后,要求施工人员在刃脚下立即用砂或砾砂填实。
定位支点处的垫木,应最后同时抽出。
(C)挖土下沉时,施工人员应分层、均匀、对称地进行,使其能均匀竖直下沉,不得有过大的倾斜。
一般情况,不允许从刃脚踏面下挖土。
如沉井的下沉系数较大时,允许施工人员先挖锅底中间部分,沿沉井刃脚周围保留土堤,使沉井挤土下沉;如沉井的下沉系数较小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其他措施,使沉并不断下沉,中间不应有较长时间的停歇,亦不得将锅底开挖过深。
(D)由数个井孔组成的沉井,为使其下沉均匀,要求施工人员在挖土时各井孔土面高差不应超过1m。
(E)在软土层中以排水法下沉沉井,当沉至距设计标高2m时,对下沉与挖土情况应加强观测,如沉井尚不断自沉时,要求施工单位向井内灌水,同时改用不排水法施工,或采取其他使沉井稳定的措施。
(F)当决定沉井由不排水改为排水或抽除井内的灌水时,监理人员必须经过核算后慎重决定。
(G)对于下沉系数小的沉井,可根据情况分别采用泥浆润滑套或其他减阻措施进行下沉。
(H)采用泥浆润滑套减阻下沉的沉井,应设置套井,顶面宜高出地面300~500mm,在其外围施工人员回填黏土并分层夯实。
沉井外壁应设置台阶形泥浆槽,宽度宜为100~200mm,距刃脚踏面的高度宜大于3m。
(I)为确保正常供应泥浆,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输送管预埋在井壁内或安设在井内。
(J)沉井下沉时,槽内应充满泥浆,其液面应接近自然地面,并储备一定数量泥浆,以供下沉时及时补浆。
(K)采用泥浆润滑套的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泥浆套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L)监理员须对施工单位采用的泥浆进行严格检查,其性能指标可按有关规定选用。
(M)要求施工单位在沉井下沉过程中,每班至少测量两次,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理人员核查;如有倾斜、位移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共同决定纠正措施。
4)封底
(A)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应进行沉降观测,通过沉降观测记录发现沉井在8h内下沉量不大于10mm时,方可允许施工单位组织封底。
(B)干封底时,监理员应监督施工人员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a)沉井基底土面应全部挖至设计标高;
b)井内积水应尽量排干;
c)混凝土凿毛处应洗刷干净;
d)浇筑时应防止沉井不均匀下沉,在软土层中封底宜分格对称进行;
e)在封底和底板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施工单位必须从封底以下的集水井中不间断地抽水,保持沉井的抗浮稳定性。
(C)采用导管法进行水下混凝土封底,监理员应监督施工人员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a)基底为软土层时,应尽可能将井底浮泥清除干净,并铺碎石垫层;
b)基底为岩基时,岩面处沉积物及风化岩碎块等应尽量清除干净;
c)混凝土凿毛处应洗刷干净;
d)水下封底混凝土应在沉井全部底面积上连续浇筑。
当井内有间隔墙、底梁或混凝土供应量受到限制时,应预先隔断分格浇筑;
e)导管应采用直径为200~300mm的钢管制作,内壁表面应光滑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管段的接头应密封良好和便于装拆。
每根导管上端应装有数节1m的短管;
f)导管的数量由计算确定,布置时应使各导管的浇筑面积相互覆盖,导管的有效作用半径一般可取3~4m;
g)水下混凝土面平均上升速度不应小于0.25m/h,坡度不应大于1.5;
h)浇筑前,导管中应设置球、塞等隔水;浇筑时导管插人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m;
