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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余华小说中的疯傻人物形象

略论余华小说中的疯傻人物形象

潘龚凌子 

[摘要]:

在中外文学史上,内容涉及到疯癫现象的文本比比皆是。

在中国当代文学中,余华的小说中存在着大量的疯傻人物形象,并形成了其独有的风格。

本文将从精神意义上的疯癫、由健全人变成疯癫、浪漫化的疯癫三个角度来解读余华小说中疯傻人物形象。

在人物形象的选择上,余华对于疯癫人物形象的把握来自于他曾经作为医生的敏感。

在他的笔下疯子和傻子也都突破了原有的传统形象,呈现给读者的是极度残忍的现实以及来自一个敏感胸腔里不停歇的呐喊。

[关键词]:

余华小说;疯子形象;傻子形象;先天疯;后天疯;偏执疯;现实意义;

 

一  引言

“疯”和“傻”是两个具有多重意义的词,我们对疯子的理解有以下三种∶一是精神病,患者神经错乱,精神失常;二是行为古怪的人,可能做出疯狂或放肆行为的人;三是做事严重不合常理的人。

傻子的意思就是头脑愚笨,不谙事理,缺乏想象力的人。

一般是指无法进行正常思维的人(比如痴呆)。

或用来讥笑不按生活常识待人处事、且失败的人。

而“疯”和“傻”在某种意义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们的外在形态表现为疯癫。

疯癫的含义有两种:

其一是insane,即显示精神不健全或精神错乱,由癫狂所影响,其二是mad,即由于精神错乱而产生的或像精神错乱般表现的(情况反常)。

在中外文学史上,内容涉及到疯癫现象的文本比比皆是。

从中国古代文学开始我们熟悉的文本有《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金瓶梅》中的武大郎等一些具有浪漫色彩的疯癫人物形象到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鲁迅先生笔下以《狂人日记》为代表的一系列疯癫性质的人物形象,在西方文学作品中有《喧哗与骚动》班吉,《傻瓜吉姆佩尔》中的吉姆佩尔,《堂吉诃德》中的堂吉诃德等众多疯癫人物形象。

而在现在中国的文坛上,也出现了将疯癫现象演绎的很好的《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爸爸爸》中的丙崽以及余华的《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河边的错误》等一系列小说主人公。

疯癫作为一种吸引人的现象在中外文学史上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法国福柯在他的著作《疯癫与文明》中明确地表明他对疯癫的看法:

“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

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

”[1]而余华的小说中存在着大量的以疯傻人物形象为主的文本,只有对他文本中的疯傻人物形象做更细致的解读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余华的思想。

在我的论文中,我将从三个具体角度出发逐步解读余华小说中疯傻人物形象。

二  神经意义上的疯癫人物形象:

先天疯

1  来发和疯子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的叙述视角是一个傻子。

本文的主人公“我”是一个生来就弱智不明事理的傻子,“我”的本名叫做来发,除了“我”爹和陈先生没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村里没有一个人把“我”当做人对待。

以许阿三为首的一群人以欺辱“我”为乐。

他们每次碰见“我”都给我起个不一样的名字。

“可是我一上街,我的名字比谁都多,他们想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

他们遇到我时正在打喷嚏,就会叫我喷嚏;他们刚从厕所里出来,就会叫我擦屁股纸;他们向我招手的时候,就叫我过来;向我挥手时,就叫我滚开……还有老狗、瘦猎什么的。

他们怎么叫我,我都答应,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他们只要凑近我,看着我,向我叫起来,我马上就会答应。

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

喂!

除了给来发起各种各样侮辱性的名字, 许阿三等人还争着让“我”做他们的儿子,认他们做爹。

除此之外他们还找了一条狗做“我”的媳妇,随心所欲的殴打“我”。

而且这些对来发人格身心上的侮辱不知道会持续多久,反正不会在许阿三死后就停止,也许要等到来发死去的时候才可能正式的有一个终结吧。

《河边的错误》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侦探办案的悬疑故事,其中的疯子自从在出现就是疯的,是一种自身本来就带有的疯癫,在这篇文章中他一共杀了三个人,首先他在河边杀死了好心收留他的么四婆婆,然后他又杀了一个和他生活一点不相关的男人,最后杀的是在河边发现么四婆婆人头的那个小孩。

我们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完全找不出疯子杀人的动机,么四婆婆是唯一真心对他的人,给他吃的穿的,可他为什么会杀她还要砍下她的头?

