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淮南构建和谐社会修改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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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淮南构建和谐社会修改1

打造法治淮南构建和谐社会

——淮南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汇报

(2005年10月)

各位领导:

我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五年来“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做简要汇报。

淮南市是中国大型煤电能源基地之一,是安徽省重要的工业城市,辖五区一县及毛集实验区、经济开发区,面积260平方公里,人口230万。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

1985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

2001年以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事业进步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我市三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今年又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两提高、两转变”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提高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淮南,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抓组织,求落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保障工程”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治本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网络。

为加强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我市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形成了全市范围内的组织领导网络体系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机制,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制定了规划和纲要。

2001年,新世纪伊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1]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淮南市“十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下发全市各县区、各县以上单位,并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动员大会。

同时,按照“长规划、短安排、分段走、步步抓”的工作原则,每年都制订出台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意见,积极部署,统筹推进。

三是加大了检查监督力度。

“四五”普法工作中,我们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多次组织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调研和检查工作。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四五”普法决议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

在加强检查监督的同时,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全市“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纲要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积极发放了普法教材。

“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先后组织发放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WTO基本法律制度讲话》、《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读本》、《行政许可法释义》等普法教材。

并结合新法的颁布实施,及时发放了新《婚姻法图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全生产法问答》、《公务员法释义》、《信访条例》等一些部门专业普法书籍,保证了普法对象学有教材。

五是落实了普法经费。

根据《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四五”普法的要求,2001年以来,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今年已达20万。

做到了经费按时到位、专款专用,切实保证了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为顺利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创造了物质条件。

二、抓重点,求深化,注重实效,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01年以来,我市始终把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方法多样、形式灵活地开展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上下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明确任务抓重点,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自“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特别注重这四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

2002年,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学习方法、考试考核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了具体分工,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法宣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首先,坚持和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

市委将学习法律知识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五”普法实施以来,市委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及WTO法律知识,以及《宪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

此外、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也都普遍建立了党政班子人员学习制度,定期学习法律知识。

其次,开展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

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给市人大常委、市政府组成人员讲解部门法律法规、举行法制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永康教授、中国WTO协会副会长刘光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行政法室主任李援等专家学者为全市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作大型法律知识报告会。

再次,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考试制度。

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每年举办全市县干班、青干班、妇干班等培训班,把法律知识纳入培训班的必学内容。

2004年10月,举行了市直400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四五”普法考试。

由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对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抓好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

对于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我们主要从抓依法行政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入手。

2001年,制定了《淮南市国家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把公务员学法纳入培训计划。

市人事部门将培训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每年评优的必备条件。

2002年,举行了全市三千名政府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考试;2004年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培训月”活动,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班35期;市直机关工委先后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参加的《宪法》、WTO法律知识、两个条例等竞赛;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在全系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举办法制讲座、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如市物价局常年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

检法两院以司法人员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为培训重点,并将法律业务知识作为竞争上岗的主要考核内容。

上述活动地开展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三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企业依法经营读本》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四五”普法常用法律法规读本》。

2002年8月,举办了全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公司法及税法基本知识和WTO法律制度等法律知识。

同时,我市各企业特别是驻淮大中型企业,积极主动地认真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内容的系统学习和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

2002年,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用了3个月的时间集中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并进行了考试;2003年3月,淮化集团邀请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为中层以上干部举办了WTO法律知识培训班;田家庵电厂、平圩发电公司对中层干部进行公司法、税法、合同法、电力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已经经常化、规范化。

各企业单位为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还利用干部学习日、党团活动日等渠道,采取专题讲座、主题教育、普法座谈会、写心得体会等各种形式,强化学习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和能力。

四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根据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意见,对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作了具体安排。

首先,将法制教育列入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点内容。

“四五”普法以来,我市推行了法律知识教育的“143”工作目标。

即抓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坚持四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

