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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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X〕130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培育融合发展主体。

打造一批行业领先、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培养一批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

力争到X年,省级、X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4家、37家,省级、X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分别达到19家、29家,省级、X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达到23家、47家。

(二)打造融合发展载体。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综合体、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平台,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链长、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到X年,力争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达到52亿元和32亿元。

(三)创新融合发展模式。

结合农村区域资源、区位优势、经济社会条件,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模式。

建立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联结机制,农民普遍以土地经营权等要素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分享增值收益,共享发展成果。

到X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X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到5.8亿元。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农业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来自农业新型业态的收入明显增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对农民增收作用更加明显。

到X年,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实现年均增长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多途径开展农村产业融合

1.产城(镇)融合型。

按照“双城”、“双轴”、“三带”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城区、X翼新城建设,在郊区建设科技型、生态型农业,推动现代都市农业与城市生态涵养保育相结合;推进东溪流域生态农业区建设。

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市区、重点乡镇级产业园区等集中,促进产城(镇)融合和农村繁荣。

不断优化城镇功能布局、产业定位分工和生态规划控制,切实盘活有限空间资源,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等。

2.产业链延伸型。

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

落实上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和深加工投资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加工技术及装备改造升级,积极开发营养健康、适销对路的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

积极培育英都酸笋、乐峰印山林场盐渍笋等加工企业,延伸竹产业链,打响竹产业品牌。

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程,扶持壮大昌源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支持海洋生物及医药保健品产业。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

3.农业内部融合型。

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五个特色产业的提档升级、做大做强,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大力发展家禽业和草食动物,推广生态环保型养殖模式,积极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养殖,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打造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禽产业体系。

培育多元立体生态林业产业,加强对铁皮石斛、金线莲、中草药等林下种植业的扶持引导,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扶持壮大水产品精深加工业,继续鼓励引导知名食品、龙头企业参与海洋食品加工业,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

4.功能拓展型。

充分利用好当前机遇,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利用传统农业开发建设现代农业,以农业为主导,与旅游、教育、文化、创意、娱乐、物流等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结合红色、地域、民族等特点建设特色景观旅游专业小镇。

引导成熟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向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综合体发展。

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在创意和体验上下功夫,加大旅游商品的研发和展示,融入文化元素,策划精品线路。

主动融入“海丝X”建设,弘扬昭惠文化,争创3A级景区、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将五台昭惠祖庙相关文物列为“X海丝史迹”目录清单。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教育局等。

5.技术渗透型。

加快发展智慧农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机械化、工厂化。

策划生成和实施一批较具规模的设施农业项目,继续落实设施农业项目资金配套,重点发展适合我市气候特点的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

扶持自动化生产线和温控菇棚建设、绿滢、鸿盈、安雪等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国家级坛紫菜良种场建设,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冷链储运系统等设施,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等现代技术。

鼓励发展蔬菜配送、农超对接,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涉农电商平台,支持供销社发展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为全市范围农业种植企业服务的大平台,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将生产资源数字化、生产计划规范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农产品质量透明化,整体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经信局、发改局、商务局、供销社等。

6.产业集聚型。

加强X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创建七个生产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个省级、两个市级、四个县级),提高农业产业的整体效益。

重点建设X食用菌生产集中区,着力扶持发展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珍稀品种开发,加快食用菌工厂化企业集聚发展。

继续开展高标准生态茶园改造,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发展茶叶精深加工。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等。

(二)培育壮大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延伸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化物流体系,提高农村产业融合企业知名度。

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模种养大户实施土地流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

2.拓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

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社会化服务。

继续实施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集农资配送中心,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

结合地方休闲农业、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和网络优势,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开发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多功能、多样化、便利化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幼教、技术培训、生态养生、文体活动等新兴产业。

深化“新网工程”建设打造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创办各类产业型、服务型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等。

3.协调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加快发展。

鼓励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联盟,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在全市开展农产品加工产业联盟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采取组织专家团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解决方案等服务。

