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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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杭州联合银行总部大楼

 

基坑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银行总部大楼项目监理部

二00九年七月八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四、土方开挖和支撑

五、监理控制要点

六、监理控制措施

七、基坑开挖和支撑工程验收及控制内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杭州联合银行总部大楼地处杭州市建国中路,东至建国中路,南至杭州排水泵及河道配水监控中心,西至东河,北至万安城市花园。

本工程相关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

设计单位: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

桩基施工单位:

浙江益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安监单位: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本工程连续墙是两墙合一围护兼作主体墙,起挡土、挡水的作用,承受永久的水平荷载。

其外形南北呈锲形。

本工程由1个直角幅5个折线段及2个圆弧段组成,地连墙总长度约328米,其中1处Z幅,5处转折幅,2处圆弧,标准幅宽4M。

主体基坑围护结构采用700mm厚地下连续墙兼作地下室外墙。

基坑采用地下连续墙并结合二道钢筋砼内支撑作为挡土结构和防渗帷幕,基坑开挖深度约14.700M和13.800M。

连续墙顶标高为-2.300,底标高为-27.000m、-28.200、-31.000m。

连续墙的导墙范围内为杂填土(褐灰~灰黄色,稍湿,松散,含砖瓦、碎砾石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并含有少量有机质,粘性土充填)。

整个围护分三个区(A-A、B-B、C-C)。

整个连续墙成槽要穿越砂质粉土②层,粉砂夹砂质粉土③1层,粉砂③2层,砂质粉土③3层,粉质粘土夹粉土⑤1层,淤泥质粘土⑤2层,粘土夹薄层粉土⑥层。

最后进入粘土⑦、粉质粘土⑨1层。

连续墙墙上口有1000*700的压顶梁,主筋锚入长度35d,梁顶标高为-1.300。

3、地下连续墙围护

3.1基坑南段(3-3′以左)C-C剖面围护地连墙长28.7m,墙底标高为-31.000,

3.2基坑中段(3-3′以右12-12′以左)A-A剖面围护地连墙长24.7m,墙底标高为-27.000,

3.3基坑北段(12-12′以右)B-B剖面围护地连墙长25.9m,墙底标高为-28.200,

地连墙地表下5M范围采用Φ650三轴搅拌桩进行槽壁加固,每幅接头采用两根Φ800高压旋喷桩止水。

Φ800高压旋喷桩桩顶标高-0.600,桩底标高-19.600。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强度等级C35,抗渗等级S8。

支撑围檩C30,支撑采用钢格构柱460*460,共计20根。

承台、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抗渗等级S10。

1.2周边环境与地下管线

1.2.1地下管线

本工程据建设单位现掌握资料反映未见地下管线。

1.2.2周边环境

本工程地处杭州市建国中路,东至建国中路,南至杭州排水泵及河道配水监控中心,西至东河,北至万安城市花园。

二.编制依据

1、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94);

7、《软土地基深层搅拌桩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

8、《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13、《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5、《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6、《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7、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18、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等文件;

19、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1、主体基坑围护设计

本工程主体围护采用700mm地下连续墙,采用2道钢筋砼支撑(1S1800*800、1S2800*700、1S3800*600、2S1800*1000、2S2800*800、2S3700*600)+1道压顶梁(1000*700)+2道围檩(800*800、)支护体系。

支撑桩采用460*460钢构柱。

本工程选用明挖顺作法施工,围护结构型式以及相关基坑数据详见下表。

基坑围护及钢筋砼支撑类型表

序号

位置

挖土深度(m)

围护结构

支撑类型

备注

类型

深(长)度(m)

