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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习题册

经济法概述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有仲裁协议

B.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D.仲裁均公开进行

2.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3.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5、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6、法律行为是指以()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A.法律规范B.意思表示C.权利D.义务

7、仲裁裁决书自()日起生效.

A.送达B.作出C.签收D.执行

8、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北京大学的招生办B.海河公司分公司

C.北京红十字会D.个体商贩李某

9.经济法这一特定概念的提出,开始于20世纪初的()

A.日本 B.德国 C.法国 D.意大利

10.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各种经济关系 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

11.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主旨思想,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A.行政权力本位 B.社会责任本位

C.个体权力本位 D.企业利益本位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空气 B.消费资料 C.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D.嘉奖表彰

13、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这个体现的仲裁原则是()。

A.独立性原则

B.自愿原则

C.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D.一裁终局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某市财政局B.某研究院C.某公司的子公司D.公民杨某

2.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A.经济管理行为B.自然灾害C.智力成果D.战争

3.在我国,经济法的形式包括()。

A.行政法规 B.国际条约

C.司法解释 D.部门规章

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确认()。

A.依照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B.依照法律由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C.依照法律、法规或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D.依照法律、法规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5.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

A.经济权利 B.经济行为

C.经济义务 D.经济关系

6、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

B.工商局局长与其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

D.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

三、判断题

1、国家机关作为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在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时,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经济法律行为的。

()

2、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则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丧失。

()

3、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A知道B以A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即B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A。

()

4、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因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5、土地使用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6、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7、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

四、简答题:

1、试述经济法的概念

2、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如何理解经济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五、案例分析

1、法律专家详解:

百万“捐款”包含多层法律关系

  新华网郑州3月4日电(记者郭久辉)经初步诊断,患有严重的情感性障碍精神疾病的中国石油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出纳孔亚娴擅自将100万元公款挪出,以个人名义捐赠给河南驻马店市慈善总会,而且这笔款大部分已经发放给艾滋病困难家庭。

依照法律,这样一件荒唐事该如何处理?

  律师认为,孔亚娴擅自“捐款”百万元的行为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涉及刑事、民事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是在刑事方面,孔亚娴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

  陆律师认为,孔亚娴目前虽在医院接受治疗,但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以其做出捐赠行为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为准,这还需要经司法鉴定确认。

若孔亚娴的行为当时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则孔亚娴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孔亚娴行为时并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擅自将公款捐赠给公益事业的行为应当构成贪污罪。

孔亚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擅自捐赠,该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挪用公款罪行为。

因为挪用行为中,行为人应当具有日后归还的主观意愿,而孔亚娴将公款以个人名义捐赠,并无归还之意。

刑法中对“非法占有”罪的认定,并不区分行为人将公款归自己所有,还是转赠他人。

这笔款虽然没有被孔亚娴长久“据为己有”,但在法律上仍属非法占有。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二是在民事方面,孔亚娴的捐赠行为是否有效?

慈善机构是否应当归还该笔款项?

  陆律师解释,捐赠,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可见,赠与人只能赠送自己的合法财产。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规定: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孔亚娴的行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她侵犯了中国石油大学的财产所有权。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只有经中国石油大学追认,这笔百万元捐赠行为才能有效。

因此,在法律上,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接受这笔捐赠的行为无效,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并未取得这笔百万元款项的所有权。

如果校方要求归还,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有义务归还该款项,校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

  三是慈善机构如何归还该笔款项?

  陆咏歌律师认为,在法律上,慈善机构并没有核实捐赠款物是否为捐赠人合法所有的义务与权力,得到捐款后,依其《章程》发放,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无过错。

接受发放的艾滋病患者不负返还义务。

慈善机构也不能向已经接受发放的艾滋病患者索还。

  由于慈善机构的公益性质,在返还这笔款项时,慈善机构不负即时返还的义务,不应承担利息的支付责任。

通俗地讲,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可以在以后得到社会捐款时,再返还中国石油大学,而不必承担利息。