同时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

全市所有中小学学校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

为提高法制副校长的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2003年在全省率先举办了法制副校长培训班4期,培训法制副校长165名,全部取得合格证书。

制定了《淮南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使法制副校长的建设和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市中小学聘请的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多达90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0余万人次。

再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毛集实验区通过建立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观看法制教育光盘、图片,经常举办以案释法讲座。

田区在街道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国庆等街道还专门开办了青少年法制学校,重点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全市中小学校还多次开展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少年模拟法庭、国旗下讲话、征文比赛等活动。

如淮南一中开展了“与文明同行、与法制同行”教育活动;淮南十二中编发了《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黑板报专栏近2000期。

此外,为加强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市教育部门编印了《淮南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读本》7000多册;2004年举办了全省第一台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电视竞赛;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征文、演讲、墙报、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禁毒教育课的“六个一”活动。

今年7月,我市还启动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阳光工程”。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全市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极大的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实现了在校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为零的目标。

   

(二)围绕中心抓深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为使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围绕“抢抓机遇、奋力崛起”发展战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和净化投资环境。

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处理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入手,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两个服务”:

首先,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

在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中,坚持以普法引路,为重点工程创平安。

我市及各县区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办的同志组成的法律宣讲团,到征地、拆迁难度大的重点工程建设工地,提前介入、走村串户、积极宣传协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凤台县在淮河疏浚工程中,把法律宣讲团调集到治淮一线,从法律角度做群众搬迁的思想工作,为政府依法拆迁提供法律服务,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整个治淮工程,共拆迁房屋2万多平方米,没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其次,为整治经济秩序服务。

先后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建筑劳务用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宣传。

以案释法,教育了广大群众,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潘集区开展了维护铁路沿线秩序、煤炭经营秩序、平圩电厂周边秩序等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会议、发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铁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地化解了企地矛盾,为实现企地互利、共同发展做出了贡献。

八公山区在小煤矿安全生产、乱采山石资源等专项整治中开展的集中宣传取得明显实效。

以上这些措施,优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做到“两个结合”:

首先,与“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

2001年以来,我市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严打”整治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配合“严打”进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在“严打”整治斗争期间,全市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严打”法制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为“严打”斗争营造了法治舆论氛围。

其次,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

对群众关心的再就业安置、房屋拆迁、乡村账目、司法公正等问题,通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座谈会等形式,进工厂、入车间、下农村、串农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避免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2002年4月,我市钢厂和机厂出现上街堵路事件,法律宣讲团及时进驻厂里,通过闭路电视反复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稳定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

三是围绕农村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农村工作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目标实现的重要工作。

首先,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开展法制宣传。

2004年全市开展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活动,全市各机关积极行为起来,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到街头、村头、地头。

其次,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展法制宣传。

各县区、乡镇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散发宣传材料、出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村民依法选举、民主选举意识,保障了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再次,利用其他活动开展法制宣传。

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多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返乡的务工人员无偿发放《务工人员维权指南》1000余册,同时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市律协还组织了“为农民追讨拖欠工资法律服务志愿团”,在协助解决劳务纠纷过程中开展法律宣传。

今年6月,市建筑管理处为提高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律素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举行了“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知识报告会”,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四是围绕突发事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03年,针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动员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迅速在全市城乡掀起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高潮。

及时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了送法到基层活动,发放依法防治“非典”书籍7000余册、挂图1000张。

同时,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接受法律咨询。

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防非”的意识,为及时控制疫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抓基础,求发展,强化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我市从1997年开展依法治市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能够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实施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执法环境明显优化,法治实践不断丰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

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各项社会管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

为适应本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了地方规章和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步伐。

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制定出台了29部涉及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加大行政立法力度,先后制定、修改政府规章16件,废止33件。

在全市逐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构成的符合我市地方特点的法律法规体系。

各基层部门和单位在依法治市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普遍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做到了厂有厂规、校有校纪、乡有村规民约。

