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事故停电应急救援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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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事故停电应急救援预案汇编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事故停电应急救援预案汇编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东政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王兴宝
副组长:
宋晓
成员:
王广海王广水王广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2月)
公司名部门要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我公司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生产领导带班岗位制度的落实
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配足配齐生产、机电、机械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程操作人员。
安全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职能科室、班组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责任到人,跟踪落实。
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
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的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促进矿山安全文化建设。
(2)生产科: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对照《开采设计》进行安全施工,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机电、机械组:
矿山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达标,保证不乱接乱搭,线路规范,矿山所有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二)分类整改阶段(3-6)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各班组岗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科。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班组岗位组织整改、落实。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科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同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7-11)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各班组、岗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12)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班组、岗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岗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所有班组、岗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罚款1000元。
2、所有班组、岗位发生一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2016年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
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相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必要性。
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安全生产事故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1.2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矿生产死亡事故中,矿井提升运输死亡事故仅次于顶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这主要是人员违章及作业环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和环境安全保护措施有缺陷造成的。
矿井发生的提升伤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为作业人员自伤和人员收到意外伤害两种。
立井提升主要用于升降人员、运送设备物料、矿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发生的事故有断绳、蹲罐、过卷及人员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其他伤害等。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
现场无法安全自救互救时,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4)预防为主,科学救援。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条件,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增强井下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并发挥其作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灾害预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总经理、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3.1.2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每季度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3.1.4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1.5生产技术部的职责及任务
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正确设计,从设计上要保证工程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相关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掌握规程的执行情况,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井下顶板、水、运输等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落实好预防措施。
负责运输管理。
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负责制定并落实防治水设计、措施及计划。
3.1.6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
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保证技术措施齐全、有效。
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抢险救灾储备材料的储备情况。
负责落实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牵头组织矿井救灾演习。
3.1.7通风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瓦斯、火灾、煤(矿)尘、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保证通风、瓦斯、火灾、防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牵头制定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编制“演习实施报告”。
矿井发生灾害时,要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方面要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负责矿井井下爆破工的统一管理;负责爆破使用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的统一管理、发放;瓦斯检查员参与“三人连锁放炮制”的实施;负责对施工单位协助参与爆破人员进行培训及证件的发放。
负责爆破作业过程中灾害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工作。
负责按照防火要求编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实井下各配电点、材料库等场所要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
3.1.8机电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分管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牵头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机电技术管理、机电安全、机电质量标准化等)。
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负责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保证矿有的大型设备、供电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达到设备完好,不失爆,正常运行。
监督施工单位的大型设备管理,达到完好要求。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负责牵头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业务指导,监督按照《安全监测规范》设置监测探头,并按标准进行管理。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建立安全监测数据库,将安全监测获得的信息反馈到有关领导和部门。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井上、下通讯畅通无阻。
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参加重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监察部的职责及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
对各单位各部门煤矿三大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涉及到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负责监督各类隐患的落实及处理。
负责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3.1.10保卫科
负责监督地面消防仓库配备的防火、防洪等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督促物资供应部门落实消防器材的购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负责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1.11计划财务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
3.1.12土建工程部的职责及任务
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工程,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
负责落实建设安全“三同时”。
3.1.13后勤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
负责所辖管理范围防火措施的落实。
3.1.13医疗急救站筹备办公室
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3.1.15物资供应部
负责按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养,保证完好并及时供应。
负责爆破材料库矿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的管理。
3.1.16行政办公室
负责事故应急的车辆协调工作。
3.1.17工会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1.18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要求做到人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每个职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范围内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各种事故时,都能够采取相应对策,并能够迅速、准确地撤离事故现场。
3.1.19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的命令,参与事故抢险工作。