i)水下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如提前抽水,必须有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D)监理员对配制水下封底用的混凝土须严格把关,混凝土的各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配合比应根据试验确定,在选择施工配合比时,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提高10%~15%;
b)水灰比不宜大于0.6;
c)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规定的浇筑期间内,坍落度应为16~22cm;在灌筑初期,为使导管下端形成混凝土堆,坍落度宜为14~16cm;
d)水泥用量一般为350~400kg/m3:
e)粗骨料可选用卵石或碎石,粒径以5~40mm为宜;
f)细骨料宜采用中、粗砂,砂率一般为45%~50%;
g)可根据需要掺用外加剂。
三、沉井施工中的常见问
1.沉井下沉过程中出现倾斜、扭转或位移
(1)引起沉井倾斜、扭转或位移的原因是:
刃脚下土层或筑岛被水冲坏后软硬不匀;抽刃脚下垫木不对称或回填砂石不密实;井内挖土不均匀或刃脚下掏空过多,造成突沉或个别障碍物未及时发现和处理;井外弃土、排水开挖出现流砂或其他原因形成对井壁的偏压等。
沉井的观测可利用在沉井顶面画轴线和井壁上设标尺、井内吊铅锤等来进行。
如检查有倾斜、偏移或扭转,可随时采用以下办法纠正。
(2)纠正沉井倾斜的方法:
一般可在靠近刃脚较高的一侧挖除,干挖时还可在较低的刃脚一侧适当回填砂石;当矩形沉井长边产生偏斜时,可采用偏心压重进行纠偏;对于下沉较深或矩形沉井短边方向发生倾斜,可在少沉一侧外部用压力水冲井壁附近的土并加偏心压
重,下沉多的一侧加水平推力;直径相对其高较小的圆形沉井,下沉一定深度出现倾斜时,宜在下沉多的方向挖土,下沉少的一侧加压重,并用钢丝绳从横向给沉井一定拉力,必要时还可以在加压侧刃脚下挖空处用少量炸药放炮振动纠偏;对空气幕沉井可采取偏侧压气纠偏。
2.摩阻力过大的处理方法
(1)对于下沉很深的沉井,下沉系数小于1.0的,宜在沉井混凝土内预埋射水管。
射水管的冲刷水量和水压,应视土质而定。
如沉井通过黏土层时,则不应计算射水中冲刷的作用。
(2)沉井圬工尚未完成时,可以接筑;如已完成,则可在沉井内或顶部压重。
压重如果没有纠偏的问题,则应均匀对称放置。
(3)用人工或水枪掏刃脚下的土层以减少正面阻力,但挖空高度宜小,逐次进行。
(4)沉井刃脚下挖空仍不下沉时,可在井底用不超过0.1kg的炸药起爆震动(大型沉井装药量可适当增加),使之下沉。
爆炸应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损坏井壁或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5)在砂砾或卵石等土层中可采用井外挖土的办法来减阻。
(6)不排水下沉的沉井,当刃脚下已挖空仍不下沉时,可用抽水的办法降低井内水位,促使沉井下沉,但流砂处不宜采用此方法。
(7)沉井外壁做成倾斜或台阶形或在沉井底节台阶形的井壁与土壁间,随沉井下沉随时填入粒径10~30mm的小卵石,借助卵石滚动,以减少摩阻力。
还可采用泥浆套或空气幕来减少摩阻力。
3.沉井下沉到接近设计标高但因土层软弱摩阻力过小而不能稳定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如不排水下沉时,可向井内注水,增加对沉井的上浮力。
(2)采用排水开挖下沉的可在沉井刃脚斜面设计标高处,提前放置一定数量的块石或混凝土块,使沉井最后落在混凝土块或块石上。
(3)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适当的阻沉法,如井壁外侧设挑翼搁在地面上,沉井内设下横担梁,增大刃脚正面阻力等等。
4.沉井下沉过程中,如发现障碍物,应立即停止下沉,针对障碍物的具体情况采取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1)如刃脚下遇到较小的孤石,可将四周土掏空后取出,若障碍物为较大的孤石或大块混凝土等,可用风动工具或爆破成小块后取出。