使社会各项事务管理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设向更高层次延伸。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淮南市人民政府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首先,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03年我市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团工作运行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证了政府决策行为的合法。

在经贸谈判、融资租赁、招商引资等活动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既保证了招商政策有较低门槛、较强的吸引力,又不违背国家的法律。

2004年,潘集区、大通区等区也相继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

其次,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和改善政府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管理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市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执法,确保每件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五年来,未出现一起违法执法现象。

再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把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普遍建立了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权责明确、任务落实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市国税局实行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考核评议,对考核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市工商局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定期举行案件卷宗互审会,全面规范和提高了执法水平。

此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

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37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受到社会的好评。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

全市各级司法机关从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出发,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法制、体制、机制上保证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并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增强了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全市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大力推行了审务公开、检务公开活动,做到程序公开、证据公开、对诉讼参与人公开、对公众和新闻媒体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

全市检察院系统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充分体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原则,对办案人员责、权、利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起诉业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市法院系统全面落实立审分开、审执分开、审监分开,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促进了审判公正。

今年4月,田东法庭诉讼调解公正司法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十佳法庭”荣誉称号。

各级司法机关建立健全了错案追究制、案件回访、回执制,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水平的提高,“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民、居民的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2003年,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2004年7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会议。

广大农村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目前,全市有6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我市凤台张巷村、毛集康庙村、田家庵黑泥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为了寻找城市基层依法治理突破口,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全市151个社区中50%达到依法治理标准,促进了社区法制建设与社区各项建设的同步发展。

我市的田家庵区还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五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群众依法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全市逐步形成了由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热线等构成的门类齐全、质量较高的法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法律的需求。

2004年,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机构,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法律服务,担当常年法律顾问256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3550件,办理公证8747件。

我市共建有人民调解组织889个,从乡镇、街道、社区、村逐步拓展延伸到国有企业、集贸市场和边缘地区。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纠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等职能作用,调解案件3482年,调解成功3260件。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件,全市各级“148”专线法律咨询接待来人来电1159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六是完善监督体系,法制监督的覆盖面逐步扩大。

五年来,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党委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以及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监督体系,扩大了法制监督的覆盖面,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主法制建设。

2001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依法治市情况,听取专题汇报20多次。

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了230次执法检查活动,对有关经济、教育、环保、文化、科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土地城建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市政协组织委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行政许可法、禁毒条例的贯彻情况,以及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视察。

市电台开设“行风热线”,每天都有行政执法单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咨询,有效地促进了各行各业依法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抓创新,求突破,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普治结合新途径

在工作实践中,坚持不断研究新情况,运用新方法,采取新形式,拓展新领域,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促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普治并举抓合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全市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形势需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较大规模的活动。

五年来,先后配合工商、财政、公安、土地、环保、妇联、计生等十多个部门开展专项宣传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如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检查活动;与禁毒办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与妇联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检查活动;潘集区依法治区办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专项整治活动。

特别是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全市上下联动,各级领导和群众共同参与,采取组织法制宣传一条街、召开座谈会、领导同志发表电视讲话、发表纪念文章等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二是寓教于乐抓创新,开拓法制宣传新局面。

积极创新工作思维,充分调动各种宣传媒介,将文艺宣传形式同法制宣传内容相结合。

去年12月4日,市电视台创办了大型普法电视栏目《法治纵横》,该栏目的开播填补了我市电视政法栏目的空白,收视率很高。

洛河发电厂在全厂干部职工中开展《今日说法》赠书、征文活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先后两次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2003年6月,举办了全市“禁毒法制文艺汇演”。

同年12月,我市选送的花鼓灯“盛世欢歌”节目,参加全省法制文艺汇演,荣获特别奖。

潘集区精心编排了“政法之声”法制文艺节目,到电厂、煤矿进行巡回演出。

凤台县推剧团《女儿桥》剧组在城乡巡回演出宣传《人口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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