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成立产业联盟,进行农产品市场拓展,突出产业联盟的营销带动作用。

支持茶产业联盟发展,抱团拓展市场。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

4.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创新农业投入的新型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和互联网+模式投资设施农业、现代种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等领域。

继续实施和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特色景观旅游专业小镇,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金融工作局、环保局、人行等。

(三)建立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

1.促进传统农企转型升级。

以洪濑绿滢、康美亚森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培育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信息农业和设施农业。

积极争取中央、省、X市财政补助资金,推进一批生态农林试点(示范)乡镇(场)、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发挥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多方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络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金融工作局、供销社等。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入股分红、合作经营、保底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计划到X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X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X年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X年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等。

3.强化涉农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和支持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

鼓励企业挂钩帮扶困难家庭,通过劳务聘用、贷款担保等形式提高困难家庭创收能力。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规范租赁农地行为,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继续开展农村增信服务公司试点,切实解决农村担保难、资产流转难等问题。

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人行、金融工作局等。

(四)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环境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提升50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

建设完善应用语音电话服务、电脑终端服务、手机终端服务“三位一体”的“12316”农业服务热线,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创建X“互联网+三农”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物联网体系,引导全市优质农产品和其他品牌农产品入驻平台,运用远程监控、无线传感监测技术手段,引导帮助农民生产,使农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实施远程控制,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效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推进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农药兽药监管。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经信局、供销社、科技局等。

2.强化金融惠农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紧盯农村市场,把握农民需求,在产品与服务两方面锐意创新,架起支农致富桥。

提升涉农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农户正确了解小额惠农金融服务业务、宣传银行卡金融知识、带动农户消费活动和强化惠农政策的广度和深度。

支持涉农金融产品创新,鼓励X农商银行开发“农e贷”,实现线上自助申贷、放贷、还贷;X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推出老年人金融服务中心等创新服务。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及“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对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的农户和企业给予下调贷款利率、扩大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引导农户和企业增强信用观念。

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人行、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农业局、林业局等。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推广“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示范户+辐射农户”工作模式。

加强镇、村两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遴选推荐各级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机新技术及其他各类农机操作技术培训,组织参与全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邀请农技专家进村、开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农业科技水平。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人社局、发改局、旅游局等。

4.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完善我市农村公路路网,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宽、技术等级和优化农村公路交通环境,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争取各级预算内投资补助,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投入,根据三年行动方案,结合省级“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市级“两村一带”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美丽乡村环境卫生建设的投入。

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冷链物流、信息网络、电信普遍服务、物流园区、乡镇供水设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建设,夯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住建局、市政局、环保局等。

5.重点扶持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实施精准脱贫工程。

落实各级各部门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扶贫村、贫困户实施产业脱贫,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脱贫项目;加快实施雨露计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鼓励农村充分盘活闲置低效的荒山、林地、水库、“三旧”(旧厂房、旧仓库、旧校舍)等集体资产,多渠道开发利用,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充分利用国务院扶贫办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蓉中)培训基地等,开展培训班,帮助一批贫困户实现脱贫。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程,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梳理试点示范乡镇产业发展优势和薄弱环节。

全面实施河长制,加强生态修复,评估河流健康,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

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发改局、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林、渔产业融合的政策研究,指导、细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内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旅游局要加强乡村旅游规范化指导,促进品牌化发展;商务局负责涉农电商政策指导,加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经信局、科技局要加大农业在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支持力度;财政局、国土局等其他相关市直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旅游局、经信局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党的“三农”政策宣传和专业知识等培训,提升指导服务“三农”的本领。

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人社局、农业局等。

(四)加强财税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加大农产品产地加工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要求,稳步增加贷款投放规模,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家庭农场贷款”等金融产品,积极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要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对重点单位的优质贷款,要在规定范围内适当下浮利率,优化期限结构。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地税局、国税局、经信局等。

(五)加强试点示范。

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发展模式,梳理发展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大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产城融合发展的积极性,营造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活力。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经信局、旅游局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

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年度绩效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展分类考核内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组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发改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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