  在进行了法律解答后,有多年法律工作经历的陆律师惊叹,孔亚娴作为一个出纳,竟然能擅自将单位的巨额财产轻而易举地从单位账户上划出,可见该单位的财务管理漏洞之大。

这是值得思考并着力弥补的。

2、车票背后的法律关系——客车司乘人员赔偿现象透析

    乘客受害救助不力司机车主终成被告

1998年9月9日,河南省召县居民方勇与宋道明、李华在桐柏县洽谈装修业务后,共同乘坐南阳汽运公司“渝R—02086”大客车返回南阳。

客车在行进中,3名歹徒欲对宋道宁行窃并遭宋反抗,其中一名歹徒举刀向宋砍去,方勇见状从后面抱住该歹徒,另一名歹徒将方勇砍伤。

因司乘人员拒绝救助而延迟时间,方勇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车辆承包人姚广才和南阳汽运总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

在诉讼中,南阳汽运总公司辩称:

方勇之死是他人行凶的刑事犯罪行为所制致,与我公司的运输行为无关,故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姚广才辩称:

我虽然承包了总公司的客车,但在此次承运中,我本人并无过错,且死者当时受伤后我尽到了抢救责任,所以我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卧龙区法院认为,受害人方勇在购买桐柏至南阳的车票后乘坐南阳汽运总公司的客车,已与乘运方建立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承运人应将乘客安全、及时送往目的地并提供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具有车辆经营权的姚广才,对于不让乘车人随身携带的管制性刀具未进行检查,而在乘客遭受不法侵害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且救助不力,导致被害人方勇死亡,姚广才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南阳汽运公司作为该车的所有权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由此作出判决:

一、被告姚广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3996.8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被告南阳汽运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乘客见义勇为受伤客运公司被判赔偿

1999年11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水泥厂工人陈云显搭乘南阳至新野的长途客车回家。

当客车行至南新路口时,上来几个青年。

车往南行驶10公里许,这几个青年拔出匕首,对车上的乘客叫嚷:

“老子没钱花了,借几个钱用。

”当歹徒搜到一位老人时,老人不肯给。

他们便对其拳打脚踢。

这是,坐在后面的陈云显“腾”地一下站起来。

大声喝道:

“你们给我住手!

”话音未完,3个歹徒就围住了陈云显,对他拳打脚踢。

陈云显毫不畏惧,赤手空拳与歹徒展开了搏斗。

但终因寡不敌众,鼻子被刀割破,肠子被戳穿,很快成了一个血人。

歹徒被陈云显的凛然正气所震慑,只得中途下车四散而逃,陈云显却到在了血泊中。

陈云显被送至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诊断,腹部为开放性损伤,横结肠破裂。

住院期间,共医疗费近万元,因病情不稳,要进行再一次的手术。

由于经济困难,陈云显只好在家里保守治疗。

孤独无援时,他想到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0年1月,他一张诉状将客车司机李晓峰及其所属单位南阳汽运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

原告陈云显作为客车的乘客,其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保证乘客在运送过程中免遭各种损害。

但该车在行驶中遭歹徒抢劫,原告由于见义勇为被歹徒殴打致伤。

依照《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对此事应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责任,原告的请求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客车的车主所在的新野运输分公司,应对此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李晓峰系新野分公司内部职工,事发当天虽为出事客车的司机,但系职务行为,故李晓峰对此不应承担责任。

4、试驾造成他人伤亡谁来承担责任?

2003年5月18日,李鸿伦和妻子董高胜、儿子到云南汽车交易市场选购汽车,当他们从天津汽车公司高新专卖店出来时,一辆停在店门口消防通道上挂有天津牌照的“威姿”汽车突然启动,将董高胜撞倒并从她身上碾过,直撞到对面玻璃门上才停住。

董高胜当场死亡。

李鸿伦深受刺激,被送往医院急救。

昆明高新公安分局调查后,将该事故定性为“道路外车辆事故”。

肇事者是位女性,46岁,事发后她内心深受谴责。

其丈夫向李鸿伦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的购车与试车行为中,从与责任主体确定密切联系的角度看,至少涉及三个基本法律关系:

一是购车消费者李鸿伦与试车消费者某女士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是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与试车消费者某女士之间法律关系;

三是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与李鸿伦一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个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尽相同。

第一个在性质上应该界定为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第二个和第三个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可以从两个方面界定:

在民法上它们属于合同关系,受〈合同法〉调整;在经济法上它们属于消费关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可见,董高胜死亡的赔偿责任主张主体可以有两方:

