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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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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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院前急救组时刻与急诊科及相应专业学科保持紧密联系与病人交接,积极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无缝连接

1、保证院前急救与院内专业学科间的信息互通:

及时通报急救病人病情信息:

调度室——院前急救组——急诊科及医院内各相关专业学科“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置:

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接诊护士、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抢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了必要准备。

3、医疗机构间信息畅通:

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或调度室联系并通过120院前急救组转运患者;

急诊科与调度室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调度室在初步了解患者伤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院前急救组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院前急救组在接收此类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如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4、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

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入院抢救通道、紧急手术通道及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通畅,以便在院前急救组将伤病者转运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和抢救。

流程为:

院前急救组——急诊科——抢救室——(ICU/C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3、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

急救病人交接:

指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组送达医院后,院前急救组医护人员与急诊科或医院相关住院科室进行病人交接(伤病者基本信息、病情及相关病史、处理措施、药物等)。

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要求如下:

1、院内工作要求:

接到急救信息——(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预计提前20分钟等待——急救车到达——推床并接诊——抢救处理。

2、院前工作要求:

确定并记录生命体征——按院前急救规范进行必要处理——作出“拟诊”——转运并监测病人——向院内通报患者信息急需作相应准备——做好与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并迅速地将病人转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四、完善院前院内急救链的有关因素

1、急诊科设有24小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入院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设施及备用抢救药品。

2、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再补办医疗相关的手续。

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行政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须10分种内到达。

4、进入绿色通道及其他急危重病人的检查、取药、住院应优先处理。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

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处理。

6、为保证抢救工作的及时性,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先操作后补谈话、签名,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对需紧急手术抢救生命而又不能取得患方意见时,及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先手术,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7、抢救记录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书写并签名,因抢救来不及书写抢救记录的,应于抢救结束后于6小时内据实补记完整并妥善保管。

8、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附件2:

急诊患者转接流程

1、院前急救组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图:

2、基层医疗机构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图

附件3: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2、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3、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4、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5、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6、“三无”人员指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就诊时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传染病疫情、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重大伤害事故的伤病者。

(二)原则

1、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2、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1、急诊抢救

⑴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⑵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⑶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⑷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应协调有关科室尽快实施手术。

⑸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⑹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2、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⑴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的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

如诊断明确的,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

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的,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⑵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2、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或协助抢救。

接到会诊或协助抢救通知及指令的科室及医师,应保证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抢救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3、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要求医学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心电图室等辅助科室应尽快进行有关检查并按急诊检查报告时限规定出具相关检查报告,病情危急时可以是口头报告,并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5、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6、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7、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及时上报院总值班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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