在这之后被杀的那个男人根本不是疯子生活范围中的人,他为什么要杀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无辜的人?

还有那个可怜的小孩,疯子真的是疯子,不分青红皂白的发狂,连一个小孩都不放过。

为什么他杀人的欲望这么疯狂?

甚至有一种想要摧毁一切的爆发力。

后来警察马哲进入到这个案件的调查中,案件毫无头绪的的进行着,在调查期间牵扯出很多无关紧要的人,但是接受调查却给这些被调查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中的一个嫌疑人也成为疯子自己自杀了。

最后他们发现真正的杀人凶手其实是疯子后,马哲开枪杀掉了游离于法律掌控之外的疯子,自己却成为精神病院的准病人。

2  先天疯的现实意义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的来发虽说是个傻子,但是他还是傻一些比较幸福,要个名字有什么作用呢?

就是因为他本来的名字,来发失去了唯一和他相互依靠的大黄狗。

不要名字了,就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人,那样就没有东西可以失去了。

其实在有些时候所谓的胜利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撒旦,更不属于那些心怀恶意的反面人物,而是属于疯癫。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来发是个绝对的傻子,他的傻是生来就有的,他生活的世界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在他的世界里面什么都有最单纯的定义,简单且直接。

疯癫成为他的负担。

他的傻为他带来了各方面的侮辱和难堪,他的傻使围绕在他周围的人都幻化出了人性中邪恶的一面,用各种可憎的嘴脸侮辱来发。

除去对他稍有关心的陈先生和那条和他相依为命的狗以外,那些人都是自身欲望的奴隶。

他们才是正儿八经的疯癫,他们身上的疯癫并不是体现在精神疾病上,是在内心里面,畸形的变态的嘲讽意义上的疯癫。

来发他作为一个个体只是单纯的傻,可是那群疯癫的人将自己畸形的感官强加在他的身上,迫使来发将黄狗为女人,将所有人当做爹。

使他分不清数现实与虚幻从而成为一个他们所独有的专属傻子供他们消遣。

在福柯《疯癫与文明》认为:

“疯癫确实具有吸引力,但它并不蛊惑人。

”[2]《河边的错误》中疯子杀人确实让人很震撼,可是我相信他自有他的道理,但是那是我们没有办法接触得到的东西,它只存在在他的脑袋里面。

它是神秘不可知的存在。

然而,“疯癫是最纯粹、最完整的错觉(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形式。

它视谬误为真理,视死亡为生存,视男人为女人,视情人为复仇女神,视殉难者为米诺斯。

但是,它也是戏剧安排中最必要的错觉形式。

因为无需任何外部因素便可获得某种真正的解决,而只须将其错觉推至真理。

”[3]

我们无法用法律制裁他,他的疯癫是在病理学上的。

他的疯癫在外在表现形式上是兽性的,而这种兽性放在他身上确实是无辜的。

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去理解疯子的所作所为,他在他自己的那个独有的疯癫的世界里生活着,只能仅仅靠自己的推测,因为他是个疯子,他没有办法掌控自己的行为。

他分不清黑白是非,分不清生死,他只是一个疯子而已。

三  心理向生理转变意义上的疯癫人物形象:

后天疯

1  中学历史老师、即将满18岁的少年、徐亮、马哲警官

《一九八六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中学历史教师,他是一个热衷于研究古代酷刑的文化人,而文革的到来使他原有的生活不再平静。

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准备写交代材料时,他消失了,失踪了。

当文革那场浩劫过去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主人公在十余年后重新回到小镇,这时的他不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而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疯子。

随着时间的进行,主人公的神智一直沉浸在某种氛围中,首先是在他的想象中用砍刀对周围的人实施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然后他又用烧红的烙铁、钢锯、石头、菜刀在自己的身体上依次施行了墨、劓、剕、宫、凌迟等酷刑直至生命的尽头。

