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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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模板
《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推广“秒批”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主线,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不断优化审批体制机制,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支撑,事项标准化为基础,网络化、智能化为手段,大数据监管为保障,加快推广“秒批”模式,力争到2019年底前,至少20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力我市打造营商环境最好、政务服务最优、创新活力最强城市。
同时,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陆续发布通知,针对民生关注重点领域----不动产登记记便民利民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重点推进压缩办文时间、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夯实数据基础、跨部门协同共享等工作,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此,立项《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实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全面便民利企。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应完成下列工作内容:
1、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开发
1.1抵押首次登记全程电子化审核
(1)接收网上申请数据
登记系统接收、处理抵押登记网上申请平台提交的在线抵押申请数据。
(2)受理
网上申请提交后,自动完成受理,生成办文编号,启动办文时限。
(3)随机分文
依据各登记所抵押网办审核岗位人员情况,随机均衡自动派件到各部所审核人员。
可对人员的分文权重和休假情况进行设置。
(4)审核登簿
审核人员根据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录入办文意见后提交完成核准登簿,系统生成带登记中心电子签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审核通过,系统完成自动缴费。
按材料补正流程完成缺件待补。
(5)颁发登记结果
缴费完成后,生成带登记中心电子签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传递至抵押登记网上申请平台“虚拟窗口”供银行查询、打印和下载。
(6)归档
无需纸质材料归档。
登记中心归档人员依据电子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电子档案接收和归档。
1.2抵押权注销登记秒批审核
与抵押权登记类相比,无随机分文、网上缴费和打印登记证明环节,实现秒批审核。
1.3、登记相关文书送达
登记中心对做出的决定书和通知等格式文书,由登记中心按规定完成拟稿和审批,完成后加盖登记中心电子签章发送银行便民窗口,由银行便民窗口人员签收。
1.4系统配置
(1)在线抵押银行备案信息管理。
提供系统功能,录入并保存银行名称、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名称关键字、营业执照电子件,并记录可由当前银行注销抵押的抵押权人名称。
(2)在线抵押银行用户管理员设置。
提供系统功能,对已接入的在线抵押银行的用户管理员进行设置,设置相应的权限。
(3)在线抵押各登记所最低在岗人数配置
(4)在线抵押本所审核人员在岗配置
(5)在线抵押随机分文规则设置
由登记部所的领导设置本部所进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审核的人员名单、权重、休假情况等,以及其他随机分文规则所需的系统配置信息设置。
1.5统计功能
(1)在线抵押业务量统计。
提供网上办理抵押业务的明细查询功能,供质量督查人员使用。
统计内容包括某个时间段的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合计的总量和各银行的业务量。
(2)在线抵押业务量统计短信通知功能。
每天固定时间,按所需发生人员名单,发送在线抵押业务量统计情况,包括总量、相比上一工作日的增长情况,以及各接入银行的抵押登记、注销抵押数量和增长情况。
2、银行端功能开发
1.1开发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查询
(1)系统依据申请人授权,提供对申请登记不动产权属状况和抵押、查封、异议及备案等权利限制情况进行查询。
(2)系统依据申请人授权,提供对抵押人名下住房套数信息进行查询。
(3)对抵押登记办文进度进行查询
(4)登记单元登记状态变化查询
1.2银行用户端定制功能
(1)银行用户管理
(2)银行用户授权管理
(3)支持对未提交任务的经办人调整
(3)注销抵押申请增加银行所需核验信息(抵押合同号)
1.3抵押人微信端功能
(1)抵押人微信端人脸识别登录
(2)抵押人待签名任务管理
(3)抵押人查看抵押登记网上申请表
(4)抵押人签名确认
3、与CA产品对接,实现申请材料数字签名、电子签章,材料验签
与CA产品对接,实现抵押登记网上申请平台提交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合同等电子材料的数字签名、电子签章等功能,实现登记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的报文数据加密,实现登记系统对银行提交电子材料验签。
4、注销抵押登记证明网上自动公告
通过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秒批的注销抵押,涉及抵押登记证明的,应生成证明作废公告自动发布任务,以每天一次的频率(当天晚上处理当天发送的业务),将当天需发布作废公告的内容,发布在登记中心网站。
(二)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
1、工作方法
系统软件开发执行流程基本上采用迭代式的开发模式。
整个过程主要是从项目立项开始进行的,包括项目启动阶段、需求调研分析阶段、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编码阶段、试运行和验收阶段、结项维护。
要采用面向对象的分析、设计与实现(OOA、OOD&OOP)方法。
具体包括:
第一阶段:
需求调研阶段,除了与用户进一步确认其业务流程和现有的信息化成果外,还需编写业务用例,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方法和技术,以用例为驱动开发模式的源头。
其中,业务机制的调研和梳理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
第二阶段:
需求分析阶段,归纳出系统需求,并形成需求说明书,进一步细化用例。
第三阶段:
详细设计阶段,编制用例的时序图,细化类图,增加类中的操作。
第四阶段:
完成以上几个阶段,进入编码实现阶段。
2、技术路线
该项目需要基于J2EE平台,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基于WfMC定义的工作流,采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权限体系进行权限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开发。
技术要求
说明
偏离
分析建模语言与工具
采用UML作为分析建模语言,以PowerDesigner为分析建模工具。
在需求、设计阶段,以统一建模语言UML为建模方法,以PowerDesigner为主要工具,以用例作为需求描述主要手段,包括用例图、流程图、状态图,以物理建模、类图作为分析描述手段。
可偏离
开发语言
基于J2EE,采用JAVA语言进行开发,JDK版本为1.6
不可偏离
软件设计
有较好的可配置性,避免硬编码;遵循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尽量采用接口编程;具有较好的重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
可偏离
设计模式
整体采用MVC架构模式,具体采用Struts框架。
局部设计采用常用的设计模式,例如工厂模式、代理模式、单例模式、DTO模式、DAO模式、VO模式、SessionFaçade模式、Command模式。
可偏离
用户验证与权限控制
权限控制与管理采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有的权限体系,用户验证采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有的LDAP用户验证
