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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手册两篇

业主手册两篇

篇一:

业主手册

前言

尊敬的业主: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热忱欢迎各位业主入住枫丹白露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于一九九六年,是经北京市工商局批准注册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最早的民营物业管理企业,至今已拥有10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

中实物业公司总部设六部一室;下设多个项目管理处及外埠分公司。

所管项目分布在北京市的宣武、海淀、朝阳、昌平、通州、顺义等六个城、近郊区以及山东、河北、天津、哈尔滨等地,管理资源面积230多万平方米,资源品种有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别墅、公寓、大厦、医院、工业区等。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实物业培养了一批中、高级工程技术、物业管理人员以及水、电、气、热维修技术人员。

目前拥有一批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所有在岗人员95%以上均持证上岗。

中实物业的企业制度文化在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根据企业的性质和发展战略,及时确立了“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实现自我、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

同时,为保证和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制定了“礼貌、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标准。

中实物业于2000年通过ISO9001物业管理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XX年,中实物业成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20XX年取得了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目前所管项目多数被评为市、区级优秀管理项目,以及供热、绿化、安全、消防等先进单位。

十年来,中实人秉承高起点、高标准的管理服务理念,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经营战略方针,依靠优质的服务和严谨的管理,打造华特物业的服务品牌。

中实物业全体员工将为您提供周到服务,并衷心期望全体业主予以支持与合作,共同携手创造美好的家园!

 

第一章、业主公约2

第二章、业主文明公约8

第三章、水、电表及IC卡使用说明10

第四章、装修管理手册11

一、用户装修须知11

二、装修规定14

三、技术资料16

附件一、装修协议书18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20

附件三、二次装修流程图22

附件四、装修人员管理24

附件五、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26

附件六、承租装修管理28

附件七、装修管理用文本和图表29

第五章、业主信息登记表35

第六章、入住验房表36

第七章、业主钥匙签收单37

第八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38

第九章、回访记录表39

第一章、业主公约

一、房屋使用及维护管理规定

1、住户必须办妥房屋入住手续,方可使用房屋。

2、未经物业管理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1)住户如对室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装修管理的一切规定,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防水隔热层和通道及与房屋相关的防水层进行违章凿、拆、搭、建及封堵风口,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

(2)住户在墙及窗户上禁止树立任何广告或标志,并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外墙装饰、门窗的材料、规格形式,不得乱挂、乱搭、乱贴、乱画,违者责令恢复原状。

(3)严禁将阳台雨水管改为排污管,严禁私自改变室内外明暗电器管线及更换水、电、气记数表、若造成严重后果,一切由住户负责。

3、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堆放危险物品。

(1)楼宇公共面积、小区绿化及道路,不得摆放物私拉乱建,不得乱设摊厅和集贸市场,严禁随意停放车辆,牛奶和报刊箱不得随意安装,须固定在制定位置。

(2)严禁在休息时间高声播放音乐,聚众喧哗。

(3)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公寓,不得在公寓制定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4)住户应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其他水电暖等应缴的费用。

4、将房屋出租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时要求承租人到物业管理中心登记,遵守本小区的管理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二、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保证物业安全,保持物业辖区内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制定如下规定,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一)报批程序

1、业主装修应聘用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开工前5天向小区物业申请。

2、装修施工队或业主应到物业管理办公室签订《室内装修审批表》,同时缴纳装修押金和购买施工证。

(二)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求

1、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

2、不得拆除原有房屋的墙、柱、梁、楼板等主题结构部件。

3、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严禁随意在墙上打洞、增设门窗等。

4、不得随意改变门窗的类型、色彩,保持建筑物外观的美观、统一。

5、装修垃圾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时清理、外运,每户须交纳400元清理、外运费及管理费。

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

小区内禁止运入散装材料(沙子、石子、水泥等)。

6、空调外机应统一安装在预留板上或制定位置,空调出水管滴水不得影响楼下住户及行人。

7、装修时间安排在08:

00——12:

0014:

00——18:

00,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不得擅自改动水、电、采暖、煤气管线的走动。

9、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临时居住的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户(暂住证)。

发生治安事件时,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业主所住房屋与隔壁的分隔墙面为板式非承重墙,垂直不能承受超过20公斤以上的重量。

如业主需要此墙面承重,须另外架设承重结构。

因业主未按照此提示实施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押金及保证金

1、业主装修前须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装修押金,50-100平米(含)之内的缴纳2000元,100平米以上的缴纳5000元。

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600元。

2、装修施工队伍所有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每证10元。

3、物业管理办公室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无违反规定及物业管理办公室辖区内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业,没有对他人财产、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小区的绿化造成损伤,物业管理办公室在3个月后将如数退还押金。

(四)违规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扣发部分押金或全部押金,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2、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等公共设施和他人损失的,装修户应承担全部费用,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赔偿。

3、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装修户负责修补至恢复原状。

(五)管理权限

业主装修管理由业主全权负责。

任何人无权批准超出本规定之装修行为,装修施工队伍违反规定,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

三、治安管理规定

1、住户必须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配合物业管理办公室搞好小区的公共秩序和治安。

2、保安人员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

3、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3.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休息。

3.2擅自撬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3.3破坏、移动消防器材、标识,挪用消防水源。

3.4故意破坏小区内公共设施。

3.5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有以上行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视情节的恶劣程度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业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或物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留住人员、暂住人员予以登记。

5、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或跟进住宅楼。

6、小区车位上不得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

7、家中无人时和夜晚休息后要关好并反锁门窗,防止入室盗窃。

四、卫生及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住户要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垃圾杂物应按规定倒入垃圾桶内,严禁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掷。

2、住户及外来人员不准在住宅区、楼宇外墙、楼梯间、地下室公共部分乱写、乱画、乱贴。

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缴纳一定罚款。

3、住户不准在室内饲养家禽,以保持小区的环境卫生。

4、楼道口、楼道储藏室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公共区域设施严禁个人抢占。

5、严禁把垃圾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致堵塞或损坏,住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楼住户如发现排水不畅通时应及时通知物业进行疏通。

6、自觉保持公共卫生,物业管理办公室设专人打扫公共卫生、清除生活垃圾。

7、合理使用健身器材和儿童娱乐设施,成人使用儿童娱乐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按价赔偿或及时修复。

8、为维护楼宇美观,禁止安装窗户遮阳罩、封闭烟台。

五、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1、小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木、园林建筑等,属小区公共设施组成部分,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

2、物业管理办公室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居住区”成为居民共识,形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不得乱栽乱种。

3、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受人,负有保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

禁止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碍绿化的工作。

3.1占用绿化地段

3.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3攀折花木,自养的宠物在绿地上乱跑。

3.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使,破坏绿篱和栅栏。

3.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3.6在花木、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撒杂物。

六、消防规定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办公室全体员工均可兼职消防员。

本区居民均有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应遵守以下公约:

1.1尽量不让学龄前儿童及需要照顾的老、弱、病、残人单独再家。

1.2不准把扫帚、拖把、衣物等可燃物晒在阳台,晾衣物应不超出阳台外立面,公共部位严禁晾晒衣物。

1.3安全使用煤气、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熄灭,出门时关闭煤气总阀门。

1.4不得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1.5教育儿童不要玩火,严禁在居住区指定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1.6使用煤气时,将窗户打开,保持室内空气畅通。

一旦发生漏气时,不得使用门铃和室内电话。

1.7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和煤气阀门,离开住所。

1.8遭强雷电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1.9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侮辱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共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纵火者,则追究刑事责任。

七、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道路、公共设施,不得乱停车辆。

2、按行车路标和路线行驶。

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门,调好报警系统至警备状态(建议静音),车内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

4、机动车辆在居住区内行驶禁止鸣笛。

5、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6、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只能在指定位置停放)。

