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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前言

 

企业生产力是企业适应自然,改建自然获得利润的能力,构成企业生产力的三大要素是:

1人;2设备;3材料。

其中人是企业生产力的决定因素。

因此,企业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发挥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服务。

设备及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题之一,全面提高设备管理质量和综合效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动员和发动全体员工(包括上至企业董事会,下至一线设备操作工人)都参预设备管理,使企业形成全员生产维修,这是搞好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关键。

设备是构成企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它标志着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企业生产力的物质技术基础。

因此,企业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持续的、高效的生产、经营物质流、资金流,信息流良性循环的基础和保障。

材料是企业生产力的工作对象,也是构成企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

设备管理的工作对象是设备的一生,即从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订购、安装、试运行开始,包括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直到改造更新、报废的全过程。

必须重视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研究,必须重视环境对设备一生的影响,必须动员上至企业董事会,下至一线操作工人全员都参加设备管理,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与点检定修相结合;修理与改造、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五个基本原则,努力构建责、权、利相和谐、相统一的全员设备管理系统。

因此,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要全面提高公司设备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讲,首先要下大力气狠抓设备管理制度和各项基础工作的建设,作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实行依法、依章、依规管理。

为此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别是设备及设备管理需求,依据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方针、目标和长远规划,结合我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我们编写了《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本》,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本》是公司设备管理的法规,一经董事后批准并公布后,必须严格执行,确保企业设备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由于时间紧促和水平有限,本《制度试行本》在编写过程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有待各方指正,并在执行中进一步完善。

能否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本》,是加强设备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安全、可靠、持续、高效的设备物质技术基础,形成企业生产、经营物质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良性循环的关键环节,因此,要求企业各级机构和人员,在本《制度试行本》颁布后,要加强学习、宣传、并严格执行。

本《制度试行本》自年月颁布,并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与本《制度试行本》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试行本》为准执行。

 

 

 

编者:

 

年月日

 

 

 

 

 

 

 

 

 

 

 

 

 

 

总则

 

第1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措施,对本公司设备的规划、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实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持续、安全、高效的设备物质技术基础,保障设备管理实现最佳生产效益,同时,不断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及管理方法,不断降低设备消耗和资金占用成本,最终取得设备及系统最佳的综合效益。

第2条:

设备管理应当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如液压机械、液力机械、电液控、PLC技术、变频技术等)和管理方法,实行全员设备管理,努力构建责、权、利相和谐、相统一的全员设备管理系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确定企业设备管理的发展战略。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维修相结合”,“维护、使用与点检定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五项基本原则,使设备及设备系统长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

第3条:

公司各级机构和人员都必须自觉贯彻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法、依章管理好自己负责区域内的设备及部件。

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依照本制度规定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检修规程操作、使用、维修设备,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领导和职工,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条设备管理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以下目标:

1、设备完好率≥90%2、设备可开动率≥90%

3、设备利用率≥70%4、设备事故、故障行机率≤0.1%

5、设备一级完好率≥60%6、设备甲级维护率≥60%

7、设备密封泄漏率≤1%8、设备新度系数≥50%

9、设备定修计划完成率≥80%10、吨矿设备维修费≤

11、吨矿设备备件费≤12、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第5条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办法和奖惩细则,公司将成立以主箮总经理为组长的设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结构,确保每月一次的设备大检查和考评工作,对大检查中,先进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评比中违规、违章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本《制度汇编》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奖励和处罚均在当月效益工资中体现。

第6条《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各工程队可参照执行。

第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设备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设备管理的体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设有一专职或兼职的主管设备及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在公司设备及设备管理上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本公司设备管理机构设置采取直线---职能制形式。

即在主管设备及设备管理的副总经理下成立设备动力部,在设备技术和设备管理业务上,指导公司的设备及其管理工作,是主管设备的副经理的参谋和助手,并对设备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设备管理实行公司、分厂、车间三级管理。

各分厂、各车间设备主管的专职或兼职的副厂长、副主任,分别对本单位的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

