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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医院管理年”活动(2008年)

评价办法与评价标准

 

2008年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院管理年”活动

(2008年)评价办法与评价标准说明

一、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指导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公益性质,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依据卫生部《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医发〔2008〕28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桂卫医〔2008〕124号)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医院据此加强内涵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据此对医院管理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二、评价范围:

《评价标准》分为医院管理、医疗管理(含医疗、感控、护理)、财务管理、医疗服务与医德医风管理、综合质量管理指标五大部分。

设定工作目标与重点要求共27条,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100项,分值为1000分。

其中医院管理5条27项计180分,医疗管理15条39项计620分,医疗服务与医德医风5条27项计150分,财务管理2条7项计50分。

(带有﹡号的条款为重点检查项目)。

三、评分原则:

1、根据各项评价办法进行评分,当扣分超过该项分值时,以扣完该项分值为准。

2、专科医院部分评价标准内容缺项的,按应检项目分数折算,如:

应检项目总分为1000分,实际开展项目总分为800分,考评得分为720分,则最终折算得分为900分。

四、评价结果判定:

评价结果与医院评审相结合,与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及等级资格挂钩。

三级医院总分≥900分为“优秀”,900分>总分≥800分为“良好”,800分>总分≥750分为“合格”,总分<750分为“不合格”,二级医院总分≥850分为“优秀”,850分>总分≥750分为“良好”,750分>总分≥700分为“合格”,总分<700分为“不合格”。

不合格医院予以责令整改,并全区通报,定期整改仍不合格,降低医院等级资格。

工作目标与

重点要求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办法与评分标准

第一部分:

医院管理

(180分)

第一条:

35分

依法执业管理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开展产科和产前诊断、计划生育手术业务的,应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严禁超范围执业;外设门诊及医疗点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未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批,不得以“中心”等冠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场所、科室对外出租、承包,不得与社会团体、公司或个人合作合资办科室或项目。

2.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国外医务人员短期行医需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师、护士必须按其所注册的执业地点和专业执业,严禁跨类别或跨专业执业及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异地执业。

3.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从事产前诊断、计生服务、助产技术人员应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不得超范围执业。

4.贯彻执行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加强对医师进行考核。

医院应成立考核组织,制定考核管理制度,严格按卫生部下发的《医师定期考核暂行办法》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5.依法管理传染病人。

 

6.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有“三证”(即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合格证,消毒器械还应有卫生许可证),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7.严格执行技术准入制度。

建立院内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8.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9.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4

 

3

 

3

 

5

 

5

 

3

 

5

 

4

 

3

1.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对照医院所有开展的科别、诊疗中心、其它医疗业务范围,凡超范围、超诊疗科目行医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未经审批擅自冠以“中心”等命名的,每起扣2分;有出租、承包等行为不得分(查相关会计记录),不得评优;未在医院醒目位置(门诊或住院大厅)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扣2分。

2.抽查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

抽查相关部门、科室资料及排班表等,发现未经审批聘用国外卫技人员及聘用非卫技人员执业不得分;区内、外异地行医的医务人员未办理有关执业变更的扣3分(会诊除外)。

3.抽查本院医、护、技人员共10人执业证、产科5人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发现1位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扣3分;超过本注册范围执业,每人扣2分。

4.检查医师考核管理组织、制度、实施方案,缺1项扣1分。

未开展考核扣5分,未按规定进度完成扣2分。

 

5.查传染病报告卡与上报系统的报告情况对照、门诊日志等。

未健全传染病登记制度扣2分;报告卡不规范、不及时报告1例各扣1分;漏报一例扣3分;未按规定分类收治传染病人,每发现一例扣2分。

6.现场抽查医疗物品仓库“三证”,药库或药房抽查相应药品。

证件不全每起扣2分,有过期劣质物品、药品每种扣1分。

(查药房)

 

7.查有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印证材料(如开展新技术项目的管理、手术管理规定、心血管疾病介入、人工关节技术介入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等)。

未建立制度一项扣2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各扣1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实行准入的或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技术,发现未经审批开展的,一例扣3分。