1

A-A

14.4

700mm地下连续墙

24.7

2道钢筋砼支撑

承台挖深

2

B-B

14.4

700mm地下连续墙

25.9

2道钢筋砼支撑

承台挖深

3

C-C

15.3

700mm地下连续墙

28.7

2道钢筋砼支撑

承台挖深

2、基坑降水设计

主体基坑自流深井降水采用全滤管深井(疏干井)降水,降水范围基坑内侧。

设计基坑内一共布置降水井13口,井孔800mm,井管由内径300mm的PVC管构成,井底标高-19.000。

四、土方开挖和钢筋砼支撑

(一)基坑开挖

1、开挖原则

在基坑开挖前对坑内土体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开挖必须在地基加固完成后一个月开始。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基坑开挖是工程施工中控制的关键,基坑开挖和支撑的速度直接影响围护变形和安全,进而影响对周边环境的保护。

为了尽可能缩短基坑的无支撑暴露时间,有效地控制围护结构变形与坑外地面沉降,针对杭州地区软土的流变特性,采用“时空效应”理论原理开挖基坑。

其基本原则是:

“土方开挖分层、分块、对称、平行、留土护壁,限时完成开挖与支撑”。

具体如下:

(1)施工过程中,为尽快完成底板制作,工程开挖采用分层、放坡开挖的方式,防止放坡过长、过高;

(2)严格按照“时空效应”原理组织开挖,随挖随撑。

严格按设计位置及时可靠地设置支撑和稳定体系,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加支撑预应力。

2、开挖准备工作

(1)基坑开挖前,必须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a、凿除地下连续墙顶端混凝土,制作圈梁,并达到设计要求的开挖强度。

b、完成开挖范围内立柱桩、抗拔桩施工及钢系梁、剪刀撑场地制作。

c、完成基坑临边围护,预留排水沟。

d、预降水完成。

e、挖土设备及土方运输设备进场并完成检修。

f、完成与基坑开挖相关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2)施工现场准备

施工方应在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力和排水设备,在基坑开挖前应准备好充足的排水设备,以保证开挖后开挖面不浸水,基坑周边必须有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挡墙,挡水墙高度200~300㎜。

3、开挖方法

基坑开挖按时空效应原理分为若干个单元开挖,严格规定每个单元的挖土时间和钢筋砼支撑时间,以减少围护变形。

在机械挖土够不着的死角,采用人工配合翻挖土方,当基坑挖至离设计坑底标高30cm时,改用人工修挖、平整坑底,局部凹坑填砂找平。

基坑开挖时需派专人指挥,注意对支撑、井点的保护。

五.监理控制要点

5.1井点降水控监理制要点

基坑降水直接关系到基坑土方开挖与支撑施工的质量,关系到基坑土体的稳定和坑底土体的回弹,防止基底的隆起和破坏,水位的降低还使土的有效应力增加起固结土的作用,另确保挖土期间场容场貌及市内挖土要求的达到。

因此基坑降水方案的选择与实施至关重要。

1、应督促并协助承包商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场地的施工条件、周围环境条件、机具及材料供应条件等,合理地选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深井井点或真空深井井点等井点类型。

2、若遇承压水,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对坑底稳定性进行验算并根据需要采用降承压水的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抗承压水计算结果并审查降承压水方案。

3、必须旁站监理并独立做好施工记录的内容有:

井口径、井深、井管配置、砂料填筑、洗井试抽、出水量等。

4、井点管安装:

清孔完毕,检查孔深达到要求后,将井管下沉到孔中,井管应居中、垂直,离孔底1m,然后沿周边灌注粗砂,上部1m左右用粘土封闭并填实、夯平,沉管完毕应及时进行洗井,防止过滤层淤塞,直到水清为止。

监理检查:

检查井管是否位于井孔中心及灌砂量、洗井质量。

5、必须检查并督促承包商的降水运行管理工作,并详细记录水位、水量变化情况等。

6、随时注意抽水的地下水是否浑浊,防止抽水带走土层中的细颗粒和砂粒。

7、抽水应在基坑开挖前二十天开始进行,其降水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监理检查:

