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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材料0

目录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明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名单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以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十、起重机械检测证明材料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十二、危害较大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企业主要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教育。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批准下达企业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的指标任务。

5、重视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把安全文明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即使研究解决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教育。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批准下达企业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的指标任务。

5、重视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把安全文明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即使研究解决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五同时”,即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

3、审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批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批制定本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

4、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包括企业年度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设施的投入及经费预算计划),并切实按照安全技术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5、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代表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并与下属单位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承包合同(责任书)。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

7、组织伤亡事故分析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8、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审批决定奖罚事项。

第四条公司总工程师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在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

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

4、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综合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改善安全文明施工一劳动条件的安全系统工程与经费项目。

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组织推广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经验,及时处理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科长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计划、检查、总结、评比日常工作中。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

3、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

4、组织推广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经验,及时处理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支持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安全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项目部经理

1、对本基层施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规划(包括年度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设施的投入及经费预算计划),并认真实施。

4、组织实施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计划。

5、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或工程分包,均要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承包合同(责任书),并有分解指标和奖罚规定。

6、组织编制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7、组织制定易燃、易爆等特殊物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8、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违章指挥。

9、坚持现场安全值日制度,并组织每周一次的饿定期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10、组织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等的坚持验收,持证使用等管理工作。

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11、组织做好对职工与民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未遂重大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建立事故档案。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三、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

  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第九条工程部

1、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负责审批大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

3、负责编制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在编施工工艺、标准工艺、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时,必须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制定材料、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负责制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科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规划(包括企业年度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设施的投入及经费预算计划),起草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性文件。

3、负责制定公司防火制度、消防预案。

4、负责对公司各基层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巡查监控,制止违章现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严重违章行为和拒不整改者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有权勒令停工。

5、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竞赛活动,深入现场做好检查监督与业务指导工作。

总结推广安全文明生产经验。

6、协助领导定期召开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会议,提供会议资料,做好宣传教育和奖惩工作。

7、负责审查大型设备的安拆方案,并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专项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8、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伤报表与业务管理报表工作。

第十一条劳资科

1、负责对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负责新工人和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

3、全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工伤、职业病人员工伤医务劳动鉴定和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4、参与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管理部门

1、参加项目部制定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2、参加对新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公司、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检查验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安全记录。

4、及时对施工用电、龙门架(井架)、塔吊、外脚手架等设施,组织检查,并定期组织验收。

5、主持开展每月安全例会,并邀请领导参加,作好记录,上报每月安全报表;组织落实施工现场五牌一图、警示牌、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安全宣传活动。

6、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以及规程规范。

7、严格遵守本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8、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防止“四大”伤害事故。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建立本企业、项目部的工伤事故档案,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制止违章,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罚台帐。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部门

1、公司技术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编制或指导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负责对现场的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者和作业人员时刻警惕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搞好施工现场防护,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对发现的隐患要即时进行整改,作好记录,并检查整改效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办法和意见予以消除。

5、负责做好各项目部提出的技术难题的协助解决工作。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负责做好公司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年审工作,同时做好公司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工作。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第十四条办公室

1、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监督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落实上述人员参加建设部规定的年度短期培训工作。

3、配合工程部对新工人(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负责对特殊工种的持证上网进行检查,验证工作。

第十五条材料设备科

1、负责检查、验证施工项目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器材等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

2、负责编制重大文献源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监控施工项目部认真执行。

3、负责督促、监控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4、负责大型设备的预验,并参与验收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

5、参加公司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活动。

6、参与有关机械、危险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安全科

1、负责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审核消防预案工作。

3、负责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活动。

第十七条其他部门

1、经营科:

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减压安全措施劳动保护费用的让利方式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财务部:

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办理经主管领导审批确定的奖罚款项支付与收取工作。

3、其他未列入的部门:

均应做好本部门的职工安全工作,做到不发生事故。

 

第三章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技术员

对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2)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操作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6)负责实施、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第二条安全员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对所管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在安排、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安排检查安全工作;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违章指挥。

第三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监督落实。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

4、负责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施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8、参加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条施工员

1、对本管辖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编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并认真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切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4、在向班组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口头和方案交底、并签字),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坚持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项目部的整改方案,组织整改。

6、领导与督促班级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班级班前安全活动等有关的安全文明生产活动。

7、经常对作业工人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等。

8、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违章指挥,制止处理违章行为。

9、参与有关的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10、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发生严重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协助上级调查工作。

并按处理方案负责进行整改。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和资料员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参加制定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章。

2、负责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

参与班级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活动纪录。

3、参与分部分形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措施的落实。

4、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有认真检查、严格把关、依法监督的责任,发现隐患,作出记录,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落实、复查、反馈。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停止其冒险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参加公司、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

6、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考核,作出记录。

7、参与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等的检查验收工作。

8、监督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9、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10、做好工地安全活动工作日志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建档与上报工作。

第六条现场材料员

1、严格执行材料、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加强物资设备的安全管理。

2、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物资应专库存放、专人保管,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3、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项施工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其中,提升设备、各类气瓶、压力容器等在工地进行初验后经公司(或授权分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才准投入使用,加强对施工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技术状况的完好,不准“带病”运转。

4、负责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运行的日常检查工作,参加有关的安全检查活动。

5、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工作。

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设备、构件的存放位置,要做到整体布局合理、整洁、并悬挂物资标识牌。

第七条现场电工

1、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规范、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3、参与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4、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日常检查工作,参加上级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八条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

1、带领班组工人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要求,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3、开好班前教育会,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对危及生命安全与人身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组织班组工人在上班前后对工作现场环境和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向施工员或项目部领导报告。

5、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6、发生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九条生产工人

1、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命令)。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施,防护用品。

4、切实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做好对工作现场的安全自检,互检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改进,自己无法解决的,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

2、经常对使用的设备、工具、防护用具(用品)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整改,搞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检查、测试记录、施工机具的使用安全。

3、其它见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会组织的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信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配合行政开展其他各项安全活动。

2、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的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有权制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

4、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5、会同女工工作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规定。

6、参加职工工作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

工种、设备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保证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保证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奖罚制度

9、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10、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报告、统计、结案制度

11、劳保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及维护制度

1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二、各工种、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公司特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制定本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有关部门、各专业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公司有关部门及各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5)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6)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7)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9)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10)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4)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5)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9)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10)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

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下为良好,7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公司及各部室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专业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安全生产保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保障,通过合理设置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岗位、各层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始终处于稳定、有序的运行状态。

第二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从“决策与管理、技术与措施、检查与监督”几个层面进行设置,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有机体系。

第三条:

要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稳定运行,各个体系的调整与变动必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设置

第四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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