刃脚下孤石打炮眼须与刃脚斜面平行,装药量在0.2kg以内,并在其上压放草袋等。
如在水下也可用射水管将孤石上面掏洞,用防水袋装药后水下爆破。
(2)如遇大块铁件,采用排水处理无法实现时,进行水下切割。
沉井下有无障碍物,应在施工前调查清楚,便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只有在不得已时,才考虑将沉井改装为气压沉箱。
5.含有饱和粉砂层的地带下沉沉井,常会遇到流砂现象,乃至周围土体严重坍塌使沉井无法下沉。
避免流砂发生的具体作法是:
(1)采取不排水开挖下沉,减小井内外的水头差。
必要时使沉井内的水位高出地下水。
(2)开挖前采用井点、深井或其他办法降低沉井内外地下水。
使粉砂层降水固结,降水一直到沉井封底浇筑的底板混凝土达足够强度后方能停止。
6.在淤泥质黏土层中或遇到流砂时,沉井可能突然下沉(其下沉量一次可达5m之多)。
较大的倾斜或超沉,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防止突沉的措施主要有:
(1)刃脚附近的土不要挖得太深。
沉井内合理分格,设一定数量的下框架梁,较弱土层中下沉还可加大刃脚踏面宽度以增大正面阻力。
(2)为了杜绝突然下沉前的滞沉现象,可适当加大下沉系数或采用泥浆套等减少摩阻力的措施。
一般情况下应该防止突沉,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利用突沉,如可以利用突沉快速穿过薄的流砂层,使井壁将流砂层隔绝;利用突沉使沉井下端形成在有土塞的情况下开挖,这样也可以减少对沉井周围土体的影响而保护附近设施,但施工时必须认真研究谨慎操作。
7.沉井施工过程中不应该出现超出设计规范容许的裂缝,如钢筋混凝土沉井有超过0.3mm宽的裂缝时,或设计不容许出现裂缝而有裂缝时,应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沉井出现裂缝的主要原因和避免方法是:
(1)竖向裂缝的产生主要是设计验算的支承点过多,与实际情况不符;沉井周围存在不对称荷载及由于沉井倾斜产生较大的侧压力与沉井施工质量差所至。
施工中应按前面论述的相应措施予以避免。
(2)沉井水平裂缝的产生除避免沉井质量差和倾斜之外,还应检查沉井上部是否被卡住,刃脚下是否挖空太多。
使沉井悬吊坑中的承载力与竖向配筋不符,能将沉井拉出水平裂缝。
遇此情况应在沉井内或顶部加压重或用高压水冲切土壁或刃脚下不要挖土太深使沉井能均匀下沉。
沉井壁出现裂缝在0.5~1.Omm以内,一般不作特殊处理,以环氧树脂等将其缝封闭即可(使用有严格要求时,则另行处理)。
裂缝宽度达1~2mm以上时,所在井壁钻30~40cm深的孔安装数排直径16~20mm的牵钉,使井壁与填充混凝土或修补混凝土连成整体。
牵钉间距约50cm,外露高度约40cm并应有弯钩。
8.沉井设计的基底为倾斜岩层或参差不平岩面时,应事先钻探准确,做成高低刃脚。
如果未根据岩面标高做成高低刃脚,或高低刃脚与基岩不吻合时,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若在这部分刃脚下采取井外降水、井内排水开挖,井外的土不会向井内坍塌时,则可将井内土全部挖净后,一次封底;如果井外土仍向井内坍塌时,则分段局部跳槽挖到基岩并浇筑混凝土,使沉井刃脚与岩面最后用混凝土全部封闭,然后再处理沉井内部。
当局部沉井刃脚与基岩面相差数米,仅靠浇筑的混凝土已无法挡住井外土压力时,则可将护壁作成锚杆式或加固井外土体使其自身能挡住井外土压力等。
(2)若井内涌水量大,井外土又容易向井内坍塌,则可采取不排水,并将井内水位提高到足以防止井外泥沙涌人时,利用水下除土的一套办法,一边除土,一边由潜水人员将基岩面处理后用袋装水泥或干搅混凝土堵塞住缺口。
全部刃脚下堵塞完毕后,再用上述同样方法清理基岩面进行封底等。
(3)若刃脚距岩层最多达1m左右,开挖时,刃脚外的土又向井内坍塌较多,容易引起沉井倾斜,这时只要井外为砂性土或砂夹石类的土层,则可用尖头带眼的钢管从刃脚下向外斜向打人井外土层至岩面,压水泥浆,使该部分土体加固,然后再逐步将刃脚与岩面间用混凝土填塞封闭。
.
