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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选择题汇总1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例题·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04年)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解析】

(1)选项A属于“法律”;

(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单选题】【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解析】

(1)不满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肯定错误;

(2)选项B并非100%的正确,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选项A的特殊规定,剩下的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单选题】【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解析】

(1)不满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肯定错误;

(2)选项B并非100%的正确,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选项A的特殊规定,剩下的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因乘人之危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恶意串通,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答案】D【解析】

(1)选项AB: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选项C: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D: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解析】1)选项A: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2)选项B:

双方恶意串通,不管损害国家利益,还是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C:

属于可撤销合同。

【例题3·多选题】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B、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C、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D、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答案】BCD【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例题4·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0年)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公司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解析】

(1)选项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情况下无效,本题不属于“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或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

(2)选项B:

李某只有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3)选项C: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4)选项D: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例题1·多选题】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ACD【解析】

(1)选项AB: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2)选项C: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4)选项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ACD【解析】

(1)选项A: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2)选项B: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3)选项C: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4)选项D:

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例题1·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解析】

(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立的(乙亲自动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立,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

在本题中,既然乙没有恶意阻止,所附条件的确没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2006年)

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D、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答案】B【解析】

(1)选项AD:

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选项C:

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尚未生效,谈不上无效。

【例题·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出租给乙居住。

下列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BD【解析】

(1)选项CD:

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但所附的期限不论是不是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死亡之日);

(2)选项AB:

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答案】D【解析】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B),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选项C)、申报行为、诉讼行为(选项A)。

【例题2·多选题】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有()。

A、行纪行为B、居间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D、寄售

【答案】ABCD【解析】

(1)选项AD:

由于“行纪”、“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

(2)选项B:

由于“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3)选项C:

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2006年)

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答案】BD【解析】选项AC属于无权代理。

【例题1·多选题】2010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遂对丙说:

“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解析】

(1)选项AB:

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C:

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

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例题2·单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

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丙享有催告权,丙可以催告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甲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

C、丙享有撤销权D、甲的追认权、丙的催告权和丙的撤销权在性质上均属于形成权

【答案】C【解析】

(1)选项A: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选项B: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3)选项C:

丙属于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4)选项D:

追认权、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乙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甲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乙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答案】AD【解析】

(1)选项AB:

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2)选项CD:

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对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B、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人将丧失起诉权

C、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

D、诉讼时效不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也适用诉讼时效

【答案】C【解析】

(1)选项A:

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时间的经过);

(2)选项B: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3)选项C:

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4)选项D: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例题1·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2006年)

A、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

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答案】C【解析】

(1)选项A:

适用4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2)选项B:

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选项D:

“寄存的”商品丢失为1年,“运输的”商品丢失为2年。

【例题2·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

3月22日,该包裹被盗。

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2007年)

A、2009年3月27日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D、2008年3月22日

【答案】C【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例题3·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2008年)

A、1990年2月8日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解析】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本题中,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例题4·单选题】甲将行李寄存于火车站寄存处,提取时被告知该行李丢失。

甲要求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为()。

(2009年原制度)

A、1年B、2年C、3年D、4年

【答案】A【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单选题】2006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2007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

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若曹某于2009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B、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C、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D、曹某的债权于2009年4月2日消灭

【答案】C【解析】

(1)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自宽限期限届满之日(2007年4月2日)起算(选项A错误)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选项D错误),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并不丧失起诉权(选项B错误),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选项C正确)。

【例题1·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

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A【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例题2·单选题】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

2008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

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9年1月1日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D、2009年3月1日

【答案】D【解析】

(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

(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9年3月1日。

【例题1·多选题】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A、当事人申请仲裁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C、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的承诺D、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

【答案】ABC【解析】选项D: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不应看作诉讼时效的中断,而应视为新的法律关系成立,该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和解协议时,才开始诉讼时效的起算。

【例题2·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各项中,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是()。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答案】D【解析】选项D: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例题3·多选题】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案】ABD【解析】

(1)选项A:

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2)选项B:

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选项C:

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而非中断”;(4)选项D:

与“当事人提起诉讼”具有同等的中断效力。

【例题4·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D、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

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答案】D【解析】

(1)选项A: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2)选项B: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3)选项C:

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专利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说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4)选项D: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本题中,由于债权人的过错(地址书写错误),致使该信件未能“达到”债务人,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C、判决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D、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案】BCD【解析】

(1)选项B:

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2)选项C:

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3)选项D: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定

B、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也不因主合同的未成立而影响效力,仲裁机构仍然可以根据该仲裁条款取得和行使仲裁管辖权

D、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该仲裁协议失效

【答案】BCD【解析】选项A: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章公司法

1、【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中级)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2、【例题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中级)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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