如此血腥令人作呕的场面让人无法接受,他却在对自己施行酷刑的过程中感到异常满足、兴奋。

而他的妻子,应该说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对于他的出现是极度恐慌的,她的精神高度紧张,内心极其害怕。

文革对她精神上造成的创伤是无法愈合的。

妻子已经重新拥有了自己宁静的生活,疯子的出现对于她而言不是惊喜而是惊吓,疯子的出现使她不断的回想起那段她不愿意去面对的历史,她不想再次失去现有的平静生活。

当她知晓疯子死了之后,久违的微笑出现在她的脸上,她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又开始自己往日的所谓的平静的生活了。

《四月三日事件》的主人公是一个神经兮兮的迫害妄想症患者,全文都是围绕着他的心里变化进行的。

他是一个即将满18岁的少年,他喜欢幻想,经常想象一些未曾发生的情节。

而某些情节真的发生在他的生活当中,与现实中发生的一样。

随即他相信了他所有幻想出来的内容,他相信他的父母和朋友都是自己的敌人。

于是他开始怀疑一切,他怀疑他的父母和朋友在密谋杀他,他怀疑梧桐树下的男子和他们是一伙的,他怀疑四月三日就是他们密谋杀他的日子。

他的怀疑让他不得不把自己隔离出去,他在四月三日之前离开了自己原来的生活环境,他认为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危险,再没有什么能够伤害他了。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生病了,他的生理和精神其实是出现了严重的幻象,他走入了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极端,心灵严重扭曲。

到文章的最后我们才知道了事件的前因后果,他小时候的邻居在18岁的时候生病死了,口琴的声音也没有了。

在这之后他才慢慢发展成为一个疯癫患者。

这篇小说让我们不由得想到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不管从哪个方面入手这两篇小说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狂人日记》中的青年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认为所有的人都想要迫害他,想要联合起来吃掉他,而在这些人当中,他认为最想要吃掉他的人就是他的大哥。

他的脑海里面全部是关于人吃人的场景,并且这种人吃人的事情还发生在亲人之间,属于亲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

2  后天疯的现实意义

在《一九八六年》这部小说中作者多次写到疯子在自虐过程中的享受和快感。

酷刑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多种多样的,但其实质却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意志。

疯子对自己施行酷刑的含义是什么?

我认为他仅仅是想做自己生活的统治者,掌控自己的生活,主宰自己的生活,他在用酷刑来表达他内心的呐喊和对原有的正常生活的渴望。

借用《疯癫与文明》的观点来说:

“就一般情况而言,疯癫不是与现实世界及其各种隐秘形式相联系,而是与人、与人的弱点、梦幻和错觉相联系。

”[4]

中学历史老师的疯癫并不是没有根源的,那就是文革对他们那一代人的迫害导致的一系列精神问题,他身上的疯癫是和他自身的缺点,他的精神压力,他的错觉以及幻想联系在一起的。

疯癫本身就是一种巨大不安的象征,他作为一个行为失控者所以能够更直接地表现出压抑在心里的毁灭意识。

他的疯癫表现更是一种不安的表现,任何事物都能引起他的不安,任何事物微小的变化看在他的眼里就被无限的放大。

唯一能让他集中注意力的就是红蝴蝶结的辫子,这个意象对他而言是家的象征,是他对温暖的,贴心的爱的渴望。

我们能够体会得到他所遭遇的一切是残酷可怕的,他的理性不知为何被隐藏了,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所想要表达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愤怒,他厌恶自己,厌恶那个不正常的自己。

厌恶到想要自我毁灭的程度,死前的瞬间清醒带给他的只是更多的伤害和难堪。

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色彩浓厚的人物形象。

尼采在《悲剧诞生》中说:

“疯狂也许未必是蜕变,衰败,没落的文化征兆吧?

也许是一种健康的精神病。

”[5]

中学历史老师变成一个疯子看似不可能,它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仅仅是因为文革吗?

我们也许更应该问问自己的内心,确实是文革将他逼的走上疯癫的道路,但是促成这一进程的确实我们自己。

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篇小说的主人公并不是生来就是傻子,他们都是后来因为某些缘由,受到一些精神上的刺激才变成疯子的。

一个正常人如何成为一个疯子?