检查井点降水深度和井点降水施工记录,在每道支撑开始土方开挖前对井点降水水位进行抽检,督促施工方做好抽水井保护。

5.2土方开挖及支撑监理制要点

1、应在基坑开挖前督促并协助承包商根据施工图纸及地质条件、建(构)筑物情况、地下管线情况和相邻的其它地铁工程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应督促并协助承包商根据施工场地要求、交通组织要求、管线搬迁要求、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工期要求等条件,优选合理的开挖工法,本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

3、基坑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地基加固、降水等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各项开挖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挖施工参数要求,在达到相应技术标准后方可书面批准承包商开挖。

4、必须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督促并协助承包商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公共设施的安全。

5、在开挖中,监理必须要求承包商按照“时空效应”规律施工。

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检查各项有关开挖、支撑、垫层、底板施工等的施工参数,并独立做好详细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参数则应立即书面要求承包商整改。

6、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会同承包商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将施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7、监理应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基坑开挖过程中每一段开挖边坡的稳定性作验算并复核其计算结果。

在开挖进程中应督促承包商注意对边坡的养护和监测。

发现有失稳迹象应立即会同承包商采取措施,消除隐思。

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并协助承包商采用合理的支撑材料,本工程设计采用混凝土支撑。

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有关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书面通知承包商进场使用。

9、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必须针对雨季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检查防汛、防洪和防台的器材设备是否充足。

10、在底板、中楼板和顶板的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承包商按设计规定的步序和时间拆除各道支撑。

11、所有的开挖支撑施工设备在进场前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确认。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承包商经常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5.3基坑变形监测监理控制要点

环境与变形监测是基坑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基坑开挖、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提供反馈信息,对保证基坑的稳定与安全具有重大作用,该项工作的监理控制要点与检查要点:

1、监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审查内容:

•监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近三年监测工作业绩,考察其监测工作技术实力和仪器装备的情况。

•查验工地监测人员专业配备及上岗证书。

•查验进场监测仪器及其检验与标定资料。

2、监测方案和测点布置的审查

监测方案必须在基坑开挖前制订,并提交监理审查和会同参建的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进行会审,监理审查要点:

⑴监测项目与精度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监测项目如下:

a、地下连续墙和钻孔灌注桩的水平位移和垂直沉降。

b、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地下管线的垂直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等。

c、基坑外地表沉降、基坑内坑底土的回弹量。

d、钢筋混凝土支撑的轴力和挠度。

e、作用在墙体上的土压力和水压力。

⑵测点布置与埋设方法应合理、稳固,防止损坏与因埋设不当而使数据虚假现象出现。

⑶监测方法与手段应合理,并配备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⑷监测频率应满足施工要求。

⑸警戒值的确定符合设计要求,超过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报警。

⑹观测资料及监测结果反馈制度。

六.监理控制措施

6.1基坑降水监理措施

6.1.1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降水措施技术方案,尤其要审查其降水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降水设备的选型,降水点(井)的平面布置图,降水深度,降水时间、周期。

6.1.2若遇承压水,监理要施工单位对坑底稳定性进行验算,监理审核。

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制定降承压水的措施,并交监理审核,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正式降承压水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做抽水试验,确定降水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1.2.2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基坑周围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当基坑周围环境容许时,宜在基坑外设置井点;

6.1.2.3施工中必须将基坑内的降水和抽取承压水分成两个独立的系统,并根据各自的技术要求制定降水施工组织设计。

降水设计及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备案。

6.1.2.4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况下坑底抗承压水头的安全系数进行验算,并根据验算结果制定详细的降水和封井计划。

6.1.2.5坑内抽取承压水可按需抽取。

6.1.3认真检查降水设备的数量、可靠性和完整性。

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承包人使用,尤其要检查计量装置,如流量计、压力表、真空度测试表等配套仪器仪表,以便正确掌握降水效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1.4在降水过程中,经常检查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失效的设备,督促承包人及时更换新的,以便使降水系统自始至终运行正常,以达到理想的降水效果,满足设计及施工工况的要求。