8.查相关制度及会诊审批记录资料或相关投诉情况,缺制度扣1分;发现有专家违规私自外出会诊、手术等每起扣3分,医院未进行处理每起扣1分。

9.咨询自治区、市卫生监督所有无虚假广告和被查处情况(自2008年以来),查报纸或可能刊发的媒体,将媒体上刊登医疗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批文件对照,违规一起扣3分。

第二条:

18分

组织机构及

人力资源管理

 

10.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满足管理工作需要。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健全医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和人员岗位职责,能及时修订完善;监督职工执行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11.有适宜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落实岗位职务聘任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专业结构合理,满足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需要;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

 

12.综合医院按编制床位数的3%-5%的比例设置中医科床位;按照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需要,医师数量和配置合理,护士配备标准:

病床与病房护士之比为1:

;ICU床位与护士之比为1:

;CCU为1:

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技人员的50%。

(ICU建设与管理符合指南标准)

7

 

6

 

5

 

10.组织机构设置能适应医院管理工作的需要,因事设岗,出现因人设岗扣1分;无制订成册的医院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缺1项扣2分;抽查4个科室、2个职能科室的制度及有关常规、规范(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每一科缺一项扣2分;常规、规范、工作流程针对性不强、执行不到位每一科一项扣1分;职能部门工作无监督考核扣2分。

11.查看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方案、用人制度、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考核、评价、以及落实医师考核办法、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选拔及培养、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是否按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等情况,有一项做不到扣1分。

12.综合医院未按规定设置中医科床位的扣2分;医师配置不合理扣1分;医院病床与病房护士之比每下降扣2分,ICU、CCU床位与护士之比每下降扣1分。

 

﹡第三条:

62分

科学管理

责任到位

绩效考核

持续改进

 

13.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制定有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并组织实施。

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

院、科两级领导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卫生政策,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专门的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4.制订并健全有关医疗制度,特别是核心制度,并切实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医疗核心制度是:

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危重)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危重患者抢救制、术前讨论制、死亡病例讨论制、查对制、手术分级管理制、分级护理制、值班交接班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处方书写与管理制、临床用血审核制、病人知情同意制、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

15.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院长和主管副院长能切实履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决策职能,制订有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方针。

每季度有1次医院质量管理与改进问题的讨论与决策,每半年医院要有工作分析和总结。

 

16.实行院、科两级质量负责制,制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意识和参与能力。

 

17.建立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订有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严格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实行科主任(科长)负责制,落实科主任责、权、利,科主任(科长)每月要对本科(或本部门)医疗(或管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在科内(部门内)讲评分析,研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并贯彻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量化考核,并与绩效、评优评先挂钩。

 

18.医院必备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清晰,每年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质量改进意见,有记录。

质量管理组织能切实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建立质量控制信息月反馈制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为加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医院要建立质量评价长效管理办法,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

(质量必备组织指:

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和护理管理委员会)

 

19.病种质量管理符合要求。

除每个科室前3位病种开展质控(专科医院或科室年收治的病例数不足20例的病种除外)外,﹡增加对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减、住院病人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脑梗死、髋膝关节转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个病种的质控(质控标准见卫医发[2008]28号文);科室每半年要针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医院每年要进行分析比较反馈;病种质控指标评价指数≥全区同级医院平均值(或中位数);三级医院和区直医疗单位每半年书面向卫生厅上报病种质控及其它医疗信息报表资料一次(二级以下医院上报当地卫生局),要求项目齐全、数字准确、填报及时(同时报电子版本一份,卫生厅医政处电子邮箱:

)。

(填报要求详见附表说明.)

20.医院信息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满足医院管理和临床工作

需要。

 

21.按《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求,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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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

 

5

 

10

 

8

 

10

 

4

 

4

13.查看院级领导每月工作安排,了解院级领导是否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工作。

查看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上年度工作总结、周会记录、办公会议记录、行政查房制度的执行情况。

有一项不按要求做到扣2分;查看院、科两级干部接受干部培训登记情况,1人达不到培养要求扣2分;现场询问4人对医院管理基本知识掌握情况,1人不及格扣2分。

14.采取暗访和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核心制度或工作流程的落实情况,制度不健全,缺1项扣1分,1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提问科主任、护士长各2人,1人对1项核心制度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善)扣1分;医务人员4人对相关职责和医疗制度的知晓情况,1人回答不正确扣2分,回答不全扣1分。