是什么让他成为了疯子?

又是谁把他们放入了疯癫这个体系中?

谁规定了他们的疯癫?

应该说:

“话语涵盖了整个疯癫领域。

在古典意义上,疯癫与其说是指精神或肉体的某种特殊变化,毋宁说是指在肉体的变化下面、在古怪的言谈举止下面,有一种谚妄话语存在。

”“语言是疯癫的首要的和最终的结构,是疯癫的构成形式。

疯癫借以明确表达自身性质的所有演变都基于语言。

疯癫的实质最终可以用某种话语的简单结构来确定,这一点并没有把疯癫简化为某种纯粹的心理状态,而是使它涵盖了灵与肉的整体。

”[6]

他们的疯癫很典型的表现在他们的心理活动和他们的语言表达上,语言确实具有一定的评判能力。

一个人的疯癫与否是能够从他的话语活动中能展现出来的。

一般我们对疯癫的感知是来自于影视、戏剧、小说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没有和真实的疯癫有亲密的接触。

所以在我们的观念中对疯癫的判断依靠的是他的外在表现和话语内容。

那么导致这一类人变疯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是想象。

“疯癫是在想像之外的地方发生的,但又深深植根于想像。

因为疯癫完全表现为它允许这种心象具有一种自发的价值,即全面而绝对的真理。

有理性的人无论对错总要对一个心象的真伪做出判断。

这种行为超出了心象,是凭借着另外的东西来超越和衡量心象。

”[7]

想象力丰富有的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想象可以为我们带来心里的虚拟满足,能让我们在虚幻的空间里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不管好的还是不好的。

而一旦这种想象的行为超越了现实,那么人就会被自己的视觉转换弄得晕头转向,失去辨别事物的基本能力。

例如中学历史老师和那个即将满18岁的少年,他们的病态根源于他们的想象,或者我们可以称其为不切实际的幻想。

《河边的错误》里的马哲警官,在大众眼中他一直是那个最清醒的人物,他找到了疯狂杀人的疯子,侦破了案件。

可是当马哲在河边发现疯子坐在他三次杀人的地方时,他扣动了手枪的扳机杀死了疯子。

难道他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吗?

哪怕他杀的那个人是个身负三条人命的疯子?

曾几何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精神失常被纳入司法体系。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者在犯罪时精神不健全,则不算犯罪或犯法。

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杀了人的疯子是生活在法律体系外的,法律保护他,即使以后他再杀人犯罪,法律还是会保护他,因为他精神不健全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不是他本身的意愿。

《规训与惩罚》中阐述:

“精神错乱的诊断一旦被认可,它就不能被纳入审判;它就打断了审判程序,解除了法律对行为者的制裁。

”[8]

面对这种情况,一边是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具有强大破坏欲并且受法律保护的疯子,另一边是时时刻刻都有生命危险的无辜群众。

马哲的选择是化成身一个终结者杀了疯子。

在这个实际操作过程中马哲自身也糊涂了,他的思维被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事件搅成一团乱麻,他也步上了一条从一个正常人到一个疯子的道路。

不是他不清醒,而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疯癫。

而这一切的发生只是需要一个契机。

对于马哲而言,他步上疯癫道路的契机就是对于疯子逍遥法外的愤怒和无奈。

我不得不说是我们的文明让他变疯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着各种矛盾的交叉,各种不合常理的事件,各种让人无可奈何的现象,文明逼疯了马哲。

他到最后不记得自己出生年月,不认为自己结过婚,不认为自己叫马哲,不认为自己还具有个人思想,他服从了现实,失去了原有的抗争的能力和精神,真正的成为了一个即将住入精神病院的精神病患者,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

四  精神意义上的疯癫:

偏执疯

1  许三观、徐福贵、孙光林

《许三观卖血记》是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的故事,当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的时候,因为生活困难,家庭负担太过沉重,他为了生活每天超负荷的工作,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无法保证家里人的生活,在阿方和根龙的引导下他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他第一次卖血娶到了老婆许玉兰终于有了家;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所以用来支付医药费;第三次卖血是在与林芬芳干了苟且之事后,为了感激她;第四次卖血是在饥荒年代为了使全家能够平安渡过难关;第五次卖血是为了改善儿子们在乡下的艰苦环境;第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许二乐的前途;之后又为了筹一乐的医药费曾连续多次卖血;在他老了以后, 许三观还有一次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导致的卖血未遂的行动。

