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SRT计划项目经费经费使用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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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SRT计划项目经费经费使用指南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SRT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指南
目录
1.经费来源
2.经费使用原则
3.经费开支项目及说明
4.项目经费借款、报账流程及要求
5.贵州大学借款单填写范例
6.贵州大学报销清单填写范例
7.贵州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8.相关文件
(1)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试行)
(3)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经费来源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SRT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主要分为立项拨款和学校自筹两部分。
立项拨款经费包括:
(1)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项目建设经费;
(2)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项目建设经费;学校自筹经费主要是学校配套划拨的校级项目建设经费。
在此基础上,学校鼓励项目主持单位或个人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等其他融资方式多方筹集经费。
2.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项目主持人在教师合理指导下分配使用。
专款专用,自由支配:
经费只能用于项目研究建设相关支出;在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报账把关的前提下,由项目主持人自由支配;
分期请款,绩效管理:
学校经过审批后所下的立项文件中下达项目经费。
项目主持人可根据此文件请款,第一次请款可请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并将上次请款报销后才可请余下的50%;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请剩余经费;也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请款,自行或导师先垫资,直到项目结题后,在学校所下立项文件中的经费资助范围内进行实报实销,严禁找与项目无关的票据来报销。
3.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说明
项目经费使用主要在材料采购、图书资料、调研、实(试)验、差旅、论文出版、打印复印等方面的费用。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任何设备购买、教师指导、咨询、劳务、过路、加油、停车、通讯、就餐等不合理的支出。
具体范围包括:
A.材料费:
用于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各种电子元器件、制作材料等,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提供所购物品的清单。
材料应到正规单位采购,开据正规发票;发票上没有明细的,必须附销售方开出的销售(或货)清单,并加盖销售方税务登记(或财务)专用章。
明细清单中应至少含有“名称”、“规格”、“单价”、“数量”、“价格”、“合计”、“人民币大写”、“¥:
”等栏目。
B.图书资料费: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书籍资料购置费。
图书资料费应开据正规发票;发票上没有明细的,必须附购书明细单,并加盖对方税务登记(或财务)专用章。
C.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
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等费用。
D.差旅费:
指在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项目调研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在报销时填制《贵州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E.版面费:
指正式学术期刊刊用作者的文章后期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论文出版费用。
F.成果鉴定费:
指组织项目成果鉴定所支出给相关机构的费用。
G.印制费:
指发生的打印、复印、印刷、制作、装订和誊写费等。
印制费应开据正规发票;发票上没有明细的,必须附打印店或印刷厂开出的明细清单,并加盖税务登记(或财务)专用章。
H.邮费:
邮寄费、快递费。
4.项目经费借款、报账流程及要求
A.请款流程图
项目主持人持指导教师填写借款单→教务处实践科审批签字→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批签字→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
财务处会计制作记账凭证→财务处科长稽核凭证→
财务处出纳付款
B.报账流程图
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结题完成后填写报销单→指导教师审批签字→教务处实践科审批签字→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批签字→
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财务处会计制作记账凭证→
财务处科长稽核凭证入账冲销借款
注:
项目经费在使用时,每笔都需要有经济业务发票。
C.要求:
a.凭发票实报实销,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学校财务处规定的各类票据、正式发票等,指导教师必须对所有票据进行审核,假发票、不在项目期内的发票、收据、白条、证明信等不可报销。
b.发票抬头为:
贵州大学。
c.对众多零散的票据,按用途和业务内容进行整理并分类。
d.不便装订、保管,传递过程容易丢失的小张票据,如地铁票、火车票,须按顺序统一粘贴于长24cm,宽13.5cm大小的纸上(如票据太多可分多份)。
详细做法:
将分类后的若干张同类票据正面朝上排列,使票据正面形成从左至右向下的阶梯状,在发票背面刷胶水粘贴(简易贴法:
确定小票贴宽,刷胶水后将小票从右向左盖贴)(如图:
贴法一),或是使票据正面形成从上到下的阶梯状,在发票背面刷胶水粘贴(简易贴法:
确定小票贴宽,刷胶水后将小票从下向上盖贴)(如图:
贴法二),贴好后请在纸张空白处写上该张纸所粘贴的发票数量及合计金额,“共**张发票,共**元”。
粘贴时不能覆盖报销票据的重要信息,例如金额、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和发票专用章等,不可用订书针和回形针装订票据,使票据粘贴应牢固、整洁。
(贴法一)
(贴法二)
5.贵州大学借款单填写范例
6.贵州大学报销清单填写范例
7.贵州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8.相关文件
(1)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黔教高发〔2014〕188号)要求,为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发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大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就业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以大学生为中心,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平台更加完备、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内容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以专业教育、实践实训、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孵化、人文教育为五大着力点,开展建章立制、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平台建设、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以实现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建设
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以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不同需求,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的综合能力。
贵州大学在“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和“第二课堂”模块课程外,增加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类公选课(如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中增加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和实践环节),同时在其他课程中融入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等自选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可以选修同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包括校级实践实训平台开出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和各学院开出的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模块的课程;此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或通过参加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获得该模块学分。
(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材建设