(4)根据设计承力与工艺要求,如井底岩层倾斜或凹凸不平,宜将岩面凿成台阶形或榫形;如基坑还要继续向下开挖时,宜采用井中间掏槽的光面控制爆破或人工凿岩,且岩面下的基坑壁只能与沉井内壁平。
9.沉井下沉过程中如遇到了硬质胶结土层或胶结石层等,用抓斗齿无法掏挖而需排水开挖时,则可采用钢钎撬挖;不排水开挖可采用射水管射水或钢制冲头冲击破坏硬质土层。
必要时还可打眼爆破,每孔放药量宜控制在0.2kg以内。
10.在含有较多大块石的砂或砂卵石中下沉沉井,采用吸泥、抓土斗或排水开挖有困难时,可考虑在井外周围土层中钻孔压浆或旋喷封闭成截水墙或截水幕。
压浆法根据经验,可在10~20m深的砂层或砂卵石层内进行,可使用0.4~0.5MPa的压力,距沉井壁宜大于1.5m。
压浆孔距离可视土的紧密程度而定为0.8~1.5m。
砂的粒径宜小于0.5mm;水灰比用1:
0.8左右,先压稀浆,以后逐步加稠;水泥与砂的配合比可从1:
0.5开始,最后用1:
2,还可掺用2%~4%氯化钙速凝剂,先压浆孔少掺,后压浆孔多掺。
压浆应使用灰浆泵进行,边压浆边逐步提升压浆管,一般每次提升1m左右,每次压浆至进浆困难时为止。
等压浆固结后,再排水除去井内土体。
11.沉井下沉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大量的大体积障碍物,如树根、大石块、残存的旧建筑物等,且不易进行排水或水下清除作业时,也可考虑将沉井改装成气压沉箱施工。
改装前必须认真进行多方案比较后选择。
沉井改装为沉箱的作法是:
在满足井内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将所增设的顶板放在较低的位置上并利用刃脚上凹槽使顶板和沉井壁嵌固在一起,然后在顶板上装置升降筒和气闸。
顶板必须排水后灌筑。
如刃脚下土层松软,则排水之前宜在刃脚处填充砂,以防沉井倾斜;如井内排水可能出现流砂等时,可先向井内填黏土,以压住地下动水压力后,再排水浇筑顶板等。
四、沉井的监理验收
1.监理员须检查沉井的平面尺寸、模板、钢筋及其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中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钢壳制作、钢丝网水泥壳体制作等分项工程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分别进行验收。
2.监理员必须在沉井下沉之前检验砂浆和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抗渗标号、砖砌体的强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程的规定。
3.复核沉井的定位放线和轴线、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
4.监理工程师按照《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36-99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检验沉井质量。
沉井的质量检验标准如表5—1所示。
沉井的质量检验标准表5-1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项
单位数值
1混凝土强度
满足设计要求(下沉前必须
达到70%强度)查试件记录或抽样送检
主2封底前,沉井(箱)的下沉稳定mm/8h<10水准仪
控
项
目
3
封底结束后的位置:
刃脚平均标高(与设计标
高比)
刃脚平面中心线位移
m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