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初级中学岗位竞聘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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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初级中学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奉节县汾河初级中学

关于岗位竞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汾河初级中学全体教职员工:

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结构比例已获重庆市人事局审核批准。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奉节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奉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奉节县人事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首次竞聘工作的通知》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事业单位开展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汾河初级中学开展岗位竞聘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市、县级有关单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南,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增强教师竞争意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聘用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

汾河初级中学即在编、在岗、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和2006年7月1日工改至首次岗位设置完成期间已退休及人事制度改革期间提前离岗且在首聘时还未达到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四、竞聘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及数量设置

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27名。

(二)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1名,只限于主持工作的同志聘任。

聘任等级:

八级。

2.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我校只有副高级)

占岗位总量比例10%,数量:

12名。

按副高级2∶4∶4的结构比例确定工资等级:

五级2名,六级5名,七级5名。

(2)中级(中一)

占岗位总量比例30%,数量:

39名。

按中级3∶4∶3的结构比例确定工资等级:

八级12名,九级15名,十级12名。

(3)初级(中二及其它)

占岗位总量比例60%,数量:

76名。

按助理级5∶5的结构比例确定工资等级:

十一级38名,十二级38名。

五、基本条件

(一) 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 参加竞聘上岗的各类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2、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我校本次竞聘仅限于主持学校工作的赖继明同志)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三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四级职员岗位,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人岗合一,由国家直接确定。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总量控制、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3)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现聘职务等级,通过竞聘进入本等级内部相应层级的岗位。

其中,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的须分别聘用在七级岗位上满2周年和1周年;竞聘八级、九级岗位的须分别聘用在十级岗位上满2周年和1周年;竞聘十一级岗位的须聘用在十二级岗位上满1周年(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5月31日)。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总量控制、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2)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3)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二)不能参加竞聘高一级岗位的情况

1、不履行原聘任职务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任现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取消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及其它原因不能在本职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六、竞聘考核

(一)考核分值

总分为100分,其中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平均分占60%、教龄(工龄)分占20%、任职年限分占10%、其他分占总分的10%(含学历分3%、农村任教经历分2%、骨干教师分3%、支教经历分2%)。

(二)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60分:

本单位近三年(2006年9月—2008年8月)年度考核平均分得最高分者计满分60分,其余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本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最高分×60。

2、教龄(工龄)20分: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工龄为准,专业技术岗位以教龄为准,本单位教龄(工龄)最长的职工计满分2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工作的月份占一年的比例折算,其余人员教龄(工龄)得分=本人教龄(工龄)÷本单位最长教龄(工龄)×20。

3、任职年限10分:

任职年限指聘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本的年限。

单位任职年限最长的职工计满分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职的月数除以12进行折算,其余人员任职年限得分=本人任职年限÷本单位最高任职年限×10。

4、学历3分:

本科学历及以上3分,专科学历2分,中师、中专及高中阶段学历1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5、农村任教经历2分:

现在城内学校工作的教职工按原在农村任教年限每满1周年计0.2分,满分2分为限。

城内学校是指:

2002年移民搬迁前永安镇辖区内的所有学校、袁梁职中,其余学校为农村学校;2002年移民搬迁后永安镇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奉节中学、白帝职中、奉节师范、广夏希望小学、金盆小学、万胜中心校,其余学校为农村学校。

现正在村小任教的教师,村小任教年限每满1周年计0.2分,满分2分为限。

现正在农村工作的非村小教师此项不计分。

6、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3分:

国家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3分、2分、1分;,市级、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计2.5分、1.5分。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人只计一项最高得分。

7、支教经历2分:

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中心校或完小到村小支教完成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者,每年计2分,每期计1分,计算时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支教经历不计入农村任教经历。

其中:

2008年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干部教师满1年,即从2008年秋季到现在仍在支教单位工作的按奉节教工委发〔2008〕26号文件执行。

8、若考核分数并列时:

以距退休时间短的、任现职时间长的、教龄(工龄)长的、学历高的依次优先。

七、竞聘工作程序

(一)工作流程

1、5月27-5月29日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本方案经学校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进行公示后,报教委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2、5月30日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和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和待遇等;

3、5月31日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4、6月1日-6月2日竞聘:

对资格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并公示考评结果;

5.6月3日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6月3日公示拟聘任人员的岗位及职务等级;

7、6月4日-6月5日按规定程序报送县教委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

8、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七级特设岗位)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竟聘工作必须在6月5日前上报所有材料。

其他岗位上报材料时间安排:

6月9日-10日。

9、6月10-6月20日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完善聘用手续。

其中,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聘用,聘用后报核准部门备案,完善聘用手续。

(二)竞聘步骤

首先开展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七级特设岗位)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竞聘工作,对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县教委、县人事局审核,再由县人事局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原则上待市上对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员核准后,再开展其他各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在上报县教委、县人事局审核的同时,可开展其他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

所有岗位竞聘均按以下步骤进行:

1、开展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同一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内不同层级的竞聘。

首先,让2006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与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同等竞聘不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按量化考评分值对同一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序,确定退休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层级。

然后,将退休职工减除(减人不减岗),按量化考评分值对同一等级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序,确定每个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层级。

2006年7月1日以来在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退休的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办法确定相应职级。

2、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上一等级空缺岗位的竞聘。

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若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竞聘。

在竞聘时各单位按照《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表》进行量化考评,同时对取得拟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可增设一定分值,评审通过时间距考评量化之日每满一周年可增加0.2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得数保留二位小数。

八、上交材料及要求

(一)聘任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七级特设岗位)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报送如下材料:

1、《重庆市事业单位五至六级管理岗位、三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附Excel电子表格);

2、《重庆市事业单位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拟对应分级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附Excel电子表格);

3、相应岗位任职条件(即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4、原职务聘任相关材料(包括:

原职员职务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以考代评”单位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用证书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聘任除六级管理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七级特设岗位)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应报送如下材料:

⑴《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表》(一式三份,附Excel电子表格);

⑵《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附Excel电子表格);

⑶《重庆市事业单位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对应分级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附Excel电子表格);

⑷《奉节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每个事业人员均须填写);

⑸各个事业人员原职务聘任材料(包括:

原职员职务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以考代评”单位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用证书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竞聘上一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下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证书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九、工作要求

(一)竞聘上岗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

各位教职员工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若因自身原因耽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步骤要求,开展竞聘分级工作,上交或者填写相关聘用材料。

对未按规定程序或不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或材料报送不齐全,以及弄虚作假的,其聘用结果无效;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个人,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各职工在填写、上交材料时,均需按要求准时、准确完善相关材料;因自身原因耽误或者材料填写有误,造成一切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四)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盖章。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市、县人事局及教委有关文件为准。

本通知自公示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奉节县汾河初级中学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教育事业单位首次岗位竞聘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奉节县汾河初级中学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赖继明

副组长:

 潘大成 郑发祥

成 员:

 涂贤德 万智操 周巧云 郭 凯 李 田 雷光艳

   万小苏 席道友 马 明 杨元宝 柳祥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郑发祥

成 员:

 万智操 郭 凯 李 田 雷光艳 万小苏

办公室联系电话:

56727666

职 责:

统筹协调汾河初级中学岗位竞聘工作

办公室分组

政策宣传组:

郑发祥 郭 凯 万小苏

职 责:

负责政策宣传、解释。

材料收集组:

万智操 李 田 雷光艳

职 责:

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审核、上报。

附件2

关于教育事业单位首次岗位竞聘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一、某人从甲校调到乙校,在乙校参加岗位竞聘时,其年度考核量化分数的折算方法为:

某人在甲校当年的年度考核分数÷甲校当年年度考核平均分×乙校当年年度考平均分=某人在乙校年度考核分数。

二、学校校长、教委上挂人员、专职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在参加岗位竞聘时年度考核分数的处理。

1、校长年度考核分数的处理:

县教委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的按本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最高分计分,县教委考核结论为合格等次的按本单位合格等次人员的最高分计分。

2、上派教委锻炼人员和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年度考核分数的处理:

上派教委锻炼人员上派前是校级干部的按原单位校级干部的平均分计分,上派前不是校级干部的按原单位中层干部的平均分计分;教育管理副主任参照教委上派人员处理。

三、同一单位不同类别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因评分标准不统一年度考核分数之间的差别,可按从甲校调到乙校年度考核分数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或根据一定原则将职称指标按类别进行分配。

四、认定为县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若调离评定单位在新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个优秀仍然享受骨干教师的加分政策,否则不享受骨干教师的加分政策。

五、2006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教师,年度考核分数按退休前三年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算;人事制度改革期间提前离岗且在首聘时还未达到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离岗前三年三年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算。

六、本次岗位设置首次竞聘时,原则上要求在本单位所设置岗位上履职,未在本单位履职的(组织安排上挂下派人员除外)须回本单位履行所设置的岗位职责,方可参加高一级职务的竞聘。

七、单位负责人调新的单位任职,在新单位(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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