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建设力度,拟出版《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南》、《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程》等讲义或教材,力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教材进入贵州省“十三五”规划教材。
(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以《贵州大学“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指导,遵循创新创业教育规律,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激励机制。
对现有《贵州大学教师培训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创新创业教育培训要求,同时,拟定《贵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建创新创业教学专家队伍。
以项目建设的方式,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专家队伍建设;每个学院须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意识、创业能力为核心,组建一支由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外聘企事业单位专家共同构成的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共同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培养计划。
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分期分批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全国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邀请专家、企业家、名师到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讲座;举办创新创业教育沙龙;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活动;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以课题引导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从学校层面设计创新创业专项研究课题,引导教师以团队方式申报,并组织其到国内“985工程”高校、欧美名校进行考察与调研,支持其参加国际国内创新创业教育学术会议,形成有价值研究报告,推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强化教师自身建设意识。
在新进青年教师中,开展上岗教育、师德师风教育、职业发展教育等培训活动,帮助其懂得作为师者,如何传道,授业,解惑;如何利用贵州大学的资源优势,在全面了解自己的基础上规划自我,突破自我,不断探索新知,练就自己的创新能力。
包括创新教学和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自身的知识创新与培养。
(四)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引导并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届次化举办校级各学科竞赛,争取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种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好成绩,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注重培养一批拔尖创新创业型人才。
学校和学院扶持一批跨学科、跨学院重点创新创业协会和社团,积极开展与专业、职业、创业相关的大学生科技“三下乡”、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
大力实施校、省、国家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SRT项目,加强指导、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中期检查,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五)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用资源平台
投入专项经费建设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级各类教学基地、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贵州大学科技园、贵州大学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模拟法庭、新闻中心等实践资源,设立开放性实验,努力在校内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安全有效地使用校内实践资源,开展“虚拟创业”、“商务模拟”等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转化,丰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六)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交流平台
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每年选取优秀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定期举办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展示交流会,组织遴选部分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年会进行学术交流、成果展示、优秀项目评选。
构建校院两级管理的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络,依托网络资源建立“创业信息服务超市”,建立校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导师、创业资源、创业政策等信息交流,对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展示,同时对理论实践和在线咨询提供管理服务。
(七)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践
加大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力度,以贵州大学科技园为基础,充分发挥贵州大学科技园的孵化器作用,搭建真实与仿真相结合的创业实践平台,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遴选一批创业前景好的项目入驻贵州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按照“选拔--训练--孵化--接力”的程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技能,并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和中介等服务,科技园选取部分项目予以一定经费资助,推动学生自主创业。
学校聘请校内外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人士担任创业指导师,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指导,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做好项目引导、创业培训、法律援助、工商税务、风险评估、项目融资、孵化扶持等咨询和服务,引导大学生结合专业领域和职业兴趣,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八)建立质量监控体系
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出台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期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监测跟踪机制,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未来创业成功率、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九)完善激励机制和鼓励政策
进一步完善现有创新创业训练体系运行机制,修订和制定《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贵州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贵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中与创新创业项目培训、项目训练、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大学院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中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考评及奖惩,加大师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奖励,逐步建立具有贵州大学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鼓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项目指导、培训等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个人绩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师资培训、教改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