6.1.5检查承包人在坑内外设置水位观测井,以拉制降水后坑内外的水位降落,此降落值要求≤2m,否则要考虑回灌补水或用隔水法以防止降水时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并要求控制降水位后,坑外观测水位原地下水位≤0.5m。

6.1.6当基坑开挖至坑底施工底板时,在井点位置设置底板泄水孔,然后拆除井点,待顶板复土后封孔。

6.1.7检查承包人事先准备好在开挖过程中所需要的坑内及开挖范围内的排水设备,并及时排除坑内和开挖范围内的蓄水体、废旧水管内的积水与涌水,以确保开挖面不浸水和严防挖土坡被暗藏积水冲坍或造成地下墙变形、地面严重沉降的等严重后果。

6.1.8加强井降水系统的监测

6.1.8.1流量观测:

可用流量表或框箱,如降水效果较差,可采用流量较大的离心泵。

6.1.8.2地下水位观测:

其位置和间距可按设计需要布置,在开始抽水时,每隔2~4h测一次,以后可每日测1~2次,视降水效果情况定观测频率。

6.1.8.3孔隙水压力观测:

设置孔隙降水压力测头是为了了解降水影响地层中孔隙水压力的变化,从而计算地基强度,变形和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一般可每天观测一次,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频率。

6.1.8.4地面沉降及分层沉降观测:

在降水系统影响范围内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均应设置观测点。

由于本工程局部基坑较深,因此,尚需设分层标(即分层观测水准点),以了解各层土体的沉降或隆起,从而校验沉降计算、观测频率与降水压力变化是否协调。

6.2基坑开挖及支撑施工监理措施

6.2.1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要求

本车站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施工前监理将检查承包人以下准备工作情况:

6.2.1.1具备经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审定的详尽的施工措施。

尤其要有详尽可靠的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

6.2.1.2所需用的各主要机具已到位,并经检查运转良好(现场查验资料)

6.2.1.3数量充足的排水设备及其他开挖辅助设备到位(现场查看)

6.2.1.4支撑构件到位,并经验收合格。

(现场查看规格、数量,并查验资料)

6.2.1.5围护结构及其顶圈梁围檩支撑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查验砼试块实验报告),墙底、坑外止水旋喷桩必须完成且验收合格。

6.2.1.6地下水位必须降至基底以下,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深度。

6.2.1.7所需施工人员及劳动力必须全部到位。

(现场查看)

6.2.1.8施工场地及机械进出场路线应准备完毕。

(现场查看)

6.2.2开挖过程中的监控

6.2.2.1各小段开挖前应提交详尽的该小段的施工计划

6.2.2.2每一小段开挖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交代清各施工参数,如挖深、步序、放坡等。

(查看交底资料)

6.2.2.3开挖时分区、分层及分段布置及施工顺序应严格按审定的施组要求进行,如有变动应提前提交说明及方案,待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现场查看)

6.2.2.4严格按“时空效应”规定的时间及步骤进行操作。

(巡视查看及旁站)

6.2.2.5挖土坡度控制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现场查看、尺量)

6.2.2.6开挖底层土方时,必须底部预留3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

(水准仪测量)

6.2.2.7每一层开挖中均不得超挖。

(水准仪测量)

6.2.2.8基坑内应设集水坑及明沟排水,明沟距坑边距离不得小于基坑宽度的1/4。

6.2.2.9修整好的坡面上应设临时集水坑及明沟,以引导地墙渗水或雨水。

6.2.2.10如开挖面暴露时间过长或遇雨天应采取必须的保护措施,如对坡面进行雨布覆盖。

(现场查看)

6.2.2.11应对围护结构渗水及时处理。

(现场查看)

6.2.2.12土方挖至基底标高后,应及时浇筑砼垫层及底板。

6.2.2.13采用小型挖机在坑内挖土时,应确保不得碰撞及碾压支撑:

6.2.2.14基坑周围15m内不得堆放重物。

(巡视查看)

