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8262990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2.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docx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演示教学

 

临颍县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3#、7#、4#商业、地下车库

 

 

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建设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确保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和使用中的安全,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起重机械

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移动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属于起重机械。

二、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职责

1、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各机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是否齐全、可靠和完整。

严禁购买和使用淘汰、报废的设备和零部件。

3、起重机械安装前,应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之书》,连同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装施工方案,分别报辖区特检所备案。

4、起重机械安装前,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的各项规定,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未审批的方案不得组织实施。

5、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安装作业的安全负责。

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租赁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调试,并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和检测。

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租赁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移交完整的安装工程资料(包括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装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

8、起重机械在使用中,设备租赁单位要组织设备技术、检修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大检查一次。

确保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9、起重机械在使用中发生隐患,要及时检修,要求检修时间不过夜。

检修完毕,由设备租赁单位填写《起重机械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10、起重机械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应按本制度第二条4、5项规定实施。

三、使用单位职责

1、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及作业环境确定。

一个施工现场使用两台及以上的起重机械,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2米,如遇施工环境限制,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有防撞击措施。

2、起重机械与临近的高压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KV以下4米;1-10KV6米;35-110KV8米。

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应设置隔离设施,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设施。

3、起重机械使用前,项目部持检验检测报告、《建筑起重机械书面告之书》、《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申请使用登记,登记标志附着于起重机械显著位置。

4、项目部使用起重机械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运行记录、检查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测试记录和设备中心库移交资料等)。

5、起重机械使用前,项目部要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月组织学习一次,每年复训一次。

6、起重机械在使用中,要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经常性检查和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修,钢丝绳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或发生打结、断股、扭曲、压扁的停止作业,项目部处理不了的,要立即通知设备中心库,严禁带病运转、超负荷使用。

7、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未经设备租赁单位同意,严禁擅自调整和拆除,发现安全装置失灵,应及时通知设备租赁单位修复或更换。

8、起重机械的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要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四、作业人员职责

1、起重机械操作工(含指挥信号工)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出厂《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作业中严禁脱岗、串岗、怠岗。

3、作业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时,检查金属结构有无导电,再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械是否到家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在起吊重物时,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5、在吊钩起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6、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变幅。

7、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1米以上。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9、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重物缓慢地下降安全地带。

10、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将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1、在起重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起吊:

(1)起吊重物超额定负荷的;

(2)起吊重物歪拉斜挂的;

(3)起重吊装作业信号指挥不明的;

(4)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的;

(5)起吊重物高度超过1.6米的;

(6)吊装作业场所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的;

(7)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明重物的;

(8)起吊重物中,吊物上站人的;

(9)起吊重物捆绑不牢不稳的;

(10)起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的。

12、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直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各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批示灯。

1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实行双班作业的,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一并交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存档。

起重机械的检查、检修,凡是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6、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工作的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按照工作程序从设备的安装(拆除)、检测、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管理

1、1使用的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证照齐全,具备生产设备的资质,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1、2设备进场后,建立设备台帐,登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1、3大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说明、技术和安全性能等资料,应报质安部备案,利于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检查。

2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2、1大型设备(指塔机、外用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的安

装(拆除),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报公司总工程师、质安部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审批。

实行大型设备安装前书面告之制度,应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书面告之书》,连同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装施工方案,报辖区安监站备案。

一般设备指钢筋机具、切割机、电焊机、搅拌机、园盘锯等,其安拆可以不报,由项目安检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验收。

2、2大型机具安装(拆除)前,要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作业要求和安全纪律,并将交底情况作好记录,参加人员均签字确认。

2、3大型机具安装(拆除)方案经审批后,由具有安拆资质的单位和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或拆除。

2、4大型机具安装(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戴劳动安全保护,划分安全作业区域,有专人监护和维持现场秩序,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

3设备的检测和验收

3、1大型机具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测各种安全装置、传动装置、接地设施、锚固设施、动力系统、控制器等是否灵敏、安全、可靠;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试、修正。

3、2大型设备试运行正常后,将方案和资料报市特种设备检测所,由“特检所”按照检测项目和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系统的检测、调试,经验收合格,颁发特种设备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3、3大型设备的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管辖的所在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并报送规定的资料和填写登记审批表。