一是侵权行为人某女士,二是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

这就产生了责任竞合问题。

解决的方式只能是选择其中之一而不是双重索赔。

根据责任竞合处理规则,选择了侵权人某女士承担责任,某女士在承担责任后如果能够证明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也有过错,可以向其追偿;选择了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承担责任,在责任承担后也可以向侵权人某女士追偿,而这就涉及到前面提到的第二个法律关系——天津汽车专卖店和云南汽车交易市场与试车消费者某女士之间的法律关系了,这涉及到试车合同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试车关系,与死者赔偿责任的确定没有直接关系。

 

物权法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2、物权在性质上是()

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相对权

3、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创立。

A、权利B、义务C、种类和内容D、保护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典权D、海域使用权

5、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B、电力C、阳光D、人身 

6、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A、所有权B、抵押权

C、留置权D、用益物权

7、下列选项中那种属于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

A、交付B、登记C、标示D、占有

8、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A、土地B、房屋C、水面D、矿藏

9、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

A、特定的B、不特定的

C、时而特定,时而不特定D、债务人

10、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

C、土地使用权D、典权

11、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A、留置权B、典权

C、土地承包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

12、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

C、企业所有的汽车D、个人承包的耕地使用权

多选

13、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BCD)。

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B、因物的归属产生的关系

C、调整物的利用关系

D、调整物的占有关系

14、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可以把物权分为(AC)。

A、主物权B、本物权C、从物权D、占有

15、所有权的内容包括(ABCD)。

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

16、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ABD)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

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二、判断题

1、根据一物一权原则,在同一财产上,不得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但这并不妨碍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

2、区分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相区别()

3、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

4、准共有是所有权之外的共有,但是准物权的客体不包括各种他物权。

()

三、简答题

1、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答: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具有以下区别:

(1)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

(2)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

(3)用益物权就物的实体而利用,被称为实体支配权;担保物权就其标的物卖得价金,清偿债务,注重的是标的物的一定价值,而非对物本身的支配,因而,被称之为价值权。

2、试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答:

1、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不法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2、构成要件:

(1)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不动产的名义权利人;

(2)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人;(3)须基于法律行为而有偿受让动产所有权;(4)出让人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人;(5)受让人须为善意。

4、试述物权的特征。

答: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一种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人;

(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3)物权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这意味着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他人积极地为相应的协助行为。

物权的义务主体的义务就在于不为一定的行为;(4)物权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不能有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5)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所谓追及权,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可以追及其物,向实际占有人主张其权利。

所谓优先权,是指同一物上有数种权利时,物权具有较其他权利优先行使的效力。

(6)物权的保护方法的特殊性性。

法律对物权采取多种不同于债权的方法进行保护。

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无限公司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无限公司与()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属性,但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规定无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A、合伙B、资合公司C、两合公司D、人合公司

2、资合兼人合的公司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 )。

A、人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B、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D、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根据《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万元300万元B、3万元600万元

C、3万元500万元D、2万元400万元

4、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总经理

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31/4B、71/3C、51/3D、51/4

6、长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说明书上规定的截止期限只募足其发行的股份的98%,此时()。

A、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可以经申请由审批机关批准延长30日的募股期

C、可以由认股人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

D、可以由发起人认购未发行的股份,然后召开创立大会设立公司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得再抽回其投资()。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登记后

8关于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对外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5%

B、公司可以与某一个人投资设立某一合伙企业

C、公司可以以其全部资产投资另一有限责任公司

D、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9、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6万元。

公司成立3个月后,吸收丁入股。

半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2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3万元。

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10万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因故均不能出席会议,于是董事会指定由董事甲主持会议,但是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此有异议,故推举股东乙主持会议,而出席本次会议的最大股东丙认为其他股东的做法是对其大股东的不尊重,认为应由自己主持会议。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主持人发生争议,将影响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和公司的决策行为,于是决定由监事会主持该次股东大会。

你认为股东大会应由()主持。

A、董事甲B、股东乙C、股东丙D、监事会

11、明达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四位股东A、B、C、D,其中股东A欲转让其出资给股东以外的人甲,下列各项中关于该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B、C表示同意,则A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甲

B、如果B、C表示同意,则A转让的出资在D与甲的购买条件相同时,D有优先购买权

C、如果B同意,但C、D均表示反对,则A不能向甲转让其出资

D、如果B同意,但C、D均表示反对,则C、D应当购买A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二、多项选择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的职权包括()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C、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D、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2、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包括()。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设股东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召开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C、解聘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董事会有12名成员,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监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7人时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时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有()。

A、发行公司债券

B、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C、修改公司章程

D、选举和更换董事

6、下列各项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A、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有限责任

C、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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