负责将所属各施工队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实施监督。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瓦斯监测监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的避灾路线,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施工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1.20各单位还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等进行经常性自查,保证完好有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预防措施”的实施。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2)严格落实提升质量检查制度,发挥各级的检查作用,及时处理运输隐患。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由专职机构对提升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实地进行各项保护试验。
(4)操作人员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前检查试验。
4.2突发事故前的预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或钢丝绳安全系数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松绳、过卷、过速、限速等保护装置失灵;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重物砸击或受猛烈拉力伸长而不能及时更换;摩擦轮多绳提升钢丝绳各绳张力不均或不按规定更换等。
4.2.1.2制动装置不符合规定;液压站油质过滤不良,杂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畅、阀组拒动致使不能可靠制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气制动失效;超载运行引起制动失灵;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打滑;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4.2.1.3操作或防护不当、保护失灵、管理不善、违反规定等造成人员、设备、矿车从罐笼坠入井筒的事故。
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该事故可能发生在上下井口人员乘罐时,也可能发生在人员、设备、物料提升过程中。
4.2.1.4机电设备不防爆、无“MA”标志或存在失爆现象,电气设备不完好、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引起的电气火灾,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该事故发生地点为车库、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于防护不当、设施不健全(如冬季无暖风设施,井架、井筒结冰坠落伤人)、违章作业等在井口或井筒坠物导致物体撞击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过程中还可能存在触电、雷击、突然失电、过速提升容器卡阻,带绳下滑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4.3矿井提升事故预防措施
4.3.1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为防止过卷事故出现,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开关、磁钢固定牢固,无脱落,性能可靠,确保到位停车。
4.3.2.2每日对过卷、闸间隙、过速等保护进行试验,确保保护设置或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4.3.2.3每周检查井筒减速点开关,保证提升过程减速可靠。
4.3.2.4定期更换提升机制动系统液压油,清洗制动闸、系统阀组,保证制动系统安全可靠。
4.3.2.5加强对提升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杜绝人为误操作。
4.3.3为预防提升钢丝绳断绳及坠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3.1确保提升钢丝绳日检时间和日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提升钢丝绳。
4.3.3.2加强提升机的维护和检修,避免提升机出现紧急停车。
4.3.3.3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
4.3.3.4加强滚筒摩擦衬垫的检查,保证钢丝绳间的张力差不超过10%。
4.3.3.5定期检查钢丝绳张力平衡装置,确保工作状况良好。
4.3.3.6定期检查托罐装置和防过卷、防过放装置,确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对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探伤试验,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3.3.8制动系统的制动力距、空动时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4.3.4为预防平衡尾绳断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4.1确保平衡尾绳周检时间和周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平衡尾绳。
4.3.4.2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分绳木。
4.3.4.3加强对提升系统检修,避免过卷、过放事故的发生。
4.3.4.4及时排干井底积水,清理杂物,避免井窝杂物缭绕平衡尾绳。
4.3.4.5加强提升系统各岗点人员的巡检力度和巡检质量。
4.3.5为预防主提升钢丝绳滑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强检查滚筒衬垫,摩擦衬垫摩损及摩擦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3.5.2提高对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修质量,保证二级制动性能可靠、动作灵敏,保证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紧急停车时二级制动可靠。
4.3.5.3下大件时,要严格按照提升机最大允许提升重量对下大件重量进行限制,并对空罐进行配重,同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强对钢丝绳的日检、井筒装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提升系统工作可靠。
4.3.6为预防卡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对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门、摇台、阻车器、罐笼及推车机与提升信号间的闭锁进行检查、试验,闭锁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4.3.6.2每周对立井井筒装备检查一次,保证运行罐道及稳罐罐道无松动,罐道接头间隙、错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对立井井筒罐道间距、罐道变形、锈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检查,确保罐道安装质量。
4.3.6.4每天要对罐笼的罐耳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热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确保井筒温度符合规定
4.3.7为预防罐笼内人员、车辆安全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员时,罐笼必须设置完好、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罐帘,并保证规范使用。
4.3.7.2、罐笼运行时,罐内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和随身携带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笼或靠近和接触运行部位。
4.3.7.3、上下车辆时,必须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车装置将车辆进行可靠稳阻。
4.3.7.4、一般不得单独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确实需要时,应经把钩工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放置稳固、可靠,方可进行。
5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来源
作业人员发生矿井提升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向综合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室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机电部、运行工区、调度室,对提升事故情况进行侦查。
5.2信息报告
发生矿井提升事故后,要核实矿井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情况和被困人员数量,矿井提升事故发生时间、范围等信息,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晋煤集团值班室,晋城市安监局值班室和有关单位。
综合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提升事故信息后,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到调度中心集结待命。
5.3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矿领导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胡底煤业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公司综合调度室自动转换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工作组人员立即到指挥中心集合,根据人员在位情况,明确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人员,部署事故救援任务,实施应急救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可能伤害人员的数量,依据胡底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确定分级响应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政府级:
在确认矿井运输事故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上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晋城市安监局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
公司级:
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受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下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同时报告晋城市安监局。
矿级:
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无人员受伤害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井下人员撤离。
6.2响应程序
提升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1应急指挥
6.2.2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6.3处置措施
(1)当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设置警戒标志。
(2)事故单位班区长得到事故情况及时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指挥应急处置,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救助。
(3)现场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自救和互救。
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
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4)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的接送工作。
将伤员及时运到井口,副井底信号工要按伤员提升规定做好联络工作,及时将人员运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处置时要设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过、禁止其它作业。
(3)在进行抢险救援时,需切断电源、设置警戒人员、固定提升运输设备,以保证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安全。
6.3.2处理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7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3)死亡人员得到处置;
(4)现场清理,无次生事故隐患;
(5)抢修组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恢复生产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