进一步加强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投入,使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足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经费支持,保证校级SRT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的实施和科技竞赛活动的开展;对创新创业教育所涉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建设、师资培训和发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学校给予政策倾斜,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水平。
学校积极与成功创业校友、学科专业相关行业企业联系,争取得到社会支持;鼓励学院利用社会资源设立院级创新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成果孵化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方案的实施,学校设立相关的组织机构: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学院(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园、评估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金道超
副组长:
冯晓宪赵德刚
成员:
许厚强向淑文杜滨王颖华
史勤先肖建宗何一萍洪名勇
王斌邓朝勇惠淑林刘治军
李明黄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任:
向淑文(兼)
成员:
胡宗超王忠於钱龙殷英
杨旭东陈爱东伍国勇吕立堂
张正平贺显文王中杰
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和制定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制度;联系与协调贵州大学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协调全校的教学资源,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检查、验收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相关工作。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类学科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
其职责是:
指导修订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及评优工作;督促和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等课程建设;评估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和效果。
各学院(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其职责是:
修订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申报和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具体教学工作;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学生处、教务处共同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处负责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经费;科学技术研究院、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院、教务处负责指导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研活动;科技园要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做好学生自主创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校团委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教学实验农场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平台、创业基地建设;评估中心负责教学评价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教学督导团负责教学督导工作。
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及平台,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和高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就,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我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进展情况,激发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和自主创业的热情,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舆论氛围,汇聚创新创业教育正能量。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校教务处负责实施和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试行)
为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指导、培训各级各类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及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根据《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等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对大学生开展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进行主要指导、培训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奖励范围
经学校批准实施的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大学生课外科学研究、学科竞赛。
三、奖励办法
(一)学校以指导项目组、参赛队为单位给予教师工作量核算。
(二)对指导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成果奖的科学研究项目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工作量核定
1、科学研究:
20-30学时/项,其中文、经、管、法等学科以20学时核定,理、工、农、艺术、体育等学科以30学时核定。
2、学科竞赛:
10-20学时/队,其中文、经、管、法等学科以10学时核定,理、工、农、艺术、体育等学科以20学时核定。
对于集体指导的参赛队按照“核定学时×认定参赛队÷指导教师数”进行核算。
(四)经费奖励
1、科学研究
根据成果形式、获奖层次、获奖等级给予奖励(见附件一)。
2、学科竞赛
根据获奖层次及等级给予奖励(见附件二)。
(五)奖励程序
1、教务处每年组织一次指导科学研究、学科竞赛认定工作。
认定时间拟定每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教务处所下通知为依据。
2、程序
指导教师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工作量认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3),并附相关竞赛、研究项目通知或结题材料以及学生出版、发表、获奖等作品(专著)、期刊、获奖证书等原件,经学院相关领导签字、教务处认定后,方予以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一)指导科学研究要求
1、一个教师在同一年内,指导多个研究项目,只按一个项目给予工作量核算。
2、一个项目无论研究周期长短,只给予一次工作量认定。
工作量赋予时间为结题当年。
3、同一研究成果,多次获奖,只计其中最高奖。
4、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等必须是研究项目组的学生。
(二)指导学科竞赛要求
1、一个教师在同一学期内,指导多个竞赛项目,只按一个项目给予工作量核算。
2、同一竞赛项目,一个指导教师指导多个参赛队,只按两个参赛队给予工作量核算。
3、同一竞赛项目,多次获奖,只计其中最高奖。
五、其他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1、贵州大学教师指导大学生科学研究奖励标准;
1.2、贵州大学教师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1.3、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工作量认定、奖励申请表。
(3)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黔教高发【2012】8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业热情为重点,以强化大学生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实践能力为目的,推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本科科研与实践教育体系完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形式实施。
项目实行学院、学校、省、国家四级立项制度。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培养能力、引导自主、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公平立项,科学运作。
第四条项目注重过程,兼顾成果。
注重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参与和体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实践,注重培养大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注重训练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计划组织机构包括:
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委员会和各学院(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
第六条贵州大学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