不可偏离
异常处理
在任何地方出现致命异常,都要中止程序执行,回滚事务、并以友好的方式提示用户、将错误轨迹写入日志,根据需要(通过配置的方式),将错误以邮件或者短信提示系统管理员。
可偏离
日志管理
日志管理模块可以产生便于最终用户、系统管理员、故障维护工程师以及软件开发团队进行分析的事件记录,它为软件的开发调试和维护提供便利的手段。
它可以控制日志输出级别,也可以提供多种输出方式。
可偏离
数据验证
包括前端的(客户端)js的验证和后端(服务器控制层端)的java验证
可偏离
工作流
使用基于WfMC定义的工作流参考模型及其五类接口的工作流引擎,采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购买的工作流引擎。
不可偏离
开发规范
遵循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JAVA开发规范,有清晰、完整、风格统一的注释
不可偏离
Oracle数据库设计规范
遵循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Oracle数据库设计规范
不可偏离
全面测试
进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压力测试在内的全面测试
可偏离
界面风格
界面风格一致,需专业界面设计人员及美工介入
可偏离
公用组件
采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基础组件库。
如利用已有产品进行开发,请特别说明;避免使用特性化的产品或版本。
已有公用:
通用DAO组件、连接池组件、代理层组件、控制层组件、基础工厂组件、请求统一处理组件)、异常处理组件、日志组件、数据验证组件、数据工具(文本处理、时间处理等)、数据加密、附件上传下载、表单工具(列表组件、树型组件、清单挑选等)、系统服务接口(Outlook邮件调用接口、短信发送接口)等,形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础平台应用的开发框架。
不可偏离
计算模型
针对业务需求经常变化的特点,要求给出一个设计方案,能根据实际业务的变化可自定义有关审核、计算等通用环节,灵活实现业务的审核、计价等功能的模型。
可偏离
(三)项目预期成果及形式:
本项目最终成果主要包括:
(1)《项目总结报告》,纸质文档1份、电子文档
(2)系统开发技术文档,包括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文档及源码、系统用户手册等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发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为实施单位,理由如下:
1、专门性: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以下称“信息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编制机构部门的批复职能,信息中心主要承担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等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职责。
信息中心依据法定职能,长期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具有很强技术服务能力。
信息中心对不动产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上下游环节的业务系统和数据架构都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在日常的应用系统建设和维护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2、延续性: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现有功能情况,在已有运行环境支撑下进行系统开发工作,要求对已有系统功能、数据、系统环境关系都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以保证技术路线的延续性。
由信息中心承担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发服务,能够实现与已有标准规范的无缝对接,较好地避免了烂尾工程、后期维护的风险,保证项目开展的延续性。
。
3.时效性:
本项目要求快速响应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各类应用需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开发任务。
信息中心作为局事业单位,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并迅速组织相应领域的系统开发团队快速响应需求,保障系统在较短时间内上线并支撑业务运行。
4.项目的安全性:
本项目涉及大量公民财产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信息的安全保密有严格的要求。
信息中心从事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维工作多年,针对产权信息的保护已形成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并在多年的运维工作中从未发生个人产权信息违规泄露等各类安全事件。
综上,鉴于项目的保密性、紧迫性,工作内容的专业性、连续性与关联性,以及供应商唯一性,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
(一)、(三)、(四)款规定,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3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
(二)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于一周内组织项目团队启动项目有关工作,需安排至少5人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驻场维护3个月,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三)项目团队成员
1.供应商必须独立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工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
2.项目实施小组,按照管理、技术、需求分设专职负责人,保证不少于5人的开发团队,有专门的测试团队,且至少安排主要技术人员5人全程驻场。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五)验收要求
1.中标单位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的验收。
2.提交成果包括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源代码、完整可运行程序、用户使用手册等文档及成果。
3.开发的系统功能必须能够集成到采购人现有的系统中。
(六)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负责对招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就有关系统软件的操作使用、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供应商应当安排至少一次技术人员培训和一次使用人员培训,视培训效果增加免费培训次数,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修期要求为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
2.在质量保修期内,供应商应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和维护服务,在接到招标人求助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
对管理系统一般性故障(一般性故障指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影响管理系统运行或业务流程进行的错误),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3.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联系手机、电话、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本项目财政预算为:
人民币玖拾捌万元(980,000.0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将不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