分厂主管设备副厂长、副主任下分别设设备动力科和设备员是主管设备副厂长、副主任的参谋和助手,指导本单位设备技术和设备管理业务工作,并分别对主管设备副厂长、副主任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各分厂、各车间应根据生产经营,特别是设备及设备管理工作需要,设立机电车间、机电工段、负责该分厂、该车间的设备维修工作;在生产工段、班组设不脱产或半脱产的设备副段长、副班长及机长、润滑员、维护员等从事设备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要形成设备各类人员职责分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规范,设备管理的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做到不漏项、不重复的责、权、利、明晰的强有力设备管理系统;要形成指令下达通畅,反馈准确迅速的、高效的、功能强大的设备管理网络。

第六条本公司设备及设备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即每个机构,每个人员都明确自己工作的内容、地点、时间和范围,确保设备管理工作在地域上、时效上、广度上、深度上的所有工作都落到实处。

 

第二节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董事会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成立设备管理机构,确定组成人员,并对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效果、效益负全面责任,负责确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目标和长远规划,拥有对企业设备管理重大项目和问题的最终决策权,负责国家相关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董事会关于设备管理政策法规及方针、目标、长远规划和相关规定。

对本公司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和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做出决策,上报董事会后,负责执行,保证任期内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指术、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九条分管设备管理的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并落实国家和董事会关于设备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长远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计划,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特别是设备及设备管理实际,健全并不断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召开和主持全公司设备管理专题会议,总结、检查、评比和布置相关设备管理工作。

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3、组织对重大以上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4、组织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5、领导设备动力部、营销部及各基层单位的业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备件及材料供应,设备技改、更新、报废等方面重大问题。

第十条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基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董事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计划、政策、法规及公司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和办法。

2、作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等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选型”关。

作好主要生产设备经济、技术论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3、建立健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三大规程”和设备岗位责任制,设备交接班责任制即“两个责任制”及设备的“润滑五定”制度。

每周一次对各车间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安全设施状况和维护及润滑、治漏等情况进行抽查,并详细记录入档。

4、加强对电气设备、动力管网,起重机械,、提升机械、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和工建,构筑物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

每季度进行一次变电所反事故演习,每半年组织一次提升设备的脱钩试验和水泵的防洪演习。

5、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工业建、构筑物大修理计划,并纳入年度计划。

检查、监督各分厂、各车间及相关工程队对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作好设备、工业建构筑物大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6、检查监督大修理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的使用情况及工程实施情况。

7、深入现场,经常检查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的事故隐患,参与并组织事故分析,审查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有权制止超负荷,拼设备的现象,有权限令危及安全的工业建、构筑物停止使用。

8、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认真作好备件计划、资金、仓库管理工作。

合理储备备件,作好保管维护工作。

9、编制设备更新、改造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及工业建、构筑物的大、中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设备及工业建、构筑物的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工作,作好固定资产的台帐、卡片和履历薄工作。

11、参与技术改造,参与并组织主要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的设计、审查、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工作。

12、建立设备、工业建、构筑物由验收交接、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

负责汇总上报设备,工业建、构筑物验收、交接、管理档案和统计报表。

13、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在职的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

对现有的设备操作,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4、组织设备的定期检查,开展红旗设备的评比竞赛活动。

15、负责编制年、季、月的公司用电计划和用电指标,制定用电单耗和用电定额。

16、负责全矿电气工人考核,领证的管理工作。

17、参加并协助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设备管理工作例会,解决公司设备及设备管理的问题,对月计划检修的时间、内容、项目进行布置,并按照检修计划的要求检查月修的备件、材料、工具及人员的准备情况;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新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18、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报送各种电力统计报表。

19、积极推行设备方针、目标、计划管理,探索目标计划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先进设备管理机制,探索价值工程、计算机网络及A、B、C分类等先进管理方法在设备管理中应用的新领域。

推广应用设备维修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等。

第十一条各分厂厂长对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本《制度汇编试行本》在自己分厂的贯彻执行,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

正确处理协调好本单位生产、经营、安全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持设备管理是基础,人事管理是关键,生产、经营管理是中心、安全管理是保障的企业管理正确理念,坚决防止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维护、轻管理现象,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各分厂主管设备的副厂长的职责是:

在厂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受设备动力部的指导,同时接受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的行政领导,依照本《制度汇编试行本》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订单位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汇编试行本》和公司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的落实,为本单位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提供可靠、持续、高效、安全的设备物质技术基础。