7、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入居住区。

8、进出小区应停车接、送车辆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八、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限电视、宽带网的管理规定

1、住户使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限电视、宽带网的各种设施,应注意安全,遵守下列规定: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原安装好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设施。

1.2除业务主管部门、维修员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水泵房、配电室、电梯操作间。

1.3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宽带网的开关,阀门不得随意扳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追究其监护人的管理责任)。

1.4住户离家,家中无人照料时,应关闭水电煤气和暖气阀门,长时间离家的,须告知物业管理办公室。

1.5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或拒绝供电、供水部门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检查和不采纳安全用水、用电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者,按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处以罚款。

1.6严禁破坏路灯及公共照明设备。

九、家畜、家禽及宠物管理规定

1、禁止饲养鸡鸭鹅猪肉鸽等家禽、家畜。

2、饲养观赏鸟,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公共地方,不得在外墙和阳台外部挂鸟笼,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3、养犬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并到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不得无证及违反规定养犬。

十、违约责任

1、违反本公约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将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止水、电等服务的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

2、业主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百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交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可采停止电、水、等服务。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约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后生效。

2、本公约对物业管理企业、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

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3、本公约一式两份,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各执一份。

物业企业:

业主: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章、业主文明公约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业主的安全与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均须自觉遵守。

1、业主装修房屋,须尽可能的降低噪音,并且不在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

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

2、全体业主均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3、业主在小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为维护小区整体形象,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5)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6)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7)影响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8)在消防通道等非停车位随意停放车辆;

(9)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0)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4、小区业主须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5、爱护小区内所有动物、植物,不得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果实。

6、经常检查窗台、空调室外机等位置,防止高空坠物。

7、楼内公共空间(家门外,楼门内,含楼梯间,不含电梯间)是家的延伸,私自禁止占用。

8、小区内的行车速度不得高于5公里/小时。

9、为了老人和孩子的安全,业主出入必须随手关好楼门,严禁以支架、放置障碍物等形式阻碍楼门正常关闭,及以各种形式破坏门禁系统。

10、午夜之后看电视或听音乐尽量使用耳机,否则必须关小设备音量。

11、汽车进入小区禁止鸣笛,保证安全低速行驶。

12、停车时必须给旁边的车位留出足够空间,不得随意停放。

13、不在楼内公共区域,尤其是电梯轿厢内吸烟,进入电梯请主动熄灭香烟。

14.积极参与小区活动,和谐邻里关系。

15、文明养猫、狗等宠物,出门带链,大便及时清理。

16、坚决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建议:

1、文明用语,尊老爱幼,互助互爱,和谐社区从我做起,从给邻居带来便利和快乐做起;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看到路上的小垃圾,如果方便请随手拾起来丢进垃圾桶。

 

第三章、水、电表及IC卡使用说明

尊敬的业主,当您入住卡诺岛家中时,将会收到一张IC卡,在此就此卡的用途和使用向您说明如下:

1、IC卡为水电费的缴费卡,水、电表通用。

您家中的水、电表为电子控制预付费计量表,在表中预存费用耗尽后须到物业服务处缴费、写卡,方可继续使用。

2、在向水表内充值时,请将有IC芯片的一面向上,按卡上箭头指示方向插入水表卡槽,在听到蜂鸣音时,液晶屏会显示输入水的数量(单位:

立方米)即为充值成功。

在向电表充值时,首先请确认电表箱上的电表号码,将有IC磁芯的一面朝向电表间大门方向,按卡片上箭头指示方向插入电表卡槽,在听到蜂鸣声时,液晶屏会显示输入电的数量(单位:

千瓦时)即为充值成功。

3、为方便您及时获悉水、电即将耗尽,水、电表分设了一、二级报警。

一级报警:

水表余额2立方米,电表余额20千瓦时。

此时水、电表会发出蜂鸣警报及闪烁,提醒您充值。

二级报警:

水表余额1立方米,电表余额10千瓦时,此时会暂时停水停电,您需按本说明第2条将卡插拔一次解除报警并尽快充值。

4、您家中的水、电表为智能控制系统设定,自来水购买上限为50立方米,电购买上限为300千瓦时。

5、水、电表为精密仪器,切勿私自折装改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服务处。

如发生不能充值等现象,请先按照IC卡上印刷的常见问题说明操作。

不能解决的请及时通知物业处。

6IC卡每户一张,如您不慎遗失或造成卡损坏,需到物业处补办,补卡费一张60元。

第四章、装修管理手册

一、用户装修须知

用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用户需预先与管理处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

用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查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装修申请表

用户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装修申请表”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小区公共设施,用户必须呈交4份其单元的装修图则及技术资料等交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质检部门及消防部门书面批准装修图则前,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展开。

(1)图则的需求详情如下:

①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a.室内平面的布置。

b.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开花或结构开花。

c.任何附加的厕所或茶水间。

d.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有关装置的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e.任何提升地面的工程以便安排计算机及电力布线之用。

②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a.任何间隔穿越开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

(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顶内。

b.照明灯盘的位置。

c.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置及更改或增加。

d.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③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a.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和功率。

b.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c.总耗电量的计算。

④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a.建议给排水管的接驳位置及水管的尺寸。

b.水管的分布图。

c.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的详情。

⑤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a.风机盘管位置。

b.送风及回风喉的路线。

c.送风及回风百页位置。

d.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

4.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用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缴交装修押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装修完工后3个月,经管理处审核,检查并通过后,押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后(如有)将不计利息发还用户。

装修管理费及押金以装修期31天计算,超过31天装修管理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另由用户缴付,方可继续进行装修工程。

5.用户聘用装修商施工须知

装修工作开展5天前,用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

需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的名单并交回管理处,表格另外分发。

用户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的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人出入证。

在进入大厦范围时,工人必须佩带工人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

工人出入证于每天工作完离开大厦时须交回管理处,遗失则申请补发。

押金于工程完毕后发还施工单位。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有关电力分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管理处批准。

有关各用户需注意并向管理处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空调系统

①新加/移位空调风机盘管包括冷冻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的改动及安装。

②空调温度控制器的安装。

③其它有关空调的安装。

(2)电力分布系统

①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②永久电源的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用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的接驳。

(4)给排水系统

①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②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用户自行接驳。

(5)电话

①由弱电间至单元内电话系统的线管或线槽。

②电话线路的接驳(由电话公司执行)。

③室内电话系统线管的布置及安装由用户自行安排,唯需符合电话公司穿线要求。

(6)其它

其它的特别工程,管理处认为应聘用指定承包商执行。

以上各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批准及聘用合资格承包商执行。

6.指定承包商

由指定承包商执行工作,详情如下:

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

(1)有关内室间格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改动工程。

(2)消防有关方面改动设计图,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3)其它修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变。

7.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用户只在下列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管理处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管理处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二、装修规定

用户必须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

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发出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在非办公时间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2.安装设备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篷等在大厦外墙及屋顶上。

3.玻璃幕墙清洁

谨此提醒各用户更换玻璃幕墙是非常费时及昂贵。

请通知装修承包商对现有的玻璃、铝质材料、窗把手等正当使用及特别保护。

4.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

5.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

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

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承担。

6.小区设施

用户必须保持大厦内所有设备都不得封死以致造成不能维修或检查。

所有检查活门、渠盖、百页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7.更改喷淋头

所有的单元内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更改都应需事前得到管理处的批准。

该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指定承包商执行而用户负责有关费用。

8.垃圾/废料清运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用户单元内。

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垃圾。

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

用户须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临时收集站。

9.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的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的特定路线及程序。

所有车辆在装卸货后不能停泊在装卸货区内。

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及扶手梯不能用作载货。

运送大量垃圾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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