整篇小说以许三观卖血为线索,展开了一个平凡农民许三观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

小说全文读起来感觉心酸无比,很显然, 许三观的“血”成了他们家生活中的顶梁柱,一到危急时刻就派上用场, 许三观一家的生存状况是用许三观的“血液”来维持的。

虽说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卖血是许三观的身体一天天的衰败下去,当他去血站卖血时,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在一瞬间崩溃了。

其实在我看来,许三观最大的悲哀并不是他的血坏掉了卖不成了,而是在最后儿子们劝许三观回去的说的话:

 一乐说:

“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

”二乐说:

“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

”三乐说:

“爹,你别哭啦,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9]

至此,许三观的悲剧不在于他为生活所迫去卖血,也不在于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儿子却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而在于他原来寄予无限希望的儿子已在现实面前变得面目全非。

《活着》不像是一部小说,它更像是一部关于直面死亡的连续剧,主人公徐福贵年轻的时候不思进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输光了他家的庞大家产后死了爹,抗日战争爆发后他被拉去当兵,在这期间死了娘。

当兵归来后进入新社会,儿子有庆为就新上任的县长夫人被抽光血而亡。

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而死,福贵的老婆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在施工的过程中意外身亡,孙儿苦根因为吃太多豆子给活活撑死。

这么一大家子人到最后只剩下富贵一个人了。

在他漫长的人生历程中,一次接一次的见证了身边所有亲人的死亡,总共有七次。

苦难对于福贵来说才是最忠实的朋友,从抗日战争到现在,他历经无数沧桑,身边亲人都离去了自己却还活着。

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不得不叹息活着的艰难和挣扎。

即使这样,福贵他却显示出惊人的生命韧性与顽强,继续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

《在细雨中呼喊》是一个江南少年孙光林的成长故事,又一部以心理描写为主的小说。

它所表达的就是令人恐惧的非理性的梦幻的非真实世界。

这篇小说内容涉及到的主要是欲望,各种大大小小的不同的欲望以及偏执性的心理为叙述对象。

全文是以“我”的记忆为轴心,不断地变换空间时间,使叙述视角能覆盖过去到未来。

孙光林出生在一个极度贫穷的家庭,有着一个不负责任而凶狠无赖的父亲,还有孤苦生活的祖父,常年在家忍辱负重的母亲,孙光林在家的时候经常的挨打挨骂,被亲人冷落歧视,然后是像垃圾一样被送走,又自己再跑回来……这就是孙光林生存的绝境了,在这种绝境中生存与成长,这是对孙光林整个人生最大的历练。

面对生活的苦难,孙光林奇迹般的挺过来,一个人,无依无靠,孤独无依,陪伴他的只有淡淡的哀愁和随时到来的恐惧,还有那不知所以的呼喊,永远地在空中游荡。

2  偏执疯的现实意义

《疯癫与文明》中关于浪漫化的疯癫有这样的说法:

“浪漫化的疯癫。

其特征是由塞万提斯(Cervantes)确定的。

”“在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的作品中,疯癫占据着一种极端的、孤立无援的位置。

没有任何东西能使它回归真理或理性。

它只能导致痛苦乃至死亡。

疯癫虽然表现为一派胡言乱语,但它并不是虚荣自负;填充着它的是空虚感,是麦克白夫人的医生所说的“超出我的医术的疾病”;它已经是完全的死亡;一个疯子不需要医生,而只需要上帝赐福。

”[10]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为什么是一个浪漫意义上的疯癫形象呢?

我们从文本中可以发现非常多的小细节,处处都透露着幽默和怪诞。

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比如许三观和许玉兰无意义的争吵:

比如许三观教育自己的儿子长大以后要强奸何小勇的女儿;诸如此类的奇思异想非常多。

许三观只是想做一个很普通的农民,只要能够让他的生活简单到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十分满足。

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这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将许三观归为纯粹的疯子是不甚恰当的。

但是从一个宏观的角度上说,他确实是一个疯癫的人物。

在中国社会这个广大的角度上,他为一个和自己老婆有私情的男人养儿子,他为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儿子卖血,他为了做个最平凡的普通农民奋斗着。

中国人的观念里,“血缘”就是一切。

血缘是一个家庭存在的依据和维系标准。

他为何小勇的儿子做的一切,不是傻吗?