第十三条分厂设备动力科是各分厂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负责本《制度汇编试行本》在自己分厂的贯彻落实工作,应根据本《制度汇编试行本》制定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2、在分厂主管设备的副厂长的领导下和公司设备动力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设备技术和设备管理业务的指导工作。

3、负责本分厂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凡是本单位的生产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应有与财务部、设备动力部一致的固定资产台帐,卡片和历履薄,作到帐、卡、物相符;调拨、借用设备有凭证,新增、封存、启用、报废更新设备须有完备的手续。

4、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包括参与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的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贯彻执行“谁操作、谁维护、保养”,定人、定机、定维护、定保养职责的责任制,三班运行的设备还必须有设备交接班责任制,详细规定交接班时间、程序、内容及相关事项,对本分厂设备技术状况、维护、使用状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认真做好记录,报送设备动力部。

5、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的点检,参与修订本分厂设备点检标准、落实责任人,检查点检执行情况,做好点检、监测记录以及分析利用工作,负责本分厂设备的润滑、治漏、防腐蚀工作。

6、参加由设备动力部组织的每半年一次对电气设备、动力管网、压力器和工业建、构筑物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7、负责本分厂设备的检修工作。

包括及时提出并上报设备检修计划和备件申请计划;根据设备动力部统一安排,及时完成分工负责的检修项目,修理前作好进度计划和网络图,落实材料、备件供应和检修人员;完成后要有完整的记录(工时、材料、备件的消耗、检测的技术状况和质量检验等),提出本分厂工业建、构筑物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要求,配合检修质量施工部门进行质量监督等。

8、负责本分厂设备、工业建、构筑物事故和故障管理,对事故、故障要及时处理,并作好事故和故障时间的记录统计,把减少停机时间和损失费用作为事故和故障管理的重要目标来抓。

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和反违章教育。

9、负责本分厂备件、材料、润滑油脂的管理,作到帐、卡、物相符。

10、负责本分厂的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11、负责本分厂更新、改造设备的档案收集工作,按公司设备动力部的规定,按时、准确、完整的填报各种报表。

12、组织本分厂的设备检查、考核、评比和红旗设备竞赛活动,参加设备动力部组织的互查活动。

13、每月协助分厂主管设备副厂长主持召开设备管理网会议,对本分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作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

第十四条各分厂主管设备的副厂长及其设备动力科,应结合本分厂实际及人员编制,参照本《制度汇编试行本》,制定本厂及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职责;各车间同样也要制定本车间各工段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岗位职责和交接班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定。

设备动力部负责A类大型设备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交接班责任制定;分厂设备动力科负责B类中型设备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交接班责任制的制定;C类小型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交接班责任制,则由各车间设备制订。

 

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设备前期管理全面质量和综合效益,为设备后半生管理提供可靠的物质技术支持,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前期管理包括对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和调试、试运行诸环节的管理。

其基本任务是管好设备的前半生,把住选型、购置、验收等决策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及环境适应性等综合性能。

 

第二节第二节          设备的购置和制造

 

第三条凡购置或更新、新增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在购置前均需进行调查研究和在主箮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下,设备动力部必须参加的经济技术论证。

未经调研和论证,设备动力部有权拒绝验收和签证。

没有设备动力部的签证或仓库验收入库证明,财务部不得付款。

生产分厂如果不按规定办理,造成选型不当,重新购置,积压浪费者,企业应给责任者适当处分。

第四条设备动力部应充分掌握在用生产设备的基本情况,包括役龄、精度、效能、特性、结构等,并对已淘汰、报废的设备做出更新安排。

第五条主管设备选型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要购置设备的供应渠道和质量情况,具有设备设计,选型的全面知识。

第六条设备选型应优先考虑采用技术先进、质量优良、节能高效的产品,在无法订到上述产品时,一般应优先采用经过生产实践检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和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产品,绝不采用工艺落后,性能不良,粗制滥造,不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产品。

对选订设备中造成损失,营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更新、新增、技改、基建项目中的设备选型,由各生产单位,主管部门或设计部门提出,并填写“公司设备技术改造与更新登记表”,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调研、立项、审查,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订购,同时要考虑主机的备件供应。

第八条对自行设计制造的非标准设备,设备动力部应参与调查研究,制订方案,质量监督和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对该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作出评价和监督,并在设计文件上签证。

如果设计方案不当,制造质量不好,可及时提出意见,设计和制造部门对此应予以重视,并做出答复,如有争议,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裁决。

