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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一清单五制度

事故隐患交办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交办的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条交办的范围:

1.公司安委会工作部署、安排;

2.公司安委会会议重要决定、决议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3.领导重要批示;

4.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

5.按法定职责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事项;

6.有关地方或部门不作为或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的;

7.其他需交办工作。

第三条交办的途径:

1.上级部门交办;

2.会议决定交办;

3.领导批示交办;

第四条交办的办法:

单个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交办;综合交办;电话交办等,但都要下达安全生产重要事项交办单。

第五条交办事项的办理:

1.交办事项的项目部、科室负责人应按照交办事项注明办结时限内办结,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交办部门领导审批,可延长最长不超过7日;

2.交办事项办结后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交办部门或机构;

3.公司安委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对报告办理结果的汇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查再报。

第六条交办事项的督办:

公司安委会对交办事项承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意见: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交办事项的;

2.未按规定反馈交办事项办理结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交办事项的;

4.办理交办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5.不执行交办处理意见的;

6.其它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七条交办督查事项的查办:

(一)查办对象:

1.承办单位不能按时办结,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2.交办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深入调查研究、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反映情况失实的;

3.落实交办事项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过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信息通报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企业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前提,建立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信息管理系统,利于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信息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公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各项目部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安全科科长、副经理报告或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3、公司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6、公司发生涉及人身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7、公司每月将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向公司职工进行公告,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生产重要事项交办单

编号:

交办

单位

交办

时间

年月日

承办

单位

承办单位签收人

签收

日期

年月日

交办事项

内容及建议

 

时限要求

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

1、公司负责人负责对水利施工建设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安全科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二、隐患整改验收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

总经理:

岳钧,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魏才华;各科室负责人;各项目班组长以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4、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5、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所属项目部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2.3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定义

3.1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1—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致使全部或者局部停产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和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建设,对隐患进行排查、分析、评价,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上报及效果验证和评估工作。

4.4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信息档案,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全部。

4.5财务部提供资金保证。

5资源需求

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资金保证,信息,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6工作程序

6.1隐患排查

6.1.1对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进行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6.1.2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隐患等级,并登记建档。

6.2隐患治理

6.2.1—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

6.2.2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可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6.2.3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6.3预测预警

6.3.1采取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水文、气象等信息,在接到暴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6.3.2每季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并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7.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7.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7.3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7.4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7.5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分公司、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8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8.1排查工作由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

8.2方式包括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8.3公司每季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9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9.1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施工队(班组)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

9.2一般事故隐患

9.2.1由隐患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

9.2.2项目部安全科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

9.3重大事故隐患

9.3.1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并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9.3.2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9.3.3由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9.3.4严格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9.3.5公司安全部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出具评估报告。

9.3.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

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

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9.3.7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0.1公司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10.2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10.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10.4—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施工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科审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10.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公司安全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10.6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账加强管理。

11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1.1鼓励广大员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等,项目部设立专门用于接受举报的信箱。

也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部举报。

1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和接待来访举报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

11.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11.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1.4.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11.4.2在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11.4.3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1.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员工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11.6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

12.1每月25日前,分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月报表》一并报公司安全部。

12.2公司安全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每月10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报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

13.1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账、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妥善保存。

13.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

13.2.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13.2.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

13.2.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

13.2.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3.2.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13.2.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13.2.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13.2.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13.2.9其他相关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14记录

保存检查、分析评价、隐患等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验证和效果评估、预测预警、统计分析等记录。

1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故隐患销号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1、各业务科室、项目部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销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

对消号的隐患,安全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

2、各业务科室、项目部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全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消号。

3、各业务科室必须于每月的5日前对所管的安全隐患档案进行整理,已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进入安全隐患消号表,上月新发现的安全隐患按时间先后顺序进入安全隐患档案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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