 

15.查相关制度和听取院长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意见:

院长不知晓医院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方针扣2分;不知晓质量管理工作流程扣1分;缺制度扣1分;办公会议记录未能反映院领导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所起的决策作用扣2分;每缺一次会议扣2分;未落实决议每项扣3分;分析和总结缺一次扣1分。

访问了解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3人,不知晓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工作流程1人扣1分。

16.查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及工作方案以及职责落实情况、查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质量教育培训记录原始资料,一项做不到扣2分,每次受训率达不到40%扣2分。

 

17.查看职能管理部门、科室工作计划及总结、质控方案(或工作流程)、质量检查、考核原始资料、质控改进措施的落实等。

未建立工作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及未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各扣3分;抽查4个临床科室、1个医技科室、2个职能部门,未落实质控计划和措施扣3分/科;落实不到位或有一个部门、科室未进行检查考评各扣2分;科主任不知晓或知晓不够本部门或本科室的质控程序(或工作流程)扣1-2分/人;部门、科室质量整改措施不到位扣2分/处/科;部门、科室对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讲评分析每少1次扣2分/科,讲评分析不到位扣1分/科/次;做不到量化考核扣4分;不与绩效、评优评先挂钩扣2分。

18.查7个委员会组成及分工、工作制度等文件,各组织的会议记录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具体措施的文件资料(即质量督查、质量信息反馈处理的原始记录)等。

质量管理组织组成不合理扣2分;职责与权限范围不清晰扣2分;每少一次工作会议扣2分;各委员会会议记录应有会议议题、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到名单;参加人员对会议议题的发表意见、会议的决议、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可在下一次委员会会议中予以体现),随机抽查3个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委员了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不好一处扣1分;每少一次质量信息月反馈扣2分;质量管理部门对质量问题反馈处理不到位一处扣2分;抽查3个科室了解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对有关制度及开展工作情况不知晓或知晓不够扣1-2分/人。

19.查病种质控资料。

不开展病种质控不得分;要求进行质控的病种少一种扣2分(前3位病种年收住不足20例的除外);病种质控评价指数<全区同级医院平均值(或中位数)扣3分;增加的六个病种质控未制定质控流程一例扣1分;不符合质控标准一处扣1分;每半年(一年)不按时(上报时限以不超过规定时间的五个工作日为准)上报病种质控及其它医疗信息报表资料扣3分;数字不准确扣2分/项;伪造数据1处扣5分;科室、医院每年对病种质控未进行分析比较和反馈各扣3分。

(专科医院的病种评价指数与同级专科医院比较)。

上报评价项由检查组收集资料后交卫生厅(局)汇总再打分。

 

20.查看信息系统是否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信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安全和高效;是否可连续、系统、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等需要;是否能够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

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实现共享;信息系统是否执行保密制度、是否能保障网络安全和患者隐私等。

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

21.查制度、产科记录表格、产科B超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资料。

未按要求做好产科及B超检查记录扣2分;未按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现一起扣2分;未按要求做好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婴儿缺陷上报的,发现一例扣2分;违反规定做婴儿性别鉴定,扣4分。

第四条:

10分

院务公开管理

 

22.按照卫生厅关于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向社会、患者、内部员工公开相关院务内容,实行科学、民主化管理,体现便利、快捷、有效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10

 

22.查看医院执业许可证、相关制度,如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及落实、用人制度、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财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的民主、公开情况以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提供查询服务等情况。

现场查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专家简介、工作人员工作牌、服务价格公示;随机询问病人(门诊、住院各5人)对费用查询、投诉服务、门急诊(住院)等服务流程是否知晓;随机询问医院门诊、医技、病房工作人员各3人,了解他们对院务公开的内容知晓情况,做不到1例扣2分;无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扣1分;无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反馈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扣1分;其余按照卫生厅下发的院务公开检查细则扣分。

﹡第五条:

55分

创建平安医院

确保病人安全

目标

 

23.医疗安全:

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制订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主动(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证患者安全;按卫生部规定的《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行为报告系统》实行医疗事故年报告制度,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每年2月份将上年度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如实上报卫生厅。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建立和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提高用药、诊查安全性。