在这里我认为许三观不仅仅只是一个傻子了,他也是一个具有浪漫化疯癫的善良人。

他完全是在以生命为代价做自己心里面想做的事情,就是要一家人一起好好活。

我们可以说《活着》中的福贵麻木不仁,没有感情,但是谁能否认他想要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呢?

他就是要活,不管谁死了他还是要活下去。

谁能说福贵的所作所为不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坚韧呢?

福贵对于活下去有一种偏执性的心理,他的亲人死光了,他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等死,而“等死”也就意味着继续活下去,一直活到活不了的那个时刻为止。

虽然说在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福贵的这种偏执型追求和《唐吉可德》一样。

这位骑士终身追求着不现实的虚幻的事情,正如《疯癫与文明》所说:

唐吉河德一生疯癫,并因疯癫而流芳百世;而且疯癫还使死亡成为不朽:

“在此安眠的是一位著名骑士,其英勇无畏,虽死犹生。

”那么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给福贵冠上斗士的称号。

大家都死了,他还是要活着。

他所追求的就是活着而已。

《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林的回忆是痛苦加哀伤的,他执着的想要在这个家里生活下去,执着的想要生存,只是为了生存,却如此难。

孙光林在这个文本中是一个被隔离的个体,奇怪的是将他隔离在外的不是什么团体,而是他的家庭。

可他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隔离出去的,他的祖父,他的父亲相继感到自己也被隔离出去。

这种无处不在的隔离感让人一直处于一种游离在外的状态。

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的对孤独的亲密接触使他拥有比其他人更敏锐的感觉,他的眼中的家庭关系、道德准则、价值观念从而展现为一种全然不同的视角。

被全村人不理解,被全村人当做笑话来看,甚至被自己的亲人当做一个累赘。

他却还是执着的生在这个家庭里,执着的想要靠近他的家人,汲取一丝家庭的温情。

五  结语

我们不难发现在余华的小说创作中有大量疯傻人物的存在,这一类型的人物形象构成了余华小说的主体部分。

他挑选这些人物进行创作的原因可能与他本人的生活背景相关。

余华不仅仅是当代作家,他还是心血管内科医师。

他的创作历程和鲁迅先生很相像,也是弃医从文。

他身为医生具有一种独特的视角和高度敏感的神经。

有人曾这样评价余华:

“他的血管里流动着的,一定是冰渣子。

”[11]

在余华的小说世界中,暴力、苦难、灰色人生主要内容,从头到尾,全部是绝望,毫无希望,一切都显得那么极端和悲观。

缺少爱情、亲情、友情,完全是一个无情感投入的冰冷氛围。

余华对于疯癫人物形象的把握来自于医生的敏感。

他笔下的疯子和傻子突破了传统形象:

一出场便受到了读者最大程度上的关注。

他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暴力、血腥、愚昧无知、任人摆弄的疯癫形象,让读者极度的恐惧、厌恶、同情,造成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和视觉冲击。

他将人性中最黑暗、最丑恶、最残忍的一面暴露在文坛上,他在直面人生的当代文学创作方向上将冷漠叙事推向高潮。

这个所谓的文明的世界在生活的设计上总是表现的格外残忍,我们不能说疯癫是如何害人,或许在某个角度而言,是文明造就了疯癫,一切的疯癫都是文明的结果。

而余华,他不仅认同“疯癫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文明造就的。

”他还认为在这一进程中,人性恶的一面使这个进程加快,因而使疯癫的程度加深,这个疯癫的进程实质上是人性残忍的表现,以及在中国人血液中流淌的类似看客般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还有他对人性深深的失望。

 

注释:

[1] [法]福柯:

《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版,第6页。

[2] [法]福柯:

《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版,第21页。

[3] [法]福柯:

《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版,第29页。

[4] [法]福柯:

《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版,第22页。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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