6.2.3支撑系统施工的监理控制

6.2.3.1定位放线应采用全站仪并结合50m钢卷尺,标高测量应采用水准仪,测量应从施工现场的测量基准点施测。

放线定位的精度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测量获取数据应及时报监理复测验收。

6.2.3.2土方开挖过程中,挖土机械不得对立柱桩和地连墙造成不利影响。

6.2.3.3挖土区域和标高的控制,支撑施工单位应事先与土方单位做好技术协商工作,标高由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控制,不同标高的区域应先撒好灰线,严禁超挖。

6.2.3.4支撑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保证基坑内无积水,并应经常检查土壁的稳定性,避免土方塌方。

6.2.3.5偏离支撑中心的钢立柱,应结合支撑平面将该支撑截面局部放大,并确保支撑截面边界与钢立柱角点的最小距离不少于100mm

6.2.3.6压顶梁施工前,应将地下连续墙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

压顶梁与地下连续墙外平。

6.2.3.7支撑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复核主体结构施工图,且保支撑杆件位置与结构竖向劲性构件不发生矛盾。

6.2.3.8栈桥两侧安全护栏设置应具足够强度以确保施工车辆及人员安全,栈桥路面可根据车辆运行需要采取防滑措施。

6.2.3.9支撑及围檩内纵向钢筋接头应采用焊接,接头应设在离支点L/3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纵向收拉钢筋接头数量不应大于50%。

在支撑与支撑,支撑与围檩交接点,纵向钢筋锚至对边保护层。

6.2.3.10节点处支撑顶、底面钢筋放置原则:

主撑钢筋放置在外,斜撑在中间,连杆在内。

6.2.3.11施工压顶梁时须在地下连续墙顶凿出截面150×100mm的剪力键。

剪力槽和剪力键均应居地下连续墙中心位置,确保砼压顶梁与地下连续墙之间以及压顶梁与主体地下室外墙之间均有可靠连接,并设置止水构造。

6.2.3.12模板安装允许轴线5mm,标高±5mm,截面尺寸+4~-5mm,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表面平整度5mm。

6.2.3.13模板要求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扣件规格与对拉螺栓、钢楞的配套和紧固情况符合有关施工规程及规范要求,模板及支撑结构的刚度、稳定性应符合规范要求,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的措施。

6.2.3.14模板安装后应仔细检查各部位是否牢固,在浇筑砼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观察检查。

6.2.3.15梁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6.2.3.16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和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6.2.3.17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楚干净。

6.2.3.18加工、安装钢筋的允许误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mm、受力钢筋间距±10mm;箍筋外形尺寸±3mm、间距±20mm。

6.2.3.19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6.2.3.20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的规定。

6.2.3.21钢筋的绑扎应符合:

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梁的钢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6.2.3.22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任意区段内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6.2.3.23构件受力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2.3.24砼浇筑前必须隐蔽验收,做到班组工种间相互检查,施工方质检员自检,剪力检查验收。

在以上各项检查无误并办好隐蔽工程手续后方可浇筑砼。

6.2.3.25砼运至施工现场时,应随即进行浇筑,并在初凝前浇筑完毕。

6.2.3.26砼入模时,不得产生离析现象,浇筑砼过程中,应严格保持钢筋平直、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

6.2.3.27混凝土构件的高度超过500mm时应分层浇筑。

6.2.3.28浇筑砼应连续进行。

若受客观条件限制必须间歇,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砼凝结之前将次层砼浇筑完毕。

6.2.3.29在砼浇筑完毕后,当砼表面收水即开始加以覆盖和浇水,砼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

6.2.3.30砼浇筑完毕,按规定留置砼试块。

七.基坑开挖和支撑工程验收及控制内容

7.1开挖前井点、支承桩平面位置及标高的复核与验收。

7.2每小段开挖土坡的支撑及坡面要求的复核与验收。

7.3开挖后的基坑底面标高及平整度土质要求隐蔽验收及质量评定。

7.4地下墙工程堵漏防水工程隐蔽验收。

7.5工程桩轴线标高复核及桩竣工图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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