3、4项目部负责大型设备的安拆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安拆施工方案、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要归类整理,装订存档。

4设备的使用

4、1使用单位和项目部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具备作业资格条件的,不得从事其工作。

应检查证件、身份证等手续是否齐全,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4、2大型设备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掌握和具备技术操作技能,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3作业中,人员要穿戴劳保用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拒绝冒险作业,严禁脱岗、串岗、怠岗。

4、4作业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实行双班作业的,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5设备的保养

5、1设备的保养由租赁单位的保养人员负责,操作人员要爱护设备,保养工作按照保养项目实施,负责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

5、2对保养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通知租赁公司派专人维修。

5、3设备管理实行挂牌制,定岗、定人、定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验收、考核。

6设备的维修

6、1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大修、中修的管理,根据设备的运行时间或使用的规定,编制维修计划;设备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小修,但无法修复的报告租赁公司安排修理。

6、2质安部有责任、有义务对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大型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进行评分考核。

设备出现故障或影响安全运行的,要求使用单位要及时通知设备租赁单位安排修理。

6、3设备在使用中发生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抢修,要求抢修时间不过夜,修理完毕,由租赁单位填写《机械设备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6、4设备的安全装置未经设备租赁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调整和拆除。

发现安全装置失灵、损坏,应及时通知经设备租赁单位修复或更换,严禁设备“带病”、超负荷和不安全运行。

塔吊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塔吊的安全管理,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行及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起重机械操作工(含指挥信号工)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出厂《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作业中严禁脱岗、串岗、怠岗。

3、作业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时,检查金属结构有无导电,再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械是否到家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在起吊重物时,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5、在吊钩起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6、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变幅。

7、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1米以上。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9、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重物缓慢地下降安全地带。

10、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将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1、在起重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起吊:

(1)起吊重物超额定负荷的;

(2)起吊重物歪拉斜挂的;

(3)起重吊装作业信号指挥不明的;

(4)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的;

(5)起吊重物高度超过1.6米的;

(6)吊装作业场所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的;

(7)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明重物的;

(8)起吊重物中,吊物上站人的;

(9)起吊重物捆绑不牢不稳的;

(10)起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的。

12、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3、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直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各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实行双班作业的,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一并交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存档。

16、起重机械的检查、检修,凡是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

安全带。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4、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5、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6、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7、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8、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10、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严禁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塔吊。

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11、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12、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严禁作业。

 

  13、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严禁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依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14、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品。

塔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消除塔吊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拆除与维修维护工作。

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部应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部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部收集塔吊相关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塔吊开始安装及拆除前,项目部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参加项目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6、塔吊安装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塔吊安装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安装单位负责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上报技术监督部门与劳动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

①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②经过改进和大修后;③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④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9、塔吊正常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

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

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项目部不得擅自操作。

 

10、项目部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运行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

 

11、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及警示牌,派专人维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12、项目部环境安全员负责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13、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能力。

 

14、塔吊安装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注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15、各人员作业,必须掌握其(重大)环境/危险因素,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16、执行标准:

塔吊应执行《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中天集团《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ZT/MS226-2002)及其它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17、责任:

 

① 项目(副)经理:

 

组织塔吊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各项实施效果。

 

②技术负责人:

 

审批安装单位提供的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制订各项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塔吊的验收。

 

③施工负责人 :

 

执行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塔吊搭拆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任务,组织、督促机电管理科工作,指导、监督塔吊安装、拆除工作。

 

④环境安全员:

 

对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监督,参加塔吊验收,监督各项系统试验检测工作,在日常巡视中做好对塔吊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记录的整理工作。

 

⑤机电管理负责人: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中设备及电气的安装、维护、拆除工作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及电气管理相关记录。

 

⑥塔吊安装单位负责人:

 

提供塔吊安装及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项目部审批。

参加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 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架体安装、拆除、维修维护工作及各项试验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提交塔吊安装相关资料及记录。

 

⑦维护电工: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塔吊电气系统安装、维护、拆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用电管理相关记录。

 

⑧机修工: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设备维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维修相关记录。

 

⑨塔吊司机:

 

负责塔吊操作及每日例保工作,整理相关记录。

 ⑩塔吊指挥:

 

负责塔吊吊装指挥工作

 

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