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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高考填志愿报志愿

 

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备忘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网上填报高考志愿,是08高考方案平稳、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本地区的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我省08高考方案平稳顺利地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志愿核对表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08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派发。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管理和监控

今年第一次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最担心的主要是网络安全、网络拥堵的问题。

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情况。

①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或报名点集中填报志愿。

②在省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段内,各市、县(市、区)要统筹安排时间,对本地考生进行适当的分流,可采取前紧后松的办法分流本地区的考生。

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

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③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7月2日12时和8月2日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此时间各地根据考生人数还可适当提前,力争大部分考生在截止时间前8小时前完成填报。

④征求(平行)志愿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

3.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到位

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

要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4.加强学习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指导

今年是08高考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又是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的第一年,全新的方案、全新的办法,各地务必要加强学习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克服经验主义,加强学习和对考生的指导。

二、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录取批次依次为:

(1)提前录取批次院校

共包括七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

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

第二类:

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三类:

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四类:

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

第五类:

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第六类:

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七类: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其中上述第一到第五类均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除31所+8所院校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外,都必须作分省计划;所有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计划均安排在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之后、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之前录取,考生志愿填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

(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

2.志愿设置

(1)2008年我省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在每个批次分别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7所院校。

除普通类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为A、B、C、D、E5所院校外,其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

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在每个批次分别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

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志愿设置

艺术类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8小批(艺术类招生计划也按此顺序公布):

①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

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

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

为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②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两小批。

第1小批:

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

为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③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下设三小批。

第1小批:

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

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

为除高职(专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院校服从志愿时,只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考生须持有省专业统考成绩,且成绩合格。

3.院校服从志愿设置

(1)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两栏;在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及独立学院”三栏。

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2)在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征求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其它院校”栏;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民办及独立学院”两栏。

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批次征求院校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两栏;在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征求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及独立学院”三栏;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及独立学院”三栏。

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填报“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后,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1)第一阶段: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师范(本科)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

6月27日—28日24:

00止

6月27日—6月29日

(8:

30—17:

00)

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

6月29日—30日24:

00止

6月29日—7月4日

(8:

30—17:

00)

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7月1日—2日24:

00止

7月1日—7月4日

(8:

30—17:

00)

(2)第二阶段: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上的考生(具体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前公布)

7月29日—31日24:

00止

7月29日—8月4日

(8:

30—17:

00)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下、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

8月1日—2日24:

00止

8月1日—4日

(8:

30—17:

00)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

1.08高考方案对考生填报志愿的要求

(1)应届毕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的必测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持有06、07年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除外)。

(3)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B1C及以上等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对于选测科目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本科第二批院校自主录取,这部分考生如要求填报志愿,不作限制。

(4)不兼报普通类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以及报考小语种提前单招、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等考生的填报要求按《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执行。

(6)考生填报相关院校志愿,还必须符合院校提出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2.08录取办法中投档的有关规定

(1)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

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具体办法是:

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F、G院校志愿,根据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依据考生选测的历史或物理科目分别进行投档。

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7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也就是说,上一个高分考生的A、B、C或A、B、C、D、E、F、G志愿未完成检索、投档,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G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

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它院校。

同分考生投档顺序:

当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按志愿全部投档。

(2)体育类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具体办法是:

对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男女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和对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分别投档。

同分考生投档顺序: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分数之和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按志愿全部投档。

(3)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

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3所院校。

每所院校志愿中均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办法:

①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文化总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③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④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本科校考院校,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投档顺序:

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08录取办法中关于录取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考生档案投到院校后,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先分数后等级: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等级级差法:

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先等级后分数:

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投档分排序。

高校也可在上述办法基础上,采取其它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

无论采取那种办法,均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章程。

(2)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以及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体检结论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艺术类院校(专业)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

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或按专业分录取;或按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后录取,具体情况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艺术类要求“双合格”的专业:

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除外)。

此外,有些院校招收的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院校也要求考生双合格,考生必须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并按院校的要求办理。

五、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要求

1.报考空军飞行院校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并须填写“空军飞行院校志愿”标志。

2.报考普通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填满提前录取批次A、B、C3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3.提前录取批次第一类至第七类院校(专业)之间同一学历层次不得兼报,其中第一类院校(专业)中的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之间可以兼报。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普通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一至第五类计划);各批次体育类和艺术类院校之间均不得兼报。

但平行院校志愿与征求(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

4.从录取批次顺序上看,普通类本科分数线上的提前录取本科批次落榜生,如果也填报了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志愿,将在普通类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投档前参加提前录取专科院校的录取。

因此,对于高考成绩超过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报考提前录取专科院校。

5.根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从2008年起录取内地考生时不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今年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投档。

六、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

1.做好填报前的准备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学习有关招生政策,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了解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和地点,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

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2.模拟填报

为帮助广大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在高考结束以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的情况,估算自己的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再结合已经取得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于6月12至16日之间,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办法、规定,为正式填报做好相关准备。

模拟填报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把有关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计划说明和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等放在填报志愿的网站上,考生可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网站查询。

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之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上公布的为准。

3.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

考生须认真核对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建议选测科目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

6.志愿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

00时止(提前录取批次志愿确认的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下午17:

00时止)。

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

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根据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志愿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中学(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志愿信息确认工作。

因此,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校(报名点)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信息确认工作。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核对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七、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凡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军校无军籍学员)且达到省公布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军事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各中学在向考生发放高考志愿表的同时,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规定栏目,并于6月28日前交当地县(区、市)招生办;6月29日-7月2日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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