 

.手术室建立有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的工作方案并实施,确保手术安全;建立和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正确执行医嘱。

 

24.服务安全:

建立有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有明确的患者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无重大安全生产、服务安全事故发生;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努力创建“平安医院”。

 

25.建筑、后勤设施安全:

有适宜的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机制服务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医院基本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建筑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有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遇到紧急状态时有与外界通讯联络的可靠方式和安全畅通的疏散路线;医疗应急系统运转正常,杜绝因医疗设施不安全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透室、输血科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

26.仪器设备安全:

有适宜的医疗仪器设备管理保障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职责,工作效率高,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建立介入诊疗器材、血液透析管、透析液使用的登记制度,保证植入体内耗材及所用器材来源的可追溯性,不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介入诊疗器材和血液透析品。

 

27.重要部门管理安全:

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管理,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有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有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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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查相关预案文件、安全教育记录、医务科工作记录等,未建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处理程序扣3分;未开展安全教育扣3分;未制定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措施扣3分;查2007年以来的医疗纠纷记录,对照防范预案检查是否落实措施,不落实措施一项扣3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要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有分析、处理结果,发现一起未分析、处理的扣5分;查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对其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做不到一项一处扣1分;在科研过程中未能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一例扣1分;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扣5分;查上报系统使用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实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扣5分;隐瞒不报扣10分;报告数量与患者赔付情况不符合扣5分;年内发生一起定性为二级以上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扣20分(倒扣分);发生一起二级以上定性为次要责任以下的医疗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三级以下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扣15分;发生一起三级以下负次要责任以下的医疗事故扣5分;(以上事故包括院内私了已定性的事故)。

.现场查看医务人员4人处置病人(包括给病人做检查、手术、换药、发药、注射、护理等操作)时查对或识别患者身份情况,有1人一处做不到扣2分。

.随机抽查门诊处方100张、门(急)诊病历10份,查看用药或诊查项目是否安全到位,有一处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

.现场查看手术室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无方案扣3分,有方案但未严格执行,发现一例一处做不到扣2分。

检查年度内发生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情况记录,因沟通不到位而造成医嘱执行有误,一例扣2分。

24.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未制订创建活动方案扣2分;未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措施扣1分;未建立重大、突发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应急处置预案扣1分;未制订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1分;未组织实施演练扣2分;检查年限内发生安全生产或服务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未组织医师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具体措施各扣1分。

25.查看后勤保障职能部门、班组的工作流程执行情况,抽查水、电、气、车辆、物资供应、职工餐饮、病人膳食等保障环节;现场查看医院建筑布局是否达到满足病人服务需要,一处不达标扣1分;设备、供电等设施、应急灯、手术灯UPS电源、中心供氧备用系统、大型医疗设备紧急制动系统等配置是否齐全,运转是否安全正常,查看维护记录,检查双路供电系统能否正常开放运转的记录等,配置不到位、运转不正常、有漏电或停电超过15分钟未能提供院内电源等,有一处一次做不到扣3分;其它设施有漏水、漏气的情况发现一处扣1分;医院其他部门员工对后勤工作满意度不达到90%扣2分。

 

26.查看制度、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大型医用设备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配置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设备设施论证、招标、采购、保养、更新和应用分析反馈资料是否齐全;查看重点科室、部门的保障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是否保持待用状态,是否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等。

随机抽查3-5项/件,一件/项做不到扣2分;现场查看介入导管室及血透室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情况,使用的导管是否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管理要求扣2分;临床医技部门员工满意度不达到90%扣2分。

27.查看现场,核医学、药剂、检验等相关科室和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工作记录,无可行的管理制度、预案、工作记录各扣1分;未按制度进行管理一项扣1分,有放射性物质、剧毒等物品丢失本项不得分。

 

第二部分:

医疗管理

(620分)

第六条:

150分

医疗环节质量管理

28.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管理规范》,认真做好三级医师查房工作。

 

29.加强病例医疗环节质量实时监控与管理,重点:

①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对所管的病人每日上、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新入院患者2日内(病重患者24小时内)必须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审查新入院及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危重患者每天、病重患者至少2天、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内有一次病程记录。

②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订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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