第九条更新、新增、技改、基建的设备,全部由营销部负责订货,八万元以上的设备,应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订购,招标会由基层部门、安环部门、设备部门、总工办,公司监事会和公司主管领导参加,采用打分的形式进行招标,得分高者中标。

第十条设备的订购形式主要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订购,一般应有技术协议,订购合同应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技术要求,双方违约的惩罚条款等。

 

第三节设备的验收

 

第十一条外购设备到货后,如果发现包装破损或设备损坏,订货部门应与运输部门会同承运单位作好现场记录,确定损失原因和责任,并办好签证手续后方可入库。

第十二条设备领用时,订货及设备存放部门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作好开箱验收工作,按照装箱单逐一清点设备零部件及随机备件、工具、文件资料等,进行设备的外观检查,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十三条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订货部门应及时做好实物与资料的交接手续。

 

第四节安装与调试

 

第十四条委托外单位安装,调试的基建、技改新增、更新设备,设备动力部应事先签订合同,基层设备动力科应参与安装调试全过程,并与外单位密切合作,解决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对所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并存入设计档案,以便掌握设备性能,并为以后改进设备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自行安装的设备,分厂设备动力科负责解决安装,调试中所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和竣工图等。

 

第五节第五节                资料管理

 

第十六条外购设备开箱验收后,设备订货部门应将随箱文件、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资料清点整理,填写开箱验收单,并检查有否缺少、损坏,如发现缺损,应向生产厂交涉补齐,查对补齐工作结束后,设备验收部门应及时完整将资料交给公司档案室,并复印五份;一份自留、两份交给施工单位,一份交给分厂设备动力科,一份交公司设备动力部。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的图纸资料必须齐全,不完全者由设计部门补齐,设备验收应与外购设备一样,完整地将资料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并复印五份,一份自留、一份交使用单位设备动力科、两份交给加工设备单位,一份交设备动力部。

 

第六节附则

 

第十八条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应一式五份,档案室、使用单位各存一份,设备动力部存三份。

第十九条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办好安装移交手续后,设备动力部应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和各种台帐、卡片等,为设备后期管理创造条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以上的设备、工业装置、房屋、矿井、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等,均属固定资产。

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有些单位价值虽超过规定标准,但更换频繁,容易损坏,经批准也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如0.75m3小矿车、小水泵等。

第二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生产用固定资产。

包括厂房、建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业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运转设备、管理用具、其它不属于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俱乐部、食堂、浴室、理发室、体育场及其他非生产用的房屋、构筑物等。

3、出租固定资产。

指经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造、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本企业不需用,业经上级批准,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

指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封存不用的固定资产。

7、土地。

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因征用土地时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包括在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帐。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顺序。

基建投资或更新、改造竣工验收和决算---财务部核算,建固定资产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设备动力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台帐、卡片,统一编号----各分厂(或部门)建固定资产台帐、卡片和设备档案。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分工。

采用资金和实物管理相结合,集中和归口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

1、财务部全面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资金管理,主要是资金核算的管理。

2、设备动力部主管全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主要是设备、工业建、构筑物的实物管理。

3、总工办主管公司固定资产中的矿井、平巷、尾矿库、护坡、围堰,河堤及工业建筑物技术管理。

4、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公司非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中的生活设施,房屋及办公用品的管理。

5、分厂设备动力科:

负责本分厂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移交。

凡新建、更新、改造竣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施工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包括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经使用、设计、设备动力、财务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设备动力部和使用单位根据财务部固定资产原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统一编号。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外借。

因生产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拨,由设备动力部牵头,协商后办理调拨手续,报财务部备案,分厂凭设备动力部调拨单办理,其它任何形式的联系单、便条不能作为调拨凭证。

设备外调实行等价调拨。

调拨前要和财务部取得联系,并召开招标会或咨询会,确定价格,然后由设备动力部开具调拨单、提货单,调出单位凭调拨单,提货单发放。

对于多余、闲置和系统内不需要的设备,由设备动力部统一提出处理计划,采用以招标为主要形式处理,招标会由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监事会、设备动力部、营销部、总工办、财务部、基层单位、安环部等参加,以出价高者中标。

设备外借。

在一般情况下,不应向矿外出借设备,当遇到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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